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将至,清洺却裹着大衣坐在梳妆台前,食指上抹了胭脂,在桌面随意的写写画画,想是有心思夜不能寐所以才这般百无聊赖。
突然,一个人影闪过,高大瘦长的影子像是张牙舞爪的妖魔映在窗格上,清洺来不及惊呼,就软软的倒在了梳妆台前。而那个黑衣人收回手中的竹管,开了窗户一个翻身就滚了进去,扛起清洺便飞檐走壁离开了。
一个僻静的巷子,太静了,没有虫鸣,没有狗吠,甚至连黑衣人喘息的声音都听不见。他抓着短刀,手腕一翻,便把短刀朝清洺的胸口捅去。
说时迟那时快,清洺居然猛然睁开眼,用手肘撞开短刀,右手一扬,三根牛毛绣花针朝黑衣人的面门刺去。黑衣人的反应也是极快,兔起鹘落间便堪堪躲过,一看一击不中,便拔腿就跑。
而清洺则大声道:“小媳妇儿。”
黑衣人像是中了魔咒,定定的停住了脚步,清洺趁机一根牛毛针射出,打在他的肩头。
清洺走到黑衣人的面前,撕去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沈歆的模样。原来沈歆早就猜到凶手会在晚上动手,便易容成清洺,等着凶手上钩。而现在,她伸手,扯下黑衣人的面巾,道:“古晨,果然是你。”
原来黑衣人真是古晨,他果真是想杀了清洺。所以,他果真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当场被抓,古晨也不震惊,他说:“自从再见到你,我就有这样的预感了。”
“可你还是这样做了,为什么?”
他答:“如果我说是为了保护你,你会不会信?”
“如果保护我就要杀人的话,那我希望,你不必再护着我。”沈歆道,
“你不想知道原因吗?”
“我什么都知道了,古晨,别怪我。”
“所以,清洺在哪儿?”
“她闺房的隔壁,你,再也杀不了她了。”
古晨呵呵的笑,突然大叫一声,掷下一颗烟雾弹便疯了似的逃开。沈歆在浓浓的烟雾中一边咳嗽一边看着他逃跑的方向,心也跟着寒了。那是清洺所在的方向,他还是非杀她不可。
沈歆抄了小道拼命狂奔,她一定要阻止他!
可是,当沈歆喘着粗气赶到时,就看见古晨的短刀恰恰捅进清洺的胸膛。清洺连一句话都来不及说,就咕咚咕咚的吐出了血,眼睛睁得老大,直勾勾的看着沈歆。
沈歆闭着眼,流着泪,刷的一声就抖出袖剑,直直的,狠狠的,插进了古晨的心脏。
古晨手中的短刀当的一声落地,他反手抱着沈歆,声音几不可闻:“我只想保护你,小媳妇儿,小心古……。”然后,他的手垂了下来,再没有任何声响。
沈歆抱着渐渐冷却的尸体,嚎啕大哭,根本没有听清楚古晨的遗言。
古晨死了,杀害四个女子的凶手被绳之以法,这是最圆满的结局。
如果沈歆没有再查下去的话。
古晨死了,可沈歆并没有这样结案,就是这样的执着,让她发现了匪夷所思的秘密。
沈歆按照先前的推测,找到了最后献祭的地方。根本不是在巷子里,而是,大理寺顾朝晚办公的书房。
她猛然想起古晨没有说完的遗言,小心古什么?会不会是……她不敢想。
沈歆趁顾朝晚外出的时候溜进了他的书房,仔细搜寻下竟发现一个密道,她沿着密道一直走下去,就看到了平生最不想见到的场景。
密道的深处是一汪血红的池水,还冒着热气。而旁边,则放着一个冰棺,里面躺着一个红衣女子。
沈歆仔细瞧了几眼,忍不住后退两步:这个女子,居然跟女帝有几分相似!
血池,冰棺,这预示着什么?沈歆的脑子很乱,踉跄着往回走。
这时跫音轻响,有人道:“你走不了了。”
沈歆转头,便看到顾朝晚。
沈歆隐隐猜到了什么:“那些人是你杀的,因为你要复活冰棺里的女人?”
顾朝晚点头,看着冰棺的眼神变得温柔:“她叫珞玲,是女帝的亲妹妹,是我的妻子。她死在七年前,死在我们的新婚之夜。”
他说,当年女帝刚登基,六王不臣,趁着珞玲新婚之时逼宫造反。虽然平定了内乱,但珞玲却因为保护女帝而死。不得已,他想到了那个传说,那个被祭司世代相传的皇室最大的秘密。
“这样说来,我的爹娘,都是……”
“是我杀的。”顾朝晚道,“我找到了他们,但是他们不肯告诉我那个法子,于是我用他们的妻儿作威胁,才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可是,为了不泄露秘密,我还是杀了他们。”
“那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无意间看到你背部的胎记,我知道,你就是其中一个祭品。”他说,“每一个祭品都是万里挑一的,生辰面貌,甚至胎记。而你,是最重要的一环,因为,我要你的心。”
沈歆大笑,双目通红:“我的心?曾经我的一颗心都给了你,连生死都愿与你绑在一起,而你,从头到尾,都只是利用我。”
顾朝晚也笑:“因为,我要一颗对我动情的心。”
沈歆明了,原来他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祭品,一个复活妻子的工具,让他妻子拥有一颗依旧爱着自己的心。
仅此而已。
“那古晨呢?他为什么要杀清洺,你为什么要诱导我杀了他?”
“清洺是我的人。古晨应该是知道清洺会对你不利,所以才会杀了她。至于他和另外三个死者的关系啊,只能说他风流不改。而这样大的案子,需要有人来承担,所以,只能是他。”顾朝晚道,“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甚至还给过你最美的梦。今天是最后的期限了,你走不了了。沈歆,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不想和你动手,心甘情愿把你的心给我吧。”
沈歆笑自己的有眼无珠,等笑够了之后,她看着血池水道:“你想复活你的妻子,我却亲手杀了最爱我的人。你真的是个卑鄙的狠心人呢。可是,我的那颗心啊,居然满满装着的都是你,实在是很讽刺。既然你要,我就给你吧。”她抽出匕首,手上一用力就捅进了心窝,血立刻渗透了衣衫,她说,“这样一颗心,一条命,我再也要不起了,通通还给你吧,祝你们,百年好合。”
说罢,沈歆用力一剜,一颗滚烫的心混着鲜血被挖出。手上的匕首落地,她扑通一声摔进血池,口里轻语:“古晨,我是你的小媳妇儿啊。”
血池溅起红色的水花,片刻之后,回归宁静。
而后,珞玲公主死而复生下嫁大理寺卿顾朝晚的事被改编成最流行的折子戏,所有人都说是顾朝晚痴心一片感动了上苍,才能让公主死而复生,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所有人都不知道,曾经有一个笨女孩儿,痴心错付,亲手杀了那个虽然多情却只单单叫她一人为小媳妇儿的人。
故事就在剜心之后便结束了,果然是有些天方夜谭的感觉。
司姑娘见对面的男子久久不能言语,喝了一口茶润润喉才道:“如何,我说完了,你可还觉得我是在骗你?”
“呵,前世之说不过虚妄,我何必要信?”他对这段故事嗤之以鼻,可静了半晌,他又问,“这个故事里的沈歆是她,而顾朝晚便是我,对不对?”
“你不是不信我的故事吗?又为什么要在乎谁是谁呢?”
被司姑娘的话呛到,男子皱了半晌的眉,端起茶准备喝一口,却突然捂着胸口重重的咳嗽起来,连茶杯都来不及放下。等咳完了,他才颤巍巍的放下茶杯,看着里面变红了的茶水,略感抱歉:“对不起,脏了你的茶。”
“没关系,左右不过一杯茶而已,”司姑娘看着对方满头大汗的模样,道,“你的病,撑不了几天了吧?”
男子咯噔一下抬起头,问她为什么会知道。
“你是在一年前染上这个病的,你自知没有痊愈的可能,又唯恐在你走后她会伤心,于是从那一天起,你便故意冷落她,对一点儿小事儿也是常常破口大骂的。你想把她激回去,可她却固执的不肯走。于是你又流连于花街柳巷,从此以后再也不肯同她多说一句话,你以为这样她就能死心。可是,她还是没有走。”司姑娘顿了一下,确认道,“我说的对不对?”
男子点点头。神医说,他中的是瘴气,一种桃花瘴气,世上无人可治。得此病者,身体会慢慢衰弱,每逢阴雨天浑身的骨节便会如同断了一般的痛,而天气晴朗之时,皮肤又会像被晒蔫儿了的花瓣一样皱起来。只有晚上,才会稍微好受一点儿。而后期,便会不停的咳嗽,咳出桃花状的血来,只有酒才可以稍稍缓解一下,但同时也会加速身体的衰弱,加速死亡。
但是,这个样子的他怎么忍心让妻子看到呢?他们少时遇见,后来成婚,门当户对,恩爱有加,他怎么可以让她知道自己已经行将就木的事实呢?他回避她,他骂她,无非是想让她离开自己,毫无牵挂的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但这个固执倔强的姑娘,就算是怒了哭了,也不肯离开。
他能如何呢?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这本就是人生逃不开的苦难。他只有独自承受这病体沉珂的痛楚,然后演着一场又一场的戏,希望借此可以破灭她所有的希望。
只有这时没有希望,那待他死后,她才不会有失望有绝望。
他是在昨夜,站在她的床头看她精致的睡颜时,突然听到梦中的她说出的呓语,他这才知道有座潇湘阁,阁里有个古怪但似乎有才的女老板。他也是好奇的,也想知道他们的三世情缘,同时他更想找到一个解决之法――或许可以治好他的病,又或许可以达成他的愿。无论哪一种,他都愿意尝试。所以,他来了这里。
“对不起,我也无法治好你的病,”知道了他的意图,司姑娘道,“但我可以和你做个交易。”
“哦,我早就知道自己的病是无药可医的,不过是存着一丁点的幻想,希望老天可以给我多一点儿时间与她在一起。但现在想想,虽说是辜负了,但我们好歹也有三世的情缘了,我不该奢求了。所以,请你说说你的交易吧,我把命给你就是了。”
“我的规矩,本来是若你说的故事打动了我,且你愿意以命为代价的话,我就可以完成你的心愿,替你逆天改命。但毕竟是三世情缘,你过了忘川河喝了孟婆汤,是不可能记得的了,所以便稍微破一破例,由我来讲述。你们的故事就是这样,虽算不上感人至深,但也有震撼之处,所以,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便可以为你逆天改命。只是这样的话,你的时间也不多了。”
“好,”他一口答应,“我只希望,从现在开始,她便不再爱我了,就如同从未遇见一样。她能找一个爱她的人,长长久久白头到老,不受世人的指责,没有内心的愧疚。”
“好,我答应你。”
他又咳了几声,慢慢从怀里掏出一把空白的扇面来,道:“原本打算给她做把扇子的,后来知道自己害了病,想着不能留下这种东西徒惹她伤心,便一直搁浅了下来。现在,反正她以后都不会记得我了,我也不怕了。”他抬头问,“不知可否借份笔墨给我?”
司姑娘从案头取下一支画笔给他,就见他开始下笔,可还没画上两笔,就又咳了起来,血液从他的指缝间溅出来,滴落在扇面上,像一朵朵夭夭正艳的桃花。他拿笔的手都在颤抖,人却在苦笑:“呵,浪费了。看来我这扇面,终究是送不出去啊。”
说罢,他便放下笔和扇面,道一声告辞,慢慢转身离开了。
司姑娘看着那人蹒跚的背影,摇了摇头,拿起笔来,在他未完成的扇面上又添上几笔,像是一株桃树,而那殷红的血迹,便如鲜艳的桃花一般点染在枝头。
桃花扇,歌尽桃花扇底风。
他们这两个人啊,三世情缘,却都不得善终,你辜负了我,我辜负了你,好不容易有一次没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了,老天爷却又要和他们开玩笑了。
若是她不喜欢夭夭桃花,那他也就不会深入树林去为她移植桃树,也就不会因此而染上桃花瘴气了。
果然是一环扣一环,谁也没有饶过谁。
作为顾朝晚时,他负了她,这辈子,她便又阴差阳错的讨了回来。心里是不愿的,可命运却不答应。
都说相爱才是互相的救赎,可他们,似乎相忘于江湖,才是他们的宿命。
三世情缘,不知道修了多久才修到这样的情深义重,那下辈子呢,不知道在天之涯海之角,他们是否还会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