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模拟现场
于子舟2017-07-14 06:373,198

  牛顿那引以为豪的经典力学也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取代。物质并不是完全按固定的轨道运行的,许多事物充满了随机和不确定。

  人的命运也一样,正因为有许多随机和不确定的因素,所以生命才丰富多彩。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可有权改变它,让它变的更好。

  “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做呢?”

  “密室杀人当然要从密室开始调查,凡是密室就得从手法说起。只要了解了问题的本质,就什么都好说了。”

  “那怎么了解密室的手法呢?毕竟我们谁也不懂密室啊,而那间密室又看似毫无破绽。”

  “不能这么说,越完美的密室暴露出的破绽越致命。”

  我往咖啡里加了块糖,然后淡定的说道。

  以前总爱喝无糖无奶的苦咖啡,是因为我觉得,原汁原味才是最好的。

  许多西方人喝咖啡也不喜欢加其他东西,但中国人做到这点的很少。

  如果咖啡里不加糖和奶精,那么在中国,百分之九十多的咖啡厅要关门了。

  糖和奶精可以让人找到童年时代对甜品的记忆。

  而我童年的回忆恰恰是最不想想起的,所以,自然而然的也就不放了。

  但喝了几年的苦咖啡后,你会发觉,加糖或者加奶真的不重要,反正都是一种生活方式。

  “你想怎么样。”

  文颜一边说一边用左手的长指甲一下一下地敲击着桌面。时轻时重的敲击声,倒是和那首不知名的法国小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其实,我们可以模拟案发现场,将当时的情况还原,这样做也许就能找到一些我们遗漏的线索。”

  说完这句话,我极认真的观察程楠的表情,怕他因为恐惧而不敢面对,就像当时在审问室的催眠一样,因为恐惧,所以极力的想要回避,但人生往往充满戏剧性,你越想回避的东西,越是回避不了,因为它比你想象中的更加重要难搞。

  就拿这个案子来说,线索不是凭空就有的,一切都要靠我们去寻找,要是不找,可能一辈子都破不了案。

  “可是在哪里模拟这个现场呢?总不可能回到寝室吧?就算我们能进去

  宿管也不会让我们瞎闹腾的,因为我,我们学校已经出过一次人命了,他们肯定恨不得将我赶出来。”

  “现场什么的你不用担心,我这里七楼有一间杂物室,可以腾出来借你用。”

  文颜停止敲击桌面的动作,认真地说。

  “可是那也不行啊,模拟现场就是要整的和我们寝室一模一样,架子床和柜子什么的我们都没有啊。”

  其实程楠只说对了一半,模拟现场不一定要全部一样,关键部分在,也就可以了。

  刘鑫案的关键是从里面反锁的门以及程楠与刘鑫相对的床铺,满足这两点就算是抓住关键了。

  “我们没有时间去找和你们寝室一模一样的东西,只能抓住关键部分,从简设计。”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做法,从一开始就打破了密室,谁也说不准,在我们忽略的东西里是否存在被我们遗漏的线索,对此,我只能说,凭运气。

  虽然我们先前一直在强调细节,但凶手真的会在所有家具上都做手脚吗?现在,我们利用科学的方法计算一下,假如当时,寝室里有十样家具,凶手真的会用现成的所有家具给程楠布一个局吗?

  换句话来说,当凶手进入寝室的时候有些东西是后来加进来的,或者被寝室里的人,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了一些物品,那凶手原先设计的局就将被破坏,往大的地方说,凶手极有可能犯不了案。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凶手,这样的凶手往往喜欢刺激,也就是说,如果他是这样的人,那他肯定会这么做。

  但是,尽管如此,那时间也是不够的,从案发到结束也就三四个小时,假设他花一小时布置现场,一小时杀人,一小时逃离,且不说程楠有没有被下药,或者他有没有中途醒来的可能,那凶手也得保证万无一失,当一个人决定杀人时,往往是他最不理智的时候,也是他已经将一切都置之脑后的时候。

  实施凶杀前的凶犯都有一个共通的心理,即使最后死了,那又怎样?反正有人陪葬,对于变态的凶手来讲,已经值了。正因为这个犯罪心理的作祟,所以凶手才会变的更加胆大张狂,杀起人来更加果断,不假犹豫。

  “也就是说,我们只要抓住反锁的门和两张对头床铺就好了,其他的,根本不重要。”

  毕竟这件案子是以密室为主题设计的,而一间完美的密室要掌握两点,门上的锁和第二个人的痕迹,很明显,程楠就是被人稀里糊涂地拉进来当替罪羊的,所以,第二条重要点也就断了,想要破解密室之谜只能从门上的锁出发。

  凶手杀完人后离奇的失踪了,最具怀疑性的当然就是门锁,很多这种案子的凶手都是利用铁丝,回形针当钥匙开门逃脱的,毕竟这种事在美国也有先例。

  这间密室的奇妙性恰恰就在门锁上,凶手不在房间里那他肯定就是出去了,可他利用铁丝等辅助手段出去后也就从根本上破坏了密室,那凶手又是怎么在最后进行修补以及锁上寝室的?

  想要破这间密室还要下大功夫,根据密室特点也就只能推断出凶手绝非等闲之辈,不然他一个人又是怎么做到这么天衣无缝的?

  一个人?等等……

  如果凶手是一个人,那他的作案时间绝对是不够的,除非凶手是两个人,或者更多人。

  当然不需要所有人都进去,只要进去一两个,剩下的留在外面接应也不是不可以。

  不然真的很难想象,凶手是怎样在短时间内布置出一间完美的密室和凶杀。

  这时,一个非常胆大的念头在我脑海中浮现,难道凶手早就在案发前就去过现场了?

  以前有一桩案子,也涉及到寝室,那是我第一次到委托人的学校,里面错综复杂,我在只知道地址的情况下还是找了一个多小时,在那么多长的一模一样的房间里,谁能保证自己在不清楚门牌号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准确的找到。

  相信程楠的寝室也是如此,他的寝室在七楼,据说下面和上面全是寝室,我相信他们也应该和我一样,无法在短时间内从一模一样的几十个房间里找到程楠居住的那间,难道凶手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的那一个小时都在找寝室吗?

  有些东西,不经过外界的刺激,很容易被我们忽视,就好比现在,要不是刚刚大胆的假设刺激了我一下,我怎么也想不起这个问题。

  不论是谁,第一次去一个地方,即便有明确的地址,也会像一只无头苍蝇一般乱撞,但要是刻意寻找就不见得了。

  不多时,我便推翻了这个理论,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凶手会在杀人前四处乱晃,谁也说不准凶手会不会在找寝室的途中碰见谁或者打草惊蛇。

  梳理先前的线索,可以确定凶手是个智商绝卓且心细如发的人,往往这种人更是不允许自己犯这类低级错误。

  因为如此也就排除了凶手杀人前找寝室的可能,不过,排除这项可能后,只有一样可以解释的通了,那就是凶手早就来过寝室了。

  那他是去毁灭证据还是布置现场?

  看来,单单模拟现场是不够的,还要亲眼看看现场。可是,现在寝室里的血迹以及密室的结构都已经被破坏掉了,想要看最完整的密室几乎不可能,除非,警方在当时拍过案发照片。

  按理说应该是有的,因为这正是他们调查案件的一种方式,现场极有可能被毁掉,但拍下的照片可就不一定了。

  但我还是不能确定警方会不会给我看,毕竟我因为程楠的事得罪了他们,要是他们因此为难我也是有可能的。

  “你发什么呆啊?”文颜推了我一把,将我从思想宫殿里攥了回来。

  “没事,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布置现场?虽说将一切都简单化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该注意的地方一定要注意,绝不能在这上面出差错。”

  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当然不能乱说,我很清楚的明白,我说的每一个猜测都有可能扰乱程楠原有的思路,甚至让他无条件信服,但我们现在最耗不起的就是时间,能简捷处理的尽量不要拖拉,拖的越久反而让程楠更加没有侦破的信心,也让他更容易的相信一个我随口说的猜测,要是对的就没什么问题,可一旦错了,对程楠而言是个不小的打击,用这些不确定的线索阻碍程楠的判断,其结果肯定是悲剧的,我们三个中就程楠亲眼见过案发现场,打断他的思路线,无疑是和自己过不去。

  换作以前,我怎么也想不到,我接的案子里竟然还有要以嫌疑人为中心开展的,更离谱的是,一旦失去这个嫌疑人,我将有很大的可能性侦破不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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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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