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生灵涂炭
背对藏镜人2017-08-03 13:153,594

  壬字营并不是现任延亲王司徒垣辀手中唯一的势力,却是司徒垣辀能够默契配合的最强悍的一支势力。从选兵到将领,都是由兄弟两人一手完成。当年的老延亲王还曾经因为此事赞赏过两名公子,说他们果然有自己的风范,不像那两个狗东西一样不成器,并且老延亲王对于司徒垣舫为首组建壬字营大力支持。程务铉暗叹,老延亲王当年只看到了两个孙儿的优秀,可否想象得出,当年被他称赞一时的壬字营现在成为了孙儿手中压制旧人的最重的筹码。

  引狼入室?或是,刻意为之?

  无论如何,历代延亲王确实都是歆国势力最强的一支。

  司徒垣辀没有接过程务铉的话茬,双眼紧紧的盯着不远处的战局,突然脸上流露出一丝狰狞笑意,看似是随手为之的横笛一挥,蓦地鼓声再次响起。

  程务铉抬头望去,只见战阵之中正在追赶齐氏残兵的壬字营兵士突然原地停住了脚步。程务铉不解,为何司徒垣辀会命令壬字营不继续追击,却看到壬字营兵士突然在方阵三面立起了大盾,与齐氏残兵相交之处不留一丝缝隙。鼓声猛地停住的同时,壬字营每个方阵的最后两排兵士,突然齐齐拉弓射箭。

  这样的阵势虽然不多见,可也是兵书上面提到过的,只是程务铉不解为何不直接冲杀,崔家村一马平川的地势,只要壬字营大军杀到,定然片甲不留。

  “程副将,你在此驻守,那么,我来问你,十里坡有多久没有下过雨了?”司徒垣辀的笑容愈发灿烂起来。

  “禀城主大人,至少已有三日不曾……”程务铉猛地睁大双眼,难道!

  就在两人说话之间,战场中的形势又有了变化,壬字营第一波的箭雨已经收尾,齐氏残兵被射伤者无数,但仍旧有人还在努力向崔家村的方向逃命。即便明知道自己不可能生还,还是如此不想放弃希望,战场上就是这样,程务铉就曾经见识过被懒腰砍去一半身体的北地之人,还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将手中的大刀掷向戍边兵士。没有生的希望,也绝不放手。很多时候,都会让人觉得心寒。

  突然响起了一声擂鼓,只见壬字营方阵中后排兵士纷纷将箭羽点燃,却不是射向齐氏残兵,箭羽越过了他们的头顶,射向更远的地面。

  猛烈的爆炸声突然响起,齐氏残兵瞬间被地面卷起的沙石尘土遮盖了身形,壬字营火箭一波接着一波射向扬起的尘土之中,引发了更多的爆裂之声。

  “城主大人!他们埋伏了……”程务铉冷汗涔涔,如果刚刚壬字营贪功冒进追杀几个无用残兵而踏入险境,那么现在爆炸的尘土只怕就是壬字营将士的血肉之躯!

  “程副将,我再问你。”司徒垣辀一笑,“刚刚在齐氏阵前,你可看出有什么异常之处?”

  歆樾十九年,夏一月下旬,枫州郡以北,苍梧别院。

  前厅。

  一名风尘仆仆的年轻公子推门而入,虽然时值夏月,北地却并不似中原腹地那般炎热,因此苍梧别院的前厅正门平素里还是闭合的时间居多。年轻公子一身的衣饰可以明显看出是北地极为尊贵之人,因为他身上的衣饰与中原大族富户的公子并无不同。而这一点恰恰就是他与北地之人最大的不同。北地严寒,一年之中大多数的时日都是在风雪之中摇曳,因此北地几乎无法耕种任何农物,粮食一类,只能靠枫州郡高价购得,又或者干脆劫了中原的男女,用他们去交换粮食。冰天雪地连耕种都无法,就更别提玉佩一类的奢侈饰品从数米深的地下玉脈挖掘出来。时至今日,北地众人还根本不知道,自己脚下世世代代策马狂奔过一季又一季的土地,是否也像中原那般藏有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物。北地贵人多在身上配以毛皮,骨环一类的小饰物,往往只有北地中最权贵的一些人才能佩戴名贵的玉佩,穿戴绸缎织锦一类的衣物,而这些东西,在北地即便是被视为极品,其实拿到中原相比之下也不是绝世之物,不过是稍微贵重罢了。对于北地的男女而言,如果是嫁娶之时,能够送出或得到米粮之物,是十分隆重的大礼了。但是如果收到的聘礼中有一块儿可以佩戴拿得出手的玉器,则是天大的荣耀。一块儿玉佩,往往是普通的北地百姓要倾尽数年积蓄才能买得起的大礼,无论男女,只要能够将此物戴在腰间,别人都会高看一眼。

  而这年轻公子腰间佩戴的玉佩则是通体莹白,隐隐有星光闪烁。以星辉闪耀之色,彰显美玉,夺天下造化之功,这样的玉佩,在世间从来都是只有传说,却无人见过。传说中玉脈万条,才会出现一条符合天机,成为极品玉脈。整条极品玉脈之中,往往也只有这巴掌大的一小块儿而已,一旦将此物从玉脈之中剥离出去,玉脈的气数就算是彻底耗尽,之后不会再出现什么惊人的美玉,玉脈滋养之功尽褪,渐渐变为普通玉脈。再不会有任何特别。甚至连这最后的普通玉脈也不会存留下来,而是数日之后便会崩塌,将玉脈永远深埋地底,不见天日。

  常言道,美玉配佳人,偏偏,这块儿世间难得的极品,与之相配的主人却是一个别说佳人,连普通人都称不上的丑鬼。

  滚着金线的墨色长衫穿着在面容凶恶的年轻公子身上,只让陌生人冷眼看上去有种违和感,看不出丝毫美意。然而正相反的是,几名穿梭在前厅的侍女却在那名年轻公子视线不及之处,以一种毫不掩饰的极为露骨的爱慕神情不时向那貌丑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公子张望。

  如果说贪恋权贵是人的天性,那么在极寒的北地倒是不像中原那般对于富贵之家大族大户人人巴结,恨不得一夜之间跳上枝头变凤凰,北地风俗尚武好战,同样的年轻男子,一人英勇侠义却有些贫寒,一人懦弱却贵为大户之子,说媒提亲者必然会先以前者为优。美人儿不分男女,皆以以武服人当做自己最高的荣誉。虽说如此,但爱美终究是人的天性所在,如果像这位公子一般面容惊怖,只怕就是有再高的武艺,再如何身强力壮,也不会受到所有女子的爱慕。毕竟武艺高强只是一时的身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可是人的相貌却是父母所给,一生一世怕是极难更改。貌丑至极,只怕是想恩爱也恩爱不起来吧!

  “少主什么时候才会取下面具啊?”凌昕懿在前厅稍事休息就起身向内院去了。一众侍女不约而同的停下手中的活计,目送凌氏家主的身影消失在内院灰色的拱门后,才无比遗憾的窃窃私语着她们已经讨论过无数次的问题。

  在凌府的苍梧别院的侍女,甚至部分小厮眼中,苍梧别院就是天下最幸福的地方,能够看到凌昕懿的每一天都是人生中最开心快乐的一天。如果年轻的凌氏家主得知,身后的侍女们像膜拜神灵一样的虔诚神情面对自己,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在侍女心中,有个对待下人极其宽厚的主子,当然是件好事。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比这样还好,那么就只能是机缘巧合之下,太过奢望的幻想了。而这位年轻的凌氏家主凌昕懿偏偏就满足了一众凌府下人所有的幻想。年幼丧父由几位先生合力抚养成年的凌昕懿据说不单风流倜傥,面若烟霞,更有一身一等一的好功夫,能在乱军之中冲杀数次如入无人之境,是北地数年难得一见的文武全才。

  北地上午,武夫勇者甚多,却鲜少有几人能够识文断字。曾经在数年之前,在整个前朝的疆域之中流传着这样一出笑谈,甚至今日也仍有许多老者记得。当时曾有北地一富户望族派出书名北地探子潜入中原腹地,妄图盗取机密信函,以伺机进攻枫州郡。但是数名探子之中只有两人识得中原文字,其中一人刚刚进入枫州郡就被暗算身亡,其他探子身负重任自然不能放弃,因此更加小心谨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四个月后这些探子折损了一半人才摸到了某个贵人府上,连夜偷了许多东西回去。一路上有惊无险的回到北地,还在暗中庆幸,却不料被主人一顿雷霆之怒呵斥到险些钻到地缝中去。因为这些探子之中仅存的一个识字的人是个三脚猫的货色,见到那大户人家的一处暗门上贴着一个“封”字就以为房中的书册必定是机密之物,拼命偷回来的其实只是十年之前早已作废的旧账本罢了,没有半分用途。

  而这样的事情在北地常常发生,无论是数年之前,还是今日,北地百姓对于武力的热爱都远远超过了无趣又枯燥的木简。即便是在中原腹地,纸张也是贵重的东西,因此一般人家使用的还是木简竹简一类的沉重器具,而书册一类虽然比起书简要轻巧许多,却极不易保存,若是手上出汗湿润,稍微揉搓一下,制作略差的书册就会弄花一片,看不清上面的字迹。像是楚飒给苑玥的古籍,年头早已超过苑玥的年岁,而依旧坚实耐用,并非凡品,而是楚家当年秘制的药物侵泡而成。沉墨遇水不化,在苑玥怀中几经周折依然保存的相当完整。这样的一本古籍,就算上面记载的是最无用之事,放到商铺中也是价值千金。

  另一个侍女,一撇嘴,“少主这几日在外奔波劳顿,只怕停留不了多久就又要出门,这面具恐怕今日事不会摘下来了!”

  凌昕懿自幼习文不习武,后来年纪日长,偶尔外出却常常遭人调戏,原因无外乎就是凌昕懿在北地虽然身份尊贵,但是到了枫州郡之后,他不想惹人注目因此常常不带侍卫随行。枫州郡地处交界,鱼龙混杂其中,认识这位小公子的并无几人,倒是一走一过,馋涎其姿色的登徒子数不胜数,因此常常有人自以为是的向凌昕懿提出各种各样的无礼要求。长此以往,凌昕懿终于觉得貌美不是件好事情,常常觉得心烦,之后很长一段时日不再去枫州郡散心,而是苦练功夫,倒是因祸得福成了文武双全的北地奇才。

继续阅读:第224章天心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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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计:祸水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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