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宅,宅里住着穷到哭泣的星尊大人。
夜半子时,万籁俱寂,林醉扛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卷站在云泽城的马厩里泪流满面。
太穷了,真的真的太穷了,穷得她都想抱着箱子上街,替星尊大人募集点伙食费。
堂堂星尊众家之首,府邸的马厩里别说千里良驹,竟然连只花皮骡子都没有,只拴了一只丑兮兮的大黄狗。
林醉伸出爪子摸了摸大黄狗的脑袋,怜爱道:“瞧你瘦的,自从进了苏家是不是连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可怜呐可怜。”
大黄狗颇通人性,耸着鼻尖蹭了蹭林醉的掌心。林醉捏了捏它耳朵上的绒毛,低声道:“狗大哥,咱俩商量点事儿呗。”
堂堂世家小姐,管一只丑兮兮的大黄狗叫大哥,这事儿若是传到她的正牌大哥林家主耳中,真不知他老人家会是个什么心情。
大黄狗哼哼了一声,撩起眼皮,面带鄙夷地看向她。
林醉默默比了个拇指,心道,瞧瞧人家这狗品,妥妥的贫贱不能移,都瘦成小排了,还端着星尊门下大徒狗的架子呢。
她努力从大黄狗丑兮兮的长脸上分辨一点可爱的影子,继续诱哄道:“姐姐我身负重责,需要走一趟荒芜山七步宫。一路上凶兽众多,而我口袋里能召唤灵兽的符篆又被大哥没收得精光,所以,恐怕要麻烦您老人家陪我走一趟了。虽然你丑了点,瘦了点,看起来战斗力弱了点,但好歹也是四个爪走路的,真碰上什么要命的凶兽,也算是个帮手。看在咱俩还算有缘分的份上儿,您陪我走一遭?”
大黄狗歪了歪脑袋,似乎在思考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姑娘够不够分量,能不能请动它这只星尊门下大徒狗。
眼看着天就亮了,时间宝贵,耽误不得,林醉要牙一咬,脚一跺,使出了看家本事:“狗大哥,不,狗勇士,只要你跟我走,我保证你顿顿有肉吃,宵夜都是纯荤!”
狗勇士大概真的是吃素吃怕了,听见“纯荤”二字,耳朵瞬间就立了起来。欢蹦乱跳地咬着林醉的衣角,带着她绕过云泽城外按阵法布下的层层奇石,走出了天险巍峨的岳阳山,踏着渐升的朝阳,踏上了林间小路。
林醉回头看了眼岳阳山中缭绕的烟云,在心里跟林霰道了句“抱歉”,她并非存心搞乱,肆意妄行,只是必须见洛云峥一面。
《异说传》记载,上古有神,正邪一体,开世造物,衍生日月。后神力渐弱而羽化八荒,存混沌一缕,流离于世,称为神者混沌。
传说,得混沌者,神魔一体,一念创世,一念灭世。
五年前,无忧之乱时,洛氏一族伤亡惨重,有灭族之险。长公子洛云峥盛怒之下要与宋西辞同归于尽,他剖心为引,唤醒了流离于世的神者混沌,引来一场诛天灭地的劫难,整座兖州城都险些被夷为平地。
劫难之中,洛云峥魂飞魄散,宋西辞身受重创,轰动一时的无忧之乱以两败俱伤为结点。洛氏与宋氏纷纷跌下神坛,一度成为四大家族中的末流,苏云微率领神州苏氏后来居上,成为众家之首。
曾经名满天下的洛氏长公子因妄用邪术,唤醒混沌,涂炭九州,而被斥为罪人,连带着整个兖州洛氏都背上了狼藉的声明。洛氏的现任家主洛求凰又是个懦弱好欺的性子,眼看着洛氏半死不活一天不如一天,也想不出什么救世之法。若不是有万年倒数的青州林氏垫底儿,显赫一时的兖州洛氏,只怕早就成了尾巴尖上的那个。
戏词里唱:“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也就是这般境遇了吧。
洛云峥虽去,但神者混沌仍在,四大世家各有各的心思,那些个嘴上说着“要将混沌除去,以保九州安危”的所谓的正人君子,谁能保证他们私下里没打过将神者混沌收为己用的算盘?
一念创世,一念灭世,这样的神力,谁不向往。
按林霰所言,苏云微偷偷培植白檀花,是为了引渡洛云峥的魂魄。堂堂星尊,备受尊崇,引一个罪人的魂魄干什么?只怕也和神者混沌脱不了干系。
无论如何不能让洛云峥的残魂落在那个奸诈小人手里!
林醉背着小包袱双手握拳,心想,有她在,谁都别想欺负洛云峥!
她一定会好好保护他,哪怕只是一缕微小的魂魄。
大黄狗绕在林醉脚边,颇为轻蔑地瞭了她一——你这小胳膊小腿的能干啥?!
林醉练功时总偷懒,修为不够精纯,连带着御风决使的也不太好,一人一狗再加一个小包袱卷,磕磕绊绊地走了近两天,才勉强看到荒芜山的山尖尖。
荒芜山原是片古战场,遍野尸殍,鬼魅横行,太多的怨气聚在一起,久而久之便养出了一只身披厚的甲口吐黑烟的邪祟。那邪祟天生地养,身形极为高大,以活人为食。当时的国主昏庸无能,只晓得蹲在后宫的御花园里看美人吃葡萄,哪有心思管百姓的死活,眼瞧着一代王朝便要败在这个不正经的东西手里。
民间怨声正浓之时,一位奴籍出身的少年不晓得从哪里学来了斩杀邪祟的本事,一人一骑直抵那邪祟的老巢,掏了那畜生的心肝。
邪祟由怨气所化,死而不僵,尸身倒地为山,便是如今的荒芜山,那位奴籍出身的少年就是大靖朝的开国之君,谥号曰“仁”。
前身是古战场,后又作为邪祟巢穴,荒芜山也算是倒霉到家了,被誉为九州至阴之地,谁也说不准这山头上会养出什么样的怪物。
七步宫就坐落在这片神鬼莫近的阴邪之地。
清河镇是离荒芜山最近的小镇,住着百十来户人家,民风极是淳朴。一路走过来,林醉饿得前胸贴了后背,在长街上随意找了个干净小店,要了份排骨面线。
她吃面,大黄吃排骨,人狗平分,其乐融融。火光兽从锦囊里钻了出来,揣着一对毛茸茸的小爪子,可怜兮兮地瞅着林醉碗里的清汤寡水。对视片刻,林醉无奈落败,又去买了个肉包子,给火光兽打牙祭。
林醉吹凉了筷子上的面线正待往嘴里放,余光里突然闯进来一道颀长的影子。那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穿了件略显破烂的白色长衫,袖口和衣角处绣着翠竹纹样,头发披散着,脸上覆着一抹蒙眼的白巾,瞧不清容貌,两片桃花色的飞薄嘴唇倒是十分漂亮。
那人一手酒坛一折扇,跌跌撞撞地从店子外头摔了进来,嘴里似笑似叹的吟诵着:“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错,世世永不见!”
那人摔进来时撞翻了一溜桌椅,火光兽素来胆小,吓得肉包子也顾不得啃了,揣着两只前爪钻回了锦囊里。
林醉顾得了小的顾不得大的,一时不留神,大黄狗竟然跑过去叼住了那人的衣角,发出呜呜的低吼声。林醉连忙撂下筷子,拎着大黄的脖子上的软肉将它拎开,愧疚道:“真是对不住,没伤到您吧?”
盲眼男子寻声朝林醉所在的方向偏了偏头,握在手中的折扇轻点眉心,唇边突然旋起一缕笑意,低声道:“姑娘身上是否配有一枚铜铃?铃身由藏于南疆古木内的千年黄铜制成,铃内圆珠以鲛骨磨制,可锁人魂魄,祛除邪煞。”
林醉一愣,下意识地握住坠在脖颈上的铃铛,不待她回答,面馆的老板突然从柜台后冲了出来,架着盲眼男子的肩膀不住推搡着:“哪来的疯子,把我家的客人都吓跑了!出去出去,破庙里等人施舍的叫花子也比你体面些!满身的晦气!”
那人怎么从店外摔进来的又原样摔了出去,正摔在路边的一处积水坑里,酒坛碎了,扇子脏了,袖口处的翠竹纹样也污得不成样子。
林醉一时心软,快步走过去将他扶了起来,连声问他:“没摔坏吧?”
那人耳尖微动,突然一把攥住林醉的手腕,力道大得几乎捏断骨骼。林醉吃痛,斥了一声:“放开!”那人依旧是似笑非笑的模样,握着林醉的手腕道:“姑娘此番前来荒芜山是为了找人吧?听我一句劝,回去吧!荒芜上你上不得,七步宫里住着的那位,你见不得。”
林醉一愣,不待她细细询问,疯子似的盲眼男子已放开她的手径自走远。右手一柄脏了的折扇,左手一个掉了底的酒坛,明明是脏污不堪的模样,背影中却带着几分笔墨难书倜傥。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林醉怔怔地抓了抓头发,手腕抬到一半,突然发现,被那盲眼男子碰过的地方竟然出现了一条黑色的细线,细线顺着筋脉一路蔓延到指尖,像是用极细狼毫描绘的图案。
林醉脑中灵光一闪,快步朝盲眼男子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难怪那个家伙能听见天罡铃发出的声音,难怪那个家伙不许她上荒芜山,因为他根本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