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邻家女生的模样已经在艾德琳的脸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精明与小心,左右看了看,见只有自己一人之后,才从牛仔裤的裤兜里掏出一只小巧的手机,柔若无骨的双手在键盘上面敲打一番之后,便将一条消息发了出去,消息的内容是“任务失败,目标不合作,没办法带去你那里”。
发完这条消息之后,艾德琳将扎在金发上的皮筋取了下来,顿时一头的金发宛如瀑布般泻了下来,随着脑袋的甩动,本来一头凌乱的金发瞬间按部就班的变成了倾泻而下的披肩发式,有些嘲讽地笑了笑,随着一阵高跟鞋踩在地砖上的清脆响声,巷子里早已没了她的身影,听那走动的声音,此时的她,哪里还像个扭了脚的跛子,简直比正常人还要快捷几分。
许默回到自己的车子,并没有着急回市郊古堡,而是驱车去了趟夜行者事务所,因为最近连番发生的事情,他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来这里了。
到了夜行者事务所,许默先是看了看挂在门口的信箱里有没有自己的委托信,随后才手里握着两封信走进了事务所。
门口的信箱几乎和这家夜行者事务所一样古老,也是考虑到自己随心所欲惯了,有时候很长时间不来这里,为了不影响生意,许默才在事务所的门口安了这么一个信箱;不过有了这东西之后,和之前没有这东西的时候没什么差别。
要知道许默开的可是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而对侦探来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可以许默的随意性子,等到他看到委托信的时候,要么公安局已经破了案,要么委托人早已遇害;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最稳定,也是最主要的来源,就是接下一桩大案子之后,如果对方是非富即贵的那类人的话,就会在不让对方伤筋动骨,但是却也无限肉疼的条件下,狠狠地赚上那么一笔。
当然了,许默心里可不会把这种赚钱方式归结为敲诈,因为在这之前,他总是会找很多理由来安慰自己只少不多的“忠厚”,例如在赚郝建业的四百万的时候,他就在心里一直念叨——郝天那厮惹到我了,我要钱也是江湖规矩。
至于他嘴里的“江湖规矩”是怎样的规矩,这还真没有人知道;例如他之前对萧启慈说“咱们不杀女人”,可是第二天他就被一头幻化成现代女性的狐妖给攻击了,那时候的许默还远远没现在这般强大,在吐了N口血之后,他红着眼睛硬生生将那只狐妖撕成了两半——从这以后,萧启慈就非常确定,许默嘴里的所谓“江湖规矩”,其实就是他自个儿闲来无事定的,还是能轻易修改的那种!
夜行者事务所里面还是和离开的时候无异,一样的昏暗,一样的破败,唯一不同的是,可能因为到了雨季,空气潮湿的原因,整个房间都散发出一种腐败的味道;许默深深嗅了一口弥漫在空气里的腐败气味,在心里下定决心,等这段时间过去,一定要好好修葺修葺整幢房子,好说歹说,现在他也算是个百万富翁了不是?
一屁股坐在久违了的那张椅子上,许默才拿起手边的信封,第一封是郝静寄来的,因为当初分开的时候没有留下电话号码,(许默也没电话)后者在无处可寻的情况下,便想到了夜行者事务所,来了之后发现门窗紧闭,只好匆匆留下一封信闪人了。
信件的内容让许默不禁莞尔,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不满,以及没有留下电话号码的怨念,让他一眼就看穿了郝静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应该是咬着牙、切着齿的,不然最后也不会来一句“许扒皮,收到这封信后就来速速给我回电话”,随后便是一连串的数字。
随意的笑了笑,许默便把信件折叠好,小心地放在了衬衣的口袋里,想着明天去岚城大学报道的时候,该以怎么样的姿态出现在这妮子面前,“应该很吃惊吧?”自言自语了一声,随手便取过了桌上的第二封信。
当许默取过第二封信的时候,脸上的随意表情便如潮水般退了下去,虽然还没有看信里的内容,但仅仅只是信封上的字迹,就够他吃惊的了。
信纸上的字迹是古时欧洲贵族之间流传的那种极尽奢华与繁琐之所能的花体字,从笔墨上可以看出,整个信件都是用鹅毛笔写出来的,而且在信封上,还有一处扎眼的血红色火漆印,最重要的是,那个火漆印的样式是两把交叉的长剑,和他从嗜血棺中取出来的那座三叉烛台上的浮雕一般无二!
怀着忐忑的心情,许默打开信封,纸张是羊皮纸,因为纸张质感湿强度大、弹性较好,哪怕用鹅毛笔书写的字迹,字里行间也透露出一种紧密,字迹并没有墨水而晕染开来,这很好的说明了纸张防油、防水性强;这样的纸张,除了羊皮纸以外,许默再也想不出第二种来。
信中的字迹和信封上的一般无二,是古时欧洲贵族间广为流传的那种繁琐花体字,成为吸血鬼之后,许默为了能搞清楚自己身上的疑问,曾不止一次花大价钱收购一些古时西方的文献,虽然身处华夏,但你还别说,当他打出高价收购欧洲神话类文献的时候,还真有不少人拿着厚厚的书籍来找他,只不过,大多是清朝时期传教士遗落在华夏的圣经之类,而其中就有通篇用这种繁琐花体字记载的书籍。
也正因为之前有读过通篇用繁琐花体字记载的书籍,所以信上的文字,许默大抵还是认得的;内容很简短,他也仅仅用了三四分钟,便读完了整封信,之后,脸上的神色便变得异常慎重。
坐在椅子上出神良久之后,许默狠狠地捏了捏拳头,重重地砸在面前的办公桌上,伴随着“呼哧呼哧”犹如风箱一般地喘气声,一道冷冽如九幽之地的声音便从牙齿的缝隙中蹦了出来:“哼!一百多年了,我和启慈小心翼翼的成长,你们可曾帮助过什么?如今倒好,一个莫须有的‘叛徒’罪名,就要我们俯首待诛?笑话,既然你们不仁,就休怪我不义,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我倒想看看,究竟是你们派人派的快,还是小爷杀人杀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