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一家珠宝店,店里卖项链、胸针、耳环、宝石手链……名贵、时尚、价格不菲。
她见有一只手指,指向一串白银项链,这是女人的手。
“要这个!”这个便取下,成为女人的礼物,她嘻嘻地笑着,轻轻吻了他一下。
姬良付款。
他俩转过身出门,肩并肩,背影堪称一对璧人。
不不不,全是她的错,还没整理好混乱的思绪,无可避免地,嘴巴不听使唤的,就喊上了。
她很意外地用手指着那个包装精美的盒子:“呀,这是什么啊?好漂亮呢。”
谁说这场戏难演,她那么轻快,世上再没有角色不能驾驭,再没有别的事能难倒她了,他是高手,她亦不自愧。
许是看出了徐鹿的脸色不好,姬良解释:“我在街上偶遇阿兰,帮她挑的。”
“真巧啊。”
阿兰,叫得这么亲热。
刚刚徐鹿在远处看,还以为这个女人顶多二十岁,因为她穿着时下流行的少女装,看起来就像一个校园女生。
但走近一看,才发现这女人其实并不年轻了,虽然看起来仍然美艳,但眼角明显已经憔悴沦落。穿着这身少女装,实在是有点不伦不类。
她已不复茂盛芳华,即便她曾经多么地风光。
谈笑甚欢,末了分别回家。
姬良开车送他的阿兰回家,徐鹿自己走回家。
那一夜,姬良没有来。
第二天,他也没有来。
第三天,徐鹿被那个叫周兰的女人约到了咖啡屋。
天知道,那女人是怎么知道她的电话的?
这次的周兰衣着异常华丽高贵,是那种真正古典的设计,佩戴饰物恰到好处,一只小小的黑色鳄鱼皮包放在一边。虽静静坐着,风度已经表露无遗。
这才是她的真面目?美丽高贵的少妇?
“徐小姐,请你离开阿良,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你看,多么开门见山。
徐鹿用手托住头,静静看着她,没有答话,嘴角挂着一丝邪笑。
周兰有些恼羞成怒:“徐小姐,你去照照镜子,你那种活力逼人而来,他到底是三十多岁的人了,难免有种迟暮的感觉,见了你,自然开心,想借你的生命力一用。男人都是这样的,你明白了吗?”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从头到尾阿良爱的只有我一个,他曾专门为我写了一首歌,歌名就叫《萝门湖》,他对说过,这一辈子只会为我一个人写歌。”
原来,他那日在乌菲兹美术馆对着那幅《萝门湖》落泪,是因为周兰。
徐鹿起身,笑脸盈盈与周兰告别,一点不像有心事。
只是翌日,她再没有力气,再也爬不起床去上班了,她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昨天那一刻的“谈谈笑笑”,原来那也是沉重的。
她觉得冷,虽然女人的手冷、体温高是专家的理论,但这并不适合尘世受伤者,她的体温更低,全身都冷,热情一下子都消失殆尽。
她有点混沌,姬良为何不自动找她?只有她找他?他不会找她?他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那天她一直在微笑?
周兰当年意气用事,毕竟年轻,而且还是一个漂亮女人,当然不甘心只守着姬良,她在外面包小白脸,厮混,整天陪他们喝酒、跳舞。
两个人开始过分居生活。
后来,有一次在舞池中,她无意中看到了姬良,当时还以为是自己眼花,后来才确定真的是他,他在舞池中央,与一个穿着青色短裙的女人在那跳舞。
舞步精湛,舞姿很美,男才女貌,吸引了旁边很多人的喝彩。
回去之后,周兰越想越痛苦,一闭眼,就是姬良和另一个女人在舞池上的身影,她吃不下,睡不着,自虐成狂。
她若不自救,就没有人能救她。
这样想着,心里就有了一个计划。
雨季开始,空气里汪着水。周兰一直在等待时机,与姬良来一个美丽的邂逅。
姬良那天本来是去找徐鹿的,谁知阿德在半路上差点撞到一个女人,他连忙下车查看,却没料到撞到的人竟是周兰。
一时之间,百感交集,她喜极而泣,紧紧拥住他,他不动痕迹挣脱,确定她身体无碍,末了,他欲告别。
她扯住他的衣袖,哀求道:“阿良,送我一件首饰,让我留个纪念,就当缅怀我们那段早夭的爱恋。”
她说得那般轻松,任谁也都会误以为她早已放开。
后来,后来便就是徐鹿所看到的那一幕了。
周末,徐鹿去外婆家为她庆生,没想到在会在紫藤小区碰到余翔。虽然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工作时两人几乎没有机会“无聊”地聊天。
他约她明天上班前喝咖啡,问:“星巴克还是玫瑰阁?”又道:“星巴克的咖啡香,但玫瑰阁坐得很舒服。”
“余翔,你在跟我做心理测验吗?”徐鹿笑,“是星巴克还是玫瑰阁,玫瑰阁是不是用红色花装饰的那家?”
“你喜欢玫瑰阁,就选这个了。”
“你不用迁就我,老同事了,我可以去星巴克。”
“玫瑰阁有香蕉披萨。”
跟余翔约好了。
徐鹿在地下街广场附近的玫瑰阁,等了半个小时,不见余翔来。她呆坐,正好什么也不做,不想,只是等。
再等了二十分钟,她没时间了,正准备起身离开,余翔气急败坏地推门,连眼镜也在冒汗。
“徐鹿,我在星巴克等了你老半天。”
他想约会她,他是她每天见面的老同事,但,他们竟然会走错了地方。只有两个选择,他们也见不上面,各自苦候,还误会对方不来。是没说清楚,还是两人注定无缘?
他在她心情最低落的一刻伸出手来,她没有心情,是不是因为走错了地方?
在街上走着,人群熙来攘往,他俩被淹没,像各自被折入隔了几层的扇面中。
她在他面前哭了。
“余翔,真不巧,下周末约了男朋友玩呢,不能陪你去看电影了,真对不起啊!”
他是星巴克,她是玫瑰阁,他对她再好,两人还是走不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