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眯着眼睛看着竖起来的路牌,“靠,你早知道,干嘛不说,害我走了这么远的路?”
“拜托,一直在前面跑,根本就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啊!”他双手一摊,一副极其无奈的样子。
我气呼呼的看着他,一想到我白走了几条街的路程,心里顿时就超不爽了。
“走吧,在外面疯了一天,你不嫌累啊?”说着,他走到了我的面前,伸手一抱,将我抱在了怀里。
大街上人来人往,过往的人不时的朝着我们投来异样的目光,我尴尬的将低垂着脑袋,小声的开口:“喂,你干嘛呢?赶紧放我下来。”
“你的腿才刚恢复,不能走那么长时间的路。”说着,他紧了紧抱着我的手,“你要是嫌丢人,就靠在我的怀里,我的胸膛可是既宽大又舒坦的。”
我努了努嘴,虽然不想那么做,可是周围只要一走过一个人,准会将脑袋探过来看看,一连几次都这样。
真是的,我又不是什么稀有保护动物,有什么好看的。
现在的人好奇心怎么就这么的大呢?
我撇着嘴巴,紧抓着季云胸口的衣服,将脑袋靠了过去,就像他说的那样,他的胸膛很大很舒服,我整个脸都埋了进去。
这样一来,丢脸的就不是我了。
被他抱在怀里,一颠一颠的,那感觉很像是小时候睡的摇篮。
要不是我的意志力够强大,恐怕早就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才回到酒吧的门口,他将我抱上了车,顺带着给我系好了安全带。
做完这一切后,他轻轻的合上了车门,从车头前绕到了驾驶室里,而我的目光则从他给我系安全的那一刻起,一直注视着他,直到他坐在我的身边。
我的脑海里一直徘徊在血腥玛丽起源的故事上,久久不能自拔。
血腥佳人---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她曾有过心爱的人吗?
这个问题让我感到十分的困惑,回到公寓以后,泡了个热水澡,我就匆匆的爬到了床上,打开电脑以后,不停的搜索着【血腥佳人】、【血腥玛丽】、【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等等诸如此类的关键词儿。
我真的特别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信念支撑着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能够如此执着于自己的思想,哪怕为此得罪了全世界,也无怨无悔呢?
坐在电脑面前,摆弄了很久,终于让我找到了让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执着的原因了。
度娘上为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嗜血的原因做了这样一番介绍:
在李•克斯特伯爵夫人18岁的时候,有个年轻男子来到古堡,当时这位男士穿着华丽的外套,只身一人说是外出打猎经过这里觉得口渴想来借杯水喝。
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仅给他水喝,还因此爱上了这位长相英俊,谈吐优雅的男士,并且还说服他在府上小住。
可是让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明白的是,这位年轻的绅士始终不愿告诉她自己的名字。但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仍然想尽办法让他能在古堡的这些日子里开心快乐。
五天后的早上,绅士找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告诉她他要离开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的难过,流着眼泪像绅士告白。
听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真情流露,绅士依然执意要走,但是在出门之情,绅士给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一个深情地吻。
并且告诉她,也许有天他会回来找她,希望那时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依然如现在一样美丽动人。
绅士走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漫漫的思念中逐渐消沉下去,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女管家不想看见这样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
于是带着她去见了当地的神甫,希望能帮她找到那个男人,可是连神甫都没有办法,因为根本找不到这个人。
所以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郁郁中病倒在床上,女管家看着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脸色越来越苍白,非常担心。
直到有天不知从那里听到少女的血可以让人精神振作恢复美貌,于是女管家杀死了家里最年轻的女仆,把她的鲜血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饮用。
并且用它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擦洗身子,就这样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人也变得越来越美丽。
可是女管家却发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从此迷恋上了血腥味,并且为了让自己能等到那个心爱的男人时依旧年轻貌美,她开始每天用少女的鲜血淋浴。
而女管家者为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停的寻觅着年轻貌美的少女,已备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需要的时候用。
在这之后,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每晚都会在自己的古堡里举办舞会,邀请各个国家的绅士们,为的就是希望有天能再见到自己的爱人。
不过可惜的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大革命爆发后被人们活活地烧死在自己的浴室里时,依然没有等到那个她想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一个多么凄美的故事!
原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女人,不论美丽还是丑陋,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份最真挚的爱情。
为了爱情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可是爱情的滋味,并不像是糖果,它不会越吃越甜。
相反,它在给人来一分甜蜜的时候,就会相应的带来十分的痛苦。
可是女人在爱情的蜜罐中都是盲目的,别说是一分的甜蜜了,哪怕就是半分,她们都会奋不顾身的去争取,并且甘之如饴。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但是死亡了又怎么样?
就像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到死的时候,都没能够见到那个让她朝思暮想的男人。
男人都是骗子,而女人都是傻子,明知道他们说的都是谎话,却还是愿意去相信。
每一次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一切都在周而复始着。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可以逃离这漩涡之中。
……
“叮叮叮……”
吵闹的铃声不停的敲打着我的耳膜,我伸手抓了手机,用余光瞄了一眼。
六点三十二分!
我翻动着身子,伸了个懒腰,“嗯……六点三十二分……”
什么?六点多了?
我不敢相信的拿起手机又仔细的看了几眼,六点三十三分了。
昨晚不该看电脑看那么久的,加上还喝了杯血腥玛丽,想不到血腥玛丽的后劲儿这么大。
乱七八糟的一通,害我睡过了头。
啊啊啊……
我忙着从床上爬了起来,从柜子里随意的拿了件衣服套在了身上,刷牙洗脸都来不及的,拎着包就冲了出去。
紧赶慢赶的拦了辆计程车直奔着白凡的公寓。
从我住的地方到白凡的公寓,如果不堵车的话,还得半个多小时。
我真害怕错过了白凡……
呸!是错过了监视白凡的机会。
好在老天垂帘我,我到达白凡公寓的时候,博易已经在白凡的公寓门前候着了。
今天博易开的还是那辆迈巴赫,我想那辆银魅肯定是拖去修理了。
一想到白凡看到他车子被损坏后,一脸扭曲的模样,我的心里就特别的痛快。
过了一会儿,白凡就从公寓里走了出来,他还是和昨天一样,直接去了公司。
本来等他车子停入了车库的时候,我想着如法炮制的给他的车换个新模样的,可是这一次没有昨天的那么顺利了,还没开始动手,几个保安就冲了过来。
“哎,干嘛呢?”
“……”
我吓的忙着扔掉了我手中的凶器,撒开脚丫子就跑了出去,好在那些保安没有对我穷追不舍,不然我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不过,我刚刚扔了什么?
我抬手拍了拍身上,也没发现少什么东西,包里的手机和钱包也都在。
那我刚刚丢到的是什么?
我敲了半天的脑袋才想起来。
我去,我把公寓的钥匙给扔了!!!
我真是傻,那钥匙上好像还有公寓的编号,要是保安大哥把我的钥匙交给了警察,而警察如果顺藤摸瓜,那我会不会被抓啊?
我有些焦躁不安的在车库外来回踱步,我真是太笨了,扔什么不好,偏偏扔钥匙。
在车库外我逗留了一会儿后,一名保安朝着我走了过来,我吓得连忙转过身子,想要开溜,却被他给喊住了。
“哎,小姐请等一下!”
明明想要快步离开的,可是脚还是不听使唤的停了下来。
真没出息!!!
我舔着脸,带着笑容转身,“那个……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哦,刚刚在停车场跑掉的人是你吧?”
我愣怔怔的看着他,嘴里不断的向下咽着口水,摇着脑袋否认着,“不……不是我,我根本就没……”
“这个是你掉的吧?”那名保安大哥将我的钥匙扣放在了手上。
我的钥匙啊,我可怜的钥匙啊!
我咬着下唇,看着保安大哥手中的钥匙,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打死都不能承认,这要是承认了,事情可就大了。
说不定我拿了钥匙,转个背他们就把我送到小黑屋里去了。
权衡再三后,我决定和他死磕到底。
“不是,我想你可能认错人了,本来我在商场里逛的好好的,可是我亲爱的打电话给我,非让我过来陪他一起开车,我是没办法才来这里的,不然谁没事会来这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啊?”说完,我顶着纯洁的笑容看着他。
保安大哥挑着眉毛问:“真的不是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