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财摇着尾巴跑来,毫不客气地睡在脚旁边,在我鞋子上蹭了蹭,人和狗对了个鼻子,又斗了个牛,都笑眯了眼。
眯着眯着,一人一狗就这么迷糊过去。
88岁的树荫和阳光,跟1938年18岁时的树荫和阳光一模一样,漫长的70年过去,岁月斑驳,恍恍惚惚,好像过了一生。
可不就是过了一生。
跟我同辈的人,只剩了我一个,谁见了我都得恭恭敬敬鞠躬,叫声王太奶奶。
没人记得我的名字。
王鹊喜、喜鹊、或者是四喜丸子。
这样很好,他们早早长眠,我和故人也到了该团聚的时候。
还有季昆仑,他走得这么早,让我受了不少罪,气得我发誓把他忘光光,每天过得乐呵呵的……可是越到年老,越没法忘了他。
年轻的时候,总想跟人争口气,什么都得拧巴来,其实大可不必。
很多事情,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复杂,比如季昆仑没写信给我,只不过他的信件有人拦截,而他确实也没什么空。
比如丁丁没写信给我,是因为他做的是绝密工作,为国家而牺牲小我的伟大工作,国家强大有他的一份功劳,作为他的喜妈妈,我由衷为他骄傲。
再者,命有长短,缘有深浅,半点强求不来,很多人并不能陪我们到永远,说没就没了。
没了,就是死了。
而我怕死,怕死的人胆子小,才不会到处出头,没事找事干。
怕死的人命才会长,就像我,明明到处都这么热闹,阳光这么好,我还是宁可跟黑狗招财度过余生。
兰陵美酒郁金香,兰陵美酒郁金香……葡萄美酒夜光杯……啷个里格啷……
其实,自从得了绝症之后,我就不愿意走动,也不愿去跟人吵架了。
我找到一个固定座位,那就是门口大榕树下的躺椅和小板凳,能在我生命开始的地方结束,上天对我真是太好了。
我和招财经常凑在一起呼呼大睡,招财人见人爱,人见人喂,现在肉嘟嘟皮光肉滑,漂亮得不得了,就是胖得有点超乎想象。
睡醒了,我就唱点不成调的歌子,看看书,玩玩狗,或者抓着学生刚送来的电动按摩梳梳头发——高科技就是不一样,满头白发梳得服服帖帖,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日复一日,我能感受到身体里的气力一丝丝抽走,而故人的脸一日日清晰。
日复一日,我在这里等待,等待终点,也等待我期盼数年的那个消息——虽说早觉得人生圆满,没有等到这件事的结果,总有几分不甘心。
一个老人家拿着报纸颠颠跑来,呜呜说着什么,却因为太过激动,一句话都听不清楚。
老人急了,展开一张报纸,指着一张图给我看。
这张图化成灰我都认识。
我摸着那张模糊却又无比清晰的脸,泪如雨下。
那张脸在报纸上十分模糊,在心中却无比清晰,一如当年脆亮的一口湖南话。
“喜鹊子,我教你唱刘海哥。”
“王鹊喜,你给我过来!”
……
恍恍惚惚中,我又一觉睡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高大的身影慢慢走来,虽顶着一头花白的头发,身板仍然山一般挺拔。
男人注视着我不到一秒,什么话都没说,慢慢坐到我身边。
我微微睁开眼睛,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这个人好像叫丁丁。
招财不知是太傻还是太老,也不知道叫,脑袋搁在鞋面上,黑亮黑亮的眼睛眨啊眨看稀奇。
男人尚未开口,泪已大颗大颗落入尘土。
果然是丁丁!
我慢慢伸出手,光影之间,这双手渐渐变幻,从白白嫩嫩,到沾满血迹,到伤痕累累,到缠着纱布,到拖着抱着许许多多孩子的小手,到拖着两双小小的手,再到苍老如枯枝……
人生真是一场梦……阳光从树叶间流泻下来,带走我最后的力气,我竭力睁开眼睛看着她,把一个又一个字挤出喉咙:
“你……找……到……她……了……吗……”
“喜妈妈,”丁丁伸出枯枝般的一双手,用力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轻轻呼唤,“我找到她了,她是改了名偷跑出来从军,她原名叫刘采莲,是湖南常德人,一个刘姓大家族的女儿,长沙女中的学生……”
不,不用再问他,因为我已经看到她了。
她顶着一片大大的荷叶,在云朵之间向我热情招手:
“喜鹊子,跟我去田里采莲子啦……”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