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苏族的主体,是拉科塔人,酋长、战斗巫师和风中散发都属于这个部族。除了拉科塔之外,还有七匹狼所在的夏安族,白色袜子所在的卡曼奇族。而在不久的将来,也许苏族将会迎接新的成员。阿帕奇,就是这个新成员的名字。大酋长就是在梦里,也想着阿帕奇人加入到苏族的大家庭当中来。
五年前的那一战,没有分出胜负,不过胜负并不是战争的目的,大酋长只是想劝阿帕奇人也加入苏族。过去,这种方式已经获得了夏安人、卡曼奇人等众多部族的加盟。用大明帝国的话来说,就是“不打不相识。”
但是阿帕奇人拒绝了,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如果说真的要说理由的话,那就是地理位置上的差异。苏族人和他所有的盟友,几乎都是在北方的大平原上,追逐和北美的野牛,过着自由自在的猎人生活。但是阿帕奇人却是在南方,靠近荒凉的墨西哥沙漠。
虽然很遗憾,但是大酋长还是放弃了,毕竟苏族人不喜欢强迫,用武力的方式强使对方加入,叫做吞并。夏安人不是吞并来的,卡曼奇人也不是吞并来的,所以阿帕奇人不会被吞并。苏族人回到了北方,回到了西雅图和温哥华。
许多年以后,大酋长还是惦记着勇敢的阿帕奇人,可是因为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一直都没有再一次去尝试说服对方。而今,苏族大迁徙,又给大酋长带来新的机会。所以说大迁徙,到是祸还是福呢?谁也说不清楚。
“我们要赶紧找到阿帕奇人,要赶在佛朗机人和金属风暴的前面。”大酋长也终于参加进谈话,“阿帕奇人虽然很勇敢,他们的长弓骑兵也很强悍,但是面对机枪坦克,还有佛朗机的龙骑兵,关键是人数上也很少,很容易就吃败仗的。”
金属风暴对印第安人的态度都是一样的,不管你是拉科塔人,还是夏安人,或者是卡曼奇人,也许是阿帕奇人,总之都是要消灭的对象。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盟友,相信这么简单的道理,阿帕奇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要是让金属风暴抢先发现了阿帕奇人,那么大酋长和战斗巫师等人,大概只有收尸的事情可以做了……
同样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佛朗机的龙骑兵行进在大平原的最南端。这是一块全新的土地,无论是佛朗机人,还是后续的金属风暴军队,都没有踏足过。他们就好像是新大陆上的冒险家,追随哥伦布、达伽马这些人的脚步。不过他们更多的心思不是在探索和发现,而是有更加重要的任务在身。
“首领,我们都追杀了好几天了,都没有看到红番的影子啊,会不会是我们的行军速度太快了,将他们拉在后面了?”一个佛朗机的龙骑兵策马,追赶到媚兰妮福克纳的跟前。
“不会的,你是没有见识过苏族人行军的速度,就我们现在的追赶节奏来说,不会太快,只会是太慢了。我在想,也许我们已经被落下好几公里了。”年轻的女军官冷静地分析道。
“什么,好几公里?他们到底是在骑马,还是乘坐飞机的啊?”龙骑兵大吃一惊。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找到那个,就是元首需要的东西。”随军而来的西奥多墨菲斯托将军提醒道。
“是的,我们一定会找到的,不会让元首失望的。”媚兰妮一本正经,充分表现出她对元首的忠诚。
“哎,要是你哥哥现在还在的话,那就好了。”看到媚兰妮,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欧内斯特。曾经在金属风暴的军队当中,福克纳兄妹两个是得力的干将。乔治巴尔执政官曾经不只一遍地对墨菲斯托说过,“这两兄妹很重要,哪天我们自由联邦要复兴,也许还要仰仗他们的力量的。”
欧内斯特叛变了,这对于乔治巴尔来说,就好像断掉了一只手臂,而他伟大的复兴自由联邦的事业,也就葬送了一半。但是对于即将要找到的东西来说,这点失去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元首是让乔治巴尔负责去寻找,但是没有说找到之后要如何使用,但是狡猾的乔治巴尔当然明白个中的道理。
“哈哈,只要拥有了米索利,我自由联邦就拥有了王牌。”乔治巴尔在忠实的部下面前,从来都不掩饰内心的激动。
“不过这都已经没有关系了,你哥哥现在是敌人,你应该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提到欧内斯特的话题上来,媚兰妮本来还想再说什么,比如说:“我对帝国无限忠诚,绝对没有二心。”这样冠冕堂皇的话,但是既然墨菲斯托已经先说了,她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他已经不是我哥哥了,他也不是欧内斯特福克纳,是他自己放弃掉自己的名字的。我的敌人是一个印第安人,叫做与狼共舞。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会叫他和死神共舞的,当然共舞的地方是在地狱里。”媚兰妮擦了一下手上的火枪,似乎就是这把火枪的子弹,会送与狼共舞去和死神共舞。
突然,前方出现了尘埃,在一个不该出现尘埃的地方,在一个不该出现尘埃的时刻。从大平原下来,一路都是荒漠,虽然不是像大明帝国的西域那么荒凉,也不是完全的沙漠地带,但是毕竟还是人烟稀少的。在这样的荒漠里出现尘埃,就表明有人。
“是苏族人,终于找到他们了,开杀吧,不要放过一个活口。”真是没有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了,媚兰妮将要再次面对欧内斯特,心里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别的什么情绪?
“福克纳队长,你不用表现出如此的热情,不要忘记了,我们的真正使命是去寻找元首需要的东西,追杀只是做做样子就好了。”墨菲斯托对于一个狂热的女人,感觉十分的厌烦。事实上墨菲斯托是一个根深蒂固的男性至尊主义者,在他的眼里,女人就不应该上战场,更加不应该如此的好战。女人就应该温柔地待在家里,等候老公从前线得胜归来。
媚兰妮似乎根本就没用理会墨菲斯托的话,还是固执地表现出狂热,她的龙骑兵大队,已经脱离了整个队伍,好像一支离弦的箭,覆水难收。在荒漠上有尘埃,不但是发现了敌人,对方也应该早已经发现了自己。媚兰妮心想,哥哥也应该是看到自己了,她甚至在想象哥哥的表情,是如何面对重逢的妹妹的?
速度,遭遇战开始,谁也没有预先充分的准备,想要取胜,就要速度,也就是看谁先打到谁。好在佛朗机的龙骑兵训练有素,就是在这种程度的高速奔驰下面,骑手也可以从容不迫的举起火枪,而要是换了别人,也许连坐稳都困难了。
三百米,两百五十米,两百米,当距离足够接近的时候,媚兰妮却失望了,或者说是看到了新的希望。那是因为她没有看到欧内斯特,视线的范围里面,只有少许印第安人。在这些印第安人里面,也不存在拿矮人黑火药火枪的苏族火枪骑兵,虽然他们骑马,但是武器却是比较落后的弓箭。
但是就算是弓箭,也不能小看了。因为媚兰妮很清楚,印第安人的弓箭,很多是用神之金属的合金打造的,就算是坦克装甲,也会被打出窟窿来。当然了,矮人黑火药就更加厉害了,矮人火枪的子弹,相当于是黑日帝国军队所用的火箭。
金属风暴在火药的技术上不如矮人一族,但是在枪械制造上却有很大的优势。连发,远距离射程,精密的命中率,这些可以都传授给了佛朗机人,也让佛朗机的龙骑兵如虎添翼。虽然是孤军深入,但是媚兰妮有信心,可以在第一时间里打击这些印第安人。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对面居然举起了弓箭,他们想干什么,难道是疯了吗?弯弓当然是为了射箭,但是问题是现在还没有到有效的射程范围里面啊!佛朗机过去曾经是净土联盟的一个成员国,对于联盟中所最常用的冷兵器,还是有一点常识的。
一般的弓箭,射程大概只有一百米,而且有的还要短,像岛国的大和弓,只有20米这样的有效射程。绝对没有一种弓箭可以在两百米这样的距离里面,还能保持有效的射击精准度,除非是大不列颠的长弓。
两百米,哪怕是佛朗机龙骑士的火枪,也不能保证发射出去的子弹不会浪费。难道说这些印第安野蛮人手中拿的都是长弓吗?不可能的,媚兰妮是见过英国长弓的,样子完全不一样。而且就算是真的长弓,也不可能在马匹上使用,因为长弓名副其实,很长,也很大,在马匹上别说是拉弓了,连伸开手脚的机会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