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侬的眼中弥漫着雾气,“小伙子,你有所不知,这里地处荒漠,也就我们这里还看到一些绿地。这里经常有土匪出没,风沙袭击,我担心喀丝丽遇到不测……”
“既然如此,您又为何让她一个人出去?”
卡侬叹气,“这是喀丝丽自己的主意。每年的这段时间,她总是会离开一个多月,去远处的山上采摘雪莲。年轻的时候,我不小心从山上摔了下来,落下了病根,常年不舒服,需要雪莲调理身子,于是喀丝丽每年都在这个时候去山上采些回来!”
“这孩子,太过善良,而且性子又倔。说不动她,只得由得她去了!”
“可怜她娘去得早,也只能一年到头守着我这个老头子!”
听到这话时,齐淑云是动容的。
看来,这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想着,他宽慰老人家,“您别着急,我替您出去看看她,或许她正在回家的路上呢!”
“如今,有劳你了!”
“大叔,哪儿的话。我住在这里,打搅多日,心中深觉歉意,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这心中也不至于太过歉疚!”
按着卡侬的吩咐,他寻路找去时,正好看到喀丝丽被几个男人围在中间。
那些男人一个个脸上挂着得意的笑,有人甚至拉扯着她的衣衫……
齐淑云怒从中来——生平以来,他最最瞧不起的便是欺负女人的人渣。
是以,当他出手教训他们时,并没有留任何情面。
那些个地痞一个个被打的哭爹喊娘,纷纷落跑时,口中还不忘撂下狠话,“小子,你给我等着!”
他就那般站着,眼前凌厉,语气森然,“好,我等着你们!”
只要你们不怕死,他不介意送他们上西天!
打跑他们,齐淑云急忙走过去,想要伸手扶起坐在地上死死护住药篓的喀丝丽,心下不觉好笑,自己都快被人欺负了,居然还死抱着这个不放。
当真是个倔强的小姑娘!
“放心,我我不是坏人。目前我住在你家,算是你的客人。因为你父亲担心你迟迟未归,怕你出事,才让我出来寻你!”
他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可见着这样的她,让他的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愫。
或许是惊魂已过,或许是他的声音像一汪泓水,清涤了她受伤的心灵,让她有了抬头的欲望。
喀丝丽永远也不会忘记,看到他第一眼的惊艳。
黑色的裘袍,并不是太合身,或许是父亲的衣裳吧,穿在他的身上并不突兀,反而增添了一丝英气,衬着他英俊的脸庞,让她一时间看的竟然失了神。
齐书剑呢,也看着她,说不惊艳,是不可能的。
这一路上,他也算是阅女无数,还是第一次看到喀丝丽这样的女子,清丽的容貌,并不像孟国女子那般白皙,小麦色的脸上带着大胆,眸中却藏着羞涩,就那么直直的看着她,直看进了他的心中。
那是他除了妹妹之外,第一次牵起一个女子的手。
那一次,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生的冲动。
对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卡侬乐见其成。于是,很快,他便娶了喀丝丽为妻。
婚后的他们,异常幸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段时间,他当真是忘记了孟国,忘记了爹娘,忘记了家……心心念念想的看的都是她!
喀丝丽呢,也当好了一个妻子的身份,甚至想要在卡侬百年之后跟着他回去,回去他的故乡。
用她的话说,“嫁夫随夫,你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
齐淑云笑的很是满足,将妻子搂在怀中,嘴角的笑泄露了他的幸福,“你是我的妻,自然我在哪里,你便在哪里了。”
“将来,我带你回去见爹娘,相信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她从他怀中抬起头,担忧的问,“会吗?”
对于这一点,她很是担忧。
听说,汉人的习俗相当的复杂。听他描述,他的家世似乎相当的优渥,到时候,她还配得上他吗?
“傻丫头,乱想什么?”
“我的爹娘是世界上最最明白事理的父母,就像你父亲一般,并没有因为我不是草原人,就不将你嫁给我,反而成全了我们,不是吗?”
“天下父母的心意皆是一样的,都希望我们能够过得幸福,懂吗?”
“可是,我什么都不懂,不知道你们汉人的礼仪,不知道该如何孝敬公婆……”
他的食指轻轻点住她的唇,制止了她的说话,“这些你都不需要会!”
“喀丝丽,到时候,你就将那里当成自己的家,按着自己的心意随意做事我保证没人会不喜欢你的!”
她这么惹人怜爱,谁会不喜欢她?
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么幸福的过下去的。
他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将她带到父母跟前,自豪的告诉他们,他娶妻了!
可是,他却永永远远的失去了她!
故事讲到了一半,齐淑云扯了扯唇角,牵出一抹无力的笑。
乔书剑呢,听得感慨,没想到,他竟有如此福气,觅得如此娇妻。如今没有带回来,怕是人早已不在了吧?
“往事已矣,想开就好!”
“我知道,有时候我总会在想,她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怕是还活着吧。可是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掉下去,哪有生还的可能?”
何况,当时她的腹中还怀着孩子!
齐淑云不敢深想。这三年来,他一直告诉自己,她还安好,只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似乎只有这样告诉自己,心里的疼,才会减轻一点,再减轻一点!
不是没有找过她,可是他翻遍了崖底,始终没有寻到她的任何踪迹。
“淑云,人活一世,切记活得清醒。因为清醒,所以悲哀!”
“你我二人,皆被一个情字所累。如若不是活的这般清醒,如今的我们又怎会如此的累!”
累,由身到心,充斥着全身。
“不过,你我还是有差别的!”
想了想,乔书剑坐在他身边,将脑袋依靠着他,幽幽的说,“至少,你曾经拥有过那段真真实实的幸福,而我,从来不曾拥有过!”
“兄弟,你已经很不错了!”
齐淑云同样的拍了拍他的肩,大有抚慰之意。
只有当他真真正正的爱过了,才知道情爱带来的伤痛究竟有多大。这么多年来,当真是苦了他了。
“算了,不想了。”
“看看时辰,不早了,那里怕是要寻来了!”
两人翻身坐起,起身离开了练功房。
在他们离开之后,墙角里闪出一抹倩丽的声影,她咬着唇,居然从不知道哥哥身上还有这番故事!
她是齐淑清!
刚刚,母亲见一直未曾看到哥哥,便让她来寻。路上,遇到红妆姐姐和太子哥哥,问了才知道他们在这里。
兴冲冲的来到这里,正准备敲门,就听到哥哥略带沧桑的声音说着那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一直以来,他以为哥哥无心成家之事,却原来,她是有嫂子的!只不过,早已不在人世了!
原来,她的哥哥也曾有一腔热情,只不过那个人早已不在,而情正浓!
此刻,齐淑清无比的心疼着他——难怪,多年不见的哥哥,回来身上多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呐呐的走回去,不知不觉,竟有泪水浸湿了眼睛,她抹抹眼泪,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向天许愿——她希望,哥哥的心头所爱能够回归!
席间,乔书剑与齐淑云你敬我,我敬你,居然喝的酩酊大醉。
梦连溪呢,虽然好奇他们的举动,倒也不曾阻止了他们而是陪着他们一起疯——人生,偶尔需要大醉一场。
虽然他不知道淑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总觉得他的身上藏着一抹忧伤,那是他难以启及的伤口。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逆鳞,不提,不代表不在意。
这种事,还是交给时间的好!有些伤口,只有时间能够慢慢的抚平,虽然有伤口,却不会再疼!
红妆看了,却心中泛起忧愁,不是说好少喝一点的吗?怎么都喝的这么多?
还说今日是聚会,充满了惊喜,哪来的惊喜?
她瞄了一眼旁边的人,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杯,“酒多伤身,不许再喝了!”
“好,你说不喝就不喝!”
他笑眯眯的看她,似乎怎么都看不够似的。
“妆儿,能够将你抱在怀中,觉得人生很美好!嗯,以后我要天天抱着你,时时刻刻抱着你,睡觉抱着你,批折子抱着你,吃饭抱着你,上朝,嗯,你要睡觉,就不抱了,下朝抱着你……”
红妆觉得好笑,刚刚他也喝的不少,这会儿怕是都说的醉话吧?
时时刻刻抱着她?
难道他如厕之时也要抱着她么?
只怕是他有这个技术,她还不敢去呢!
这个人呐,有时候就像个孩子,想到一出是一出,而她除了纵然,似乎无路可走。
想起姨娘说的话,还是真的对——男人不论多大,在心爱的女人面前,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撒娇似乎不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可以享有。
瞧,眼前这个男人眯着眼睛在她脖子间蹭了蹭,像只醉猫,慵懒却引人注目。
齐家女主人孟飞燕,看着失态的儿子,想着向前去制止,却被自家女儿拉住了。
“怎么了?”
“你哥喝的那么多,明日醒来,不定怎么头痛呢!”
“娘,哥哥回家这么久,难得这么高兴,还是随他去吧!”
孟飞燕奇怪的挑眉,“清儿,你不是最讨厌男人喝酒?尤其你是哥哥,今儿个这是转性了?”
齐淑清想了想,仰起头,将泪水逼回去,“娘,哥哥心里苦着呢,让他喝吧!”
她一愣,不明白女儿话里的意思。
“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娘,原来我是有嫂子的!”
终归是熬不住,齐淑清抱着孟飞燕,忍不住嘤嘤哭了起来。
“怎么回事?”
“清儿,你别光顾着哭啊,倒是告诉娘啊!”
她抹了抹眼泪,看着不远处的齐淑云,哽咽道,“娘,您还记得?三年之前,哥哥曾有两年没有一丝音讯,我们一度以为他出了什么事!”
提及此事,孟飞燕脸上出现忿忿之色,“是啊,那小子也不知道闹什么幺蛾子,居然一封信都不往家寄,差点没急死我!”
“其实,那时候的哥哥,真的是出事了!”
“嗯?”
“那年,他邂逅了一个美丽的异族姑娘,两人一见钟情,互订终身!”
孟飞燕恍然大悟,“原来这小子是有了媳妇不要娘了!”
“既然娶了媳妇,人呢?”
“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