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他已经太久没有仔细看过自己的脸了,或者说,没有勇气。
质地粗糙的铜镜呈像模糊,映出一道扭曲的身影和一张扭曲的脸。
叶秉烛抬起手,纤细的指尖抵在铜镜上,似是要通过冰凉的镜面,触到镜中人的灵魂。
热水氤氲起浅白色的雾,在装饰朴素的客栈房间内缓缓飘散,朦胧中,只有那双点漆似的眸子分外清透,犹如古玉。
他想起林醉的话,那个固执的丫头故人闲谈般淡淡地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眼睛很好看。洛云峥也有一双纯黑至通透的眼睛,我很喜欢,可惜再也看不到了。”
她说他的眼睛很像洛云峥,却不知道,他根本就是洛云峥,那个在众口相传中已经死去的洛云峥。
如今的七步宫主叶秉烛和当年的洛氏长公子洛云峥是同一个人。
所以,佯装成苏云微的鬼婴才会说出那样的话——有了叶秉烛,就等于有了洛云峥。
他没有死,只是变成了不人不鬼的样子。
水渐渐凉了,屋子里的雾气散了一下,铜镜映出他的脸,同身上一样,都刻满了黑色的流动的符文,那些符文仿佛有生命,永不停歇,川流不止,将那张谪仙似的英俊面孔,毁得极其彻底。
叶秉烛看着镜中的自己,有一瞬间的恍惚,曾经的他是什么样子?
那个让林醉一见倾心的他,是什么样子?
叶秉烛闭上眼睛,慢慢陷入回忆。
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同宋家的两位公子起了争执,从金鳌兽的脑袋上摔下来,危在旦夕,他恰好出现,将她抱进怀里,救了她一命运。
那时,他是风头正劲的星尊之子,倜傥潇洒,玉树临风。玄墨色的衣角,上面滚刺着七杀星纹,纹理精巧细致,一看便知是价格不菲的好东西。
与宋西辞男身女相的清隽绝色不同,他是英气逼人,鼻梁很挺,眉峰上扬,唇边一抹透着些许痞气的笑。长发未束,纷纷扬扬的散在风里,仿佛一场没有温度的雪。
有风拂过,林醉下意识的伸出手,精准挑起夹杂在黑色长发里的一抹月光白。
宋西辞气不过,出言讽刺,声音冰冷:“英雄救美的戏码洛公子真是百演不厌,方才遣了坐骑雪狼救下了一位姑娘,如今又真身上阵救下另一位姑娘。听说今年的夺龙之役来了不少世家小姐,就凭洛公子这见一个救一个的架势,恐怕会忙不过来!”
洛公子。
兖州洛氏洛云峥。
时任星尊洛如虚膝下独子,擅使剑,佩剑名唤三千花醉,白玉为鞘,通体冰蓝,由冰泉寒气凝结而成,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当世神器。兖州洛氏以七杀星为本命宫,七杀化气为将,主肃杀,是十四主星中的战星。
他呵呵一笑,故意对宋西辞道:“宋公子,对不住了,贵府这只神龟爷爷,怕是只能用来煲汤了。”
林醉愣愣地半倚在他怀里,眼睛盯着他丰神俊朗的侧脸,脸上不自觉地带了点红。
只一眼,她便喜欢上了他,只一眼,他便知道,她喜欢他。
可惜那个时候,他拥有的太多,林家小姑娘的那点小心意,还入不了他的眼。他是星尊之子,手握当世第一神兵,天时地利,皆是他的,可谓春风得意。
后来,夺龙之役,林醉被蚀骨鱼困住,即将被炼化,又是他突然出现,一道剑风凌厉而至,水球应声破裂,浓黑的烟雾滚滚而出。林醉身形一动,猛地朝水面坠去,正要挣扎,他的手攀上她的腰,将她轻轻一带,抱进了怀里。
林醉眨眨眼睛,她抱住他的脖子极开心地喊他的名字:“洛云峥,你又来救我了!”
他看见自己的身影清晰地映在她眼中,眼睛是亮的,他的影子亦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被一个人喜欢,原来是这样美好。
再后来,他们被梦魇兽困在梦境结界里,数盏天灯自剑影之外的虚空中悠悠飞过,暖黄的颜色如同天地初开之时,劈裂了混沌的火焰,烧灼在视线里,形成这方可遇不可求的惊世美景。她似是被那样的画面迷了眼睛,喃喃地问他,我是在做梦么。
神情懵懂天真,孩子似的不染尘埃。
他最喜欢看她懵懂的样子,带着冰泉洗过般的纯粹。
仿佛被蛊惑了,他将一枚金色的铃铛放进她的手心里。拇指大小,颜色灿金,质地却不是金子,上头刻满了梵文,冷眼看去佛光盈盈。
林醉有些好奇,拿着铃铛摆弄了两下问他:“这是什么?倒是挺好看的。”
他顺手将林醉散落的发别到耳后,眼神一错瞄到她通红的耳朵,眼睛里的笑意愈发明显且温柔,道:“天罡铃——铃身由藏于南疆古木内的千年黄铜制成,铃内圆珠由鲛骨磨制,可锁人魂魄,祛除邪煞。最重要的是,”洛云峥眨了眨眼睛,眼神戏谑:“铃内圆珠中藏着七杀星纹的星象之力,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性命之忧,捏碎铃铛,放出星象之力,我就会赶来救你。”
他只告诉她天罡铃藏着七杀星的星象之力,却没有告诉她,那里面还有他的一缕魂魄。小时候,父亲为他卜星,星象显示,他一生坎坷,难得善终,父亲将他的一缕魂魄封了起来,以防万一。
没想到,那缕魂魄真的救了他的命。无忧之乱,混沌肆孽,他身受反噬,尸骨全无,是封存在天罡铃里的那缕魂魄,让他重塑肉身,有了重活一次的机会。
结界里,他亲手替她带上那枚铃铛,红与金,是最衬皮肤的颜色,显得肤色极白,像是隆冬的雪。
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在神剑置下的渡化结界里,他将天罡铃交给她,与她并肩坐在天雨流芳的地方,看着天灯悠悠飞过。
她以为他睡着了,微闭着眼睛朝他凑过来,试图亲他,他一直知道,却没有阻拦。两人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她的呼吸轻轻吐在他脸侧,他感觉心跳快得像是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只剩不足一寸的距离,她即将碰到他。
就在那时,沉睡在他身体里的混沌力量骤然苏醒,他变得不受控制。
她在他面前总爱脸红,在他面前总爱逞英雄,无论多危险都挡在他面前试图保护他,甚至不惜以生血为他渡化。
这是一命换一命的招数,她用自己的死来换他的生。
多傻的丫头,傻得让他心疼。
再往后,再往后的事情就不能回忆了,因为太疼,太惨。无忧之乱像一个结点,将所有纠葛以最悲惨的方式封存,变成一段不能开启的回忆。
直到无忧之乱的那一天,他才知道自己尊敬了十几年,孝顺了十几年的母亲竟然那样恨他。
直到无忧之乱时,他才知道,洛云峥不是洛云峥,宋西辞也不是宋西辞,有人换了他们的身份。
而他本是个妖魅都不如的怪物,天生便背负着罪孽。
什么星尊之子,什么万人之上,都是假的。
母亲怨毒的脸是他最后的记忆。
空洞洞的胸口涌起刺骨的疼,他抬手抚着那个早就没有了心跳的地方,唇边浮起苦涩的笑。
原来没有心,也会觉得疼啊。
叶秉烛草草洗干净身上的血污,重新披上夜雾似的黑衣,黄金面具缓缓遮住容貌,他又变成了神秘的七步宫宫主。
这世上早就没有洛云峥了,活着的只是叶秉烛。
阿醉,阿醉,叶秉烛喃喃地念着,他想,若你愿意,待一切结束,若我还活着,我愿以叶秉烛的身份,带你回七步宫,与你长相守。若你不愿,我会祝福你,觅得良婿,儿女双全。
恍惚中,他又想起在七步宫时,他朝林醉索要天罡铃时的场景。
他之前那样对她,调笑的,挑逗的,羞辱的,漫不经心,一方面是为了掩藏身份,让她不会看出黑衣之下躲藏着的其实是面目全非的洛云峥,一方面也是真的想要抱抱她,想要亲吻她。
他太久没有见过她了,真的很想她。
可是那个傻丫头的执着,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
她不肯给他天罡铃,道:“我不是他名义上的妻,没有资格替他保管三千花醉。天罡铃是他亲手交给我的,我绝不能弄丢了。有朝一日奈何桥边再会,我还要带着天罡铃去见他呢。”
“那是我与他之间唯一的信物,奈何桥边再会,我要带着天罡铃去见他。”
那一瞬间,他心里涌起太多震撼。
阿醉,阿醉,叶秉烛看着镜中的自己,眼神是磐石般坚毅。
我会帮你保护好金樽月,有我在,苏云微也好,鬼婴也罢,休想伤害你一分一毫。
就连神者混沌也不行,我会肃清这天地,让你安然白首。
他躲在七步宫中休养五年,就是为了这一天,重回卜星界,肃清那些本不该出现的杀戮与罪孽。
他留下的罪孽,他带来的罪孽,由他亲手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