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露水与香奈儿(三十一)
季小北还是没有勇气给庞格格发去一条信息。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完一样,身体某处存在着最后一个缺口,找不到,却忽略不了。
年底放假回家,季小北用自己做兼职赚下的钱给李木文买了一双新棉鞋和一件羽绒服。
李木文舍不得穿,不停抱怨他乱花钱,最后还是季小北强迫他,才得以在大年初一的早晨又从衣柜取出来,不情不愿换上。
他们没有去亲戚家拜年,也没有约上朋友出去聚会,提前囤了不少年货,准备爷俩安安静静在家里度过。
大年初四那天,戚雾兴高采烈发来一条语言:
【小傻子,我爸妈同意了!我刚刚试着跟他们讲了一下我男朋友家里的情况,他们竟然出乎意料给我教训一顿,说我把他们都当成不近人情的老古董了!】
季小北摇头苦笑,正酝酿语言准备回复,戚雾又迫不及待发来一段文字:
【现在冷静想想,似乎真的是这样,大家都习惯性刚产生一个念头,就理所当然构思出一大堆顾虑和不良后果,其实呢,当你真正迈出第一步后,也许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对我们还是很友善的呢!】
季小北愣了愣,忽然就不知该如何回复了。他转身走向衣柜,从最上面的隔层取出那个被层层包裹的手机盒,硬质包装盒表面还是无可避免落了一层薄薄的灰,似乎在诉说着时光在它身体孤独掉落的痕迹。
他拿纸巾轻轻擦拭干净,洗了手,抱着盒子坐到床头打开。
一部早已成为老旧款式的手机躺在里面安然沉睡着,不知为何,此刻看起来竟苍凉而悲伤。
他一边感慨科技更新换代太快,不过两年而已,他曾经珍贵到舍不得触碰的东西为什么转瞬间就被淘汰,一边悄悄红了眼眶。
仍旧沾染着水渍凉意的手指没有拿起那部手机,就又重新合上盖子,动作里是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果敢。
这次,怕是要和过去彻底说再见了吧。
季小北抹着眼角笑了笑,捞过自己的手机,给戚雾回复:
【因为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隐藏了太多的胆小鬼,原谅他们吧,他们可能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也成为过自己心目中最骄傲的英雄。】
戚雾发来几个竖起大拇指的表情:
【虽然这句话十分深奥,我有点看不懂,但是我必须要给你的文采点个赞,相信你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等你学成归来给我写词哦!】
季小北慢慢收起嘴角的弧度,云淡风轻地说:
【好啊。】
戚雾又发过来几个无关紧要的表情,季小北顺势躺到床边,望着瞬间黑掉的屏幕微微恍神,不知想到什么,眼眸一亮,忽然一个激灵从床上坐起来,编辑:
【戚雾,我要开始准备结婚时送你的礼物了。】
戚雾大概是吓了一跳,很快发来一条语音:
【什么鬼,季小北你竟然还在怀疑我骗你份子钱,你好烦啊!】
季小北不知哪来的勇气,第一次点开语音功能,换上平日里吊儿郎当的语气说:
【走着瞧啊,who怕who。】
戚雾不敢置信地问:
【季小北你来真的啊?】
季小北扔开手机,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枕着手重新躺到床上,望着天花板淡淡笑了,任戚雾连续轰炸十几条信息也过来,也没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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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的月将圆不圆,季小北吃完元宵靠在窗口望了会天,就点开班级群成员,轻车熟路下滑到庞格格那里,打开她的资料卡,直接发送添加好友申请。
庞格格回复很快:
【你谁,报上大名先。】
似乎很轻易就能想象到庞格格此时微瞪着眼眸表情不悦的模样,季小北不由地笑了一声,编辑:
【你同桌。】
庞格格大概是愣了愣,过半分钟才说:
【老娘同桌多了去了,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不下一百个,你丫跟谁玩捉迷藏呢,报名字!】
季小北:“…………”
他也只犹豫了一下,就连名带姓编辑好自己的名字,点击发送。
前后不过两秒,对话框弹出三个大字,与“季小北”遥相呼应:
【不认识。】
季小北再次忍不住笑起来,他认真拼写出“元宵节快乐”,点击发送,后来自然意料之中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可是自打那之后,季小北心里缺失的那一角,却慢慢充盈起来。
他开始通过多种方式搜寻关于两年前北衡市青少年大提琴比赛的报道,最后终于在网页的一张帖子里找到了一丝难得的痕迹。
图片中戚雾眼角眉梢都格外肃穆凝重,她侧脸垂眸放空一切拉大提琴的样子,季小北还是第一次见到。
报道中截取的图片还算清晰,他保存到手机里,跑去隔壁音乐学院,找了很多位西洋乐教授请教,最后终于得到确切答案,戚雾当时摔坏的那把吉他出自德国著名音乐家Mr。Bu,纯手工制作,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停产,且贩售数量不超过五十把。
而戚雾毁掉的,就是这绝无仅有的五十分之一。
季小北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那位教授又说:“我看你也来过很多次,你如果真的对这把大提琴感兴趣,我倒是有位熟知的朋友收藏过一把,只是不确定他会不会出手,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试着帮你联系一下。”
季小北不假思索地接过话:“麻烦您了,这把琴对我非常重要,只要您的朋友同意卖给我,条件……随他开。”
教授含笑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压低声音善意提醒道:“小伙子,我得提前给你打个预防针,这把琴怕是不便宜,毕竟当初入手价都是八万起步,老师没有别的意思,但你也要量力而行啊。”
季小北脸色一僵,他知道,他强颜欢笑的样子一定尴尬又卑微,可他还是硬着头皮肯定道:“没关系的,麻烦老师帮我牵个线,我现在就开始筹钱。”
他很穷,至少从有记忆之时开始,家里一直都过着紧紧巴巴的日子,这是事实,他不想否定,并且也否定不了。
但他并没有因此就对金钱有了多么深刻的认知,或许是涉世尚浅,又或许他真的就是戚雾口中的傻小子,这个念头自打出现在脑海的那一刻,他就暗自下定决心,不管接下来等待他的是什么,他都要找到同样的一把,当年终日与戚雾为伴的大提琴,亲手送给她。
因为她不经意提起过,对于那把为了配合她演戏而摔坏的大提琴,她开始有些后悔了。
这不是为了逞能,更不是矫情的在以这种方式对过去告别,他没那么多闲情逸致,也没那种视金钱如粪土可以肆意挥霍的资本。
他只是很简单,很纯粹的,想要送给他曾经用心守护,也曾给他诸多温暖的女孩一个礼物。
就好比她曾送给他的,那件陪伴他捱过寒凉腊月的羽绒服和毛衣,柔软厚实的帽子和手套,那双特别炫酷的耐克运动鞋,以及,那部已经过时的智能手机,始终没有用过的派克金笔,还有,那盒早已过了保质期的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