第11章 有怪物!
木金心2016-01-12 11:066,463

  在林风的脑海里,能够称得上王的人,应该是身躯高大魁梧,双臂孔武有力,即使相貌不如何英俊,又或者不怎么伟岸,至少也应是颇为具有魅力特色,容易让人一见倾心。

  当然,身为一个王者,不仅外表要吸引人,同时也应该拥有坚强的意志与毅力,还有卓越的领袖气质跟博大的胸襟这些精神特质。

  而沙漠是炎黄星上最严酷,最难生存的地方之一,能称为沙漠之王的人,必定是男人中的男人,王者中的王者。

  但是……现实跟想象,往往都是有很大差距的。

  沙漠之王大约四五十岁,一头凌乱的半花白头发,黝黑的脸孔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身材矮小,略有点驼背。一对灰褐色的眸子,混浊不清,走路摇摇摆摆,满身酒气熏天,显然是昨晚宿醉未醒。

  最让林风留意的,是他的面上皮肉十分松垂,眼肚浮肿不堪,据杜疯子说,这样的人,往往长年沉迷于酒色,身体早已衰颓得快要坏掉,往往活不长命。

  这样的人,也配得上沙漠之王这个霸气的称号吗?林风看得直摇头。

  “啪”的一声,沙漠之王重重地坐在白衣少年附近的一张桌椅上,肥胖的身躯趴在桌上,醉眼迷离地嚷道:“伙计,快……快给我来一杯解酒茶。”

  “来了,来了。”小伙计飞快地斟了一杯清茶,放到沙漠之王的手边。

  沙漠之王拿起茶杯,骨碌碌地把清茶一饮而尽,这才长长地呼了口气,那对半开半合的眼睛,也略微睁大了一点。看来,这位“沙漠之王”,终于稍稍恢复了一点神智。

  “你就是沙漠之王沙尔扎克?”白衣少年似乎也不太相信眼前的情景,瞪着眼上上下下看了面前的男人好几遍,这才扬声问道。

  “你是什么人?”沙尔扎克张开迷蒙的醉眼,用那对灰褐色的眸子细细打量了白衣少年几眼,眉毛一挑,伸出右掌一拍桌面,大声道,“哪来的小屁孩?连毛都没长齐,就敢叫老子当年的外号?”

  “啪”的一声,白衣少年似乎被沙尔扎克无礼的言辞激怒,伸手在怀里一摸,一叠粉色的钞票扔出,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沙尔扎克的桌子上。

  “我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那个纵横哈萨沙漠,号称不带一滴水也能在哈萨沙漠生活五年的沙漠之王沙尔扎克?”白衣少年紧盯着沙尔扎克,那对灵动的眸子蓦然间闪过一丝厉芒。

  “我……就是。少爷……您贵姓?”看到那厚厚的一叠钞票,又感受到白衣少年身上的威严,沙尔扎克打了个机灵,人清醒了许多,说话也没有方才那般肆无忌惮。

  那一叠钞票,已经足够他到吐鲁城最好的烟花之地大吃大喝三个月,面对着这一堆能让他好好享受三个月的纸币,绝大多数人都会变得礼貌一点的。

  “我叫艾力沙。”艾力沙捏着他那巧俏的小鼻子,似乎不堪忍受沙尔扎克传来的阵阵酒气,“我想你带我翻过哈萨大沙漠。那只是事前的订金,事成之后,我会再付三倍的数目给你,作为报酬。”

  “少爷,你别开玩笑了。”沙尔扎克竭力增大那一对灰褐色的眸子,细细端详了艾力沙几眼,“你身娇肉贵,一身皮肤又白又嫩,怎么可能会到沙漠这种人命溅如草芥的地方……”

  “五倍。”艾力沙伸出晶莹如玉的右掌,“事成之后,我会付五倍的酬劳给你。”

  “少爷,这不是钱的问题。”沙尔扎克摇摇头,“我想问你一句,您到过沙漠吗?您了解沙漠的可怕之处吗?”

  见艾力沙默然不语,沙尔扎克继续道:“那里既是灼热的火炉,又是寒冷的冰原。白天气温高达五六十度,灼热的高温,让你恨不得把你那一身皮毛都一片片地生生剥下来,而晚上的气温却会降到几度甚至零下几度,冷得可以把人都冻成冰棍。

  在那里,高耸的山丘,可以在转眼间被夷为平地,而平地又可以在瞬间被堆积成一层层的山丘,等到暴风起时,整个城市,都可以被埋在沙漠里,无一活口。传说中的楼兰古城,就是毁在了一场大沙暴之中。

  最要命的,还是水,沙漠里,非常缺水。有时候,你甚至一个月也找不到一滴水,据说,在沙漠里头,每一个小时,至少都有十多个人要被渴死。

  我刚才说的,不过是一般的大沙漠,哈萨大沙漠,比普通的沙漠,还要恐怖十倍。”

  说到哈萨大沙漠,沙尔扎克的语调变得更加低沉森冷:“哈萨沙漠纵贯整个东方大陆的西部,东西宽约一千六百公里,南北长达五千六百公里,总面积约九百万平方公里。它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南方极低的冰洲以外最大的荒漠,气候条件极为恶劣,是炎黄星上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之一。哈萨在我们吐鲁语的意思,就是‘荒凉恐怖的死亡之地’。

  要横跨哈萨沙漠,就必须越过东西这荒无人烟的一千六百公里,少爷,你自问,你能忍受干渴、饥饿、炎热、寒冷、沙暴、恐惧、幻觉,走过这一千六百公里吗?”

  艾力沙那对晶灿的茶褐色秀眸闪过一丝犹豫之色,他伸出左手,纤细雪白的手指轻轻转动着着右手中指的银戒指,戒指上的紫色晶石,在阳光下不住闪耀着紫色的光芒,一下子把林风、沙尔扎克、小伙计三人的目光吸引住。

  不理会三人对戒指的注视,沉默了一阵,艾力沙这才咬了咬淡红色的朱唇,毅然答道:“我可以。”

  沙尔扎克仰天大笑,疯狂地摇晃着脑袋,显然不相信艾力沙苍白无力的回答。

  听到沙尔扎克的话,一旁静静地听着两人对话的林风也犹豫了,自己似乎太小看哈萨大沙漠这个恐怖的地方,是不是该暂缓一下计划,先找人问清楚个中的情况,准备充足之后再出发呢?

  “尊贵的少爷,您别听他胡吹乱扯。”侍立在旁的小伙计,忍不住插口道,“现在的沙漠之王,早已经不是三年前的沙漠之王了,如今的他,充其量也不过是一只沙漠之鼠罢了——不错,就是老鼠的鼠,胆小如鼠的鼠,或者叫沙漠之龟也可以,龟——当然是缩头乌龟的龟,一听到沙漠,就对人说沙漠如何如何恐怖,沙漠里头有怪物……”

  一边说,小伙计一边还走到沙尔扎克的桌旁,捉过那一堆钞票:“少爷,你不用担心,你把钱交给我,我一定帮你找到吐鲁城最好的沙漠向导,让你无惊无险地穿过哈萨大沙漠……那边的少爷,我看你是来自外地的,是不是也想到沙漠一游呢?”

  这个小伙计颇有点商业头脑,又懂得察言观色,见林风竖起耳朵,仔细听着艾力沙与沙尔扎克两人的对话,显然是对横跨沙漠很有兴趣,因而有此一问。

  林风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需要什么向导。开玩笑,有举世公认的越野之王悍马H1在自己身边,它身上又装有全球定位系统,能准确无误地辨认方向,还可以变化成超金刚,有这样牛逼的机器人在自己身边,他还需要什么向导?

  一千六百公里?坐上车,闭上眼睛,什么都不用干,睡个四五天,睁开眼睛就到了。

  林风方才担心的,只是怕自己准备的物资不够,还有那突如其来的沙暴。不过,这并非靠出色的沙漠向导可以解决的问题。

  艾力沙不理会小伙计与林风的对话,眨眨那对茶褐色的眸子,问沙尔扎克道:“他刚才讲你老对人说沙漠有怪物,这是怎么一回事?”

  “有意义吗?我说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人信我。”沙尔扎克摇摇头,灰褐色的眼睛,闪过一丝凄然之色。

  “说,说完这件事,钞票就是你的。”艾力沙不知从哪里又扔出一沓钞票,重重砸在沙尔扎克的桌上。一旁的小伙计看得两眼放光,林风也是暗暗奇怪,这少年哪里来这么多钱?而且看他的身躯颇为纤细,衣服也不阔大,他那一身装扮,怎么可以放得下这么多 钞票的?

  看着面前的那沓钞票,沙尔扎克禁不住伸出红色的舌头,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犹豫了一下,刚准备开口,那个小伙计已经抢上前来,嚷道:“我知道,我知道有什么怪物,这些钱,请少爷你赏给我。”

  “啪!”艾力沙白皙的手掌,狠狠掴在小伙计的脸上,打得他整个人晃悠悠地转了几个圈,重重坐在地上,“你是什么东西!人家是沙漠之王,穿梭哈萨大沙漠几百次,从修罗地狱里来回的人,你连帮人家提鞋都不配,敢在这里吵吵嚷嚷?再乱说话,你信不信我放火把你这间小茶馆烧掉?”

  小伙计摸着自己被掌得通红的左脸,看着方才还是温文尔雅的金主,突然变成凶神恶煞的厉鬼,发呆了半晌,这才回过神来,连连点头虾腰道:“公子,我不敢了。”一边说,一边灰溜溜地跑回后堂。

  林风苦笑,既为艾力沙痛逞小伙计感到爽快,却又为小伙计感到悲哀,在等级森严的腾龙帝国,当下人,的确没有什么尊严可言。

  “哼!”艾力沙冷哼了一声,转头对沙尔扎克柔声道:“沙尔扎克先生,讨厌的苍蝇终于飞走了,请你说说,怪物是怎么一回事?”

  “这位少爷,谢谢你帮我出了这口长久以来积压的恶气,”沙尔扎克对着艾力沙抱了抱拳,又拿起桌上那叠钞票,放回艾力沙的桌上,“这些钱,我就不收了,那巴掌,就是最好的报酬。”

  “我艾力沙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会收回来。”艾力沙冷冷地瞄了瞄桌上的钞票,手一甩,那沓钞票,又飞回沙尔扎克的桌上。

  “既然如此,谢谢公子了。”沙尔扎克脸色忽红忽青了片刻,终于把钞票收到怀内。

  “三年前,我领着商队,穿越哈萨大沙漠。”沙尔扎克从腰间拿出一个沉重的酒葫芦,连续喝了三大口酒,这才开始他的叙述,“那天,天朗气清,万里都没有一丝云彩。照我的经验来看,在短时间内,应该都不会起什么风暴,虽然沙漠里的天气变化极为激烈,但真正完全没有一丝端倪的变化,还是极为稀罕的……

  就在我心情稍稍放松的时候,天空突然卷起了一阵狂风!我抬头看天,天色还是晴朗的,完全没有一丝要起风暴的迹象。但那阵狂风,就是这样无缘无故地吹起来!

  满地的沙石,被狂风激起,霎时间就遮天蔽日,漫天黄沙滚滚。我刚高喊一声大家小心,就被狂暴的风沙封住了口脸,我马上弯下腰,把风沙吐甩出来,这时候,风沙已经铺天盖地地涌来,霎时间把我埋在了沙下……

  我毕竟是被黄沙掩埋过几十遍的人了,并没有慌乱,闭着呼吸,认准方向往上爬,很快,我的头就钻出了黄沙,沙暴已经停歇,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活着真的是非常美好,但当我睁开眼睛,我毕生难忘的恐怖一幕,出现了……”

  说到这里,沙尔扎克突然停住,举高酒葫芦,大口大口地灌酒,直到把葫芦里头的酒一口气全部喝干,这才长长地吁了口气,接着道::“一个银灰色的,跟人一样有手有脚,大约七八米高的怪物,站在我不远处,只见它张开嘴,就那么一吸,就有一个人从黄沙里飞出来,落到它的怀里,接着,怀里的人倏地一声就消失不见了,看到这一幕,我大吃一惊,连忙缩下头,不让它发现我……

  我闭上眼睛,暗暗祈祷真主保佑,不知道过了多久,四周终于恢复了平静。

  我爬出来,四周还是一片片的沙丘,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拼命地喊叫,希望有人回应我,但没有,一个都没有……

  商队没了,我沙漠之王的声誉,也彻底毁了,但最让我难忘的,还是那一只能制造沙暴,会吸人的怪物,每一天晚上,它都会出现在我的梦中,一次次把我惊醒,我无法入睡,只好拼命地喝酒,只有醉了,我才可以忘记那只怪物,得到片刻的安宁……

  我曾经把我看到的一切,告诉别人,但没有人相信我,沙漠里突然出现沙暴,是很平常的事情,他们以为,这不过是我推脱领路失败的借口。”

  说完这一番话后,早已醉倒的沙尔扎克,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看着醉趴在木桌之上,呼呼大睡的沙尔扎克,林风不由得叹了口气,昔日的沙漠之王,就这样毁了。他把茶钱放在桌上,大踏步走出茶馆。

  刚回到北斗身边,准备打开车门,“开车”扬长而去的时候,一把娇媚好听的声音突然自林风身后响起,阻止了他:“喂,你……嗯,这位先生……嗯,这位公子,请您等一下。”

  林风闻言不由得一怔,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称作“先生”、“公子”,循声转头一看,正是那个名叫艾力沙的白衣少年快步追了出来。

  “有什么事?”林风转过身子,靠在北斗的车门上,抬头问道。

  “你这台吉普车,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越野之王——悍马H1?”艾力沙在距离林风两步前停住,细细打量了北斗几眼,这才盯着林风问道。

  “是。”既然别人已经认出来了,林风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否认,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他在这里等沙漠之王,希望沙漠之王能带他穿越哈萨大沙漠,现在又见到了我这台最适合越野行驶的吉普车……”前后一联系,林风已经猜到了这名少年找自己的目的了。

  “你这辆吉普车,卖不卖?”艾力沙狐疑地看了林风一眼,犹豫了一下,果然问出了林风猜测的问题。

  “不卖。”林风斩钉截铁地回绝道。开玩笑,别说这台悍马实质是一个超金刚了,即使只是一辆普普通通的悍马H1,也是米亚联邦的军队专用吉普车,绝不向民间销售,在民间,悍马H1也是有价无市的。

  “这位公子,你别急着拒绝。”艾力沙伸出右手纤细的食指,托着下巴看了北斗一阵,似乎在评估着面前这辆悍马汽车的价值,“你这辆悍马,最多只值一百来万,我猜,你用这辆汽车也快一两年,现在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二手货了,价值也应该下跌了不少,不过我人很慷慨,愿意出两百万来买你的悍马,这个价钱如何?应该非常好了吧?用这笔钱,你完全可以买一辆新的悍马,而且还有不少剩余的。”

  “两百万?”林风好奇地看了艾力沙一眼,两百万并不是什么小数目,在腾龙帝国,足够让一个平民家庭舒舒服服地过上一辈子。即使是林风在瑞芳镇认识的那些贵族少爷,也没有一个可以如此从容淡定地说出这笔钱来。面前这个少年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上去似乎只比自己还小一点,居然这么轻易就喊出两百万?

  见到林风沉吟不语,艾力沙以为林风已经砰然心动,连忙打铁趁热道:“你不用担心我是骗你的,虽然我现在身上没有这么多现金,但我可以马上开出一张两百万的银票来,你可以拿着这张银票,在吐鲁城的钱庄里确认这张银票的真实性。你可以在拿到了钱之后,再把悍马交给我。”

  见艾力沙茶褐色的眼里露出热切的期盼之色,林风心里突然涌起了一丝反感,他出身贫寒,自幼饱受别人的白眼,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凭着自己的金钱地位,仗势欺人,强夺别人心头所好的行为。

  “对不起,这辆悍马,我不卖,无论你是出三百万、四百万、还是五百万,我都还是那句话,不卖!”林风不想再跟这个白衣少年纠缠下去,断然拒绝了他的提议。

  丢下这一句话后,林风转身打开车门,准备“驾车”离去。

  “等一下,即使我拿这颗金绿猫眼石来跟你换,你也不愿意吗?”艾力沙咬了咬淡红色的朱唇,从怀里掏出一颗鸡蛋般大小,金绿之光闪烁变化不定的宝石,宝石与他那只洁白晶莹的玉掌相互辉映,亮得人睁不开眼来。

  “金绿猫眼石?”林风转头望了艾力沙手中的宝石一眼,不由得一愕。

  林风虽然只是一个穷小子,但他自小在茶馆长大,自小就听了不少茶客天南地北的神吹海聊,也听过许多说书先生在茶馆诉说的那些传奇故事,因此他的见识并不浅薄。

  见艾力沙手中的宝石反射出来的光芒,真的犹如猫的眼睛一样,灵活明亮,能够随着光线的强弱而自由变化,林风晓得,这确实是传说中极为珍贵的猫眼宝石。而且,宝石发出的是淡淡的金绿之光,显示出这颗石头真的是猫眼宝石中最为著名也最为珍贵的金绿猫眼,再配上它那犹如鸡蛋一般的巨大体积……林风暗地里估算,这颗猫眼宝石的价值,至少在千万帝国币以上。

  不过,即便如此,林风也不会有丝毫心动。林风不是傻子,如果是用这颗金绿猫眼来换取一辆普通的悍马H1,说不定他老早就点头了。可是,他现在这辆悍马H1并不是一辆普通的军用吉普车,而是超金刚,炎黄星上最强大的机械生命——超金刚!

  “对不起,不卖就是不卖,这辆悍马H1在我的心目中是无价之宝。即使你把天底下最名贵的宝石全部堆放在我的面前,我也不会卖这辆悍马H1的。”林风不想再跟这白衣小子纠缠下去,倏地钻进车里,从口袋里掏出“车匙”,装模作样地插到车匙孔,启动引擎,“开车”离去。

  “死呆子,”艾丽莎看着悍马远去的背影,重重地跺了跺脚,“你那辆悍马H1,最多不过一百来万,我这颗猫眼石,可是值一千多万,而且还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我今天心情好,想送你天大的好处,你居然敢都不要?用大都话来说,这就叫‘敬酒不喝喝罚酒。’好,你看着,本少爷,一定要你……要你……那句叫什么来着?对,叫‘吃不了兜着走’!吃不了兜着走!”

  艾力沙伸出雪白晶莹的右掌,中指那枚紫色的戒指,在阳光下闪耀出诡异的紫光。艾力沙轻轻打了一个响指,一道诡异的紫色的光芒,在空中跳跃了一下,随即消失不见。

继续阅读:第12章 有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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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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