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吴莎莎虽然有的时候转不过来,但又不是真傻,点一点,她还是能够明白的。
默默地想了一会儿,吴莎莎坐到乐水对面,问:“你觉得,是慕钦瑜在利用我?你以为我会相信吗?”说这话的时候,竟是一脸地不屑。
乐水冲着米露一笑,然后用同样的语调对吴莎莎说:“你是觉得,其实是你在利用她吧?你觉得她能被你利用吗?”
乐水的这句话,吴莎莎一愣,她忽然发现这个女人不是想像中的那么好对付,似乎还……挺聪明,而且自己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慕钦瑜是谁啊,她如果是男的绝对是个风流浪子,人在花丛过,片叶不沾身,她身边的男友不少,可谁也没给她找过麻烦。
这样的人,真的会被自己利用?而且,居然还被乐水一眼看穿了。
因此吴莎莎的神经都竖了起来,眼里是满满的警戒,看来自己以前是小看她了。
虽然吴莎莎认为自己是心机满满,可是她既不混社会又不混职场,只是混日子,她的那点儿小表情,乐水哪有看不出来的,于是又烧一把火:“你就别看着我了,一直以来都是你针对我,而我却犯不着针对你的,不过你得好好想想,就算你把我和莫远帆拆散了,你能打得败慕钦瑜吗?”
乐水自己都不知道,她的这句话对于吴莎莎来说如同醍醐灌顶。
是啊,就算乐水和表哥分手的,但在自己和慕钦瑜之间,不论是表哥还是姨父和姨妈,都会选择慕钦瑜啊。虽然吴家也不错,但不论从身份家世还是个人情感,哪里比得上慕家。
而且,吴莎莎对于慕钦瑜一直是心生佩服的,所以她才会想着借慕钦瑜的手来对付乐水,可现在被乐水这么一说,似乎便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傻事,真的给慕钦瑜当了枪手了。
吴莎莎看了乐水一眼,咬咬牙握着乐水的手道:“要不,咱俩合作吧?”
“合作干嘛?卖多肉啊?我才不和你合作呢。”乐水明知故问,想抽回手,却被吴莎莎紧紧地握住,且拧着眉头道,“你装什么蒜啊,当然是把她从表哥身边挤走啊。”
趁着吴莎莎不注意,乐水猛地抽回手,得瑟地说:“现在在你表哥身边的是我,我只是提醒你,你的顺序应该是怎样的,而不是想和你合作。”
“可是你不和我合作,你能打败慕钦瑜吗?”吴莎莎忽然又灵光一现了。
“人家是正牌女友,根本就用不着打败慕钦瑜好吗?”作为闺蜜,米露当然要来助攻乐水,毕竟有些话,乐水是不方便说的。
吴莎莎瞪着一双雾濛濛水汪汪的眼睛看着米露,不得不说,单纯从长相上来看,她还是特别漂亮的,像个洋娃娃似的。可米露还是要暗叹一句,真的是有脸无脑啊,不过这样也好。
“为什么她不用打败慕钦瑜?”吴莎莎蹶着嘴道,还不满地瞥了一眼乐水。
乐水顿时都要笑了,她要是费这个神,以后的日子还过不过了,莫远帆再冷,也有些不怕冷死的狂蜂滥蝶。最重要的是莫远帆的态度的做法,不过米露明显就是想帮她把吴莎莎从身边挪开,她当然也不会反对。
“为什么?真不明白?你们三个人应该怎样排序?谁离莫远帆最近,谁离她最远?”米露提醒吴莎莎。
吴莎莎张了张嘴,觉得米露说得没错啊,她们三个人,最早应该是慕钦瑜离莫远帆最近,但被乐水后来居上了,想到这儿,吴莎莎又瞪了乐水一眼,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一直是离莫远帆最远的那个,甚至自己虽然叫他表哥,他都不会承认,只是没反对而已。
但,这种没反对,谁说不是实在是无所谓,所以懒得不反对。
“可……就算我打败了你们俩,表哥他会接受我吗?”吴莎莎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挫败感,她想到莫远帆那张从来没有表情,只会偶尔皱眉的脸,心里就会抖一抖。
“那你既然这么想就放弃好了,我也觉得你其实是白劳动。”米露继续和乐水喝咖啡。
乐水看到她们俩聊到关键的时候,又有客人过来,于是起身去招待,却被吴莎莎拉住:“我不会放弃的,不努力就认输的事儿,我才不干呢,就算明知道是输,我也不让自己还没走到那一步就输。”
“随你,你的事情当然你作主!”乐水瞟了一眼吴莎莎的手,道,“以后有事说事儿,没事不要拉拉扯扯的。”
可吴莎莎还是不放,抬头看着乐水可怜兮兮地说:“我以后不针对你了,你们可不可以对我态度好点儿?”
也不知道为什么,吴莎莎觉得她真的很喜欢到花间集多肉坊来,每天一睁开眼,就想着要过来。可是她们对自己的态度,又让人很受伤,因此她每天都很纠结,倒不如趁着这个机会来讲讲条件。
只是这个条件对于乐水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且还被吴莎莎说得心里一软,觉得她其实也没那么可恶,她就是个缺爱的孩子,于是不由自主地点头。
“太好了,我不是那么没用的,我去帮你招待客人啊。”吴莎莎于是开心地跑去替乐水招待客人了,这段时间她听都听熟了,而且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这些萌萌哒的植物。
乐水一回头,见米露正瞪着自己,不禁赔笑:“怎么啦大小姐?”
“就你圣母,你不怕引狼入室啊?她就是个疯子,本来是想把她弄走,你倒好,还让她留下来。”或许是职业的原因,米露总是习惯于排除一切不利因素,那么剩下的便是有利的了。
“你不觉得她已经被咱们征服了吗?”乐水却是明显的职场思维,人与人之间有自己的原则就好,未必一定要非此即彼。
米露和乐水对视了半天,然后都笑了,她们各自有各自的行为方式,但却未必不能包容、理解或欣赏对方。
这时林秀进来了,一脸不解地说:“吴莎莎是抽什么疯啊,她居然在帮我们卖多肉,还嫌我在一边儿影响她。”
“有一个人帮你不好吗?她怎样?”乐水笑着问林秀。
林秀顿时失笑:“好当然是好,她还能会说的,而且态度好起来,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而且她在福窝里泡大的,她说好,人家就情不自禁地相信了,可是我看到她那个样子,心里还是毛毛的。”
“毛什么毛啊,我帮你还不好啊,不识好人心。”吴莎莎走进来,拍了八百块在桌上,“我给你们赚的。”
“这么快?一下子就卖了八百块啊?”林秀呆了,这效率也太高了吧。
“可不。”吴莎莎得瑟地撇撇嘴:“本小姐是什么人,我们家往上数三代都是经商的,你们这小生意在本小姐眼里吗?不跟砍瓜切菜似的。”
乐水和米露都无语了,你家三代经商,可是你自己不是整天无所事事的吗?当然,也不能否定人家的遗传基因就是好。
不过林秀却一边收钱一边真心地称赞吴莎莎:“的确是比我强,以后我得多跟你学学。”
米露冲乐水眨眨眼睛,那意思很明显,林秀的心可真大,似乎忘记了吴莎莎打她的那件事。但乐水却明白,林秀的目的性是很强的,打她那件事儿虽然痛,但在事业面前就不值一提了。
吴莎莎见自己付出了劳动,也就林秀放在眼里,顿时觉得,也就她对自己比较好,便好声好气地说:“我以后经常过来帮你吧。”
“好啊,欢迎你来。”林秀很快要就跟吴莎莎达成了友好协定,当然这个是吴莎莎单方面的付出。
“那个,上次的那件事,是我不好,你别在意。”吴莎莎其实一直想道歉来着,但却怎么也开不了这个口,可是现在说了之后,她才发现也没那以难,甚至还小手一挥:“回头不忙的时候,我请大家吃海鲜,都去!”
乐水和米露“扑哧”一声乐了,而林秀想的却是,吴莎莎这得是有多闲啊。
不管吴莎莎是有多闲,但她却真的爱上了花间集多肉花坊,几乎天天往这儿跑,同时还爱上了王玉华的糖醋排骨。
王玉华郁闷得直向乐水发牢骚:“明明之前就吵成那样,还动手了,现在整得跟一家人似的……越想越别扭。”
“妈,您就这样想,她这总过来帮忙,又不要薪水,只吃点儿您的排骨而已,您别小气了。”乐水安慰着王玉华,见她还是有点儿闷闷地,只好又说,“她可是给你女儿挣钱的。”
王玉华这才长叹一口气道:“那行吧,以后我多做点儿糖醋排骨。”
乐水忍不住笑了,王玉华就是这样,虽然有脾气,而且脾气还挺大,可是特别善良,容易心软。
不过吴莎莎也挺忙的,除了在花间集多肉花坊呆着,还会去润达广告转转。
周一乐水上班的时候就瞧见吴莎莎,不免感慨,这效率还真挺高的,说行动就行动呢。
而吴莎莎竟冲乐水眨了眨眼睛,叫乐水都情不自禁地好奇,她想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