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追踪疑案游戏答案
付简帆2018-01-09 16:497,300

  1影子不可能出现在窗口,马克说:“窗口有个影子高举着木棍。”就是谎言。因为桌上的台灯位于窗口和作家之间,不可能把凶手的影子照在窗户的玻璃上。

  2议员是真正的凶手。他进诊所时,陌生人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衬衫,并且吊着右臂,议员不可能知道陌生人是背部中弹。

  3凶手是崔促达,因为他是合法继承人,为了早点把遗产弄到手,他没有将尸体丢入大海,而是可以留下,因为法律规定,在失踪期间,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4窃贼用纸口袋装来一只信鸽,行窃后,他将邮票绑在信鸽的脚上,从窗户放飞信鸽,把邮票带回了家。

  5电力工程师在说谎,因为日本的国旗是白底加太阳的图案,无所谓正反的区别,所以不会出现倒挂这种事情。所以电力工程师在说谎,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

  6A:由(1)可知,小周不是被害者,也不是凶手,所以小周有可能是证人、警察、法官或执法官。

  B:由(2)可知,小赵不是法官、执法者、证人或被害者,所以小赵有可能是凶手和警察。

  C:由(3)可知,小钱和小吴的关系有可能是凶手——被害者或执法者——凶手。

  D:由(4)可知,小孙有可能是凶手或证人。

  E:由(5)可知,小李和小钱当中有一个是被害者。

  F:由C和E可知,小钱绝对不是受害者,所以小李是被害者。

  G:由F和C可知,小钱是执法者,小吴是凶手。

  H:由C和B可知,小赵是警察。

  I:由G和D可知,小孙是证人。

  J:由F、G、I、A可知,小周是法官。

  7胡礼确实贪污了。

  8无论A是不是盗窃犯,他都会说自己不是盗窃犯;

  如果A是盗窃犯,那么A说的是假话,这样他必然说自己“不是盗窃犯”;

  如果A不是盗窃犯,那么A说的是真话,这样他必然也说自己“不是盗窃犯”;

  在这种情况下,B如实的转述了A的话,所以B说的是真话,因而他不是盗窃犯。C有意的错误转述了A的话,所以C说的是假话,因而C是盗窃犯。其实,至于A是不是盗窃犯是不能确定的。

  9厄尼·布莱克

  阿尔夫·怀特和戴维·达克的话是相互矛盾的,即无论谁是凶手他们中都一真一假。巴里·格鲁米和厄尼·布莱克的话是一个意思,即无论谁是凶手他们中都是真或都是假。而前提中说五个人的供述中,只有3句是对的,所以巴里·格鲁米和厄尼·布莱克的话都是对的,否则就有三句话是假的。这样西里尔·瑟德说的话就是假的,所以厄尼·布莱克是杀人犯。

  10他利用梯子把绳子的一头系在顶梁上,然后把梯子已到了门外。回来时带进一块巨大的冰块,这冰块是事先放在冷藏库里的。他站在冰块上,用绳子把自己系好,然后等待时间。第二天侍者发现他的时候,冰块已经完全融化了,管理员就此被掉吊在了顶梁上。

  11地上的油漆告诉乔博士,海德走到路中间的时候,看到了凶杀情景,于是他跑进工具间将自己反锁在里面。工具屋里的挂锁和半路至工具旁的油漆痕迹变成椭圆形,并且间隔拉大都是证明,油漆呈椭圆形和间隔拉大说明海德前进速度加快了。

  12堂弟的指纹。

  13这是一道测试你的注意力和细心程度的题目,如果你粗心大意的话,可就犯下和贝克一样的错误了。欧文是按门铃进来的,所以门铃按钮上还留有他的一枚指纹。警察敲门,而不是按门铃的原因,就是不破坏这最后一枚没有被清除掉的指纹。

  14当海面上一丝风都没有的时候,挂在游艇旗杆上的毯子是不会展开的,任何人都不会看到毯子上的求救信号。警察根据这一点证明了托尼在说谎。

  15是约翰。因为值班员收款时,约翰给他1张100美元的钞票,没有其他钞票对比,所以值班员没有识别出来。其他两位旅客付2张或3张100美元,如果真假混在一起,由于票面颜色深浅不同,值班员就很容易发现。警长由此推理,约翰是罪犯的可能性最大。

  16在海水中溺死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同时它也在暗示案发地点是在海边,而这正是管家拥有不可能作案的时间证据。

  但实际上,如果仔细思索一下,并不是被海水溺死就一定发生在海边,如果有足够多的海水的话,在浴缸里同样也能被海水溺死。

  所以,一种有很大可能的作案经过是:管家秘密储存了装满一个浴缸的海水,挟持了布莱克,把他溺死在浴缸里,然后放掉海水,装满淡水,只需要10分钟就足够了。

  17死者两个月前已经因为左手麻痹而不能使用,但现场所见,手枪还在他的左手里,因此证明凶手把他杀害后才把枪放在他手中。在两人中,只有两天前从国外回来的人不知道他的左手有毛病,所以那个人就是凶手。

  18绑架犯是赎金寄达地邮局的邮差,因为除他以外,没有人能够收到地址错误的邮件,而且也不易引起怀疑。办理邮包业务负责人也可能拿到赎金,但问题是无法确定董事长在哪一个邮局投寄赎金,所以能够收到的人只有收件当地的邮差。

  19回到门口时,菲利普是“跨过他叔叔的身体”的。那么,在他去开灯时,他肯定也要跨过他叔叔的身体才行。但是,只有当他事先知道他叔叔已经横卧在地板上时,才有可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去开灯而不被绊倒。

  20如果服务员一进门就被人打倒在地,那么,这床头柜上的牛奶不就是刚端来的吗?为什么一点都没有洒在地上呢?

  其实服务员端着这杯牛奶先进房放在床头柜上,顺手将手提箱拿到门口,交给同伙,然后使用苦肉计,故意让同伙打了一下,造成手提箱被盗的假象。

  21放在窗台上花瓶中的玫瑰,一个多星期后早已枯萎凋谢,窗台、地板和地毯上应该找得到落下的花瓣,不可能只有一点灰尘,而没有别的东西。所以,探长认为那些花瓣是凶手在清除血迹时一起弄掉的。

  22亚森知道哈利是色盲,便嫁祸于他,故意将许多这种颜色的鞋子和那种颜色的鞋子混放一箱,但是他放得太整齐划一了,反而露出了马脚。如果是哈利摆放这些鞋子,就会把不同颜色的鞋混在一起。

  23作案者是公司里的一个人,或者至少能够经常进出公司,比如清洁工。作案者买来一把相同的锁,乘人不备和原锁作了掉换。财务员下班上锁的时候用不到钥匙,当然不会发现。

  晚上,罪犯潜入公司开锁进屋,作案后又将原锁换回锁好。这样,第二天早上财务员开门时,还是不会发现门锁出过问题。

  24其实赎金还在那个坑里。司机就是绑匪一伙的,他趁着黑夜挖坑时,故意把坑挖得很深,先将旅行袋内的现金埋起来,然后在上面放上空旅行袋,再埋起来。劫匪想等到事件平静下来再去取出现金,他们以为人们绝对没有想到钱还在坑里。

  25该往左边走。

  因为被问的人如果是说真话的,他就会如实说出说假话的同胞弟兄的回答,这个回答与要走的路正好相反。如果被问的人是说假话的,则会把说真话的同胞弟兄的正确回答倒过来说,这也正好与要走的路相反。因此,“往右边走”只能是假话,应该往左边走。

  26答案:化学家观察到乙的手指变了颜色,而判断钻石是乙偷的。

  碘酒原是黄色,与淀粉类的物质接触后,发生化学反应,变为蓝黑色。

  乙的手指上抹着碘酒,钻石盒上的封条是用浆糊(属淀粉类)贴上去的。化学家在观察中发现了乙手指上的碘酒已变为蓝黑色,由此推断这是偷钻石时手指接触到封条上的浆糊所致,进而推断钻石是乙偷的。

  27上校在电话中并未提名,而雷利却道出了被害姐夫的名字;上校与他面谈时,雷利在无意中说出,他不止一个姐夫。这说明雷利在上校打电话给他之前,就清楚整个案情。

  上校很善于捕捉信息,并抓住每个细节认真分析,使狡猾的凶手落网。对方姐夫与死者姓名的联系,本来是很容易被人忽视的地方。但上校由此想到,我还没有告诉你是谁死了,你反而清楚死者的名字。于是决定进一步核实,雷利是否是目击者,是否只有一个姐夫。在面对面的交谈中,上校断定雷利就是凶手。

  28赵三与张潮约定的上船地点、开船时间,其他人是不知道的;赵三出去做生意,随身必然携有重金,这也是别人不知道的。张潮到赵家找赵三却叫三娘子,这分明是明知赵三不在家又去找赵三,想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掩饰却露出马脚,所以,可以推断张潮是作案人。

  29格里特留在桌上记事栏的字是事先准备好的。波洛看到这些字写得很工整,不像是轮船在风浪中摇晃得很厉害时写的。因而断定了格里特说他当时在写字是说谎。

  格里特留着事先准备好的东西,是想证明自己当时不在作案现场。但他在策划阴谋时,没有料到那天海上风浪很大,不可能把字写得很工整这个细节,因此,在他的口供与事先准备好的物证之间,存在着矛盾。波洛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使格里特的阴谋不攻自破。

  30男子乙是投毒凶手。毒药液需容器盛装。男子全身携带的东西中,没有能盛装药水的。男子乙随身携带的金笔具有盛装药水的功能,而且取出来投毒既方便又不显眼。因此,只需进一步检查金笔,就可以找到作案证据。

  31矮个子将茄子分成了三堆,其中小而未成熟的茄子有48个,说明矮个子不是从自家地里摘的,而是从别人地里偷的。

  偷别人的茄子,总是害怕被人发现。因此,就会慌慌张张地不管大小、生熟,摘下就走。而摘自己种的茄子,就会爱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并从从容容地将成熟的茄子摘下,而将小的未成熟的留下,待长大以后再摘。因此,从是否把小的未成熟的茄子留下,就可以判断是否是偷的了。

  32老板看到火炉上的水壶,便识破了女友的谎言。她说昨晚10点左右蒙面歹徒将她手脚捆住了,可今天老板来时是中午,就是说炉子上的开水沸腾了约14个小时,如果真是这样,炉子上的水早就烧干了。所以,老板看到炉子上的水还沸腾,便知女友是在撒谎。

  33英国人和美国人写日期的格式不同。

  英国:“日,月,年”;

  美国:“月,日,年”。

  34往返的脚印不同。

  扛着尸体时重量增大,所以留在雪地上的脚印就比较深,而返回时是空手而归,脚印就浅。

  35X侦探看到女盗杯子里的冰块有两块沉到了杯底,推测一定是藏有钻石。普通冰块一般是浮在水面,而冰块里藏有钻石,其比重大于普通冰块,因此,藏有钻石的冰块要沉入杯底。

  36小偷摆弄过的那块表,上了发条,表针正在走。

  这个故事中,关键在于把握小偷摆弄并听表针走动声这个细节。这个细节告诉我们,这块表已经上了发条,开始走动了。有了这个认识后,再考虑商店已经关门3天这个情节,我们便可以分析出,店内的表在开门时,都已经停了。因为机械表靠上紧发条而获得动力,上满发条最长时间能走56小时。56小时只有两天多时间。因此,小偷动过的那只表,是这100多块表中唯一正在走动的。根据这个特征,我们不难把它找出来。

  37战国时期还没有公历,青铜器上的这几个字暴露了破绽。

  “公元”是根据基督教纪年法而制定的历法。这种方法已经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纳。这种历法是以基督教的重要人物耶稣诞生之日为起点的。而故事中的青铜器上居然采用了几百年之后才产生的历法纪年,难道有人真的能够知道若干年以后的事吗?因此,从造青铜器的人知道公历的事出发,我们可以推知,这件青铜器是后人造的假古董。

  38老头子不诚实。

  因为小伙子说钱是在城外一棵大树底下交给老头的,如果这话是假的,那么,老头子就不知道这棵树在什么地方。事实上老头知道这棵树在什么地方,这就说明小伙子的话是真的。

  39厨师在往船上运毒品,因为调料的用量不大,每天买调料是不正常的。

  40是小宋。他说了谎,因为直升机飞过时电视图像不会清楚。

  41从咬过的苹果上可以判断时间,如果放了半个小时,苹果上会有锈色。而地上的苹果是新鲜的,说明芳尼正在吃苹果,听见敲门马上做出被抢的假象。

  42医生很聪明,詹姆登的启事上没写地址,这本是失误,而没有地址就能送表上门除了贼又能是谁呢?为了领赏,他也马虎了。

  43自杀的人不可能为关电扇而去拔插头,这只能说明他是被杀的,是倒下的时候碰掉了插头。杀人犯没有注意到电扇原来是开着的,把遗书放在了桌子上。如果电扇开着,遗书早就被吹走了。

  44是推销员。因为职业是上门推销,总不能叼着烟进人家,所以他们习惯在敲门前把烟扔在门口。

  45丙。因为挂钟上弦的孔正在20分钟处,它应被分针挡住,上弦不可能。

  46水手A。因为日本国旗没正倒之分。

  47白人小姐是在诈骗。因为浴室的镜子因开放热水而布满水雾,是看不清什么的。

  48图书页码51和52为一页的正反面。

  49男人用口香糖把钻戒粘到了柜台的板面下方,等女人来取走。售货员虽然没有找到藏着的钻戒,但他分析出必然有人来取,提高了警惕性,果然抓住了小偷。他很聪明。

  50蚂蚁爱找含糖的东西。死者是被含糖的汽水瓶打死的,身上溅满了甜水,招来了蚂蚁。而被捉的青年的汽水瓶上没有蚂蚁,说明这瓶汽水不含糖,也就不是杀人凶器。罪犯拾来一个汽水瓶,转移警方的怀疑。

  51从落叶上分析的。如车子在森林中停放两天,车内和尸体上一定会堆了许多落叶。如果车上落叶很少或基本没有,证明车子放到这里时间不长。而罪犯只能步行离开,在大森林里,既容易留下痕迹,又不容易走远。

  52①敲门声先说听不见,后又听见。②强盗戴着手套又怎能用戒指划伤他的脸。③他被打昏又怎么看见小个子抽烟,况且蒙着脸的人又怎么抽烟。

  53谋士在光线暗淡的走廊上放了好几筐金币,凡是单独穿过走廊在自己衣袋中装了金币的人,就不敢跳舞,如果一跳舞,衣袋中的金币就会叮当作响。因此,不敢跳舞的人就不是诚实的人。相反,诚实的人在单独穿过走廊时,没有把金币私自装入腰包,当然就不怕跳舞露馅。谋士的办法是区别诚实与不诚实的标准,变成一次有趣的实验。光线暗淡的走廊,一个一个地单独通过,就是让受试者完全脱离社会的监督和控制。在这种条件下,能够克制自我私欲的诱惑,不为金钱所动,就是真正的诚实的人。

  54诸葛亮的判断是:郑文是假投降。因为以秦朗的武艺,位居其下的郑文是不可能在三个回合之内将其斩杀的,显然,死者是假秦朗。进而可以推知:郑文如果是真投降,曹魏就没有必要派秦朗来送死,以此可以证明郑文不是真投降。

  55无法判定。因为,如果以柏拉图的话为根据,那么,苏格拉底是说假话的。这样,苏格拉底说的“柏拉图讲真话”,就成了一句假话,即柏拉图说假话。反之,若以苏格拉底的话为根据,那么,柏拉图讲真话。但是,柏拉图又说苏格拉底从来不讲真话,那么,苏格拉底讲的“柏拉图讲真话”实际上成了柏拉图讲假话。无论你从何角度推理,都要把你推向自己的反面,无法得出结论。

  56101 5=505即字母SOS,这是国际通用的求救信号,福尔摩斯意识到沃森遇到危险,而且十分紧急。101 5表现形式既简捷又隐秘。

  57毒药是放在冷冻饼干后的那道海螺里面。由于布里达连吃两盘冷冻饼干,嘴里被冻得发麻,于是再吃下海螺时,就不会觉察出毒药的苦味了。

  58瘦子亲了一下自己的手,然后打了胖子一个耳光。

  从题中可以推断出,母亲,女儿,胖子既没有吻别人,也没有打人,而且也没有被吻,只有瘦子一个人做了吻、被吻和打人三件事。

  59午夜,只见一团团黑影从古堡顶部飞下来,向猴子猛扑过去,只听苏醒过来的猴子一声惨叫,彼特利克迅速收紧了渔网,古堡内又静了下来,彼特利克在铁箱里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次日早晨,他从古堡里胜利走出,被欢呼的人群团团围住。他指着渔网说:“凶手就在里面,它就是这种奇特的红蝙蝠,长着像钢针一样锋利的嘴,夜间出来觅食,乘人畜不备,瞬间能将尖嘴插入人和动物的大脑,吮吸脑汁,可立即致死人命。由于红蝙蝠具有这种杀人绝招,所以难以在死者尸体上找到伤处。”

  当局正要论功行赏,老人拿出了证件。原来这位“乞丐”正是英国剑桥大学著名生物学教授汤恩·维尔特。他观察古堡研究红蝙蝠已经20多年,这才一举破获神秘古堡的百年疑案。

  60林肯从福尔逊的证词中发现了矛盾,说明福尔逊的证词是捏造的、虚假的。林肯作出这个判断的推理是:按福尔逊的证词,他是由东向西看见小阿姆斯特朗的脸的,可这一天是上弦月,到12点以后,月亮早已偏西了。如果小阿姆斯特朗的脸向着西边的月亮,位于东边的福尔逊只能看见他的后脑勺;如果小阿姆斯特朗的脸向东面,面对福尔逊,那么由于背朝月光,脸部无光,距小阿姆斯特朗三十几米远的福尔逊仍然看不清他的脸。经过这样的分析,林肯确知福尔逊做的是伪证,并由此驳倒了福尔逊。

  61李某只换了车头的号码,却忘却换车尾的车牌。

  62警察看到屋檐下由雪化成的冰溜子,马上就识破了对方的谎言。

  昨天刚下的雪,早晨就成了冰溜子,这星因为昨晚家中生炉子暖和所致。也就是说,这个单身汉昨晚一直在家,说出去旅行,纯粹是谎言。

  63凶手逃到牧羊的山坡上时,踩了满脚的羊粪。因羊粪的气味很大,消除了凶手鞋子原有的气味。所以,再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也毫无办法。而凶手则乘此逃之夭夭。

  64是管理员养的猴子盗走了钻石戒指。

  当对客人检查后仍无结果时,侦探想到了在管理员办公室里看到的猴子,因为猴子也有指纹,所以决定检查猴子的指纹,发现猴子的指纹与现场的指纹相符。

  65凶手在门外吵闹,打架生事。记者想查看究竟,即在锁匙孔观看,但凶手的毒针已等待着他。一针刺下,死者即中毒伤而死于密封的房间内。

  66一般植物都具有向阳的特征,茎和叶都面朝太阳光线照射的方向生长。而第三盆花却面朝室内开花。

  怪盗斯班底将宝石藏到这盆花的底部后,将花盆摆到窗台上时,忽略了这一点,将花面朝室内一侧,这是个失败。所以,福尔摩斯一眼便看出了问题。

  67福尔摩斯于下午3点,在阳光照射下,无名塔顶的投影处正对的地下,找到珠宝箱。为什么福尔摩斯会得出珠宝箱在塔顶投影处的结论呢?因为,他仔细分析了布朗遗书所给出的条件:“塔顶处”说明珠宝箱与塔顶肯定有关;但塔顶是金属球,其内外均不能放;遗书又特别提到“于下午3点时拿取”,说明藏宝处与时间有关。再联系到7月是夏天,有日光,因而联想到日光投影处,解开了这个谜。

继续阅读:第八章 趣味数学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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