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彤姐你可好久都没有来了,我还以为你从良了呢!”吧台调酒师小张看见我后停下手中的工作,笑嘻嘻的调侃着。
“别贫嘴了,小心杨哥扣你工资。”我笑着单手敲击着吧台的桌面,“对了,给我来一杯血腥玛丽。”
小张将脑袋探了过来,仔细的端详着我。
我抬眼问:“干嘛?我脸上长花啦?”
“不是,彤姐,你不是一向只喝蓝色诱惑,不喜欢血腥玛丽的吗?”
我眨了眨眼睛,淡淡的开口:“没什么,偶偶换换口味也不错。”
小张点了点脑袋,我故意说道:“我说你这么磨蹭,该不会是我这段时间不在,你偷懒,把基本功都给忘记了吧?”
听我这么一说,小张立马像是吃了士力架一样,特别的来劲儿,拿起一旁的调酒瓶,看着我一脸愤愤不平的模样,“呵,怎么可能呢?你等着儿。”
我撑着脑袋看着他,不到几分钟,一杯鲜红色的鸡尾酒就呈现在了我的面前。
血腥玛丽真的很特别,它虽然没有蓝色诱惑那般蓝艳动人,但血红色液体从杯体外看去十分的张扬。
以前我总觉的喝血腥玛丽的人都很变态,这种血一般的液体,怎么能喝的下去呢?
再加上后来我知道了血腥玛丽的起源后,我更加的抵触这种红色的鸡尾酒。
可是现在回想起血腥玛丽的由来,我的心态却变得不一样了……
传说中,欧洲有四大鬼宅。其中有一座闹得最凶的鬼宅,坐落在布达佩斯的郊外,这是一幢中世纪古堡,它的主人,就是当时艳倾一时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
在她的一生中,为她决斗而死的青年贵族,据说超过了100个,甚至在她60岁那年,两位浪漫的青年诗人因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举剑自杀。
最后,她被法官下令活埋在地下室,言传说她被活埋时的笑容仍然是非常的天真甜蜜,刽子手都看呆了。
而她的美丽,据说保持了近50年,她的美丽秘方,却极其的恐怖。
她用鲜血沐浴,而且只用纯洁少女的鲜血。
因为她相信,只有浸泡在她们纯洁的血液中,方能不断吸取其中的精华,而让她永葆青春。
每次洗澡前,她还要喝下至少半升的血液,她管这叫「内洗」。
她每洗一次澡,至少要杀掉两个少女。
就这样,在漫长而黑暗的50年里,一共有2800名少女惨被杀害,由于常用血液洗澡,她身上总带着浓烈的血腥气。
但她却从不用任何香水掩盖,任其自然。
美丽的外貌和血腥的气味相结合,竟然产生里一种无可名状的妖异魅力,使无数青年贵族为之倾倒。
一时之间,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艳名远播欧洲大陆,连法皇路易十四也不远千里,拜倒在其石榴裙下。
她被人们称为了血腥佳人。
后来也就衍生出这款鸡尾酒,而它的名字就被命名为「血腥玛丽」。
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残忍吗?
或许,以前我不只是会觉得她残忍,更多的是觉得她一定是个变态,就像阿雪说的那样,她肯定也是个内分泌失调的女人,不然怎么会想到恶心的方法来维持她的美貌。
但现在我却不这么觉得,我觉得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方法也许欠妥,可是她的那颗心死勇敢的。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得到自己想要的,她至少做出了她最大的努力,也许她的结局在旁人的眼中看来是一个无比悲惨的下场,可是我相信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她自己并不这么觉得。
她会觉得她这一生过的都没有任何的遗憾了,因为她努力过,奋斗过,争取过。
端起那杯血腥玛丽,我轻轻的抿了一小口,味道比蓝色诱惑要强劲的多,滑入口中时,更多的是辛辣的感觉。
舌苔上的每一个神经都似乎被牵动了起来。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的女人都纷纷的迷恋上了血腥玛丽,不单单的是因为它的口感,更多的也许是因为受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那种执着的精神所影响。
身为一个女人,想要不被男人的情感左右,就必须拥有那种【该杀就杀,该留就留】的气魄。
举起那杯血腥玛丽,我一饮而尽。
男人都算个X,我要像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将那些根本就不值得我付出的情感,全都让他们去见鬼吧!
酒吧的舞池里,那些人摇曳在五彩的灯光下,他们活的真的就那么的欢快吗?
不,他们只是习惯带上了面具去生活,即使心里不痛快,那又怎么样。
要说出来吗?
不,即使说出来了,又能怎么样?
别人不会因为你的难过和泪水,就去同情你。
反而你的敌人就会因为你的难过和泪水,去嘲笑你的懦弱与无能。
唯一能做的,就是要自我强大起来,练就一颗无人能伤的石头心。
我勾唇看着舞池里那一个个摇摆着的身躯,脱了自己的外套后,我也冲了进去,随着动感的音乐摇摆了起来。
原来这种不顾一切的感觉,这么的爽。
我摇了一会儿后,胳膊就被人拽住,我眯着眼睛一看,是季云来了。
“阿云,你……来了,呵呵,一起跳舞啊!”我拉着他的手继续跳着。
季云并没有跟着我的脚步摆动,他拉着我向着外面走去。
“哎,干嘛啊,你要带我去哪里?”我捶打着他抓住我的那只手,不停地的问着。
可是他一直都黑着个脸,直到把我拖到了酒吧外,才松开我的手。
我揉了揉自己的手,手腕部位已经被他给抓红了。
“你发什么神经啊?”我不满的抱怨着,刚刚才心情好一点,这会儿又差了。
“你一天都不见影子,晚上竟然还在这里喝酒泡吧,你知不知道……”说话的时候,他的嗓音高了起来,要不是小张突然出来,指不定他还要说我什么呢。
小张跟着跑了出来,看见我们在争吵后,将手中的包递到了我的面前,“那……那个彤姐你的包忘拿了。”
我瞥了小张一眼后,从他的手中接过包。
小张转身的时候,对着季云说:“季哥,有话和彤姐好好说,彤姐来的时候喝了杯血腥玛丽,估计酒劲儿现在正在头上呢。”
季云长叹了一口气,在小张的肩膀上拍了两下,“我知道了,你先进去忙吧。”
小张进去后,季云从我的手中将包接了过去。
“不是最讨厌血腥玛丽的吗?今天怎么突然想到要喝它?”季云的声音又恢复了最初的平缓语气。
我回看了他一眼,想从他的手中把自己的包给抢了回来,可是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在我向他伸手的那一瞬间,先我一步将我的包举了起来。
他个子比我高一个头,加上天生的大长腿,长胳膊,目测了一下我和包包的距离后,我选择了放弃。
抢不到是小,被他嘲笑个子矮,就是大事儿了。
我努力努嘴巴,冲着他吼道:“我想喝就喝,管的着吗?”
用力的甩着我的两个膀子,大步向前走了去。
他紧跟在我的后面,我快一步,他就快一步,我慢一点,他也就跟着慢了下来。
走了大概两三条街,我不耐烦的转过身看着他,他看我停了下来,也立马就停了下来,对我展现着人畜无害的笑容。
“喂,你干嘛老跟着我?”我没好气的看着他,满脸的不屑。
他没皮没脸的笑着,开口说:“我怕你迷路。”
我迷路?
我没听做错吧?
不是他怕自己迷路,然后才跟在我的后面的吗?
怎么又成了怕我迷路了?
我眯眼看着他,又跟姐姐我在这儿玩套路呢!
“咳咳,好啊,那你不用跟着我了,放心,我保证我不会迷路。”
话音一落,我就潇洒的转过身子,快步的向前又走了一条街的距离。
看着眼前陌生的景象,我有些蒙圈了。
照说走了这么久,只要在转个弯就到了呀,怎么……怎么还有一条街啊?
我环顾着左右,发现周围的一切和我以前看到一切都不样。
我去,真被季云给说中了,我真的迷路了。
天呐,我这是在哪呢?
我赶忙想要拿手机给季云打个电话,可是摸透了全身上下,才发现握草,手机被我放在了包里,而我的包则在季云的手里。
不止是手机,还有人民币啊!
没有钱,我怎么打车回去?
我正在我焦急万分,思考着到底怎么办的时候,身后就传来了季云的声音。
“是想要给我打电话吗?”
我激动的回头看了看,果然季云就站在我的身后不远处,他朝着我挥了挥手机,“你手机在我这儿呢!”
我收回了欣喜的笑容,舔了舔下唇,迈着步子走到了他的面前,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说:“你知不知道什么东西比乌鸦更讨厌?”
“乌鸦嘴啊!”他丝毫没有思考的就回答了我。
我满意的勾起唇瓣,从他的手中将包拿了回来,笑着说:“恭喜你,答对啦,就是乌鸦嘴!”
“什么啊?没头没脑的说这些?”他拽着我的胳膊,不让我继续向前走。
“你给我松开。”我转过身,用力的推了他一下,“要不是你刚刚说我会迷路,我怎么会迷路了?”
听完我的话,他展现出一副顿有所悟的样子,“哦……所以你刚刚说的“乌鸦嘴”就是说我咯!”
我双手环胸,不屑的看着他,“不然咧!”
季云嘟了嘟嘴巴,指着路边竖起的一个牌子说:“你看清楚,不是我乌鸦嘴咒你会迷路,而是从一开始你就已经走错了。”
“哈?”我吃惊的看着他,一开始就走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