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睡了个囫囵觉然后就匆匆起床洗漱,赶到大厅去接任务。途中还碰到了伯恩,他的头发乱糟糟地翘着,一看就是才睡醒,不禁有点羡慕他呢。
“你又得去出任务了,阿珠?怎么弄得和艾达前不久一样……”
“我也没办法啊……”我来不及把话说完整了,前脚踏进电梯间后脚跟着进去,把伯恩丢在原地发呆。本以为可以好好休息一下的假期,结果被任务派发部门打乱了。我来到派发大厅接过一张任务书。上面写着:“内华达州伊姆莱周边地区最近出现了一伙犯罪组织,请速去调查。如没有必要,请不要出手。”我把任务书传回他们手里由他们销毁。
又将踏上一条新的旅途。我的“装备”早由专人替我安置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只身坐上飞往内华达州的飞机。
等我到达内华达州的麦卡伦国际机场时,已是凌晨三点。机场候机室里坐满了人,检票口也人满为患。我在如蚂蚁一般密集的人群中寻出一条路,在机场门口打到一辆可以载我去奥斯汀的的士。
“小姐,这么晚了你还要去伊姆莱干什么?”司机询问的眼神从后视镜里传过来,“但我最多也只能送你到奥斯汀了。”
我对他笑了一下表示没关系:“我有个哥哥在伊姆莱,我去看望他。”对于我们组织的这些人来说,出口成谎已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司机的反应正中我下怀,他担忧的眼神被我捕捉到了。
“请问伊姆莱是不是出事了?”
“是啊……那里最近不太太平,听说有一伙自称是‘惩戒者’(The Chastisers)的暴徒在伊姆莱到处犯案,连当地的政府都拿他们没办法。小姐,我劝你还是暂时不要去那里了,还有你的哥哥,你尽管和他取得联系,让他逃出来吧!”
“嗯,好的,谢谢您。”
司机将我送到奥斯汀的巴士站牌后驾车离开,我在那里稍作休息,然后中巴车又到了。
“请问要去哪里?”
“我去伊姆莱。”此话一出,中巴上的人不论男女老少,此时都抬起头来异样的看着我,天知道那个场景有多慎人。我在最后一排挑了一个座位坐下,结果旁边的那位女士却起身坐到了别的座位去,好似我是恶鬼。我看着窗外慢慢升起的朝阳,橙红色的霞光照亮了整个内华达州的大地,连那在沙漠里顽强生长的绿草尖也被染上了一丝丝暖意,挺直了腰杆面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巴士在各个小地方的站牌停留,一群又一群人下了车,渐渐的,巴士里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乘客。售票员古怪的眼神又再次和我对上了。
“伊姆莱到了。”
我刚一下巴士,巴士就飞也般的离去了。放眼望去,公路两旁尽管都有村落,但此时死寂一片,就像一座死城一样。我站在公路边望着被大风扬起的风沙和静悄悄的村落,有一些摸不着头脑。光疑惑也没什么帮助,我拉着行李箱朝身后的村落走去,来到一户人家面前,这户人家还养了牛和鸡等家畜,看那些动物的样子,不像是没有人照料。于是我敲响了这户人家的门。
然而,回应我的一如既往还是一片寂静,我准备敲第四下的时候,一个警惕的孩童的声音从门后传来。
“是谁?快走开!不要再来抢我们的粮食了!”
“我不是坏人,小弟弟。听说我的哥哥就住在这里,我是来找他的。”我继续着我的谎言。
咔嗒一声,门开了。一双眼睛透过门缝警戒地望着我,然后这户人家的男主人才现身让我进屋去。屋里一片混暗,的确就像是很久没人住的房子一样。
“你哥哥叫什么?”男主人一上来就直接问我。
我不假思索地随便说了一个名字:“沃尔克。”
“沃尔克?没听过。他可能是被……”
“什么?”我望着男主人迟疑的脸,他瞥了我一眼,充满了怀疑。
“惩戒者。(The Chastisers)”说着他往茶几上拿来一个破旧的袖章,那是一个同心圆形状的图案,内圈画着一头插着长刀,咆哮的红褐色的野熊。外圈则是写着惩戒者的字样,“他们这伙人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大概是一个月前,有人在村口放了一把火,当所有村民跑出来救火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那些烧杀抢掠的家伙,他们每个人都戴着这个袖章,穿得很夸张。我们还以为他们是哪里来的地痞流氓,于是拿了武器上前去打,结果被那些全副武装的家伙打得不成样子。他们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在这附近做一次乱,警察也拿他们无可奈何。只是这事还没严重得上升到要上报首都的程度,所以,我们这些底层老百姓就得一直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你有见过他们的领头人吗?有没有人知道他们住在哪里?”
“没见过。”男主人挫败的摇了摇头,“不过曾经有人跟踪他们到了布莱克罗克沙漠,可是大概半途被发现了,那人就再也没回来过。”
“谢谢。”我朝他点头致谢,拉开了房门准备出去。男主人一脸讶异地问:“难道你要去找他们?”
“嗯。”
我沿着公路默默地走,一路上没有半个人影,只有炎热的阳光在炙烤着我自己,一股沥青味从马路路面上飘上来传到我的鼻子里,不知道是因为太过晒,还是因为沥青味,我的脑子晕乎乎的。内华达州的天气让我难以忍受……太热了。记不得走了多远,我坐到马路的一边,用一个环抱的姿势把自己环起来,想着自己能够挡住太过“热情”的午间阳光。过了一会儿,马路上终于传来了汽车的声音,我把头从膝盖间抬起来,一辆红色的破皮卡车轰隆隆地开了过来,然后缓缓停在了我的面前。
一个留着橙色中长发的青年从副驾驶探出头来笑吟吟地看着我:“嘻嘻,这太阳还真是大呢。”我不做声,就那么看着他,看到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伸手把车门打开。
“你要去哪,我载你一程吧。”我点点头,准备上车,发现副驾驶上坐着一只乳白色的小狗幼崽,它的后腿上还缠绕着一圈绷带。青年把小狗抱到自己的大腿上,用右手托着它幼小的躯体防止它掉下去。
“在路边看到小家伙受伤了,所以帮它包扎了一下,嘿嘿。”他咧嘴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去哪里呢?”
“你还真是好心。我去布莱克罗克沙漠,可不要告诉我你不送我去。”
他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我的心顿了一下,怎么大家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然而他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巧了,我也去那里。咱们真有缘。”
一路上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他告诉我他叫做雷蒙德。斯派克。古铁雷兹(Raymond。Spike。Gutierrez),现在没有工作。
“古铁雷兹(Gutierrez)?还真是少见的姓氏呢。”
“那你呢,你叫什么?”
“大家都叫我阿珠,我已记不太清自己的本名了。”
他调皮地挤了挤眼睛:“咦,你这个人还真是奇怪,哪里会有人连自己的本名都记不住。阿珠?你是中国人吗?”
我看着前方被沙子遮掩住的小路点了点头。
“那你是香港人吧?”
“你怎么知道?”
他哈哈大笑起来,小狗也被他豪爽的笑声吓得一颤:“我刚才看见你右手上的手表有个紫荆花的标志,这个不是香港人的标志物嘛。”我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这个雷蒙德的观察力比一般人要强。
“有空你带我去香港玩吧,我一直想去中国看一看呢!”他的眼睛闪着像小孩子一般雀跃的光芒,我看着那个眼神,竟鬼使神差地再次点头。
“好。”
“我们打勾勾约定下吧。”他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把小狗暂时放在我的怀里,然后朝我伸出了小指,“不然哪一天你反悔了我可找不到地方哭。”
我勾住他的小指做出嫌弃的表情:“你还真幼稚。”
后来晚一些的时候,天色已是昏暗一片。雷蒙德从车子的储物箱里拿出些干粮,我们坐在车里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我时不时看他一眼,这个男人真是阳光,和他在一起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却也不会觉得缺少安全感。
“怎么了?”见我盯着他,他嘴里含着一大口面包含糊不清地问我。我忍俊不禁,在他面前开心的笑了起来。
他忽然就愣住,傻乎乎地注视我。这下似乎得换我问他怎么了吧?
晚上十点,我让雷蒙德送我到布莱克罗克沙漠的边缘,他下车前还和我交换了电话号码。我望着他在沙漠里越开越远的车子,心里不禁有些难过。交换了电话号码又怎样呢,我这种身份,名字时刻在换,号码也时刻在换,除了组织里有朋友,我恐怕永远也享受不了那种平常人能拥有的纯真友谊了吧。
夜间沙漠里总是会刮起狂风,要是让卷起的黄沙迷住眼睛就不好了。所以我披上头巾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沙漠里前进着,也许那个叫做惩戒者的组织会在沙漠中心?我走了很久,靴子里早已堆满了沙子,脚板摩擦着那些沙粒真叫人不舒服。在把靴子里的沙粒抖干净后我掏出地图和手电筒,沙漠中心就快到了。我把行李箱里的背包背在背上,丢下了行李箱。这个时候再带着这个大家伙还真是一种累赘。
“站住!”一道强光射向了我。几个警察朝我奔来,见我是个女人,便也收起了手里的铐子,但还是警惕地站在我的四周堵住我的去路。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做出一脸无辜的表情来:“我只是个迷路的旅行者。”
狡辩无果,我依然被关上了警车,看他们行驶的路线,他们应该也是去找惩戒者组织的吧。也好,反正我也不想冒着风沙和寒冷行走,就当是坐了个顺风车。一会时机到了,我再从车里逃走。
车子在风沙里又跑了一段距离,终于在一个营地面前停了下来,我趁着那些警官还没开始注意到我的时候从车里逃了出来,躲到了远处的大石堆后面静观其变。
那些警官尽管发现了我的失踪,但是对于他们来说看住一个来历不明的旅行者远没有端掉惩戒者的窝子来得有意义,于是他们没有派过多人来寻找我,而是全副武装,朝着那个插着惩戒者大旗的营地前进。他们蹑手蹑脚地走向帐子,在掀开最外边的帐子的那一刻,警察们惊慌了!空的!
“兄弟们有人来偷家啦!!”一阵杂乱的狂吼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是惩戒者一伙人,他们有的骑着机车,有的开着改装过,装上机枪的越野车,没有车的人,身上抗的也都是重型武器。就像一群无组织的野蛮的战士一样,他们冲散了警察的包围……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借着亮光,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雷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