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凝神沉思作战部署,忽然一阵翅膀拍打的声音,他的唇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一只白鸽已经落上了他的肩头。
消息来自景国。
“夏侯洵倒真是有勇有谋,无怪乎天上会多出一颗王者之星,胜负难定,总有变数,黎王是不是该小心些?”
他自语着,走回营帐写了封回信,绑在了鸽子腿上,重又将它放回了夜空中。
“来人!”他道:“传三位将军进帐,我要与之商议军情!”
第二日一早,上楚的擂鼓已敲得震天,发兵的号角再次吹响,三位将军已带着上楚军再次向范不为的军队发起了进攻。
又是一场疲惫不堪的战斗,对于范不为而言,着实艰难,只因军中粮草已所剩无几,他在等运送粮草的兵马前来,算算日子,该是时候了。
这一场战役,从日出直战到黄昏,胜负难分,两军退回各自营帐休整时,马革裹尸。
哪知刚入了营帐,便又传令的小兵骑了快马先行赶来,为范不已带来了一个好消息:粮草今夜便将运达。
那粮草,自最近的中都运来,足够他大军一月口粮。
范不已一直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当即命令全军休整,好好养精蓄锐,待粮草运至,再次攻城!
入夜,两军阵营,异常安静,只有熊熊燃烧的篝火照亮夜空,夜空之上,帝王之星绽放光亮。
远远有马蹄声,黑夜之中,有更浓的黑影向范不为营帐而来,巡逻的士兵立刻警戒,凝神注视着那个方向。
渐渐近了,发现是一队车马,浩浩荡荡,车上堆积如山,如一座座小粮仓。
“粮草!是粮草到了!”士兵欢呼道:“快去禀报将军!”
范不为走出营帐时,运送粮草的车距离他们所在,不过数丈距离。
“中都送来的粮草,倒着实阔绰啊!”他的副将在身边道:“看这样子,可有两月不愁了!”
范不为却皱起了眉头:“区区中都,怎能拿出如此多的粮草?”
“将军莫觉奇怪,圣旨一下,便是他中都再不情愿,也得把粮草准备齐了乖乖送来!”
副将说着,已迎了上去,吩咐士兵将粮草卸下,同时安顿运送粮草的人马入营歇息。
范不为也跟着上前仔细查看了见确实没有什么不妥,这才回了帐中,可心,却始终感觉不安。
很快,军营中连天的大火,让范不为的不安有了印证!
起火的,正是刚刚才运送而至的粮草,连带着整个军营,烧成了一片火海。
便在这时,上楚军营中,再次传来发兵的号角!
而不远处,马蹄声震耳欲聋,似有千军万马从黑夜中而来,目标,正是这一片火海。
腹背受敌,他范不为,中了埋伏了!
滔天火光中,两军厮杀,依稀可见得那黑暗中走出来的千军万马,领头的,是个身穿红色铠甲的将军,英姿飒爽,手中红缨枪使得漂亮,身后长发在空中飞扬,妩媚的面容中刻着冷峻与刚毅,这将军,竟然是个女子!
近了,可看见身后飘扬的旗帜,“萧”字大气,正是东儒的旗!
“萧胡女?”范不为失声叫出了这一个名字,心中,必胜的信念似是轰然倒塌!
萧胡女领了圣旨去往东儒为王的那一日,曾有人感叹,自此之后,再无人能得见萧将军战场上巾帼不让须眉的飒爽英姿,这于大瀛而言,何尝不是一种遗憾?
现如今,萧胡女重披战甲,如一团红云杀来,仿佛是那自地府而出的修罗,阻她路者,死!
她身后,是东儒大军,与上楚大军汇合,将范不为的军队围困在了火海之中!
战火纷扬,修罗至,谁输谁赢,今日定!
素荒城中,穆天凰望着远处黑暗中影影绰绰的函谷,问一旁的士兵:“函谷之外,守着谷口的敌军有多少人?”
士兵道:“约莫有一万人。”
穆天凰沉思,已经有整整七日,这一万敌军只是守在函谷口,不做任何进攻,仿佛是在监视。
各地纷纷传来捷报,秦牧眠和夏侯洵的胜仗打了一场又一场,魏忠如何能不忌惮?他的意图穆天凰很明白,无非就是怕他也派兵出战,到时候,魏忠应接不暇。
皇城的军队数量固然可观,但抵不过整个大瀛都反了它,照此情形看来,秦牧眠称王,指日可待。
“王爷,外面的敌军,你准备如何对付他们?”士兵问。
穆天凰笑笑,道:“他们爱守便让守着,我恰好还缺几只看门狗,这下,不用愁了。”
“用一万大军做素荒的看门狗,王爷好生大气!”
身后传来红袖的声音,穆天凰忙上前扶住了她:“你不是说身子不舒服么,怎么跑出来了?这里风大,我扶你回去。”
“我哪里有那么娇贵?”红袖嗔他:“先时在公子身边,便是身子不适了,杀起人来,也不能有丝毫含糊,这是身为一个杀手的本分。”
她说完,又咳嗽了几声,穆天凰眉头轻皱了一下,二话不说,便将她拦腰抱起。
“以前的事,与我无关,你现下是我的人,就该听我的话,好好养着身子。红袖,你再不是杀手了。”
红袖埋首于他的怀中,沉默良久后,忽然道:“天凰,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有孩子了。”
明显感觉到穆天凰的脚步顿了顿,红袖凄凄然一笑,果然,没有孩子这件事,他很介怀。
自从被白芷姻喂下了那碗堕胎药,红袖的身子便落下了病根儿,天气稍有变化,便咳嗽不止,严重时甚至能咳出血来,穆天凰请了大夫为她诊治,大夫说是气血亏损,且,恐怕红袖这一辈子,都再不能有孩子。
红袖好恨!
她爱了秦牧眠这么多年,结果换来了什么?秦牧眠眼睁睁地看着白芷姻喂她喝下那一碗堕胎药而无动于衷,那从她身体里流出来的,可是他们的孩子啊!可是秦牧眠不在乎,她不过是个侍妾,如一件衣服,想丢,便丢了。
于是,再没了用处的红袖,被秦牧眠丢给了穆天凰,甚至没有征求过她的同意,只一句话,红袖就成了穆天凰的人。
整整十八年,红袖手上的每一滴鲜血都是为秦牧眠而沾,她手中一把长剑,身上一身红衣,作为锦灰山庄的第一杀手,让江湖人闻风丧胆。人皆道江湖中有一红衣夜叉,常于子时出没,取人性命,毫不留情。
甚至满口仁义道德实际衣冠禽兽的江湖“侠客”扬言要与她决一死战,却在她接了战帖后设下埋伏,手段毒辣,没有半分光明磊落。红袖因此吃了不少的苦头,身上的每一寸伤口都是为秦牧眠而伤,可秦牧眠呢,不要她了!
一想到这里,红袖心中哀恸,又是一口血吐出,恰落在穆天凰的胸口上。
穆天凰慌了!
他急着便喊人去请大夫,被红袖拦住,擦了擦嘴角的血,红袖靠在他肩头,问:“天凰,这天下,你想要么?”
穆天凰愣了愣,继而笑了:“百里相国大葬的那一天,我便决定,不要这天下了。”
“为什么?”红袖虽已知道答案,可是仍想听他再亲口说一遍。
穆天凰将她放在床上,吻了吻她的唇角,道:“有美一人,见之不忘,一日不见,思之如狂。”
红袖笑着捶了捶他:“我那时只不过是个小婢女,不起眼的。”
穆天凰也侧身躺到了床上,让她依偎在自己怀中,道:“那时的你眼神间已有傲气,我穆天凰最喜欢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傲气,十里长街,送葬队伍行了无数,人人脸上佯装悲伤哀恸,可只有你,不为所动。”
红袖道:“是见惯了生死,那棺材里躺着的人,是我杀的。”
“红衣夜叉,”穆天凰道:“以后你再不是了,你可以不用再杀人,只要安心在我身边活着就好。”
“如果有人要来杀我呢?”红袖问:“这世上,不知有多少人想要我的性命!”
“我替你挡着,杀人这件事情,我来做就好。”
穆天凰说着,低头吻上了红袖的唇。
唇齿间,还有血腥气,穆天凰不在乎,顺着她的唇吻上了脖颈,红袖伸手拥住了他,任他将自己的衣裳一层层褪去。
如果说,自来到穆天凰身边,对他以往的索要都是应付,那么现在,红袖是当真全心全意。
穆天凰的吻很轻柔,轻柔地拂过红袖的每一寸肌肤。红袖的身上不像一般女子那样光洁如瓷,大大小小的疤痕遍布全身,都是她作为杀手人生的见证。
穆天凰一一吻过每一道伤疤,从肩头,到足尖,每吻一处,红袖便在他耳边喃喃说着这道伤疤的来源,全身上下,一百多处伤痕,红袖喘息着,说了一百多个故事。
如同盘一块璞玉,玉指柔和,无一处杂质,你仔细看,里面透着丝丝血沁,沉淀下来的,都是刻骨铭心的往事。
这些伤痕,让穆天凰心疼,他只能用自己的吻将其覆盖,从此往后,红袖的身上,便都是他留下的痕迹。
这块沁透了仇恨的璞玉,穆天凰要亲手将她盘得温润,让她永生永世,都只属于自己。
“天凰……”
红袖嘤咛出声,穆天凰炽热的吻让她再承受不住,身子不自觉迎合上去,二人的身体互相厮磨,那最隐秘的地方却始终不曾靠近。
“天凰,要了我吧……”
红袖低声请求着,声音里已是带了哭腔。
穆天凰的吻便在此时止住,他最后亲吻了一下红袖的足尖,翻身将她拥住,盖好了被子。
“你这几日身子娇弱,我是不会动你的,”穆天凰笑道:“若想将身子给我,就好好养病,反正,你总归已是我的人了。”
他拥着红袖沉眠,却不知,埋首于他怀中的红袖,眼角,淌出一滴泪来。
次日清晨,穆天凰身边,空空荡荡。
找遍了整个素荒城,都没有看到红袖的影子,却在这时,守城的士兵来报,说是天刚破晓,有一红衣女子跃上了城墙,直接从城墙上跳了下去,之后,不知所踪。
士兵形容,那时天边刚一缕曙光,这红衣女子出现得突兀,好似从黑夜里突然现身的鬼魅,单薄的身子自城墙上坠下,仿若慷慨赴死,可是却不见尸首,只那红衣异常分明,消失在曙光的尽头。
红衣夜叉,无怪乎江湖中人会给她这样一个称号。
穆天凰命人打开城门,独自走了出去,看着远方,那是他的璞玉丢失的方向。
直到失魂落魄地回到房中,穆天凰才发现,原来枕下,露出了一角书信。
信是红袖亲笔所书,她说她要去完成红衣夜叉该完成的事,然后回来,做他的妻子。
做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