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法
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作家劳伦斯·布洛克的书:马修·斯卡德系列,出版近十年来,拥趸无数。
我无意从一排红色硬皮书中抓出了那本《八百万种死法》,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句话是这样的:“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从此沉浸在布洛克营造的马修后半生岁月中,不能自拔。马修·斯卡德,土生土长的纽约人,据文中推测,他大概出生在1938年,和作者布洛克同年。他原本已经当了十来年的警察,是破案小能手,偶尔也接受一点儿小贿赂,有一个妻子,生了两个儿子,生活在长岛的独立洋房内,日子过得相当滋润。某一次的抓捕行动中,他开枪击毙罪犯,可从枪膛中飞出的一颗流弹,却在击中地面后反弹,夺取了一名小女孩的生命。警方证明这起误伤完全是一场意外。但马修无法原谅自己,流弹事件宛如摁下了重启键,让马修决定让自己的惯性生命戛然而止。
他辞了职,离了婚,离开妻儿,独自一人搬到纽约第五十七街拐角一个小旅馆的单人房间,成为了一名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闲时在附近的阿姆斯特朗酒吧里打发日子,波本威士忌成为他最亲密的伙伴。他没有保险,不交税,没有任何法定的社会身份,以“为朋友解决困难”维持生活。他在系列第一本书《父之罪》里三十来岁,到了最后一本书《繁花将尽》里已经年过花甲。
《八百万种死法》是马修系列的分水岭。在此之前,他是个资深酒鬼,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着甘醇的波本威士忌,在此之后,资深酒鬼马修已经决定戒酒。他脸色灰败,精神不振,终日穿梭在纽约的街头巷尾。他喜欢步行,每天都在跟继续保持戒酒还是破戒喝一口的矛盾念头做斗争:“每一个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每天他都要抽个时间,去城内任何一个角落参加匿名戒酒协会的聚会,听那些和自己有着同样困扰的人说着自己的戒酒经验,到了他发言的时候,他总是说:“我叫马修·斯卡德,我今天来听听就好。”马修接了个妓女金的生意,金请他帮个小忙,跟她的皮条客出面谈判说拜拜。出乎马修的意料,酷爱收集非洲黑檀木雕,拥有超一流艺术品味的皮条客钱斯,和他一见如故,对金的离去很痛快地表示同意。但没过多久金就被残酷杀害。钱斯理所当然成了第一嫌疑人,但他有不在场的证据,很快被保释,纽约的警察并无多少兴趣追查杀害妓女的凶手,倒是钱斯为了自证清白,反过头来聘请了马修破案。马修一边忙着戒酒,一边开始探案。
坚持戒酒的马修,生活空洞无聊,甚为厌倦,生活失去目标又没有了压力,内心焦灼,痛苦不堪。他需要酒精的麻痹,但又深知唯有保持头脑清醒,才能让这具日趋衰败的肉体撑下去。走上寻凶之路,就是马修自我救赎的过程。
钱斯手下的几个姑娘风采各异,堪称奇葩,有人因为喜欢写诗,发现“日常的打零工吸干了体内的诗意”,有人想成为演员,却终日在格林威治艺术村中靠吸大麻来麻醉自己,有一名集几国血统为一身的绝色美女,散发着神秘的东方女郎气息,却永远心不在焉神游太虚,还有一位原本是一名专栏记者,因为好奇心以及一种说不清的吸引力接受钱斯的邀请,成为自己笔下调查报道中的边缘人物,还有一个叫桑妮的女孩,每晚去麦迪逊花园广场看各种体育比赛,也填充不了她的空虚,马修还没来得及去拜访她,她就出于对人生厌倦,服药自杀。留下一封遗书:“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说起来没什么情节,没有太过复杂的人物关系,布洛克在三十多岁成为职业作家前,一直坚持给《花花公子》撰写专栏,练就了一种絮絮叨叨却极富感染力的才华,他擅长用文字营造一种有魔力的情境,可以让人一遍一遍不厌倦地读下去。
布洛克还当过王家卫电影《蓝莓之夜》的编剧。虽然王家卫的电影永远都那么王家卫,编剧的色彩在其中永远被导演的个人风格覆盖。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布洛克的特有标签,比如那个酗酒的中年警察,后来他死了,他的前妻也喜欢上了喝酒。他是为了妻子离开自己而悲伤到喜欢上喝酒吗?她是为了怀念他而喜欢上喝酒吗?没有确切的答案。爱伦·坡奖因为马修系列和雅贼系列,慷慨颁给布洛克终身大师奖。朱天文姐妹是他的书迷,侯孝贤把他的书推荐给梁朝伟。梁朝伟看得入迷,在闲时跑到伦敦广场喂鸽子之余,也抽时间跑到纽约找到布洛克,希望能有机会出演马修。却被布洛克一口拒绝,他说自己心目中的马修应该是个白种男人。
我私心觉得马修应该是马龙·白兰度在《巴黎最后的探戈》里那副扮相,穿着深色大衣,头发蓬乱,神色疲惫,一副被残酷生活极度摔打虐待过的衰样。马修和每个普通人一样,过着疲惫不堪的日常生活。他一边艰难自责与自我身体中的偏执及消极对抗,一边又沉溺甚至享受那种绝望的感觉;他没有帮手,身形孤独,但又可能在下一秒某个街角的拐弯处,某扇紧闭的门背后,某个昏暗的酒吧角落,因缘际会,和某个能够激发他心灵碰撞的知己邂逅交谈,一拍即合;他内心孤独,他常常自嘲地笑笑,独自一人穿梭于这座容纳八百万人口的罪恶之城。
马修坐在曼哈顿的地铁里,看着车窗玻璃上自己的影子,对自己说:“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的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在摒弃掉所有社会关系后,整个人会封存起所有敏锐触角,变得冷,变得硬,变得没有任何归属,直至变成孤单的存在。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独自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可以直指内心,在脱离了所有嘈杂的背景杂音后,才能有大把的时间去聆听真正发自内心的声音。劳伦斯·布洛克、迈克尔·康奈利、雷蒙·钱德勒,这些将硬汉侦探类型小说提升到文学殿堂级水平的大师们告诉我,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们从古至今都一样,没有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糟。
这种想法让我轻松一些。曾经有一段日子失眠严重,每当凌晨四点,睁开眼睛,毫无睡意,只好打开台灯,继续阅读马修系列。看着他徘徊于纽约的街头,不厌其烦地去一扇扇地敲门,收集每条线索,耐心拼凑真相的全貌,他是在挖掘案件的真相,也是在挖掘人生的真相。有时他成功了,更多的时候他只能获得一个无解的答案。
这不是一本推理小说。但它很好看,很好看,很好看,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要坚持读到结尾,那个平静如水却又深深叩击心扉之门的漂亮结尾。
1982年的纽约,有八百万人口,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