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血鬼,很多人因为一些影视作品,对其都有着或多或少的一些误解。
首先,吸血鬼并不会先杀人后吸血。因为吸血鬼只吸活人的鲜血,当一个人死去,他身体里的血液对于吸血鬼来说,是最为致命的毒素。很多电影都在讲,某些善良的吸血鬼只是去医院血库偷取血袋进食,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讽刺。
成为吸血鬼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或许历史上去医院偷取血袋进食的吸血鬼不是没有,但是他们绝对已经泯灭在了历史的长河里,至少许默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吸血鬼在吸食离体的鲜血之后,还活蹦乱跳的。那些电影里吸血鬼的萌态,只不过是世间宣扬正义的一种方式罢了。
其次,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人造血供吸血鬼服用。吸血鬼的根本力量是体内的血能,而获取血能的唯一途径就是吸食鲜血。人造血只是电影杜撰出来的一种东西,如果有人造血的存在,这类长生不老的非生物也就不会被冠上“吸血鬼”的名号了。
但并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吸食人类的鲜血,有的也吸食野兽的鲜血,这类吸血鬼在他们的世界里被称之为素食主义者。相较于人类鲜血带来的血能,野兽鲜血无疑不是差了一个层次,所以,吸食人类鲜血的吸血鬼普遍要比那些素食主义者强很多。
很多时候,吸血鬼可以善良,可以正义,甚至可以嫉恶如仇,但是却不可以完全屏蔽掉内心的饥饿感,而使自己变得不再嗜血。
吸血鬼对于鲜血的渴望,是一种本性,就像人类在饿了的时候会吃东西一样,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性。
而许默和萧启慈,对鲜血的渴望的把控,已经算得上是吸血鬼里的翘楚了。有很多吸血鬼,每日无血不欢,每天从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吸血,趁着夜色在城市里转悠,见到人类就扑上去。这还算是好的,最可恶的就是那种圈养血奴的吸血鬼。
血奴,是吸血鬼进化史上最臭名昭著的一页。一些邪恶的吸血鬼,以圈养人类为食,他们像是养猪一样地,将成百上千的人类圈养在栅栏里。每当饥饿感降临的时候,便拖出来一个人类进食。历史上一辈子生活在吸血鬼的栅栏里直到老死的血奴不在少数。
相较于这些吸血鬼的作风,许默和萧启慈就要厚道多了。他们只不过是适量的吸食人类的鲜血,而且还总是变换不同的目标,让人类在清醒之后还能正常的生活。
许默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君子,反而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小人!一百多年的吸血鬼生活,已经渐渐让他的整颗心都变得麻木。他不觉得吸食人类的献血是什么过错,就像人类猎杀各种动物作为食物一样,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许默他可以正直,可以善良,可以嫉恶如仇,但是却不可以不对鲜血充满渴望,因为他是吸血鬼,因为他是猩红狂少!
在分别吸食了两个人的鲜血之后,许默内心已经有些控制不住的嗜血感觉才渐渐淡了下去,脸色也不像刚才那样苍白异常。随意地抹了抹从嘴角流下来的鲜红血液,看着同样进食完毕的萧启慈,说:“我看以后要在房子里养几只小动物了,也就不至于在遇到这种突发情况的时候手足无措了,我可不想变成一个只知道吸血的疯子!”
“不是吧老大,什么时候你主张素食主义了?那养什么小动物呢,偶尔吃吃素也不错。”萧启慈拍了拍身边女人的洁白大腿,有些夸张地笑道。
许默皱着眉头,看着萧启慈身边衣着暴露的女郎,有些无语:“我实在是搞不懂,你究竟是从哪里找来这么多……呃……妓女,这都多少年了,岚城妓女的鲜血你都吸了个遍吧?真是变态,我看你干脆别开什么酒吧,凭你这几年在肉体买卖界建立的人脉,你倒不如改行做老鸨,保管你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至于饲养的小动物,呃……改天抓几头藏獒来吧,要不是东北虎是保护动物,我还真想尝尝这东西鲜血的味道。”
“切!”萧启慈冲许默投过去一个白眼,接着道:“老大,你才变态呢!藏獒,东北虎,这些在你眼里就是所谓的‘小动物’啊?还有,我这叫爱好,懂不?与其让这些女人被男人蹂躏,倒不如给我奉献点鲜血的。你就甭提做什么老鸨了,还不是你定的规矩,要我每次吸食完毕,就要抹去对方的记忆。在她们面前混了个脸熟的男人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更别提我这个压根就没被她们的记忆所储存的小可怜了!”
许默抹平衣服下摆的一处褶皱,笑着说:“得了吧你,得瑟什么?收拾收拾去郝建业的别墅,我先去房间换件衣服,对了,别忘记为我买单,还有,把他们带远一点再抹去记忆放了,一切还是小心为好,我最近有点心神不宁,先熬过这一段日子再说吧。”
其实许默的确有点心神不宁,并不是因为华夏灵异者协会早早就盯上了他们,而是缭绕在心间挥之不去的那道危险的感觉。对于未知的危险,他总是很小心,这也是他和萧启慈能以离群的吸血鬼的身份,在岚城混的如此风生水起的一个原因。
看着眼前逐渐消逝的那道残影,萧启慈有些郁闷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叠红色的钞票,一边嘴里神经兮兮的念念叨叨着,一边将这些钱平均分成四份,然后塞进那四个面露木讷的人类的衣服口袋里。
如果此时镜头拉近十倍,且有最先进的扬声器的话,就会听到萧启慈嘴里的碎碎念:“尼玛,娱乐场所里的出台小姐一般包夜也就近千块,可小爷找来的这两个,又没陪我做那事,也就奉献了一点自己的鲜血,却要我每人付两千;再加上老大的那份,吃顿饭尽然要花八千!真心贵啊,再这么下去,真的要破产了!”
如果此时郝静听到萧启慈的碎碎念,绝对会觉得原来在自己印象中小气到不行的许默,竟然是挥金如土的二世祖,且肯定会把“萧扒皮”的光荣称号赋予给碎碎念着的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