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合与仇谋从此逝
苏幸安2018-10-13 23:003,184

  (1)

  这已经是无忧之乱过后的第六个年头,六年了,这是他第一次靠近无忧城。

  叶秉烛不敢离得太近,怕惊动守卫,只是站在高处远远地看着。无忧城依山而建,白墙黛瓦,取自然之景,城中多溪流活水,甚至还有温泉,带着花香的雾气萦绕不散,恍若天府仙境。看着昔日的家,那一刻,连叶秉烛自己都说不清他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无忧之乱,洛云峥身死,唤来灾难,涂炭天地,兖州洛氏的无忧城作为主战场,状况最惨,伤亡最重,整个家族迅速衰落。一众世家见风使舵,斥洛云峥为罪人,整个洛氏亦随他一同背负上了骂名。自那以后,洛氏族人在新任家主洛求凰的带领下深居简出,谨小慎微,处处小心,昔日无忧城中千灯长明,不夜盛天的景象怕是再也看不见了。

  空气里弥散着白檀花的味道,叶秉烛轻轻嗅了嗅,眸子里沉着复杂而悲凉的光。

  曾经,他是举世皆知的一剑霜寒,依仗洛氏之名,星尊之威,普天之下,谁不敬仰。

  曾几何时,白檀花被视为兖州洛氏的象征,只有在无忧城中才能见到白檀盛开时华光璀璨的样子。不知有多少人为了一睹白檀花容,跪拜在无忧城的城门之下。

  曾几何时,无忧城华灯连绵,仿佛不夜盛天,名满天下的长公子长身玉立,折花为剑,当众舞了三十九式“花醉剑”,引得万人空巷,“一剑霜寒”之名谁人不晓。

  叶秉烛突然开口,轻声对林醉道:“十三岁那年我偷酒吃,把自己灌得烂醉,趁着夜色跳上房梁,折花为刃,当众舞了三十九式‘花醉剑’。好巧不巧,那天是我爹的寿辰,无忧城里宾客如云,一个个的,都将兖州长公子醉酒的模样看了去,现在想想,真是丢人。”

  这个故事林醉是知道的,那时她年纪太小,未能来到无忧城为星尊祝寿,林霰一人代表青州林氏前来献上收礼。事后,林霰同她说起那一夜的情形,只用了一句话——洛氏公子,天人之姿。

  月华如练,绣楼翘角,少年长身玉立,手中一枝花色正好的白樱。花醉剑招式潇洒,一收一放,倜傥如仙。那一夜无忧城中人声鼎沸,人人都被那屋脊上的少年勾了魂,被那抹夹杂在墨黑长发里的月光白迷了眼。

  那样好的时光,那样好的少年。

  将他捧上高位的是这个家族,让他跌落地狱,永不超生的亦是它。

  叶秉烛闭上眼睛,声音里带着叹息的味道:“做了六年的叶秉烛,已经忘了做洛云峥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林醉在一旁看着,心疼得无以复加,她自身后抱住叶秉烛,脸颊紧贴着他的背,轻声道:“无论是叶秉烛还是洛云峥,都只是一个名字一个代号而已,我知道,你从变过。”

  你依旧是那个善良正直的玄衣少年,目有侠气,忧心天下,不愿伤害任何人。

  即便身陷地狱,即便阅尽冷暖艰辛,你依旧是你,从未变过。

  叶秉烛慢慢抬起手,冰凉的手心覆在林醉搁在他腰间的手背上,轻轻贴合,他道:“阿醉,我注定负你良多,遇见我,也许是你最大的不幸。”

  林醉眼睛里涌起稀薄的泪光,她拼命摇头:“能在夺龙之役上遇见你,能在无忧之乱与你重逢,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瀚海之地也罢,极寒之潭也罢,无论你终将归于何处,我都会陪着你,不离不弃。”

  叶秉烛转身抱住林醉,两人额头相抵,他的怀抱依旧是冷冰的,胸膛深处,一片寂静,没有心跳,没有律动。

  他将林醉紧紧地抱在怀里,想说什么,溢出嘴边的却只有细碎的哽咽。

  “我答应你,”沉默良久,叶秉烛哑声道:“我会尽最大努力,活下去。尽最大努力,洗清这身罪孽,与你白首安老。”

  曾经,我一心想着去死,以死践行这一世清白,一身信仰。

  如今,我只想活下去,与你一道,做一对平凡夫妻,男耕女织,养儿育女。

  不需锦衣玉食,不需万里华城,只要林间溪边的一间茅草屋,屋子里有我有你,就足够了。

  这样简单的愿望,实现起来,却又那样多的困难。

  叶秉烛自幼在无忧城中长大,没有人比他更熟悉城中守卫以及机关布置。他极轻松地带着林醉潜入府中,打晕了几个守卫,一路走进女眷居住的内府。

  林醉告诉他,无忧之乱过后傅晚钟便患上了失心症,被新一任的洛氏家主洛求凰关在了内府中的小院落里,形容狼狈。

  叶秉烛突然停下脚步,看着她:“你是不是来过无忧城,在洛云峥宣布身死之后?”

  林醉垂下眼睛,轻声道:“来过。我想带走一件他的遗物,给他立一座衣冠冢,想他了,有一个能找到他的地方,还能跟他说说话。”

  叶秉烛叹息:“还好你没去玲珑阁讨要三千花醉。”

  林醉抿着嘴唇,她没告诉他,其实她去过玲珑阁,在无忧之乱之后。

  她带着洛求凰给的棺木,夜闯玲珑阁,放出赤焰穷奇,纵了一场好大的火,趁乱取了方浅草的一丛心头之血。

  方浅草名义上是洛云峥未过门的妻,却在危险来临时选择明哲保身,这个仇,她得替洛云峥讨回来。

  逝者已去,没有能力再计较什么,可活着的人决不能就这么算了。

  这些事林醉没有告诉叶秉烛,过去的事既然已经过去,自然也就没有再提的必要了。

  傅晚钟现下居住的小院落叫兰芝居,名字取得风雅,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四周的环境却有些衬不上这个名字。

  那院落形似皇城中的冷宫,屋檐低矮,年久失修,朱红的院门斑驳如古旧的墙面,院门自外面上了锁,附近没有守卫。一丛老梅自院墙内探出头来,枝叶枯黄,花瓣稀少,一看便知是缺人照顾所致,一如住在这院里的人。

  叶秉烛突然踌躇,喃喃着:“我想即便换了失心症,她依然不会忘记,她有多恨我。”

  当年那场在暗中进行的易子之局,打乱了多少人原本平静的生活,让母子离心,父子成仇。

  宋西辞对洛家,对生身父母,冷漠大于怨恨,他不会再回头,傅晚钟注定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儿子。

  这一切的源头都在洛云峥身上,那个于混沌中降生的孩子身上。

  叶秉烛深吸一口气,与林醉一道翻过院墙,跳了进去。

  小院内部比外部还要破落一些,面积不大,三面房屋,中间有天井,乱草丛生,长及膝盖,入耳满是鸦虫啼鸣,杂乱又破败。

  时值夜晚,屋子里没有亮灯,一片昏暗。

  叶秉烛让林醉跟在自己身后,为防引人注意,他没有燃起火冥符,试探着向前走去,一步刚刚迈出,就听见一道沙哑的嗓音:“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容易死的!化生于噩兆的怪物,岂能死于凡人之手。”

  沙哑的声音响在空寂的院落里,显得异常骇人,林醉吓了一跳,寻声望去,看见一道单薄的身影立在门边。

  那人道:“进来说话吧,外头风凉,我身子弱,受不住。”

  能出现在这里的人,自然是傅晚钟。

  曾经风光无限的星尊夫人,还记得夺龙之役的役后主宴上,她站在星尊洛如虚身边,何等的婉约绝色。

  她夸赞林霰少年盛名,文韬武略俱是出挑,模样也是一顶一的好,配个仙子都有富余,开玩笑说我母家若是有适龄的姑娘,一准儿抢着嫁过去!

  她还曾夸奖林醉,说她漂亮又伶俐,是个难得的好姑娘,还曾送过林醉一对东珠耳坠。她说那耳坠的底料和做工也算上等,便送给林姑娘,带着玩吧。林姑娘以后记得常来无忧城走动走动,陪我聊聊天,我一见你就喜欢得紧呢。

  如今想来,恍若隔世。

  屋子里的布置简单粗陋,一张八仙桌,两张跛了腿的木凳子,还有一张被褥单薄的木床。

  傅晚钟穿了身浅色的布衣,头发用素银簪子挽起,通身再无装饰,好似农家妇人。她瘦得厉害,点燃油灯时衣袖下滑,露出秸秆般的手腕,哪里还有昔日一笑倾城的样子。

  油灯亮起昏黄的光,盈盈如豆,跳在视线里。傅晚钟转过身,林醉终于看清她的脸,还残存着些许秀丽的影子,可是失了保养,老态明显,眼角浮起细密的纹路,眼中是将死般的寂灭枯竭,整个人透出一股灰败的味道。

  叶秉烛不知该如何称呼她,只能俯身一礼,算是全了做晚辈的礼数。

  傅晚钟笑得讽刺:“没想到吧,只是六年未见,我竟然就苍老成了这副样子。若是夫君还在,站在我面前,怕是都要认不出我了。”

  这一句感慨,撩起了林醉心中最大的疑惑,那就是无忧之乱当日,星尊洛如虚究竟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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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花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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