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每一天都有人在死亡,如同每一天都有一个人降临到这个世界。
秋夜的雨,缠缠绵绵纷纷扰扰,从夜空中坠落。细雨纷飞,秋意逼人。
陈忠的尸体被解剖后,送入了冰柜中。法医的报告中陈忠身上的骨头几乎碎了三分之一,肌肉瘦削有力,身体状态也绝非一个老人,事实上陈忠今年已经九十九岁了,他牙齿完整而洁白,体内器官也分外健康,如果不是身上这些奇怪凶器造成他心脏碎裂,脖子断裂,他也许还有极长的寿命可以享受人生。这让法医十分疑惑,报告给了重案组。
一个普通的清洁工,竟然会被人如此残忍地杀害,实在不可思议。
千叶为了这个案子走访了陈忠的邻居,却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那些人来来去去不过都说陈忠是个话不多的老实人,干清洁工作已经干了好多年了,一个老年人怎么会与人结仇呢?更何况,老人经济窘迫,说图财也是不可能的是。大家都说可能是陈忠倒霉,遇上了变态杀人犯,这样残忍的手法,不是变态是什么?
基拉城的治安很差,特别是城北的贫民区,火拼群殴贩毒……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越贫穷的地方,往往越容易滋生罪恶。特别是这座诡异的都市,贫富差距实在太庞大了,人人都想铤而走险,平步青云!
这些不起眼的小案子,自然只有千叶这种小警察来处理,所以他一个人来到了这栋破旧的小楼里。
——没有听到任何打斗声。
——桌上还有未吃完的馒头,一袋苹果。
——陈忠最近领了一个小女孩回来,满头卷发,叫陈忠爷爷,可是看样子不是陈忠的孙女儿。因为陈忠终生未婚,也未有过伴侣。女孩一个人生活,住在这层楼的尽头。
——女孩房间里……没有人。一直没有人。桌上放着两个苹果,与陈忠家里的似乎是同一种。
千叶坐在陈忠的沙发上,轻轻闭上了眼睛,手拿起了那个咬过的馒头,他仿佛变成了陈忠,下班休息片刻后,开始准备吃简单的晚饭。
——当时门没有关,也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所以,一定是有人敲门。
千叶放下馒头,打开破旧的铁门,一个未知的凶手站在那里。
——屋子里整齐依旧,所以没有在房间里搏斗。
千叶走出房间,目光落在对面的墙上。墙太陈旧了,石灰剥落了一层又一层,甚至露出了里面水泥和砖头。陈旧的墙几乎让人忽视了那些如蜘蛛丝一般的裂缝。
——有人被一股力量,撞击到了墙上,庞大的力量震落了许多灰尘,以至于墙体都开始裂缝了。以这股力量为中心,然后蔓延开去。
千叶细细看着正中央露出砖块的地方,几缕不起眼的黑色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偏着头仔细看了看,用食指小心翼翼粘下来,摸索了一会儿,是上好的皮革,柔软程度像是制作皮衣用的。
地上的灰尘似乎被人处理过了,根本看不到脚印。而这样庞大力量的攻击,为何没有一个人听到?应该整栋楼都会感觉到震动啊?
千叶百思不得其解。
为何小女孩也失踪了?搜寻了许久都没有在附近发现尸体,难道逃走了?或者说,小女孩其实也是嫌疑人之一?
去了两三次,千叶也没有找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场战斗后,被人静心处理过现场,包括楼下那条小巷,陈忠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千叶非常讨厌停尸房,因为这里充满了死者的怨念和让人不寒而栗的寒冷。人是否真的存在这二十一克的灵魂?即使身体灭亡了,那股属于灵魂的能量还能保存短暂的时间?他们说殡仪馆处理尸体的时候切记不能说话,否则会唤醒那还未完全消失的灵魂,它们会缠着你,要你替他完成生前最大的遗憾。
千叶觉得这种说法很扯淡。
他靠着墙,松开了制服的前两颗纽扣,深深吸了两口新鲜空气,这才大步走进了停尸房。
千叶头发剪得很短,更突显了那张充满年轻气息的脸庞,五官轮廓分外标志,长期的训练和出巡让他的皮肤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身体结实干练,穿起黑色的警服,显得格外亮眼。
第三排,第二格,停放着夜莱的尸体。
千叶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哐当一声拉开冰柜,霜气扑面而来,他戴着手套轻轻拉开了裹尸布的拉链,一张苍白的脸露了出来。
“师父……”千叶鼻子一酸,几欲落泪,“我一定会亲手把凶手绳之以法!如果不能,我会杀了他!”
夜莱紧闭着双眼,一脸平静,嘴唇天然的弧度总让人误会他在笑。
是的,当年他就是用那样温柔的笑,治愈了千叶心中暴戾与浮躁,让他的人生走向了全然不同的方向。
十四岁之前的千叶,是街头的流浪儿,一年四季赤着脚走在或滚烫或冰冷的街头,以至于现在只要千叶一赤脚,那些回忆就会扑面而来。
他做过扒手,苦力,端盘子的服务生,帮人收钱,打架……只要能吃一口饭的地方,千叶都愿意去。后来,自然而然成了某个帮派的小混混,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三五成群耀武扬威,扛着铁棍长刀,沿着街边的铺子挨个收保护费,亦学会了抽烟喝酒赌博,生活中一丁点火星就能激怒他挥动青涩的拳头,冲着别人的脑门揍过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差不多两年,可是带他们的小头目脾气暴躁,动辄对着他拳打脚踢,或者直接扬着烟灰缸就砸了过来。惩罚的方法也是花样百出,跪在地上,双手举着小凳子,屁股后面还燃着三根香,一旦觉得疲惫腰背松懈下来,屁股就会被烫伤……保护费没有收够,也会被打得眼冒金星,说话语气不对就会立刻被一脚踹飞……细细想来,千叶反而感激青春期的苦日子,让他练就了一身好体魄——至少,是不怕挨打了。身上那些细细密密的伤痕,随着身体的成长,新皮肤也覆盖了过去的痕迹,只有一两道较深的刀痕还隐隐可见。
遇见夜莱的那晚,似乎也是秋夜,下着小雨,他蹲在小巷里抽了三根烟。这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单枪匹马的抢劫,美其名曰锻炼胆量,未来才有机会跟着头儿吃香喝辣,过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可是千叶还是紧张,他深知自己不是个适合干坏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