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玉清秋2017-08-01 15:472,647

  我们度过大部分平庸的时间,能改变命运的,只有1-2秒而已。

  1

  落日,欲走还留。

  周末的城市,一半灰,一半黑。

  老城区的七里巷子渐渐热闹起来。街灯,家灯,店灯,一盏盏心照不宣地亮了,这个处于改造前夕的城中城,象个自殘形秽的小矮子,到处是半拆不拆的矮旧建筑、廉价材料搭起的饭铺小摊,高低错落间,有着推陈待新的蠢蠢欲动,也有壮士断腕的倔强苍凉。

  城市的寄居者们聚集过来。他们脸上明明挂着奋力劳作的疲倦,却也有了周末放松的症兆,三五成群,勾肩搭背,又或形单影只,笑着,呆着,唱着,骂着,坐在分不清是室内还是室外的简易大棚下,从并不宽裕的收入里慷慨地拿出一部分,点的是酒,喝的是江湖。

  这是百来个大棚中的一个,电视机高高地挂在白粉松动的旧墙上,嗡嗡地自说自划,带着腐败气的油烟让一切变得朦胧,不大的几十平方内,客人是坐满的,老板端茶送菜,在七八张餐桌间忙碌着,西南侧的角落里的牛头和他的两个伙伴,正在庆祝他们的胜利。

  前几天,西郊的树丛,他们把刀子刺进一个六十岁男人的心口,男人双手捂着厚厚的钱袋,眼珠鼓得血红,嘴里发出几记奇怪的咯咯响,三秒钟就断了气。牛头说,他得谢谢我。

  伙伴们问,谢啥。

  牛头说,你看他的脸,面色焦黑,眼珠蜡黄,包里的病历本厚厚写满一大迭,我猜他不是肝癌晚期就是重症尿毒症,要死不死,生不如死,拖累全家,这样痛快的解决他,他还不得谢谢我?

  伙伴说,老大,被你这么一说,他真得谢谢你。

  另一个伙伴接上话,老大读过好几年书,学术有专攻,什么事一分析,就特别有质感。

  牛头呡口酒说,这个世界弱肉强食,你苦苦挣扎,还不如把空间腾出来,让地球更美好。你们说对不对。

  伙伴们说,对对对,几十万也是送到医院去,这是废物利用!

  三个人笑起来,举杯狂饮。

  2

  费斌坐在东北角,位置斜对着牛头三人,低着头,呷着酒,偶而抬头瞟去一眼。中间隔了两桌,隐藏了他刑警特有的敏锐目光。嗯,这些人天生都有三只眼,能从人群里一眼看出谁是警察谁是可以下手的大鱼。所以他们犯案至今,手上积累了五条人命,却屡屡逃出生天。

  局里为牛头成立专案组,队长把追击任务给了费斌。

  同事说,除了他这个破案率百分百的警界一哥,谁也完不成这个任务。

  这话掺了不少吹捧的意味,但足以使他斗志昂扬。每个人身上的称赞和责任通常是旗鼓相当。

  早几天,只要几天!早点找到他们!那个可怜的男人就不会死。男人有一个白血病的女儿。那笔钱是高利贷借来准备存去医院的医药费。

  这些贼!

  过程迂回,但终找到他们的行踪。

  当然,他用了一些特别的“方法”。

  队长每次都对这些“方法”耿耿于怀,他说,费斌!办案有办案的程序!不能胡来!

  君子抓贼,取之有道,灵活运用才能手到擒来。他笑眯眯地狡辩。

  队长说:滚。

  费斌的嘴角微翘了下,队长很欣赏他,他懂。

  又送口酒,朝西南角瞟去一眼

  支援已经在路上,看来还得十几分钟才能到。十几分钟,什么事都可能发生。门在自己边上,窗子离他们也远得很,几条路线,几个方案,凭着自己格斗冠军的身份,拿下牛头,已无须支援了。

  费斌,不能胡来!

  队长咬牙切齿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嗯,就这么定了。

  3

  这是幢拆迁一半的小楼四层,墙板已被敲空,楼沿是裸露的,往前跨一步,就会落入一片虚空,两根脆弱的竹竿象征性地围着,上面挂着“不许靠近”的粗劣毛笔字。

  风鼓鼓地往里吹,象是在替“不许靠近”虚张声势,辛黄的灯泡被风吹得瑟瑟发抖,稻草妈妈的影子在斑驳的墙上晃个不停。她弓着腰,驼着背,曲着严重痛风的双腿,正在和一堆建筑垃圾“较量”,掺杂着细钢条的混凝土堆积成山,和她老家的土坟很象。帮手是一把扫帚,得掘开这堆“坟”,把它们从这头移到那头。

  这是男人干的活,不过自从稻草他爸前年被起重机砸伤条腿之后,这任务便落到女人头上。不然还能怎样,家里的另一个男人才四岁,跟着爹妈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连幼儿园的门都没进过。

  她放下扫帚,抬起头,朝一片星火看去。

  城市真漂亮。这么多灯,比老家的星星还多。城市人真幸福,有个东西叫周末,每个礼拜都能为此庆祝一下。可是城市离自己那么远,虽然它只在脚下。

  ……

  楼下隐隐传来的一阵喧闹,掺杂着与周末喜庆不同的音响。有木条碎裂桌椅掀翻的声音,还有人惨叫,她停下动作,凝神听去,她当然不知道这堆意外的音响是她即将滑入深渊的命运的前兆。她听了会,很快就释怀。这个城市什么声音都有,什么声音都不奇怪。等稻草长大就好了。他会成为这城市的一员,成为那个可以庆祝周末的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她模糊不清地笑了下,重新拾起扫帚,继续清扫人生。

  先一个猛虎出山,再一个苍龙回首,左一个布罡踏斗,右一个兔起鹘落。费斌看过不少武侠书,最喜欢的部分,就是与敌方的近身搏击,为此,在警校的日子里他苦练格斗术,自成一派。他的动作总是不标准,却招招实用,他喜欢利用伸手能及的任何东西,成为他拳头的一部分。同学们把他自创的招式都取了名字口口相传,一度成为警校的传奇。

  这个传奇在牛头的两个同伴身上得到了印证,伴随着桌椅崩裂的声响,他们的骨胳也奏响了清碎的小步舞曲,一股力量在支配着他们的身躯,让他们从房间的这头,摔到了那头,那些桌啊椅啊墙啊地啊,都成了这个陌生人的帮凶,他们还来不及想清楚他的身份,头脑里已是星星点点一片,疼痛到了极致,反而是腾云驾雾,他们看到自己的躯体被这个清俊的男人锁住动弹不得,满嘴是血模糊不清唔唔的哼着,忽然长舒口气,觉得从此解脱了。

  牛头知道这个冒然出现的年轻人可能是他盗贼生涯的最大威胁,第六感让他比身边两个同伴保持了先声夺人的反应,不凡的身手,让他能第一时间掀起身前的桌子作为盾牌,为自己争取窜到出口处的宝贵几秒钟。费斌朝他扑来,速度快得惊人,他从来没有遇到过速度如此之快的对手,那一刻他甚至想,如果自己能与此人成为搭档,将会是天下无敌。他掳过躲在一侧瑟瑟发抖的饭店老板,那个全部家业已被毁于一旦的家伙,一脚将他踢向费斌。利用能利用的任何东西,这个道理,他与费斌师出同门。

  当费斌急刹住自己的攻势用以缓冲接住饭店老板的那一刻,牛头得到了今生最重要的半秒时间,从这个临时的困局中破土而出……

  命运就是这么奇怪,我们度过大部分平庸的时间,能改变命运的,却往往只有1-2秒而已。

  只那么一瞬,费斌与牛头,两个狭路相逢的男人,命运从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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