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不说话?”我用手肘顶了他一下。
“说什么?加入你们无头无脑的推论一起讨论?”他这句话真的把我怼的够呛,什么叫无头无脑?明明都是按照照片上现有的证据加以大胆的假设。
我特别喜欢一个犯罪心理学家说的一句话:假设不大胆,什么时候大胆?
“首先,我们的推论不是没头没脑,其次,也没见你高明到哪儿去。”
文颜性子急,说话更是直来直去,张口便是这么一句,搞得我莫名有些尴尬。
“程楠,你看出什么了没。”
程楠点点头,我本以为他会将我们引向一个错误的思路,结果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看了这张照片之后,我发现了一个大问题,这和我们之前的猜想完全不符,也和现实不符。”
我微微坐直身体,显然对他的话有些感兴趣了,程楠目视前方,继续说道:“就像之前,文医生所说,刘鑫的验尸报告上显示刘鑫身上只有两处伤痕,都在脖子以上部位。
一个是后脑勺,一个是脖颈。脖子上的伤很容易解释,因为刘鑫就是因为这伤而致命。
但是据现场拍摄的照片发现,寝室的墙上和窗户上都有血液呈喷射状的痕迹,这点能够说明,有一处的血液痕迹是凶手伪造的。
如果两次都是真的,那脖子上为什么只留下一个伤口?目前为止,还没有谁能做到,用刀两次插入一个点,而且两次完全吻合。
排除这项可能后,只有一个最不可能却又最现实的方式:造假。”
程楠说了那么多,我实在没觉得他为什么会认为真相与我们先前的猜想不同。
哪怕,他解释了两处伤口的问题,哪怕,他解释的还算合理。
“可是这和你说的有什么关系呢?这就是你发现的大问题?”
上帝作证,我这话不是存心找茬,而是我想知道他这么说的理由。
程楠笑了笑,将照片重新递还给我,然后指着一处地方,示意我仔细看看。
他指的地方正是刘鑫的头部,我越看越觉得蹊跷,难道真的是这样?难道刘鑫这伤有问题?
我忽然抬起头,有些急切的为问他:“真的是那样?”
听我说完后,我看见程楠很坚定的点点头,说:“我之所以说,这个大问题和现实和我们之前的推理不符都是因为常理。
刘鑫脖子上的伤是一个不符点,后脑勺的伤也是如此。
能造成后脑勺受伤的,恐怕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遭到硬物撞击,还有一种是后脑勺着地,这和第一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都是遭到了硬物的撞击。
除了这点,还有一项相同点,无论刘鑫后脑勺的伤是哪种可能弄去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定有声音,而且肯定不轻。
我睡眠很浅,这点陈医生是清楚的,而且我睡觉轻到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把我吵醒,当然这是夸张之后的说法,但是我不可能听不到任何声音的。要知道,我那天晚上并没有被人下了安眠药,也就是说,我是正常的,但我依然没听见什么声音。
刘鑫不可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被人杀害,还被凶手重击敲向脑袋。这也就是我觉得无比蹊跷的地方。”
程楠这样一说,我也的确想起,是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如果刘鑫后脑勺上的伤是那晚造成的,那就一定会有声音。要知道,在一个全部安静的夜里,一点点声音,哪怕是最轻微的响声都会比平常放大几倍以上,程楠睡觉极轻,所以他不可能没有一点察觉,除非,那伤不是那天晚上造成的。
可是,那寝室里的血迹真的有一处是伪造的吗?
可是为什么要假造血迹呢?是为了混淆视听吗?那到底哪处血迹是伪造的?
伪造血迹用的血浆是用刘鑫的血还是凶手自带的?
“那你认为哪处血迹是伪造的?墙上还是窗户上。”
“墙上。”程楠这样说,脸上的表情格外坚定,几乎没什么犹豫。
墙上?再我看来,墙上的血迹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以我多次当侦探的经验来说,这处血迹无论从远处看它的形状,还是从近处看它的分布,应该都没什么问题才对,因此,我更想听听程楠的看法。
然而程楠接下来的解释让我大跌眼镜。他说:“我在十七号当天看到的是除照片外仍有许多血迹,但我们现在先将地上的和柜子上的一些血迹忽略不计,单单看照片中呈现出的三样。
从照片和现场勘察中发现,书桌的桌面和窗户呈直角,而这两处地方各留有血迹。
因此,我们可以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假设这两处血迹是同一处伤口的血留下的,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我们寝室的书桌才一米左右,不可能是刘鑫站着时被杀害,因为一旦动脉被刺开,血会立刻喷射出来,但是血是往上走的,以刘鑫的身高判断,血迹至少处在两米以上的地方,但照片中的血迹只有一米二三十左右。
由此可见,刘鑫一定是被凶手横压在桌子上杀害的,只有这样,血才能喷射到这样的高度,也只有这样,血才能顺着脖子流到桌面上。”
“就算你说的有道理,那你又怎么证明,墙上的血一定是造假?而且,你刚刚说的只证实了窗户和桌子上的血迹的形成,破案不能只讲究一处。”
张清一边掏出手机,在键盘上按着数字,一边不慌不乱地说,语气平淡,极没感觉到认同也没感觉到否认。
“想证明墙上的血迹是假的很简单,这要从常理和时间说起。
人总是有一种避繁择简的习惯或者想法,相信凶手也是如此,如果想伪装窗户上的血迹,必须连带着桌子上的一起,但墙上不一样,简单方便省时,不像窗户上,还要计算血迹的高度和一系列问题。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墙上的血迹是真的,那就意味着刘鑫是在床上被杀,刘鑫住下铺,下铺的床板与上铺床板最多相差一米二到一米三,属于伸手就能够到,而且旁边还有支撑上铺床的铁栏杆。
如果刘鑫在床上被杀,其可能性和成功率都是很小的,先不说床上的面积很小不方便作案,单单从刘鑫本身说起,一个人如果不是处与求死的状态时,有人要杀他,他一定会有两种反应,要么拼命反抗,要么拼命喊叫,显然刘鑫在那天晚上没有这两种行为。
但是如果刘鑫是在自己的床上被杀,那多多少少都会传出点声音,如果他不能拼命喊叫,那他可以敲打墙壁或者铁杆,再不济也可以击打上铺的床板,然而,他什么都没有做,所以我觉得,刘鑫是在书桌前被杀,墙上的血迹是伪造的。”
“你好像漏说了一点,时间。”张清抬起头,脸上的表情依旧淡淡的,语气更是辨别不出情绪。
这回,程楠的脸上挂着一副了然的神情,不紧不慢地回复他:“凶手杀完人后无疑是最想马上离开现场的,但这位凶手,必须要马上离开现场。
因为,楼道里的监控在每天凌晨一点到四点都会关闭,四点过后才重新启动。刘鑫的尸检报告上显示,刘鑫死亡时间是两点到三点。
通常来说,现场总是在杀完人之后再布置,因为尸体是现场的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没有了尸体,现场也就布置不下去了。
所以凶手在杀完人后肯定在布置现场,不说别的,指纹和脚印就要花很久的时间寻找,假设凶手布置现场用了一小时,那他必须在三点之前将刘鑫杀害,等凶手将什么都弄好之后也临近四点了。
所以凶手想要不慌不忙的布置现场必须挤出时间,而这时间当然是从杀人的部分中挤。
几年前网上有句很流行的话:细节决定一切。中国也有句老话:小心驶得万年船。
就这间案子来说,杀人手法显而易见,但现场布置却是一流的,越缜密的现场所花的时间也越久,这是不变的法则。”
其实,听程楠这么一说,也还算解释得通,但是我总隐隐觉得,我们好像遗漏了什么。
“我在国外看过不少完美犯罪的例子,没想到在内地也能碰见。”
回忆这以前在国外,讲师们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一件件完美到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案件,以至于到现在,这个科技和人才发达的时代,仍有不少多年前的案件未被侦破。
其实,真正的完美犯罪不是说案子的缜密性或者布置的好就能称得上完美,而是在多年后,人们偶然谈论起案子和凶手时依然心有余悸。
想着程楠的话,想到照片中记录的现场,我又一次觉得,眼前这起案件非常完美,但说不清原因。 只是觉得,这个案子与众不同,可以说,整个学校,除了程楠和刘鑫有过交集外,其他人都不怎么认识刘鑫,如果程楠不是凶手,又会是谁杀害刘鑫后嫁祸给程楠?那个凶手是和刘鑫有着深仇大恨,还是和程楠有说不清的仇恨。
文颜摇了摇头说:“这案子,只能说是一场完美的密室杀人。”
“哎。”我长叹一声,不由感叹道:“就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没有了。”
“不以杀人为目的的犯罪,称不上完美。”文颜见我这样,淡淡地说了一句话。
但这句话却引起了我的深思,犯罪就一定要杀人吗?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