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力等人,将目标重新锁定在南美洲。但是在路力之前,早已经有人先去踏足这块土地了,那就是苏族的众人。
温哥华西雅图会战之后,苏族的骑兵基本上算是失败了,被迫采取战略转移的措施。坐牛酋长带领众人千里奔袭,几乎没有停滞过,很快就抵达了大平原的南部。放眼望去,已经可以看到荒凉的墨西哥沙漠了。
苏族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是迁徙的民族,就算是不打仗,他们也是经常迁徙的。梦方大陆的众多帝国里面,拉科塔帝国的疆域算是最难界定的,因为他们行踪飘忽不定,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家到底在哪里。苏族人走到哪里都是家,随遇而安。
如果你在北美的西部旅行,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踏入了苏族的领地,而你在这个时候,就应该遵守苏族的法律和法规,不然就会遭到无情的审判。不要以为有所谓的外事豁免权,苏族人从来就不讲究这一套。我的地盘我做主,这就是苏族人的逻辑。
因为审判外国人,拉科塔帝国已经不只一次地得罪过临近的易洛魁联盟、阿兹特克帝国还有爱斯基摩人。但是最后的结果都是相同的一句话:“请你最好不要进入苏族人的领域,谢谢合作。”
一般认为,西雅图和温哥华,都是苏族的城市,同时也是苏族人最为重要的城市之一。所以有头脑的人,都不会去这两座城市的,除非是真心想和苏族人接触,比如说做贸易,毕竟苏族人有上好的牦牛皮出售,而他们也经常来采购马匹和矮人黑火药。
但是现在,这两座城市都已经不再属于苏族人了,他们要去南方寻找新的家园。不过这一路之上,并非太平,因为有另外一群人,也在这条路上。不依不饶,阴魂不散,这另一群人是最不受欢迎的追杀者。
“真是烦死了,我们到底还要逃避到什么时候啊?要我说,干脆和他们干一架,是死是活都没关系,总比现在一路当老鼠来得好。”说话的是风中散发,拉科塔最为勇敢的骑士,全部苏族斧骑兵的领袖。
“是啊,和他们拼了。风中散发,我们愿意追随你。”手下的斧骑兵也是群情激奋。要知道在苏族的部队中间,骑兵是大部分,而斧骑兵则是苏族骑兵的大部分,所以这么多人都跟随风中散发去“拼了”的话,几乎就等于是用苏族全部的兵力去和对方对抗。
“不行,绝对不可以。”欧内斯特福克纳断然地否定道,“如果是这样做的话,那么我们先前的努力也都是白费了。”
“为什么不可以?白种人,就因为对方的首领是你的妹妹吗?”斧骑兵中间有一个人大声地嘲笑道。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苏族人中间,还是有不少人对欧内斯特保持偏见的,虽然说欧内斯特曾经教授苏族人学会使用火药,并且创建了强大的火枪骑兵部队,但是肤色的差异却是无法改变的。“白种人”,之所以用这个代表肤色的词汇,正是为了表明欧内斯特和印第安人之间的不同。
“不,不是这样的,媚兰妮虽然是我的妹妹,但是现在她已经投靠了金属风暴,就是我的敌人。”其实并不是媚兰妮投靠了金属风暴,而是欧内斯特自己投靠到苏族一边来,因为欧内斯特本来也是金属风暴的一名战士。
“我现在就是苏族的人,苏族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在大酋长的面前,如果谁怀疑我欧内斯特对苏族的忠诚,就开枪打死我好了。”欧内斯特故意将“大酋长”三个字说得很响亮,目的就是想引起大酋长的注意力。但是坐牛好像是根本就没有听见,或者是装作没有听见,毕竟隔了很远的距离。
“不要说这种伤和气的话啊,与狼共舞,你是我风中散发的好兄弟,谁要是敢于对你开枪的话,就是对我开枪。”风中散发亲切地用印第安名字来称呼欧内斯特,同时对刚才那个乱说话的斧骑兵狠狠地瞪了一眼。
“兄弟,我不是怀疑你,但是我是真的很想和那些该死的佛郎机人打一场。但是你认为这样不好,我想你总是有一定的理由的?”
“是的,在温哥华的时候,大家也都见识到了佛郎机龙骑兵的威力了吧?这是在欧洲大陆上,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兵种。”欧内斯特强调“龙骑兵”三个字,然后又进入到漫长的沉默当中。
在欧内斯特沉默的当口,很多人的心里并没有沉默,因为不少人在西雅图温哥华的会战中,吃过龙骑兵不少的苦头。精湛的骑术,精妙的枪法,和苏族的火枪骑兵不相上下。更加可怕的是,佛郎机的龙骑兵数量十分巨大,几乎就和苏族的斧骑兵差不多。
“但是,光是龙骑兵的话,也没有那么可怕。”欧内斯特话锋一转,一个“但是”,不知道里面隐藏的是希望,还是新的绝望?
“那么什么东西是可怕的?与狼共舞你是说金属风暴的那些坦克吗?”风中散发想到了在西雅图温哥华会战上出现过的,利用神秘的光学原理所制造出来的微光和魅影坦克。微光的光束可以折射反转,造成大面积的伤害。而魅影坦克,名副其实,就好像魅影一般,神龙见首不见尾。
“也不是这个。金属风暴拥有众多神秘的武器,魅影和微光只是其中的两个,但是绝对不是最强的两个。”欧内斯特再一次否定掉,他那断然的口吻,让风中散发感觉很震惊,就好像胸口突然被人闷了一拳一样。
“那更加厉害的是什么?”不知道是因为兴奋,因为渴望和更强的人战斗,还是因为胆怯,风中散发的声音竟然变得沙哑。
“是一种炮,具体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威力非常大。在西雅图温哥华的那一次,因为大炮运输不方便吧,所以没有出现。但是现在,我想敌人会有足够的时间,要是和这种大炮对上了,我们胜利的希望将很小。”
“大炮,你是说和易洛魁的轻型加农炮类似的东西?”苏族人曾经和易洛魁人战斗过,对方的火器给予苏族人相当深刻的印象。
“不是的,虽然都是大炮,但是属于不同的品种。我一下子也说不清楚的,这要从大炮的分类和结构说起来。”
“得,这个你和我说也听不明白的。”听到要给自己上炮兵课程,风中散发就觉得一个头好像有两个头那么大了。
“就算是没有那么厉害的大炮,我们也不能和追兵去打,因为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任务在身,不能因为无意义的战斗而放慢了我们的脚步。”这个时候,一直都不说话的战斗巫师踢鸟上来说道。
“更重要的任务?”
“是啊,难道你忘记了吗?在五年之前,就在加利福尼亚的海岸,在墨西哥沙漠的边缘,你看到了什么?”踢鸟意味深长地问道。
“五年之前,加利福尼亚海岸,墨西哥沙漠的边缘,我看到了什么?”风中散发若有所思,在他的回忆中,不会出现身材修长的美女,也不会有丰盛可口的美食。风中散发是苏族中的勇士,而勇士一般也只会记得勇士,无论这个勇士是敌人还是盟友。
“阿帕奇,对了,我看到了阿帕奇。”风中散发所说的是北美印弟安人的一个部落,叫阿帕奇族,在美国的西南部。相传阿帕奇是一个武士,他英勇善战,且战无不胜,被印弟安人奉为勇敢和胜利的代表,因此后人便用他的名字为印弟安部落命名,而阿帕奇族在印第安史上也以强悍著称。
和众多北美西部的部落一样,阿帕奇人也擅长骑马射箭,不过他们的弓很特别,比一般的弓要长,几乎可以和大不列颠的长弓媲美。这么长的弓,在马上射击是很不方便的,所以一般的骑射手也不会使用长弓。但是阿帕奇人就是这么一个特别的民族,他们具有特殊的兵种,那就是长弓骑兵。
因为用长弓,所以阿帕奇的骑兵可以触及到一般的骑射手所无法攻击到的距离,这让长弓骑兵和步行弓兵之间的对决中,占据很大的优势。一般来说,步行弓兵移动速度不如骑射手快,生存能力也大打折扣,但是具有射程远和精度准的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在阿帕奇人的面前,就是儿戏。
面对如此优秀的骑兵,只要是一个勇士,都会想去挑战。风中散发是勇士,所以他无法拒绝心中的念头。五年之前,他去挑战了,但是他输了,输得心服口服。风中散发很少会佩服人,但是他却真心地佩服那些使用长弓的骑兵。
但是对于大酋长坐牛,还有战斗巫师踢鸟来说,阿帕奇人又意味着另外一个意思。苏族不是一个部落的名称,而还是好几个部落的联合。就好像易洛魁一样,苏族人是有许多的民族联合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