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茜将孩子轻轻地放到床上,在他的身子上苫盖了小毯子。
沉思了一会儿,苏茜盯着我的肚子,我会意苦笑,大吐苦水。
“苏茜,你想多了,我前几天刚来的大姨妈,没怀上崽子,如果怀上了,我也不至于这么不甘心,白跟了寒陌迟这么久,屁也没捞上。”
苏茜素白的指尖戳戳我的额头,“那么大一座如苑不是捞到了吗?在我面前装可怜有个屁用,如果慕千帆让你嫁给他,你嫁吗?”
一提起慕千帆这三个字,我就恨得要命,“提那个死伪君子干嘛?我想用手术刀解剖他,做成一套人体标本!”
苏茜红唇抿笑,“芫荽,听姐的,如果哪天他说娶你,你就嫁给他,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我佩服心计多如甄嬛的那类人,但是学不来,只会习惯性地一生气就尥蹶子。
“苏茜,你干脆一刀捅死我算了,我现在已经身陷绝境,只剩下半条命了!”
苏茜没有再多说什么,我们就是聊些闺蜜之间的体己话,委屈谁,也不能委屈了自己,不能白来世上这一遭,一个人也可以过得挺好。
第二天,我买了一大堆营养品,婴儿用品等等,侍候苏茜坐月子。
一日三餐,我做得不带重样儿,都是翻菜谱学来的,吕姨笑着说沾了苏茜的光,大饱口福了。
比如说蒸菜卷子吧,我会调拌出来三种菜馅,蒸出来三种口味的菜卷子。
比如说拌黄瓜吧,我不再是掐头去尾,案板上一拍,而是切成比擦子擦出来还要细的细丝,再加上同样粗细的洋葱丝,胡萝卜丝,白萝卜丝,土豆丝,葱丝等等。
这道拌黄瓜,苏茜每次不少吃,然后有一次在饭后这样点评,“芫荽,你切丝的时候,是不是将那些可怜的食材想象成寒陌迟或者慕千帆了?”
我淡漠地摇摇头,“他们不过是臭男人而已,与喷香的美食不能相提并论!”
苏茜盯着我,不语,几秒后,嗤之以鼻。
不知为什么,我瞧着她这模样,就想起来笑得阴阳怪气的云若轩。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有一天苏茜提醒我,“芫荽,我早就满月了,超了一周了,你这个救死扶伤的林一刀还不去医院吗?”
我这才拨了医院负责人琦姐的电话,问她我今天过去上班,是否可以多安排几台手术。
琦姐一听就笑了,说林一刀果然名不虚传,让我过去再说。
等到我赶过去了,琦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神秘兮兮地一笑,“还行,再上点淡妆,今天院长请大伙儿吃饭,饭后去KTV飙歌,听说饭局上会空降一个身高腿长的帅欧巴,他还有一个标签就是黄金单身汉,谁抢到就是谁的!”
我没有多想,“琦姐,我快奔三的人了,早就过了犯花痴的年纪,不去行吗?”
琦姐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我,“你与你闺蜜闷在家里做什么呢?”
我实话实说,“忙碌而充实,做好吃的,吃饱了后聊天,聊累了就睡觉。”
琦姐眼底掠过异样的光彩,“是吃住洗澡都在一起的那种?”
我没有多想,点点头,琦姐蹙眉,压低了嗓音,“林一刀童鞋,你这百合恋……能不能悬崖勒马?你们两个搞下去,就会有两个男同胞孤独终老,你是救死扶伤滴人,你的职业道德呢?”
我这才后知后觉,捂着嘴,嗤嗤地笑,笑得肚子疼,蹲下来,再站起来,我表态,“琦姐,她被男友甩了,我被丈夫甩了,我们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有错吗?”
琦姐沉默了,最终拉着我去参加饭局,她说院长要宣布一个好消息,与所有的医生志愿者有关系。
酒店的饭局上,我见到了莫妮卡,年轻美貌的她惊艳全场,所有的男医生志愿者都看得目瞪口呆,想入非非。
连我这只呆鸟也怔楞了片刻,心里大有一种女子风华正茂当如是之感。
琦姐见状,用胳膊肘蹭了我一下,阴阳怪气,“林一刀,院长是单身哦,你敢不敢试着搞定她?”
我刚抿了一口果汁,差点喷了,小北的那双蓝眼睛,我就够糟心了,我再搞一个蓝眼睛的歪果仁,还是个大美女,我怕我养父和养母入梦掐死我,我搞定美食就好。
就这样,男医生垂涎地望着院长莫妮卡,女医生崇拜地望着院长莫妮卡,我呢,放开肚子,肆意地品尝各种海鲜。
琦姐像是看到了火星人,她盯了我一会儿,直到我将一个刚剥出来的虾肉讨好地递到她面前,“琦姐,你吃一个,很鲜嫩!”
她张嘴吃掉,我脱下了一次性塑膜手套,苦笑,“琦姐,我与闺蜜的亲热也仅止于此,你信吗?”
琦姐似是安慰地搂了搂我的肩,“信!有次你一天接了三台大手术,那时我就注意到你了,猜测你肯定受了情殇,还有,你面对年轻貌美的莫妮卡无动于衷,鬼才相信你有百合情结,能与我说说你丈夫吗?”
我舀了半碗蟹粥,“琦姐,那个男人怎么说呢?远看一朵花,近看毛病一堆,还不如这粥有营养,早离早好!”
是的,每当我想念寒陌迟时,我就努力去想他看慕妤萱时温软如水的眼神,他在萱苑,当着我的面儿,从平角裤中扯出来一个蓄了千万子孙的套子,还有寒玫将睁眼瞎的我卖给了人贩子……
就这样虐心,将自己虐得酸爽上天了,积攒着与日俱增的恨意!
黯然心伤的我默然地享用着美食,任何人看过来,都会以为我是一个快乐而专注的吃货。
事实上,生活里没了那个人,我的快乐就似长在暗处的豆芽菜,没有阳光,长不出根须和叶片,注定长不成茁壮的模样,只能沦落为一碟子凉拌,行色匆匆走一遭。
直至听到了一阵阵鼓掌声,我这才发觉不知何时琦姐已经去拍莫妮卡的马屁了,此刻她站在莫妮卡旁边,倾听着。
莫妮卡执着半杯红酒,环视了大家一遍,她的普通话略带点德语味儿,别具特色。
“诸位,宣布好消息前,先说一个坏消息,那个身高腿长的帅欧巴由于飞机晚点,现在空降不过来了,女同胞们不要心碎哦,肯定会见到他的,好消息就是我需要一个手术助手,男女不限,但是需要一周之内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谁有兴趣可以将简历投到我的邮箱,明天早晨接到通知的,就是被我选中了!”
一周之内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
这个条件够苛刻!
也是这个条件引起了大伙儿的窃窃私语,志愿者嘛,毕竟不赚一分钱,十之八九的人不想这么拼命!
我本身就不是什么勤快人,想想睡懒觉的时间也没有了,我也就没了什么兴趣。
可是闺蜜在关键时刻就是一个字,坑!
苏茜给我丢过来一条微信消息,“芫荽,我的一个粉丝找过来了,想与我共住一周,你就别回来了哈!”
我恼火地追问,“是那个男粉丝?”
她秒回,“不是,是个女的,有胸有屁股,有腿有腰,比你高一头,你想被秒杀,那就随时回来!”
我绝望地将简历投进了莫妮卡的邮箱,然后随大伙儿去KTV喝酒飙歌,我飙得蒙了,嗓子直接哑掉了。
回到宿舍后,那两个妹子点评,说我有首歌唱的够嗨,我蒙着脑袋,快睡着时,脑海里的残念如水泡般浮起,《死了都要爱》,这歌词挺带劲儿,我爱死了!
陌迟,我想你了,你就一点也不想我?
第二天七点多,我被来电铃声吵醒了,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就以为是骚扰电话,挂断。
很快,对方又打过来了,我秒接,“我没房子,没车子,没存款,没长相,麻烦你重新物色猎物,谢谢配合!”
那边传来轻笑,“林一刀,我这边通讯信号不太好哦,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我了个囧,将美女院长莫妮卡当成诈骗者了!
说出去的话如覆水难收,但是聪明如莫妮卡给了我一个台阶,我赶紧顺着往下溜,“院长大人,现在信号好了,你说!”
莫妮卡又是一阵轻笑,“林一刀,你不必这么拘束,我的中文名儿是安薇儿,我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安姐,嗯,我看上你了,一个小时内来我办公室一趟!”
半个小时后,我收拾妥当,出现在莫妮卡面前,她的一对蓝眼睛比小北的又大又漂亮,我不禁想,小北长大后,有莫妮卡这么漂亮就好了。
莫妮卡给我倒了一杯茉莉茶水,简而言之,她手上有十几个高难度手术,问我一个小时后是否可以进入工作状态。
我抿了一口茶水,不假思索,告诉她只要我换了手术服,就可以秒入工作状态。
莫妮卡满意地点点头,“你还年轻呢,就没想过修一个博士学位?”
我一怔,顺杆子往上爬,“安姐,你带我的话,我就修!”
莫妮卡一对蓝眸如海水般动荡起来,却深不可测,“昨天我说的那个飞机晚点的帅欧巴,他也有博导资格,也可以带你,慕千帆这个人不陌生吧?”
我心里一万匹草骆驼奔腾而过,面上不动声色,“慕千帆?我倒是听说过他,不过不太熟,修博士学位又不是滚床单,非要男女搭配,我想让你带!”
莫妮卡蓝眸里笑意滟动,“一周后,如果我对你的表现满意,我就带你!”
就这样,我们一见如故,絮絮叨叨,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总觉得室内飘荡着一股子荼蘼花香,就是慕千帆那货的独有气息。
里面套间休息室的门虚掩着,我总觉得里面坐着慕千帆,很想拎把椅子,闯进去看看,如果真是他,就砸他一椅子。
但是我还指望着莫妮卡做我的导师呢,为了在她面前保持一个良好正常的医者形象,我最终压下了这个疯狂的念头。
二十分钟后,莫妮卡带我去手术室,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忙碌。
这一周怎么形容呢?
忙得不知今夕何夕,日夜颠倒,累成狗了!
做完了最后一个手术,换了衣服,莫妮卡告诉我可以回去休息了,我连问她三遍所有的手术是否都做完了,她连说了三次“yes”。
在苏茜那儿休息了两天后,莫妮卡还是没有说她是否满意,我也不好意思问。
我依旧是白天救死扶伤,正经地做手术,晚上嘛,就与苏茜出去扫荡美食,在KTV里放纵地疯。
在此期间,我学会了酗酒和抽烟,学会了钢管舞,
有次,苏茜带我进了鸭店,一个个模样标致的小哥齐刷刷站成一排,我俩过了眼瘾后,苏茜声称没有那个身高一八八,头发自然卷的小哥,算了。
出了鸭店,苏茜看见我一脑门子的冷汗,红唇抿笑,说我紧张得像个土包子,这儿是家正规经营的店,里面的小哥也就是陪喝陪唱陪闹陪玩,不提供那种特殊服务。
我一下在就来了兴致,想折回去喝酒唱歌,苏茜说她的钱不舍得挥霍,留着养儿子呢,我想想自己是有几百万,但是哪天小南和小北被寒陌迟丢出来了,我就得养活他们那一小对。
有天晚上,我们在一家酒吧中酗酒唱歌,我看见了一个熟人,黎姝。
她穿着一件水红色及膝裙,依旧娇媚动人,坐在一个僻静的角落,神态认真地听着台上那个酒吧歌手唱一首英文情歌。
一首唱罢,她第一个鼓掌,然后举杯抿着酒水,一转头就看见我,她僵硬地笑了笑,就起身走过来,坐下。
“黎姝,没想到在这儿能碰见你啊,这世界太小了!”
我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最常见的常用废话。
黎姝握着酒杯,听了后笑了笑,低头似是回忆着过去,没有多久抬起头,也不顾忌一旁的苏茜,“林朵如,对不起,我那时确实伤害了你。”
这样一句话,曾经是前夫小三说出这样的一句话,我轻易地眸间酸涩,终是苦笑。
“黎姝,那事儿久得都发霉了,别提了,你现在过得好吗?”
黎姝遥望了一眼台上唱歌的歌手,眼里多了生活历练后的通透,说起了她的故事……
她出身不太好,贫困的家庭使得她读完高中,就嫁给了一个比他大七岁的男人。
婚后半年,她的肚皮始终不见动静,婆婆在饭桌上几乎是一日三餐地唠叨着,说稀奇死了,还有不会下蛋的母鸡。
丈夫嘴上不说什么,但是两人感情日渐寡淡,就这样不到一年就离婚了。
后来,她就认识了高深,暗暗一打听,得知他是郑家的二少爷,她就各种主动接近,轻易地被他的甜言蜜语哄得蒙了心。
她一直喜欢新娘红的服饰,希望有一天可以嫁给一个在乎自己,自己也喜欢的男人。
与郑高深分开后,她就离开了A城,来了这儿治好梅毒后不久,她结识了此刻在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男人。
慢慢相处着,两个人就相爱了,现在已经领证两个多月了。
我听到这儿,皱起了眉头,“黎姝,他在酒吧做驻场歌手,肯定没有多少收入,他唱得不错,你让他报名参加歌手秀试试,那样或许就会红了。”
黎姝灌了一口酒水,风情一笑,“林朵如,你还是那么简单善良,他啊,驻唱歌手不过是业余兴趣,我们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不过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事实,我们就是为了活得自在一些,活一天享受一天。”
这话够劲儿,但是黎姝接下来说的更够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