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
不能做你的唯一,但求做你唯一的留而不得。
楔子
见过野生孔雀的人一定不能想象它们被剪断了翅膀被圈养的模样——这美丽的家伙在偌大的别墅里来回走动,富饶安逸的生活让它的羽毛光鲜夺目得几近炫目!作为主人高价购回的观赏动物——它自由吗?快乐吗?能飞翔吗?并没有人在意!也无须被在意!
她生命里最好也最坏的十一年,就像那只孔雀,而那个亲手剪断了她翅膀的人有一双如冬日湖泊般清澈却幽深的眼睛。
他说,留在我身边,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除了文太太的身份。
那是一九九三年,她出现在他的世界,在两万人里和他一起逃亡。
他说,很遗憾,无论你心系着谁,你都只能身老于此!
那是二00八年,她被宣告,卒于这幢当时堪比宫殿的小洋楼。
一
现在的香港挤挤挨挨耸立着高入云霄的牙签楼,房价在二0一三年高达十二万美元每平,我在这一年住进一幢独门独户带大花园美得不像话的小洋楼,是因为柳小姐。
柳小姐是我妈的学妹,住在我家老房子的阁楼上,独居,无论什么时间都用一块素色丝巾从头裹到脖子,大半张脸都掩在其中,只露出一双空灵美丽的眼睛。也许是因为她身材和气质太好,也许是因为那双眼睛过分的迷人,每次看到她就会想起古装剧里那些一袭白衣戴着面纱的绝世美人。
有一回,我看到她在阁楼上种蔷薇,阁楼的墙没有瓷砖,水泥和石灰墙壁已经很旧,颜色是斑驳的灰,有些缝隙里还长出了绿意深浓的青苔和爬山虎。她个子高,微微躬身在那样的残墙前,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典雅和高贵,我鬼使神差地朝她喊了一声柳小姐,她抬起头来,看到我,美丽的黑眸染了浅浅的笑意。
后来我们搬了新家,我还是会去阁楼看她,希望有一天她能和我讲讲香港,讲讲她的故事。可是直到我高中毕业,柳小姐也没有成全我一个轰轰烈烈的故事构想。
收到香港中文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兴高采烈地去阁楼告诉柳小姐这个消息,激动之下忘记了敲门,不料撞到柳小姐洗澡出来没有戴头巾的样子,我吓住了——她脸上竟然红白一片疤痕。
我连声道歉,柳小姐却不以为意,她笑了笑,没有和我解释脸上的伤,而是给了我两样东西,一个地址和一串钥匙,她说:“如果这些钥匙还能打开这里的门,你就住到这里去吧。我会给你写信的。”
我没有想到,柳小姐给我的是那样一幢豪宅的钥匙。住进去第一晚,我打开了这幢楼里几乎所有的灯,它将豪华开阔的大堂,蜿蜒的楼梯,艺术气息浓厚的字画,以及各种精巧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摆饰照得光彩夺目。我怎么也不能把住在我家旧阁楼上的柳小姐与这一切联系在一起。心里有很多疑问,又伴随着一种异样的兴奋和刺激感。
过了几天,我给柳小姐写了封信,然后忙着学校报到的事情,暂时把心中的诸多疑团抛诸脑后。直到周五,睡到十一点起床,走到楼梯口,突然尖叫一声:“你们是谁?怎么进来的。”
楼下站了五个人,其中一人走到我面前礼貌地说:“你好,我们是保洁公司的人,应谢先生的要求,每半个月来这里打扫一次。”
“谁是谢先生?”
对方更惊讶:“你住在这里,却不知道谢先生是谁?”
见他看我的眼神充满怀疑,我赶紧取过房子钥匙给他看:“一个朋友给我的钥匙。”我心思忽然一动,说:“你方便把谢先生的电话告诉我吗?”
结果自然是没有要到电话,心里的怀疑也就没了下文。
又一个周五,那天我下课早,走进院子就看到花园里有个身影正蹲着修剪花草,由于之前保洁公司的事,我也没有太感到意外,礼貌地打了个招呼。那身影忽然站了起来,他很高,逆着光朝我看了过来,我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脸,可那人的目光却让我有一种压迫感。
我连忙说:“你好,是园艺公司的人吧?我是最近住到这里来的。”
那人半晌没有说话,只是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我,不知道为什么,那目光让我有点儿怯意,我说:“那……叔叔你继续整理花草。”
“小谢安排你住进来的?”那人忽然开口,那是一个非常沉稳冷峻的声音。
“原来你也认识谢先生。”我回头对他笑了笑,但不想跟他多言,快步走上楼去。走进房间,我一边自问道,我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园艺工人?一边找了间能看得到花园的房间,趴在窗口朝下面看,那个人还在修剪花草,他修得很用心,好像根本感受不到我打量的目光。
十月初,我收到了柳小姐的第一封信。柳小姐的字迹非常娟秀,她在信里问我是否还好,是否适应新环境。简单问候之后,她笔锋忽然一转,写道:你曾问过我的事,我没有告诉你,不是不愿意,而是不知从哪里开始说起。听你妈妈说,你闲暇里爱听故事也爱编编故事,那,你就当一个故事听听罢了。
二
一九九二年,香港。
那一年最后一个晚上,兰桂坊筹备了史无前例的大型跨年晚会,多达二万多名游客挤在那里等待倒数跨年夜计时。因为人多,警方派了一百多名警员在现场维持秩序,即使如此,进入新年倒计时的时刻,场面还是失控了:有人喷射彩带、有人喷酒和汽水、有人扔酒瓶包包以及一些重物,陆续开始有人跌倒,乱作一团……
现在还能在网上查到的这则命名为“一九九三香港跨年夜惨剧”或者“兰桂坊惨剧”的新闻,它共造成二十一人死亡,六十三人受伤。
那天的二万多人里就有柳小姐和她的男朋友魏子良,场面陷入混乱的时候,若不是有人扶她一把,她也差一点儿跌倒。站起身时,就与男友魏子良被人群冲散了,她大声喊男友的名字,可她的声音被掩盖在遍地尖叫声里,她跌跌撞撞地寻找着男友,终于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时,想也不想跑过去拉着他的手就往外冲。
本是由她牵着他跑的,可他个子高跑得也快,一路上用一只手臂半挡开人流,半保护着她,避免她被人撞倒。等两个人用尽全力冲出人海,柳小姐气喘吁吁地望着与自己牵手的陌生男人,傻眼了!眼前的男人穿了一件与魏子良相近的衣服,混乱里她看错了。
柳小姐折身就往回冲,男人手快地抓住她:“你干吗?”
“我男朋友还在里面,我要去找他。”柳小姐大喊道。
“你疯了,现在里面混乱一片,想去找死吗。”他瞪着她,若不是他们刚经历一场逃亡,也算是生死之交,否则他根本就懒得管她。
她挣扎,他不放,她忽然低头一口咬在他的手背上,他吃痛地松开,她马上就往前跑去。很快她就被警卫拦住了,她哀求道:“求求你们放我进去吧,我男朋友还在里面,我得去找他啊!”
警卫这时候哪里敢放任,见她死死纠缠,不耐烦地推开她,最后甚至扬起了腰间的电棒。
“亲爱的你在找我吗?”一双手臂伸过来,将她揽到怀里,他拥着她的手背还流着血,他却笑着对警卫说:“不好意思,我女朋友太担心我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他不是……”
她反驳的话被男人堵在唇齿间。
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开端,兰桂坊高楼林立,城市的夜空璀璨耀眼,巨大的彩色气球飘在空中,有烟火,有歌声,有喧哗,有眼泪,有呐喊,有宣泄,有挣扎,有哭泣,有新生,有死亡……一天之间看尽世间百态,一个错误拉开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悲剧。
三
我从信纸上抬起头来。
我住的房间朝南,大大的落地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水蔚蓝,偶尔有船过,运气好还能看到海鸥,不知道柳小姐是不是也曾忧伤地坐在这扇窗前。
我等了几天,才给柳小姐回信。在信里我没有问及那个男人,也没有问魏子良,虽然我很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但我想,她需要的仅仅是自言自语般地讲诉那些往事,而非被追问。
我在信里写,我住在这里挺好的,房子一直都有人打理,花园里种着各色蔷薇,有个园艺工人很特别。
说起那个园艺工人,两天后我又见到了他,他系着围裙,戴着手套,在修剪花园里的蔷薇。我路过花园的时候,他主动叫住了我:“你好,小姐,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这次他没有盯着我看,少了那种压迫感,我走近他:“我叫方舟,诺亚方舟的方舟。”
他说:“好名字。”
我说:“你呢?我该怎么称呼你?”
他说:“怎么称呼都好。”
我说:“那我叫你蔷叔,就是蔷薇叔叔的意思。”
他对此不置可否,说:“上次你说你刚住进来,刚来香港?“
“对,我今年刚考上这里的大学。“
“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孤单吗?“
我不好意思地说:“有一点,但我是借住朋友的房子,没经过她的同意也不敢喊同学过来玩儿。”顿了顿,我说:“蔷叔,你是不是认识谢先生,可不可以把他的电话给我?”
他愣了一下,想必也是职业要求不行。
我连忙说:“没关系,你为难就算了。”
他却说:“我给你。”
我很快就收到了柳小姐的第二封信,快到让我怀疑,她根本就没收到我的回信,也许她真的只是想要自言自语般讲一讲那些往事。
四
那个可恶的男人却有个文雅的名字,他叫文浚。
那天,柳小姐是被文浚拖走塞进车里的,他直接开去了医院,他把她甩到医生面前,语气嘲讽又刻薄:“看看她脑子是不是有病?”
医生是文浚的熟人,他看了看柳小姐,目光却落在文浚的手上,暧昧地说:“敢情文大少大半夜的把我CALL来医院,就因为手被女人咬了?”
文浚说:“少跟我废话。她脚受伤了,检查完她脑子后也顺便给看看。”
柳小姐一惊,他怎么知道她的脚受伤了?当时扭到的时候她一心只想往人群里冲,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痛。
那是非常难熬的一夜,在医院里折腾一番后,文浚把她送回了学校,本来她要自己走,可他根本就不听她说话。
柳小姐没有回宿舍,直接先去了男生宿舍,可是魏子良没有回来,柳小姐在宿舍门口等了一夜,身上的痛都抵不过对他的担心。
第二天,电视报纸出了兰桂坊的新闻,公布了伤亡的人数和名单,所幸没有魏子良的名字,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时,她好像在名单里看到了另一个熟悉的名字,是魏子良的小青梅,柳小姐见过几次,虽然算不上很好的朋友,但毕竟共同经历过可怕的一夜,她决定去医院探望那个女生。
她没有想到,再见到魏子良,竟然是在这个女生的病房里。
是啊,她为他不顾性命往混乱中冲,为他担心等候整夜未眠未休,他却握着别的女生的手,一脸的微笑宠溺。
她站在病房门口,身体遏制不住地发抖,手中的果篮掉落地上。
魏子良回头看到她,似乎张口想喊她的名字,却没有发出声音。他们静默地对峙了一分钟,那一分钟里他始终没有放开那只手,柳小姐瞬时明白了一切。他用眼神和行动在她面前承认了他的心。
柳小姐弯腰将散落一地的水果一个一个捡起来,她心里痛得要命,也恨得要命,她多想拎着果篮朝他的头抡过去,但她却只是静默地把果篮放在他们面前,然后默默地离开。一直走到医院对面的马路上,她才蹲下来放声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辆车开到了她面前,茶色的车窗缓缓降下,车里戴着墨镜的男人走下来,递给她一张名片:“你好小姐,我是一名星探,今天专程来医院观察哭泣的人,观察了很久,就属你哭得最好看,你愿意跟我去试境吗?”
一九九三年的柳小姐不满二十岁,还是一个心无城府的小姑娘,心里也多少带了一些赌气的成分——我证明给你看,我可以变得耀眼瞩目,你一定会后悔没有选择我。她抹了一把眼泪,上了墨镜男的车,试境很顺利,对方当即给了她一份合同。
合同上面都是繁体字,柳小姐哭肿了眼,看得有些吃力,心里也乱,匆匆扫了一遍,就在上边签了字。
哪知当天下午的拍摄他们就逼她在摄影棚脱衣服,柳小姐震惊地张大嘴,冷静下来才知道,自己被合同坑了。她能接受的最大尺度是脱一件外套,再也不肯继续。墨镜男冷笑,不拍也行,赔偿公司五十万违约金。
文浚是被摄影棚里剧烈的吵闹声吸引得停下了脚步,他推开并未上锁的门,声音大得让里面争执的人全被吸引过去,柳小姐抬起红肿的眼,望向他。
这天他穿一身正装,显得身形愈加高大俊朗,眉眼里不是那日随意嘲讽的表情,而是一派冷峻,一双眼睛,犹如冬日湖泊般幽深。他身后还站了个年轻男人,他转头对男人轻言几句,然后朝她走过去,他拽过她的手腕,一言不发却轻而易举将她从那黑暗悬崖里带了出去。
她走在阳光底下,他还拽着她的手,她也忘记去挣脱,只侧头望向他沉默清俊的侧脸,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三天后,柳小姐收到了演艺公司的解约合同,是跟在文浚身后的那个男人亲自送来的。他没多言,只说一切都解决好了,让她放心。
我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给谢先生打了个电话,约他见一面,但他拒绝了我,并且追问我:“给你钥匙的朋友是谁?在哪里?做什么?”
“这很重要吗?”在事情混混沌沌时,我可不会出卖柳小姐。
“对,很重要,因为这房子是我老板送给他深爱的女人的礼物。”
“那个女人是谁?”我心狂跳,感觉到自己开始在触目这栋房子的历史。
“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一惊,匆匆地挂了电话。
十一月底,柳小姐的第三封信出现在我的信箱里。
五
柳小姐站在一幢摩天大楼下,抬头仰望时。阳光刺得她微微眯了眼。他坐拥这样一幢高楼大厦,手中握着这个城市的经济命脉,也难怪好像五十万不足挂齿的样子。可她却是一副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的倔强性子。
因为没有预约,她无法上楼找他。等了良久,终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电梯里走出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文先生。”她连忙迎上去。
他看到她,并没有流露出多余的表情,只招手示意前台带她去他的办公室。
柳小姐在办公室等到很晚,文浚才再次出现。他显得有些疲惫,看到她,微微诧异:“你怎么还没走?”
“我在等您。”柳小姐略微仓皇地站起来,将捏在手里的一张纸递过去,“文先生,这是那五十万的欠条,我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也还不上,但不论多久,我都一定会还给您的!”说着,大概她自己也觉得这个期限遥遥无期,所以头微微垂了下去。
他望着面前的女孩,才二十出头,年轻,瘦削,看起来甚至很柔弱,可她举着那张欠条一副坚持的样子,她低垂着头却咬着嘴唇倔强的样子,令他的心微微一动。如果说初见只是被她拼命往险境里冲的样子吸引到,那么此刻,才是他心动的开始。
他接过那张欠条,看了一眼,然后在她惊讶的目光里,一点一点撕成碎片。
“如果真想谢我,请我吃饭吧。我忙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他说。
“好,您想吃什么?”
“你说了算。”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从他的语调里觉察出一丝孩子气来。
她原本想下血本请他去昂贵的餐厅,可转念一想,他这样的身份,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啊,索性将他带去了她常去的小吃街。他大概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吃东西,好奇又新鲜,胃口大开,吃得非常尽兴。
两人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他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都是让她请吃饭,半真半假地说,我可在你那里存了五十万的伙食费呢,还没吃完吧?她真是哭笑不得。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柳小姐记得很清楚,是在她二十二岁生日那天。因为生日,又恰逢她大学毕业典礼,文浚帮她庆祝。
他带她去的地方,就是我现在住的这幢小洋楼。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夏天,柳小姐第一次踏入这幢房子,她怎么也预料不到,这幢房子,将埋葬她的一生。
不知是白天整理行李时看见了魏子良去年送的生日礼物,又在校门口和他的现任狭路相逢心里难过,抑或是这晚月色太好,酒太好喝,身边人的眼神太炽烈,总之,她喝醉了。醒来时,她躺在他的怀里。
她脑中一片空白,而他说,留在我身边,我可以给你一切,除了文太太的身份。
她后来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他有未婚妻,那女人与他门当户对,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
文浚将这幢房子送给她当生日和毕业礼物,搬进小洋楼后,她没有出去工作,因为他不允许,他也不允许她见些不该见的人。不该见的人指的是谁呢?也许是她的前男友魏子良,也许是别的男同学。他用一幢楼为她圈出了他认为“安全”的生活区域,请了佣人名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实则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在这里,她无须学习,无须工作,无须与任何人交往,只有他是她的帝王,是她唯一需要讨好和臣服的人。
她这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他。之前觉得孩子气,那简直就是一场幻觉!这才是真正的他,霸道,专横,手段凌厉,说一不二。
这幢楼与山为邻,与海相望,花开四季,春天里,柳小姐叫人把花园里那些名贵的花都弄走了,种上了大片她喜欢的蔷薇。曾几何时,种花成了柳小姐生活的乐趣,在文浚无法陪伴的那些漫长而又孤独的时间里。心情好的时候,柳小姐还会去厨房里做蔷薇红茶蛋糕,只是,蛋糕做得精巧美丽,没有人细细品尝,后来,柳小姐学会了煮咖啡,文浚不喜欢甜食,却独独爱喝她煮的咖啡。
不久后,文浚与他的未婚妻携手出席他公司的五周年庆典,足不出户的柳小姐也在电视上看到了新闻,新闻里男主角黑发如墨,穿着浅灰色西装,里面的衬衫和他未婚妻的白色晚礼服交相辉映,纯白无瑕,那个女人亲昵地挽着他的臂,笑容那么甜美明亮。柳小姐也笑笑,转了个台,里面在播一首好听的英文歌,《In A Darkened Room》,唱到了后面,一句I've fallen to the sea,but still swim for shore不知道为什么,让柳小姐灵魂一颤。
当晚她就病倒了,发高烧。家里帮佣的阿姨那天有事请了假,直至深夜他过来,才发现她烧得几乎奄奄一息。
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他的气息,微微睁开眼,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陪在未婚妻身边的吗?
“生病了不会叫医生吗?”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便一直冷着脸,将她抱下楼,在他走出门的那一刹那柳小姐能听到耳边响着肃冷的风声,他驱车送她去医院,车速是从未有过的快。
医生说她染上了风寒,高烧三十九度。如果不作退烧处理,很容易引起肺部感染。文浚在听到这句的时候,无声地睇了她一眼,像是责备。可她那天心情却出奇的好,苍白的嘴角忍不住微微勾起。更开心的是她在医院里遇到了一位故人,是她高中的学姐,学姐如今已经怀孕在身,特意来香港待产,哪知这里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并不接纳一个来自内地的孕妇,她和她的先生在那里苦苦哀求医生,遇到柳小姐,就诉说起自己的辛酸,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柳小姐对文浚说,我们帮帮学姐吧。柳小姐从来没有主动开口向文浚要求过什么,明知他可以给她的很多很多,只要她肯开口,可偏偏她第一次开口,是请他帮助别人。
他向来神通广大,轻易地解决了学姐的困难,孩子顺利地生了下来,学姐和他先生对文浚这位“神人”千恩万谢,她还不知道文浚与柳小姐的关系,当时她只说是男友,学姐说,你真幸运,还露出了羡慕神情。
也许她确实是幸运的,她得到了太多物质上别人或许穷其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文浚喜欢给她买礼物,即使知道她不怎么出门,名牌包包,衣服,香水还是买回来不少。
有一回他带来一件不一样的礼物,是一只白色的孔雀,那已经是一九九六年开春了,柳小姐十分喜欢它,好生地喂养着,那美丽的家伙,一脸高贵地在偌大的别墅里来回走动,富饶安逸的生活让它的羽毛光鲜夺目得几近炫目!
后来柳小姐看了一档介绍动物的电视节目,她在里面看到振翅高飞的野生孔雀,才猛然意识到到,自己圈养的这只高贵的白孔雀其实非常可怜——作为主人高价买回的观赏动物,它自由吗?快乐吗?能飞翔吗?并没有人在意!也不该被在意。
同年,魏子良与那个女孩儿结婚,说起来若不是文浚主动告诉她这个消息,她已经快要忘记魏子良了,曾经那么痛彻心扉的记忆,如今已经要烟消云散了,时间终于让她一颗为爱人受伤的心痊愈了。因为不在意,才能坦然地跟他说:“你要陪我去参加婚礼吗?”
他却忽然有些不开心: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他,想见他?
她想说不的,可一想到面前这个面无表情质问她的人,他不也从来不曾完整地属于她吗?既然这样,他又凭什么要她的心完全 归顺于他呢?于是她生出一点逆反心理,轻飘飘 地吐出一句:“你觉得呢?”
他瞬间怒起,捏着她的下巴,恶狠狠地说:“你死了这条心吧,这辈子,你都只能是我文浚的女人,到死也只能待在我身边,哪里也不能去!”
他那个样子,令她害怕。是从那一刻起吧,她心里忽然生出一点倦意,对这段永远都没有结果的感情。
有一次,他问她,想不想回家乡看看?她拒绝了,她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姿态回去。
他却似乎放下心来一般,“其实我也不想你回去,我怕你一回去就不回来了。”
她嗤笑道:“不过一件玩物,你还舍不得了?”
果然,他被她激怒了。他惩罚她的方式永远都是以男人最原始的方式来让她认清,他与她之间的关系。
他生气了,最可怕的却不是他生气的模样,最可怕的莫过于,柳小姐发现了自己的变化——这些年,她早已不再是那个一时冲动答应留在他身边的少女了,她感觉自己在慢慢依赖着这个人,不单单是物质上的依赖,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支撑与渴望。
书上说,她这样的情形是爱情。可她甚至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的。她就像她饲养的那只孔雀,只是那时尚不知亲手剪断了她的翅膀的那个人,是他。
六
蔷先生再来的时候,我跟他说:“花园里的蔷薇全部枯萎了。”
蔷先生说:“明年还要种蔷薇。”
我想起柳小姐那么喜欢蔷薇,开口问:“蔷先生在园艺公司工作很久了吧,不知道蔷先生认不认识这里以前的主人?”
蔷先生说:“认识的,这里的女主人很漂亮,哦对,我有她照片,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有一双美丽迷人的眼睛,朱唇皓齿,足以媲美女明星。”
我认得那双眼睛,那是柳小姐的眼睛,原来,柳小姐年轻时美得这么不可方物,也难怪文浚那样的人要留住她。
就在蔷先生收回照片时,我忽然看到了他的手背,由于他修剪蔷薇一直戴着手套,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他的手,此刻才发现他的手背上有一圈浅浅的印子,像是牙印。
“你是文浚。”我忽然惊呼。
“你知道我的名字?”他一点儿也没有惊讶,坦然地看着我。
收到柳小姐最后一封信时,是这个学期的末尾。
这次信里面夹了一片纯白的孔雀羽毛,信里的时间轴已经到了二00二年。
二00二年的春天,柳小姐在这幢房子里接待了一位不速之客,文浚的未婚妻。
原来这些年,这个女人根本就一直知道柳小姐的存在。他们始终没有结婚,因为她爱他,爱到以一个摆设未婚妻的身份在他身边待了很多年。
她看着柳小姐,没有愤怒地朝她泼水,也没有动手抽她耳光,她的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嘲弄,甚至一丝怜悯,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告诉了柳小姐一件遥远的事:一九九三年,某家医院门口,文浚安排了一个所谓的“星探”载走了一个哭泣的女孩儿。
柳小姐想起文浚送她的那只白孔雀,当时她问他:“它会不会飞走?”
“飞不了。”文浚胸有成竹地说:“我已经着人剪了它的翅膀。”
是啊,他也亲手剪了她的翅膀,笃定她飞不起来了。在文浚身边近十年,那是柳小姐第一次发自内心感觉到那人的可怕,到底是怎样的人,才能一面断了别人的后路,一面扮着善良的救世主!
她在这漫漫十年里因他演技纯良,误把牢笼当作温柔。可如今,已经太迟了,迟到的一颗心也沦陷了进去,她就像困在猎人陷阱里的兽,无力作出任何反击性的回应,只想逃。
可是如何逃?他那样控制欲极强的人怎么能允许她逃离他的掌心。
事实证明,逃跑只是奢望——柳小姐想了很多离开的方法,有几次成功地骗过佣人,本以为可以逃出这座“华丽的牢笼”,可最后他总是能找到她。
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柳小姐的航班即将起飞,可他就是有本事,竟让整个航班的人都为他等候。
他将她恶狠狠地丢在沙发上,压低的声音几乎要冰冻这偌大的屋子:“柳莹莹,无论你心系着谁,你都只能身老于此。”
她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望着他,不说话,只是望着他,仿佛要将他的样子烙入灵魂。
转眼,时光又过去五年。
那五年的岁月,柳小姐在信里一笔带过。
我想,那想必是一段备受煎熬的日子,没有什么比爱恨纠葛更吞噬一个人的心。
二00八年,第一季蔷薇花开的时候,柳小姐穿着一袭白衣,从三楼的窗口跳了下去。
出事的时候,文浚在出差的飞机上,没有接到电话。回国后,得知的是她没有抢救过来的消息。
他拒绝相信这个消息,要看遗体,可医生说,她的脸摔得面目全非。医生是他的朋友,怕他承受不了,最后只给他看了警察拍的事发现场照片。
他掩着脸,发出沉闷的声音,哭了。
她的名字叫柳莹莹,只是二00八年的春天,人人都以为这个世上已经没有柳莹莹了,包括她远在大陆的家人。
事实上,柳小姐大难不死,在文浚的未婚妻和他的医生朋友共同帮助下,逃离了香港。她的脸被蔷薇花枝插得面目全非,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留下了终生不退的疤痕。
她没有投奔她的家人,而是找到我妈妈。她想看看那个因她才得已平安出生的孩子,现在怎么样了。临了,那竟是她对生命唯一的眷恋。
没错,那个孩子就是我。
柳小姐与我一见如故,甚至比她跟我妈妈还亲近。我们一起度过了好多年,她独居,简出,我是唯一陪伴她的人。
在我前往香港念书的头一天晚上,她将一串钥匙与一份房产契约书递到我手上。房子是文浚用她的名字买的,曾经她疯一样的想从这里逃离,不过现在她感谢文浚至少给她留了一套房子,让她可以自由处置,因为除此之外,她已经没有别的长物可以送给我。她希望我在陌生的香港,能拥有一席之地,不被人瞧不起,不被人欺辱,就像当年的她一样。她希望我平安喜乐、无拘无束地过完这一生。
信里有两句话是写给文浚的,第一句是:不要为难方舟。第二句是:不能做你的唯一,但求做你唯一的留而不得。
末了,她让我把孔雀羽毛和这封信交给文浚。可是,读着信的我,全身骤然冰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从信里感觉到浓浓的诀别意味。
我拿着那封信跌跌撞撞地跑出去想找文浚,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站在香港冬日的街头,忽然间茫然不知所措。
对了!谢先生!
我拿出手机,按键的手都在颤抖。电话拨通了,谢先生听到我有急事找文浚之后,帮我接通了电话,我听到文浚声音的那一刹那眼泪涌了上来,哽咽着说:“柳小姐她……”
“方舟?你是方舟?你在哪儿?”
七
文浚和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我的老家。
柳小姐住的阁楼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里面没有任何她的物品,只阳台上一盆蔷薇盛开着。
文浚站在爬满青苔的斑驳墙边,久久地站着,面色凝重,他低声喃喃:“她就在这里住了十年。她宁愿住在这么破烂的房子里,也不愿留在我身边。”
我望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无论在哪里,她的心都在你那里。”
他沉默的脸上布满了痛苦,他头上已经有银发了,脸上也有了皱纹,我不知道曾经在香港呼风唤雨的文先生到底有多英俊迷人,我只知道,此刻眼前的这个人,已经老了。
我妈见到我就明白我回来的意图了,她支支吾吾,最后还是告诉了我,柳小姐走了,其实自从我去香港上学后,我妈就经常去老阁楼看她。最近一次去看她,发现她搬走了,只余下一盆蔷薇,下面压了一张字条,说她已经租了一条船,顺江而下,到死。她说,让我们不要去找她,她愿客死他乡,不求魂归故里。
我的柳小姐,离开得那么江湖。
文浚带走了柳小姐房间的那盆蔷薇,回程的飞机上,他告诉我,这些年他一直知道柳小姐活着,当年他的医生朋友不让他看遗体,可他后来还是偷偷去了太平间,打开了名叫“柳莹莹”的抽屉,才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人,他打开了边上所有的抽屉,没有一个人是她。
但是他没有再去追查,因为,她不惜以死亡这样惨烈的方式来逃离他。遵从她的意愿,大概是他在幡然悔悟后唯一能为她做的事了。
他这一生最大的错误不是认识她,不是想方设法将她留在身边,而是知道她最好,没有让她成为他生命里的唯一。他想给她的不是一幢房子,而是一场婚礼,一生誓约,一世白首。
可是,这世上哪有什么如果。
回港后,文浚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他对我说:“方舟,我还能去你家修剪花园吗?”
我说:“您随时可以来。”
但是文浚食言了。
他没有来帮我修剪花园,我也是在报纸上看到消息的: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亿万富翁文浚先生突发心脏病死于豪车座驾,事发现场,泊在兰桂坊某条路上的豪车无任何撞击的痕迹。
没人再回忆起,兰桂坊这条路上二十二年前的这一天,曾发生过一场跨年惨剧。他在那场惨剧里,第一次遇到她。
如果真有既定命运,他们应该有个敞亮的结局。
他叫文简百川,百川归海。
她叫方舟,舟可渡海。
百川归海
客机终于起飞了。
方舟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这个男人一起登上回家的航班,可是此刻的方舟却感觉不到一丝兴奋,她在头等舱宽敞舒适的座位里沉默地想着心事。
自从方舟来香港读大学后,每隔半个月就会收到一封来自内地的信,三个小时前,方舟拽着信纸哭着给文浚打电话,四十分钟前文浚的秘书把他们送到了香港国际机场,办理登机,二十分钟前,方舟在机场的人流里恍惚看到了简百川的身影。
可是当方舟回过头去张口想要和他打招呼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修长的身影消失不见了。
是她的错觉吗?确实是错觉。
因为三分钟后简百川的Facebook有一条更新:好久没打篮球了!
配图是他们学校冬日的操场。
一
方舟从小就对各路偶像剧没有什么感觉,她是个不折不扣的TVB迷。
她喜欢那些夹在破不完的案,打不完的官司,抓不完的坏人罅隙里的爱情故事,觉得它们洁净,深刻,雷霆万钧。
如果你跟她谈起港剧的演员,不论是当家花旦级别的大明星,还是昙花一现的小角色,她都能如数家珍地说出一些他们的个人特色。
有一段时间,方舟留意到一个英文名叫John的新生代男演员,John的银幕首秀是在刑侦剧里饰演一个卧底线人,留一个酷酷的莫西干头,颜值高,演技赞,可惜不是主角,只活了八集。
方舟查到了John的ins账号,他经常上去更新都是一些吃喝玩乐的小事,有时也发一些生活照。
那天自习课方舟拿着IPAD随手点开了John的ins页面,发现他又更新了,发了一张和朋友的合照。
方舟刚一点开,同桌叫洁洁的女生凑过来,说:“哇,你在看简百川。”
“不是,我……”
“什么不是,”女生抢过方舟的IPAD,“这不是简百川吗?他可是我们学校的男神啊,你不会也喜欢上他了吧?”
“没有啊……”
“你也别不好意思承认。”洁洁说:“反正你说了,人家也不会看上你。”
方舟:“……”
洁洁又补充了一句:“你看到了吧,他旁边那个人就是个那个演什么来的……反正是个演员,他的朋友都是这些演员嫩模什么的。”
方舟这才意识到洁洁说的是那个简百川,指的是站在John身边的那个朋友。
她本来没有留意男生的长相,这下她不由得低头多看了照片一眼,不出所料,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英俊的脸,与John站在一块,比之毫不逊色,只是相对酷酷的John来说,那一双桃花眼让他的气质显得玩世不恭了些。
方舟脑子一转,John不是一个会轻易发合照的人,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简百川应该是John很好的朋友,洁洁说,简百川是他们学校的,那么,如果能认识简百川,没准儿就能通过他见到John。
这对当时的方舟来说,绝对是一件可歌可泣的事。思及此,她连忙转向洁洁:“你知道简……百川平时都出入哪些地方吗?”
洁洁笑她:“看来你还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
方舟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对她比了一个求助的手势。
洁洁对她勾了勾手指,然后在她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什么……
二
简百川的全名叫文简百川,文是父亲的姓。
在香港,文家家大业大,富甲一方。
父亲文旭年轻时有过很多风流史,娶了母亲简氏之后,却忽然得了一场重病,治了好多年,一直没好透,基本就是个药罐子。
文家现在的掌权人是百川的叔叔,文浚。
关于文浚有很多传说,据说刚刚接手家族企业的时候,那些表叔伯个个虎视眈眈,想方设法拉他下台。
他能够站稳脚跟不仅得亏他手段凌厉、杀伐决断,更离不开一段婚约,与他有婚约的女人是当时颇有势力的地产王千金。
不过听说,他一直迟迟不肯将这个女人迎娶回家。
文简百川后来才知道,文浚根本不爱那个女人。
在山顶区有一幢独栋海景洋房,院子里种满了蔷薇,据文简百川调查,十八年前,里面住着的那位才是他叔叔文浚深爱的女人,不过,听说那个女人在几年前跳楼死了。
而且自她死后,这幢楼却一直无人居住,但那个花园,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季节,从铁门外面看去,蔷薇花都是盛开的,红的粉的紫的,一簇一簇从一头延伸到另一头,仿佛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风一吹,花香四溢,摄人心魄。
看得出来,这花园明显有人在打理。
文简百川的母亲告诉他,如果他想要在文家出人头地,就要了解这位小叔叔,靠近他。
文简百川认为想要了解叔叔,这个房子是关键。
如果说文浚想在这里封存一段过去。
一直到最近,他突然得到消息,洋楼里住进来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孩儿。
——金屋藏娇。
这是闪过简百川脑海中的四个字。
但看到照片的时候,文简百川又很快否定了那个想法,照片上的女孩儿支着手趴在窗口,眼神放空,似想着心事。
她长得不算漂亮,年轻倒是年轻,和自己差不多大。
“他知道小叔的品位,这不应该是他喜欢的类型。”
“这就说不好了,你小叔这种成功的男人,到了这个年纪,对清纯如水的大学生最没抵抗力。”说话的人叫魏磊,虽然是个小混混儿,但是野路子很多,帮简百川办过不少事,这些资料也正是通过他拿到的。
“查到她的身份了吗?”文简百川盯着照片好一会儿,说道。
“没有查到怎么能来见你,这女孩儿叫方舟,从大陆来的,是个大学生,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也就是你们学校。”
“大陆,方舟。”文简百川若有所思地咀嚼着这几个字,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在流光下微微眯着,“有点儿意思。”
三
方舟喜欢香港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能吃到很多好吃的港式点心。
港人的早茶文化根深蒂固,在旺角或者中环随便找一家早餐店坐一下午,看着老头儿老太太们看报聊天儿,会恍若置身港剧中。
传统手工制法的凤爪、叉烧包、莲蓉包、春卷、烧卖、虾饺、千层饼、糯米鸡、蒸排骨、鲜虾肠粉……还有很多连名字都绕口得叫不上来的美食,总之种类多得让人眼花,不能更赞了。
早上九点,在弥顿道那家D开头早茶店,食客众多,虾饺、凤爪拼排骨什么的方舟七七八八点了一大桌,闻着香气已是食欲大振,她正津津有味的对付美食,忽然一个礼貌而客气的男声传来:“这里可以坐吗?”
说的是十分地道的粤语,声线清朗迷人。
由于早茶店人满为患的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很难独自享用一张桌子,有时好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坐在一起,也挺有意思的。
“当然。”方舟连忙回道,一边说一边抬起头,蓦然惊住,坐在她面前的人,有一张极其英俊的脸,眼形似若桃花,眼尾稍向上翘,给人一种玩世不恭的感觉。
居然是简百川!
方舟想起那天,洁洁附在耳边认真帮她分析,学校里想接近简百川的人数不胜数,但能接触到他的人不多,因为他经常缺课。
没想到,此刻他竟然坐在自己面前,而且真人比照片还要帅。
不知为何,方舟用纸巾擦了擦自己啃凤爪啃得满嘴是油的嘴,感到有些紧张,这么好的机会,她应不应该和他说点什么,可是说什么好呢。
正在方舟沉思的时候,服务员端着一盏茶过来了,是简百川点的。
那个服务员似乎认识简百川,和他说了几句什么,便笑开了。
方舟粤语都是从港剧里学的,基本处在初级阶段,只能听懂其中一些简单的词。
不过听简百川说粤语,还真是一种享受,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和他一样长得帅的人说起粤语来也格外动听。
“我脸上有东西吗?”他喝了一口茶,忽然含笑看着方舟。
方舟这才发现自己居然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了半晌,连忙收回目光,有些不好意思地用英文回道:“不,那个……我看你点的这茶不错。”
“确实不错,你可以点一杯尝尝?”对方也改成了英语,“听口音不像香港人?”
“你听出来了?”方舟不太好意思地说:“我是Q城人,我在香港中文大学念书,粤语讲得还不太好。”
简百川笑了笑,没说话。
“你笑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他不答反问。
“方舟。”
“好名字”
简百川说着招来服务员,多点了一盏茶,推到方舟面前。“这茶,我请你。”
方舟有点儿意外,这个简百川比他想象的要好相处啊。
方舟也不是矫情的人,端起来就喝了一口,说:“很好喝,谢谢。”
“不用客气,忘了告诉你,我也是港中大的学生。”
“……”
就这样,人来人往的茶餐厅,方舟第一次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港中大男神,并有幸与他同桌吃了早茶。
四
第二次见面是在校巴上。
港中大以校园面积大闻名,学生们习惯了坐免费校巴穿梭半个校园去上课。
周一的校巴非常拥挤,在上一个小斜坡的时候,方舟一个没有抓稳,向后退了几步,踩在了身后一个男生的脚上。
“Im sorry。”方舟急急地抓稳扶手,一边用英语道歉,一抬头,出乎意料地对上了一双勾人的桃花眼。
“是你啊。”方舟面露惊诧,看简百川的衣着打扮感觉他是一个很潮的富家公子,只是没想到那样的人也会和她们这些人一样乘坐校巴,就在方舟吃惊不已的时候,校巴猛地转了一个弯,方舟站不稳脚向右后方甩去,就在她几乎撞到他身上的那一秒,一只手扶住了她。
那手的主人身形修长,在晃动的校车里却站得很稳,不过,她的那声谢谢还没说出口,他的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响起:“如果你再踩我一脚,我要怀疑你的动机了,方舟。”
车窗外是夏日,他轻笑的脸近在眼前,有一点点飞扬,但并不跋扈。
“什么动机?”他们靠得很近,方舟没来由地感觉脸上一阵发烫。
“这也是我要问你的。”他勾起嘴角,淡淡地说。
方舟这才反应过来,难道他知道了她想要借机靠近他的心事,但是这次……
不过方舟的教室到了,她来不及解释,就匆匆下车了。
结果,才下去就发现简百川也下来了,站在阳光下,她才看清他的样子,他穿一件T恤衫,皮肤白皙,笑容明媚。
那是名师Jamas的公开课,简百川一进教室,就引起了女生群体小范围的骚动:“看到没,是简百川。”
“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居然遇到了简百川。”
简百川视若无睹,走到方舟旁边坐下,上课上到一半,他忽然转过头,对她说:“方舟,有件事情,可以请你帮个忙吗?”
“我吗?”方舟虽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能帮他的,但是她很乐意借此接近简百川。
“对,我有一个朋友,最近在学汉语文学,你有没有时间和兴趣做家教,我们可以给你支付报酬。”
方舟语文成绩一向很好,被简百川这么一说,她想了想说:“可以啊,不过报酬就不需要了,正好我也在学粤语,我们可以互相交流学习。”
“那你哪天有时间?”
“这周末吧。”
“行,你的住址给我,我去接你。”
方舟微微一顿。
说起来,在方舟来香港之前,母亲把家里的老阁楼借给了一位柳小姐住,柳小姐不爱出门,平日里总是戴着头纱,和方舟非常亲。
直到有一天被方舟撞见了她不戴头纱的样子,方舟才知道她的脸已经面目全非。
得知方舟考上香港中文大学后,递给她三件东西:一把钥匙、一张房契和一个地址,对她说:“如果这些钥匙还能打开这里的门,你就住到这里去吧。我会给你写信的。”
方舟来到香港之后才知道,这在座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柳小姐给她的是一幢海景豪宅的钥匙,心里有诸多疑惑,一直到收到柳小姐的第一封信——
柳小姐也开始在信里讲她的故事,方舟才知道了当年柳小姐在香港就住在这所房子……
方舟将思绪抽了回来,想着如果简百川知道她住在那样的房子里,定然会想入非非吧。而她无法和他解释这些,于是说道:“这样吧,到时我们约个地方,我去找你们。”
而她这话在简百川看来却有了一些别的含义——
很明显,这个女孩儿很谨慎,并不想让人知道她住在那幢带蔷薇花园的房子,这越发说明她与他小叔文浚的关系不能曝光。
几天前,魏磊给了简百川一组视频录像,视频的背景就是那片蔷薇花园,而让人惊诧的是文浚居然戴着手套亲手在修剪蔷薇,阳光下,男人蹲着身子,神情十分专注,直到方舟出现,他才站起来,朝她走过去,两人说了什么。
看得出来视频取景的时候,持机器的人站得颇远,虽然画面被拉大了,但是还是无从听清他们对话的内容。
简百川看到视频上的女孩儿,发现她最初还有点儿紧张,后来就对文浚笑了起来。
她虽然长得不算漂亮,但笑起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简百川想到了四个字,天真烂漫。
还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眼前的简百川也拉回思绪,嘴角噙着含义不明的笑,对方舟说:“那好,周六早上九点,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好,不见不散。”
五
那个周六,方舟却不小心起晚了,连早餐也顾不上吃就赶到了学校,然而在校门口望了半天,也没有简百川的身影。
她摸出手机,正准备打电话,前面一辆黑色雷克萨斯按响了喇叭。
方舟闻声望去,就看到了简百川在车里对她招手,他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发型一看就被精心护理过,从头到脚都穿着轻奢品牌,潮味十足。
方舟笑着上了他的车,他很自然地将一袋蛋糕递给她:“吃过早茶了吗?”
方舟鬼使神差地摇头,回道:“不用,吃过了。”
不一会儿,简百川将车开到了目的地,方舟跟着她下车走了一小段,就看到了沙滩和海。
“哇,这里真漂亮。”方舟不由得惊呼,
简百川带着方舟登上一艘船,确切地说是一所两层楼的船屋。
让方舟惊讶的还是船屋内部的结构,船体经过设计和改造,里面不仅设有起居室和阳台,还开了小型酒吧、咖啡馆、私房菜馆和异域风情的榻榻米住宿,非常豪华有情调。
简百川应该是这里的常客,因为他一上船,就陆续有服务人员恭敬礼貌地和他打招呼。而且他对这里非常熟,带着方舟径直上了二楼。
二楼应该是居住层,半开放式的起居室上面种了很多绿色盆栽,一个年轻男人正靠在上闲适地晒着太阳,他脚边还躺着一只大黄猫,听到脚步声,猫未动,人也未动。
天空蓝得像被水洗过,万里无云,海风把男人半长的栗色头发扬起来,男人的眉目映入了方舟的眼帘,他微合着眼,额头光洁饱满,有着小麦色的皮肤,身上和手上都戴着一些很有特色的男性饰品,手臂上有一个漂亮的文身。
“John”简百川正要上前正式介绍,方舟却在他之前惊讶地脱口而出。
听到声音,男人朝他们看过来。
简百川也不禁诧异:“你认识他?”
“我看过John的电影,很喜欢。”方舟心中激动,脸顿时红得像煮熟的虾子。
“John,看不出来你还挺红的。”简百川眨了眨那双迷人的桃花眼,走过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就是我给你找的汉语老师,方舟。”
说完又转向方舟:“你已经认识了,他就是John,他说有机会要去内地发展,国语的好坏关系到他的前程,方舟,你以后可得好好教他。”
认识简百川之后,方舟虽然幻想过通过他认识John,然而真正见到她,却连话都说不出来,幸福来得太突然,让她措手不及。
“小老师,不用太紧张了,以后大家都是朋友,随意一点儿就好。”John友善地用英语说道:“对了你喜欢吃什么?这里的主厨做菜不错。”
“都可以,我不挑食。”在John面前,方舟显得格外腼腆。
一行人下楼,在装修得颇有异域风情的餐厅里,简百川和服务生说了句什么,他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窗外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显然,John对这里非常熟悉,闲适地往沙发一靠,仿佛在自己家一样,方舟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么高端的地方,有点儿手足无措,坐下之后,没话找话地说:“这船屋挺有意思的,主人应该也是个很有趣的人吧。”
John笑了,指着简百川说:“主人就是他,这儿可是他的半个家,他没和你说吗?”
方舟惊讶地看向简百川:“真的?”
简百川却不以为意地说:“房价太贵,只好在海上漂着了。”
方舟当然知道他是在开玩笑,这样一艘船屋,一套房子可换不了吧!
他们正聊着,侍应生开始上菜,法式蜗牛、蜜汁叉烧、明炉烧鹅、大白醉翁虾球、梳乎里鱼、烤火鸡、红酒烩酒……都是有名的粤菜,摆下来,蔚为壮观。
“小老师,尝尝看。”John客气地对方舟说。
方舟确实有些饿了,但是在偶像面前,她可不能太暴露自己的粗鲁吃相,于是极力克制住自己的食欲,对每个菜都“浅尝辄止”。
然而她忘了简百川可是见她啃过凤爪的人,如今看她这么收敛,问道:“菜不合口味?”
“不,不是,菜很好吃。可能我有点儿晕船。”说完,觉得有点儿后悔,连忙补救道:“不过我特别喜欢这艘船,既有浪漫诗意,又很华丽奢侈。”
由于句子有点儿长,她又怕说错,所以把单词说得很缓慢,紧张得鼻头都冒出了一层薄汗。
“需要我在这里安排一间教室给你们上课吗?”简百川看着她,这个女孩儿还真是有些可爱,不过一想到她与小叔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他的眼神就暗暗变得复杂起来。
六
方舟很快就知道,简百川这艘船屋并不对外做生意,能登上船屋的不是他的朋友,就是他朋友介绍的一些有身份地位的人,而且在里面消费极其昂贵。
方舟成了John的汉语文学老师之后,倒是经常免费出入船屋,她自己也跟着学会了不少粤语。
她给柳小姐回信,告诉了她这有些奇怪的一切,她说,这船屋美得像个梦,白天可以在甲板上钓鱼,吹吹海风,晚上可以看星星月亮。
柳小姐也很欣慰。
说起柳小姐,方舟慢慢从她的信里得知,当年她在兰桂坊跨年夜遇到文浚,她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后来她为他付出了半生。
也因为文浚她住进了山顶的那幢洋楼,当时文浚对她说:“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除了文太太的身份。”他们之间有过很多快乐的时光,种很多蔷薇花,养一只白孔雀,两个人相爱。
故事虽然讲得很慢,可是方舟快收到第一封信的时候,她就发现洋楼里有一个个经常去她们花园里修剪蔷薇花的男人,有一次,方舟发现他手上有一个很浅的牙齿印,认出了他就是文浚。
但是柳小姐和文浚的事情方舟没有和任何人说过,包括洁洁。
不久后,简百川在学校和方舟见面的时候,遇到了洁洁。
洁洁把方舟拉到一边,震惊地上下打量她,说:“方舟,本事不小啊,居然真搞定简百川了,有你的。”
不知道为什么,方舟听到这话,居然有一丝心悸,不过她连忙撇清:“你不要乱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骗谁呢,连我都看出来了,简百川看你的目光和看别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感觉。”
说实话,接触简百川之后,方舟发现他这个人虽然看上去是个男神般的人物,但实际上很平易近人,他经常笑,只是仔细留意,会发现那样的笑并没有透到眼底,有点儿让人看不透。
反而是John,表面上看起来酷酷的,实际上人还挺随性的。
这两个人还真是互补型,一个外热内冷,一个外冷内热。
那个时候,方舟否认与简百川的关系,主要原因是她以为她喜欢的人是John,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方舟接到John打来的电话,他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对她说:“小老师,你能来我家一趟吗?”
方舟赶到的时候,John握着酒瓶,整个人十分颓废,说:“小老师,可以陪我喝两杯吗?”
方舟能够闻到他满身酒气,看上去已经喝了不少,但是他眼神灼灼地盯着她,让她心软:“John,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不我把简百川叫来。”
“不要在我面前提这个名字。”他忽然把酒瓶摔在地上。
“你们……怎么了?”他们俩一向关系都不错,方舟听到他失控的声音不由得一哆嗦。
“小老师,你过来。”口齿已经有些含糊。
方舟看出他心情不是很好,听话地走过去,以为John要和他说什么,结果他不由分说抱住她,一只手游离着伸进她的衣服里,干冽的酒气喷在她耳边。
“John,你要做什么?”方舟急了。
“方舟,你说你看过我的电影,很喜欢。你不就是和那些饥渴的粉丝一样想要和我睡?我现在就满足你”
听到这话,方舟蒙了,原来在John眼里她是那样不堪,方舟用力想要推开他:“John,你别这样,你喝醉了。”
然而John却像疯了一样把她抵在桌子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安全套,像天女散花一样丢在她脸上,不顾方舟大声喊着救命,就要去撕扯她的衣服。
就在这时,有人冲了进来,一个巴掌重重地打在John脸上,将他推开:“John你疯了,你知道你在做什么?”
一边说,一边将方舟拉起来,却发现她满脸是泪。
“你有什么资格管我,简百川,当你和我的女人苟且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在做什么?”John抓住简百川的衣领。
“我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
“萧安安和我分手了,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她说她喜欢的人是你。”
“就因为这样,你就把无辜的方舟拖下来,John,我把你当兄弟,我简百川从来不做对不起兄弟的事,萧安安那样的女人也就你看得上。”说完握住方舟,大步往门外走去。
七
港城的冬日潮湿窒闷,大风吹在人脸上有种黏黏的感觉。
“你的脸受伤了,”简百川跟方舟道歉:“John本身不是个坏人,”
方舟用力环抱着自己的双臂,她的头发凌乱,骤然发生的一切让她的心绪久久不能平息,此刻被夜风一吹,人倒清醒不少,过了好一会儿她忽然开口了:“萧安安是谁?”
“安安是John的女友,一个刁蛮的大小姐,不过有一点和你很像,她刚认识John的时候也说喜欢他的电影。”
方舟没有再说话,简百川的车开到一个路口,方舟说:“把我放到这里吧,今天……谢谢你。”
简百川放慢了车速,却没有要停车的意思:“现在这个时间,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我送你到家吧。”
“我家就住在这里不远。”方舟执着地说。
简百川只好停车,方舟去解安全带,却听到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方舟,你知道你给人一种什么感觉吗?”
“嗯?”
“我第一次见到你,觉得你应该不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女孩儿,但越是接触,越觉得你身上一种神秘,让人想要去了解你。”他在城市的霓虹灯下,眼波灼灼,美丽得有一丝邪气。
方舟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对她说这些,她的心里很乱,她只想赶紧回家洗个澡,把身上这混乱的气息都冲掉。
让方舟更乱的是,不久后,她又收到了柳小姐的信,这一次信里夹着一根白色的孔雀羽毛,柳小姐告诉方舟,她的脸之所以会受伤,是因为她发现文浚想用房子禁锢她,而她决定逃离。
她还在信里说要把这套房子送给方舟。希望她能平安喜乐无拘无束地过完一生。
信里有两句话是写给文浚的,第一句是:不要为难方舟。
第二句是:不能做你的唯一,但求做你唯一的留而不得。
末了,她让方舟把孔雀羽毛和这封信交给文浚。
读着信的方舟,全身骤然冰冷,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从信里感觉到浓浓的诀别的味道,她害怕这种感觉,她甚至不敢打电话给家里,不敢让她妈去看看柳小姐,她怕听到不好的消息。只能拿着那封信跌跌撞撞地跑出去想找文浚。
就在当天,方舟与文浚一起登上了回家的飞机,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那天在候机厅里,方舟恍惚看到了简百川的身影。
可是当方舟回过头去张口想要和他说句话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修长的身影消失不见了。
是她的错觉吗?确实是错觉。
因为三分钟后简百川的Facebook有一条更新:一个人打篮球!
配图是他们学校冬日的操场。
八
柳小姐走了。
她居住过的老阁楼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里面除了阳台上一盆蔷薇什么也没有,花盆下面压了一张字条,说她已经租了一只条船,顺流而下,到死。
文浚站在爬满青苔的斑驳墙边说,久久地站着,面色凝重,说:她就在这里住了十年。她宁愿住在这么破烂的房子里,也不愿留在我身边。
方舟仰头去看他,发现他表情沉痛,静默。他头上已经有银发了,脸上也有了皱纹,她不知道曾经在香港呼风唤雨的他是否英俊迷人,只知道,此刻眼前的这个人,已经老了。
文浚带走了柳小姐房间的那盆蔷薇。原以为她们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回到香港没多久后,方舟却在报纸上看到了文浚死于兰桂坊豪车座驾的消息。
心中唏嘘,文浚爱柳小姐,她用房子束缚她,柳小姐爱文浚,她用毁灭逃离她。
可是如今,文浚在第一次见她的地方,追随他的柳小姐而去了。
如今这个世上唯一一个知道方舟与文浚的关系的人是他的助理谢先生,他在方舟的央求下带她去参加了文浚的葬礼。
方舟断然没有想到会在葬礼上遇到简百川,也是在那个时候方舟才知道,简百川的全名叫文简百川,是文浚的亲侄子。
能出席这个葬礼的都是在香港有身份地位的人,方舟的到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女眷们暗里小声讨论。
“听说文先生让一个女大学生住进了山顶那幢闲置的洋楼。”
“不会就是她吧!”
在这样的大家族里,一粒沙子都能引发一场海啸,这些闲言碎语让方舟明白了文浚当然到底面临着怎样的处境。
就在这时,简百川走到方舟身边,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对她说:“方舟,可以跟我出来一下吗?”
方舟跟着简百川走在一个开阔的草坪上,草坪栽了一排笔直的椰子树,他在树下对她说:“你不应该来这里?”
“文先生是我一个长辈的故人,我理应来送他一程。”
“只是这样吗?”
“你以为是怎样?简百川,不,我应该叫你文简百川,你跟踪过我对吗?”方舟想起了和文浚赶回去那天在机场,她恍惚之间看到的身影,“其实你早就知道了我住在山顶的洋楼里,你故意接近我,调查我,因为你也和她们一样觉得我是你小叔养的金丝雀。”
说到这里,方舟冷笑,她知道自己接近简百川的目的也不单纯,可是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得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污辱,心中涌起一阵委屈,泪意不由得浮上眼眶。
看着女孩儿泫然欲泣的样子,简百川心中一动:“活在我们这种家族的人,在学会信任之前,先学会的是猜度。我的母亲告诉我,我父亲其实根本没生病,他之所以一直要吃药,是小叔害怕他抢了自己的风头。所以,他们希望我试着了解小叔这个人,去和他亲近,因为只有这样才有上位的机会。”
说到这里,他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方舟。”
方舟第一次听到他说那么多话,她不懂什么大家族的斗争,不由得愣了愣,也跟着笑:“简百川,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的小叔根本不是你以为的那种人……”
“我相信小叔的为人,但我无法去伤害我的母亲。”
“我懂了”方舟想了想还是把那句祝你早日上位收了回去。“那么再见,文简百川。”
九
文浚死后,文简百川被推上了文家掌权人的位子,与此同时,文家对外宣布文简百川与一名官宦世家的女子订婚。
方舟没有去深究文简百川说的那句喜欢她到底是什么意思,从他身上,她仿佛看到了第二个文浚。
不,他不是文浚。
文浚是霸道的、深情的、但也孤独的,他拥有世间的一切,可他选择在最初与爱人相见的地点,终此一生。
而文简百川还太年轻,谁又能够断定那个与他携手一生的人,和他之间不会有爱情。
偶尔,方舟想起茶餐厅和港大的校车,想起那艘浪漫的船屋,她与他各自心怀鬼胎的相识,觉得人生还真是魔幻。
她原以为自己喜欢的是John,可是那天John喝醉了酒说了很多轻薄的话并恶狠狠地将她按在桌子上,方舟感到特别绝望,声嘶力竭呼喊着救命。
很奇怪,有一刻,方舟闭上眼睛,她看不到John,更看不到自己,她看到了简百川。
然后,简百川就真的出现了,如同某种奇迹突然降临。
只是这奇迹像雨后天边的彩虹,终究稍纵即逝。
如果真有既定命运,他们本应该有个敞亮的结局。
他叫文简百川,百川归海。
她叫方舟,舟可渡海。
《我敬你一杯守口如瓶的心事》
刑先生,世上有很多难事,比如买一双不磨脚的鞋,比如爱一个触不到的人。
一
四月末,窗外那些绣球花忽然开始凋零,几乎是一夜之间,饱满的花球干扁下去,白色的花瓣一片一片在风中剥落、枯黄、没入尘埃。
那是我向刑先生辞行时的情景。
刑先生喜欢清静,名下虽有多处房所,人却长年隐居在这幢山间古楼。据说,芸芸姐生病前跟着别人炒过一段时间的楼,那时楼市还没有缩水,正是房地产的黄金时代。
芸芸姐是在与刑先生婚后第七年落病的,也是她卧病之后,刑先生重金买下了这座古朴的宅院,算起来,已经在这里住了四年有余了。
我也在这里度过了四年时光。
如今,决心要走,竟是有些逃离意味的,我在花落的清晨对刑先生说:我要结婚了。
刑先生说,好事。
他温和的脸像是四月的天光。是呢,天光温和,无喜更无悲。
也是这样的四月里,风吹着窗外那些绣球花零落的绝望,尽数落到我眼底。
我想依刑先生的洞察能力,他不是看不穿我的,他大抵是想保留着我的自尊,不出语道破。
这会儿,他似乎来了兴致,竟就在我面前提笔作起画,我尤其喜欢看他作画的样子,从容淡定之间才能尽显英气焕发,本身就像一幅画作铺开在眼前。
外界传言他从不在外人面前作画,可是有两次,他唤我为他拿东西,拿了之后,我就傻傻地站在他身旁,他也没有驱我走。
有一回,我拿出手机想要偷偷地拍一张照片,可他忽然抬头看向我的方向,什么也没说,对我笑了笑,那个笑容即使很久后想起来,依然觉得手足无措。
可这回,画到一半,他忽然问我:小梦,你是冬至生的?
这个突然的提问,让我的心如风中烛火般颤了颤,他本不该费心去记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的生日,虽然他是那样心细如发的人。但我仍旧强作镇定,点点头:“嗯,一九八九年冬至。”
之所以会提到一九八九年,是因为这几年有不少来看望芸芸姐的客人,见了我,冷不丁就要问一句:“小姑娘,是九零后吧?”
我不介意他们这样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刑先生,我还是想告诉你,我生于一九八九年,只比你小十岁,不是九零后,说着又想起什么,有些自嘲道:“我听他们说,冬至是寒冷的开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刑先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他画了一幅画送我,上面有一句杜甫的诗: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
后来,我获得刑先生画作的消息不知怎的就被传了出去,人人都说刑先生一画连城,随随便便就能卖上百万,末了叹一声,这个小陪护运气真好。
人人都羡慕我,说,卖了画不用劳作就能过一生。
但只有我知道,刑先生是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珍惜眼前事眼前人,时间不会因为人的问题而停下来,他也让我不要停下来。不要为他停下来。
二
微博上经常有很多新闻冒出头来,热闹一阵,又很快被大家遗忘,比如二0一二年,人人都在传世界末日,末日没有如期而至,之后就再没人有兴谈起。而二0一一年,有一条热闹过一阵的新闻是,半夜两点,著名画家刑勋之妻突然昏倒在地,当场休克,被诊断为缺氧缺铁性脑病,后被医院确诊为植物人。
我是在医院急诊室遇到刑先生的,那个时间段,医院没有什么人,值班的医生和护士个个没精打采,睡意昏沉,熬不住的医生们半掩着窗找了张病床便睡了起来,我那天没有睡,所以成了这条新闻的见证人之一。
“刑先生,这次的新闻怕是压不住了。芸姐晕倒的原因……”
“没有原因。去搞定吧。”
“是刑先生。”
我在急诊室外听到刑先生和他助理的对话,不得不承认,最初,我得知他是大画家刑勋的时候,心里是充满好奇的。
刑勋真人比照片要清瘦一些,声音无比温和、冷静。后来我才发现,这是像他们那样在这世上活出了一个标签的人的共同特征,运筹帷幄而又不动声色。刑先生更是其中翘楚。
可惜我太笨,听了他们的对话不知全身而退,竟想装作无意地从他们面前经过。
“护士,厕所在哪里?”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张助理男人忽然叫住我。我想就是那个瞬间,他们看到了我胸牌上的名字。
拜他们所赐,第二天医院就涌来了不少记者,张助理替刑先生接受了采访。所以,那条新闻只给大众呈现了结果,原因被“突然”两个字一言以蔽之,没有人深究此事。
芸芸姐被确诊为植物人后转到了全院最好的VIP病房,据说上面的护士都要经过刑先生的亲自筛选。
不久后,忽闻要调我去他们病房的消息,我心里咯噔一声。我不过是个实习护士,根本没有资格进VIP病房。同事们都纷纷表示了羡慕之情,就连护士长也语重心长地叫我珍惜这次机会。
我想一定是因为刑勋发现我听了他们的对话,他们怕我说出去。
事实上,他们大可不必如此,先不论我并不知道什么,就算是知道些什么,我人微言轻,说的话大抵也是没人相信的吧。
饶是如此,我还是接受了这次调动。没有人向我解释理由,但刑先生真的是一个非常友好、亲切的人,与我所想的并不一样。
我听说,他们这样的人,掉了钱都不捡的,因为于他们来说,这是很浪费时间的事。但刑先生的时间却被他拿了出来,日夜陪伴着病床上那个随时可能死亡,也可能一直活着,活到生命尽处的人,他的夫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太善于不动声色,极尽缱绻的温柔神色似乎不曾出现在他的目光里,他是平和的、慈悲的,却是几乎想尽了一切办法,为了能够让她醒来,像神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凡人。
饶是如此,我们这些没有结婚的小护士都觉得很羡慕。我们也在私底下编排,说,万年修得一个刑先生。
就这样,日复一日,日复一日。
病房外的草木绿意退尽,换了深红,深红又被风摇落,裹了银白。
而奇迹,终究是,来了。
芸芸姐是在半年后醒来的。
三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黄昏时候,刑先生站在窗前沉思,似乎站了很久,连我的敲门声也没听见,我极少看到他这样长久沉思的样子,由于个高,背影挺拔修长,风不时吹起窗帘,为他的轮廓镀上了金色的边,我不忍打破了这画面。
良久,他回过头来,问我:小梦,现在几点了?
我跟他说了时间。
他说:一会儿看到小张,你能帮我叫他送两杯咖啡来吗?
我料想是要来客人了。
没过多久,病房会客室里来了一个男人,看上去比刑先生还要年轻一些的男人,他和刑先生谈了很久。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
几日后,张助理带来了一段录音,是一段小孩儿的说话声,糯软稚嫩的童声,喊着妈妈,妈妈,我好想你。
我听说过刑先生有个小孩儿,刚满五岁,没有带在身边。
刑先生把录音放给病床上的芸芸姐听,一天,两天,三天……一周,第二周的早上,我依旧给芸芸姐输液,刑先生依旧在给芸芸姐播放录音,一切都很平静。可就在那段录音声里,芸芸姐忽然睁开了眼睛。
连主任医师也说,刑夫人思念儿子,母爱唤醒了她,这几乎是个奇迹。
之后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和观察、诊断病人虽然苏醒,并且慢慢恢复意识,能开口说简单的话,但可能需要终生卧床。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回家休养。
即使这样,刑先生脸上也没有笑容,他太波澜不惊,但我想他是开心的吧。来换针的时候,我也随大流,对他说:“恭喜刑先生。”
他说:“小梦,辛苦你了,这半年大家都辛苦了。”
我说:“应该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心里一暖。
而他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说:“小梦,你愿意跟我回去吗?”
我一愣,受宠若惊:“我不太明白刑先生的意思?”
“家里虽然有保姆,但芸芸回家后还需要专业的护理人员照顾,工资方面我可以尽大程度的弥补,你考虑看看。”刑先生说。
“不用考虑了。”我回道。
可能是我回答得太快,他倒有些意外了。想来,他那样的人,人人求着他,捧着他,定是没有过“被谢绝”时刻的吧。
我亦觉得尴尬,连忙把没说完的话说了出来:“我答应你。”
便是这四个字,一字一年,我用了四年时光去交换。
有人问我,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也这样问过自己。
当时我给不出答案,大抵是心生了贪念,想多赚些钱。后来,我发现不是这样,我不是心生贪念,而是心生了妄念。
让我心如死灰的妄念
四
回去之后,刑先生便忙了起来。
每天有不同的人来找他,往来不绝,而他不常在家,我也极少见到他。
他给芸芸姐请了两个保姆再加上我一个护理人员,保姆年纪相仿,都比我年长了不少,我分别叫她们吴姨和沈姨,工作内容是张助理纷咐给我们的,他把我们三个叫到一起,把各自工作内容简单却清晰地吩咐了下来:芸芸的吃喝以及排泄物的处理都由吴姨和沈姨照顾,我的主要工作是,留意她的健康状况,帮她打营养针,张助理说,小梦,没事陪芸芸姐聊聊天儿,这也是你的工作。
事情都交代毕后,他又留下了我,说,小梦,刑先生那次给你留了电话,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去打扰他,有什么事情,你跟我说就行。
坦白讲,这话说得让我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我还头点头表示我懂了。我想,无论是打给刑先生还是张助理,都是我不想发生的事。
未料想芸芸姐脾气那么大,清醒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能接受自己成了植物人,也是风光得意过的女人,如今只能躺在这里以任人摆布的姿态被人每天擦身子换衣服清理排泄物……定是让她觉得十分耻辱,保姆做这些事的时候,她的眼神里写满了“别碰我”的厌恶,我有时觉得她的眼神凌厉得不像一个卧病之人,而像握刀。
她嫌她们做得不好,恶声指责,保姆连连说对不起,我想说要不我来试试吧,却刚好发现她用一种奇怪眼神看着我,旋即听到她的声音:“你来。”
好在我是学医的,照顾病人,安抚他们的情绪,这些事情,我都做得来。虽然她颐指气使的口气,让我有些委屈,可是一想到她都这样了,我还有什么好计较。她本来拥有一切,到头来不过是个福薄之人。
刑先生很久没有来过,就连张助理也没来,而芸芸姐也从来不曾问起,仿佛根本没有刑勋这个人存在。在我的照料下,她的眼神渐渐柔和清明起来。
倒是有一天,吴姨好奇地问我:“小梦,我那天看新闻上说在医院里刑先生日夜守着他夫人,这是假的吧?”
我笑了笑:“真的。”
“真的?那现在,怎么从来也没见他人影。”
是啊,所以我才不能理解,他千方百计唤醒她,为什么如今她好不容易醒来了,他却连见也不再见她。
那个黄昏,我坐在大房子外面那些被绣球花树环绕的小桥边,拿起了电话,看着通讯录里“刑先生”三个字,犹豫了很久后,咬咬牙拨了过去的。
“小梦,芸芸出什么事了?”依旧是温和的声音。
“刑先生,冒昧地问一句,是不是非要芸芸姐出什么事你才出现,我知道这样说很不礼貌,我也知道刑先生您很忙,但芸芸姐现在正是需要关怀的时候,而您从来没有过问过芸芸姐现在的情况,她的心情。”我当时恐怕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一口气把这些说了出来。
“你说得有道理。”电话那头传来六个字,接着就听到一阵忙音。挂了,他什么意思?
峰回路转的声音在半分钟后传来:“小梦。”
我一回头,发现身后站着刑先生,吓得我差点儿从桥上翻过去,我刚才说得痛快,几乎没有想过后果,现在看到他人,心里忐忑:“刑先生,原来你在家?”
他穿一件稠衫,站在黄昏里的花树下,清俊的脸,温和的表情,不像是刚回家的样子。
有一刻,我竟觉得他很孤独,黄昏也拥抱不了的孤独。
五
刑先生出现后,看得出芸芸姐还是开心的,一句“回来了。”竟说出了百转千回的感觉。
“嗯。有没有哪里不适的?”
“没有。”
我以为可以从她们的对话里探听些什么。对于芸芸姐晕倒的原因,若说我没有好奇,那肯定是假的,然而,我的好奇并没有被满足的机会,芸芸姐对我们说:“你们都出去吧。”
我慢慢地退了出去,关门的时候,恍惚听到了里面传来几个字:阿勋,对不起。
她喊他阿勋,带着哭声。
…………
之后刑先生便经常都出现在我们视线范围内了。
刑先生的作息非常规律,清晨六点起床,散半个小时步,读两个小时书,中午打坐一小时,他喜欢用毛笔写字,画画,经常穿一件稠衫,不爱开车。对每个人说话都礼貌,温和,有时觉得他不像个现代人。可他又具有操控现代那些活在名利虚妄里的人的能力。有时又觉得他太过一望无际,深不可测。
我在刑家第二年,我哥出了点儿事,他开着朋友的车撞坏了人家的跑车,我妈和我嫂子轮番对我电话轰炸,急得六神无主,我急着去向刑先生告假,说明理由,一想到我哥人还在医院我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泪意,他递给我一方手绢,拍了拍我的肩,要我先不要焦虑。
我赶回去之后,发现我哥只是手和脸擦破了点儿皮,并无大碍,我妈说:“还好你去请你老板帮了忙,不然这事,还不知道要怎么解决。”我才知道是刑先生插手解决的事情。
“你们老板真是神通广大,名人就是不一样,随便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嫂子已经从我哥劫后余生里缓过神儿来,夸张地叹息,又发挥了八卦精神“不过他老婆成了植物人,他不打算另娶吗?”
“肯定是要另娶的,就算名义上不这样,暗里肯定也有人。听他们说,这些有钱人,私生活乱着呢。”我妈幽幽接道。
…………
“你在哪里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我被他们说得烦不胜烦,终于忍无可忍,生气地制止道:“你们别胡说八道了,刑先生不是这样的人。人家帮了我们家那么大忙,你们不感激就算了,在背后说人家坏话。”
“也不是坏话啦,好啦,妹妹不喜欢听,我们不说就是了。”我嫂子讨好而又意味深长地冲我眨了眨眼。
回去上班的时候,带了很多我嫂子家乡的特产,他们让我向刑先生表示谢意,可是一路上,我都在想,我应该怎么开口。
在他面前,语言那么薄弱。
我觉得自己微渺,更何况这些不值几个钱的东西。
不过,刑先生并没有嫌弃,在我跟他说带了特产的时候,他说正好饿了,恰如其分地消掉了我的迟疑,我便连忙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他抓了一颗人心果,问:这东西倒是稀罕,要怎么吃,要剥皮吗?
“这是人心果,也叫吴凤柿,要切开的,不过剥皮也可以。”
“人心果,很特别的名字,有什么讲究?”他大概很少见到新鲜事物。
“我也觉得很特别,好像是因为外形长得像人的心脏才得名的。我嫂子家在嘉义,这东西是他们那里才有的特产。”
“看起来很不错,不过似乎不太好弄开,小梦,你能帮我切一个吗?”刑先生突然拉过我的手,把他手中的果子放到我手里,口吻还是那么温和,可是那一刻,我竟觉得他的眼神泛起了前所未有的调皮,和一些温柔的孩子气。
这一定,一定是我的错觉。
我手中突然多了颗果子,指尖还余着他的体温,人却愣在当场。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这个时候忽然想起我妈和我嫂子的对话,他们说他不可能守着一个植物人过一生,他会有新的人,如果真的有那样一个人,与他比肩而立,举岸齐眉,该有多幸运。
“小梦,你哪里不舒服吗?脸怎么红红的?”他探究地侧过脸来看我。
“没事,刑先生,我去给你切果子。”我落荒而逃。
六
我在刑家第三年,我妈开始给我施压,催着我交男朋友。
我嫂子也在旁边煽风点火,说你老板认识那么多权贵,让他给你介绍一个。我无言以对,哭笑不得。
不过,这个时候,有个叫邝文韬大学同学在追我,以前,在学校里,我们两个关系就不错,有一天,他突然在从网上冒出来,问我可不可以见面。
我去见了他,他刚读完研究生出来,在省级医院上班,人高高瘦瘦,穿运动牌子,还是和以前一样,话很多,追问我的工作生活感情。
我本无意说起,可他太过循循善诱。
第一次见面,他得知我还没有男朋友,开心得脱口而出,太好了,那我就有机会了。
我说,你没有。
他说,没有就制造机会。皱梦伶,你比以前更冷了,不过,我喜欢。
末了,他非要送我回去,因为工作的方便,我一直住在刑先生家,但我不想别人知道我住在那里。我不想给刑先生带来麻烦。所以到了一个路口就和邝文韬说,我就在这里下车。
邝文韬说,确定是这里吗?我看这里蛮冷清的。我送你到楼下。
我随便指着前面一栋楼,说,我就住在那里。
邝文韬非要看着我上楼才肯走,我只好硬着头皮先上去再说,也幸亏这个时候有人来开门,我闪了进去,估摸着邝文韬走了才出来,重新打了一辆车。
我这样小心翼翼,邝文韬还是知道了我上班的地址。
第二次见面,他便出现在刑家。那天刑先生刚好在家,得知他来找我,竟然用接待朋友的规格接待了他。
我去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在喝茶,我问邝文韬:“你怎么在这里?”
他说:“我喜欢的人在这里,我就来了这里。”
当时我真的觉得无地自容,血往上涌:“你不要胡说,以后也不要来这里了。”
邝文韬站起来,说:“刑先生,那我先走了。还请多多照顾小梦。”又转向我,眨着眼睛“小梦,那我走了。”
他走后,我刚想和刑先生解释,却听到他说:“小梦,对男朋友太凶了可不利于生活和谐。”
“刑先生,你误会了,他不是我男朋友。”
他悠然地却喝了一口茶,用一种了然于心的目光看着我,我急着解释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在他看来。
那天晚上,我想起白日里发生的一切,想起刑先生对我说的话,和他看我的眼神,无法睡眠。
家里给我怎样的压力我都能够承受,邝文韬多么阴魂不散我都可以无视,然而刑先生那个眼神莫名地刺伤了我。
那是十二月二十八日凌晨,时间如荒野,我是迷路的旅人,永远记得那片沉沉的、黑色的无尽的荒野,我置身其中,如沧海一粟,我流过的眼泪不会被人看见,我发出的声音不会被人听见,我心底的渴望不会有人理解……
我拿出手机登录社交网站,于是,凌晨二点十八分,新浪微博,有个没有几个粉丝的人,这样写道:我对这个年纪的人没有半分好奇心,我的心里住着一个草原一样一望无际的人。
这不过是,那片无尽的荒野里,一条不会被评论和转发的微博。
七
邝文韬对我的攻势越来越猛烈,过年期间甚至多次提出去我家拜访我的父母,害得我心惊胆战,年后我约了邝文韬见面,本意是想和他说清楚,我暂时不想恋爱。
没有想到会遇到熟人,是张助理和一个男人,那男人有些眼熟,我想了很久才记得在医院的VIP会客室见过他,我听到张助理的声音:这是最后一次了,如果再让我看到你出现在国内,刑先生不会放过你的。
那男人声音有几分赖皮:怎么?你们怕我不信守承诺,揭穿刑勋不能生育,养着别人的儿子的秘密,以及他夫人是因为她想和我这个前男友天长地久双宿双飞,被刑勋发现后,受了刺激才晕倒的。芸芸那个笨蛋,其实刑勋早就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了,他将那么小的孩子送走,不让她见他。
“你闭好你的嘴。否则你这辈子都别想见到那孩子。”
…………
我听着他们的话,鼻子一阵酸楚,泪意涌上眼眶。
过去,我一直奇怪,刑先生有个孩子,为什么不带在身旁。即使我在刑家三年,也一次没有见过他。
复又想起张助理带来的小孩儿录音,那段录音唤醒了沉睡的芸芸姐。
可是芸芸姐做了什么,她都做了什么。
芸芸姐醒来后,几乎用尽各种方法将她唤醒的刑先生不肯来看她,我太笨,并没有从他的避而不见中发现端倪,反倒是自以为是地打着电话对他出言不逊。
而他也没有因为我的幼稚行径生气,而是听了我的建议,他深不见底又波澜无惊,装着苦楚,从来不说。
我的心沉下去,难过和悔恨让我自责得无以复加。
邝文韬抱着一大束玫瑰出现在店门口的时候,我正好从里面跑出来,这个时候,我已经顾不上邝文韬,一个疯狂的念头占据了我的全部身心,我要去见心里的人,把一切都告诉他,包括我心里的话。
而邝文韬从来都不是那个人,他以为他的迟到另我生气了,慌乱地追上来道歉。
他跑到我身边,使我不能无视他,我气喘吁吁从他怀中的花束中抽了一支,我说,我会给你一个答案,但不是现在。
现在,一切令我不能深想,一深想,就会察觉自己所有的勇气不过是乘虚而入的无耻借口。
我只想听从我内心的声音,那个被我遏制了太久的声音。
冷风吹乱了我的头发,却没有吹熄团在我心里的烈火,这样的火,烧掉了我所有的理智,让我不能停下来,仿佛只有跑得用力一点儿,和那个今生无望的人就有了一点儿可能。
为了那一点儿可能,我愿意逆风,也能承受寒冷。
邝文韬没再追上来,他在身后喊道,小梦,我等你。
我跑回去,时间是午后两点,通常这个时候,刑先生都在打坐。就算不打坐也会在躺椅上闭目养神,我们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去打扰他,可是这天,我却迈向了那个他的私人休息室。
休息室非常古典,由一个古色古香的长屏风隔了两间,一间大一些,置了金丝楠的古董柜,上面摆了很多古董花瓶和雅致的小东西,中间是一张方桌。穿过它们,一直走到屏风的位子,能看到一把紫檀躺椅,椅背和两个扶手都雕着非常细致的浮雕纹画,别具美韵,刑先生果然在椅上闭目养神,一切像往常一样平静,我站在屏风旁,静静地凝视着他,他的两鬓已经隐隐有些斑白了。
你看,这世上的相遇,不是太早,就是太迟。
刑先生,我遇见你的时候,你已经人到中年,不再独身,拥有很多上得台面的东西,也有几个必须掩盖的秘密。我羡慕那些藏在你秘密里被保护着的人,我藏着心意,不敢惊你,扰你。
若非无意间得知了某些真相,我不知道光鲜如你,亦有太多苦不便说,这寒冷的冬日,我想拥抱你。希望你的灵魂,不要恒久孤独。
这些都是我心里想说的话,可是对着闭目养神的刑先生,我却没有说出一个字来,我只是轻轻地走过去,把手中的玫瑰放在刑先生的手上。然后飞快地跑了出去。
人人都说玫瑰是用来表达爱情的,刑先生你一定懂我的意思。
虽然这红艳的玫瑰和这古朴考究的房间,以及穿着长衫的刑先生一点儿也不搭。
可这是我的爱情,是平凡的我和这世界所有平凡的人一样渴望被了解,被接受,被回应的爱情。
我知道刑先生没有睡着,他曾经和人说过闭目养神与睡觉的区别——闭上眼睛可以养目,更可以静心。心静则神安,神安则灾病不生,使心情好转。真正睡着,则是没有任何思想的行为方式。
或许,就在我跑开的时候,他回过头看到了我的背影,只是他没有出声。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
穿越旷野的风啊,你慢些走,我用沉默告诉你,我醉了酒。
漂向远方的云啊,不要走,我用奔跑告诉你,我不回头。
他虽沉默,但我不回头,我虽急切,但我愿意等。
八
二0一五年二月底,刑先生因为工作原因受邀去了英国,两周后回来,我没有等到那个答案,而是等到了另一条新闻。
新闻还是从微博火起来的,刑勋抛下植物人妻子与三线女演员叶阑珊挽手同游英国。疑出轨。图文并茂。
很多人都用“刑勋出轨女演员”这样的话题刷评论,一开始,很多知道不知道真相的网友都跑出来指责他唾骂他说他虚伪,但后来有个网友PO出了叶阑珊和芸芸的对比照,发现两个有很多角度相似,于是持“觉得这事合理,毕竟名人也是人没有抛弃成了植物人的妻子,即使另外交女朋友,也找的是替身,可见刑勋真正爱的还是自己的妻子。”意见的人又纷纷出现了。
顿时网上又热闹起来。
我想控制自己不去看那些新闻和图片,可事实是,我做不到。
若非眼之所见,我几乎不敢相信,照片上面那个戴着墨镜不时露出笑容的人是刑先生。
他是刑先生,却不是我所熟悉的刑先生。
那段时间,很多记者等着采访当事人,所有人都在等主角做出解释,可是刑先生依然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依旧坦然地出入在这个家里。
我们不敢过问他,那几天我连见到他都害怕,可是,有一天上午,他却叫住我:小梦,你有微博吗?
我……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帮我发一条微博吗?”
是啊,这才是我熟悉的刑先生,即使他是我老板,也从来不会对我颐指气使,每次都会带着询问的口气和我说话。以前他会客的时候和我说,你可以叫张助理泡两杯咖啡吗?芸芸姐出院的时候,他说你愿意跟我回家吗?我给他带特产的时候,他说,你可以帮我切开吗?现在,他说,你可以帮我发一条微博吗?
我不能拒绝。
他把一张纸条递给我,上面有他的字迹,一个微博账号和密码,和一段话:虽然叶阑珊小姐是我欣赏类型的女生,未来谁也说不定,但目前这个阶段,我们也只是朋友之间的互相了解,请大家不要再传播此事了。
这番话公然地表示了他对叶阑珊的好感,而他却要我把他的好感公之于众。
他用这种方式给我答案,告诉我,我的妄想多么可笑。
我想起了一年前我妈和嫂子的对话。
刑先生终究不可能守着一个植物人过一生的,他会有新的女朋友,可以和他比肩同游,言笑晏晏。
只是那个人,不是我。
永远都不会是我。
对不起,我的爱,太自不量力了。
我很难过,但我知道,我不能再赖在这里了,我们的缘分由一条新闻而起,也由一条新闻终结。我没有很快去向刑先生请辞,因为需要一些时间去整理自己的情绪,也需要用一种有尊严的方式离开,于是这两个月里渐渐尝试接受邝文韬的靠近。
四月,我跟我妈打电话,恰巧邝文韬在我身边,就和他吐嘈:“我妈又催着我结婚,我还想多玩两年呢。”
邝文韬竟然当即拿出一枚戒指:“小梦,我们结婚吧。”
二十四岁的男人,单膝就那么跪了下去。
九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七日,宜赴任、盖屋、嫁娶、开市、立券、纳财、经络、纳畜、祭祀、斋醮、出行、求财、冠笄、入学、求人,中国很多恋人把结束单身的仪式选择在这天举行。
邝文韬老家的习俗是,结婚那天,新郎和新娘要站在酒店门口迎接所有客人进场,我入乡随俗,整整两个小时,我穿着他帮我定制的婚纱和高跟鞋,对每一个说恭喜的人报以感激的微笑。挽着我爸胳膊走过红毯的时候,脚后跟传来了钻心的疼。
红毯那头的人,有一双真诚的眼睛,那双眼睛笑意深浓,他一定没有看穿我,有那么一瞬间我脑海中产生过一个念头:我要脱下这双鞋,逃离这里。
宾客纷纷落座,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入口的方向,除了几个进出的服务生,什么也没有。
伴娘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你在回头看什么?”
“没什么。”我挺直了背脊,调整好笑容,继续一步一步往前走。
那里有未来要和我牵手一生的人,而我正一步一步走向他。
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可世上仍然有很多难事,比如买一双不磨鞋的鞋,比如爱一个触不到的人。
我心里知道,这场仪式终究会在酒席的杯盘狼藉中结束,邝文韬带着我我一轮一轮去敬酒。他跟我说,一会儿你做个样子就可以了,不用真喝。
我说,没事,你不用担心我,我可以喝。
是的,我可以喝。
如若那些沉重婉转不可说的心事,能像酒盛在杯中,那么能不能在此时,让我摇晃酒杯,对你说一声:我敬你。
我敬你,刑先生。
“刑先生,你怎么喝酒了?”刑勋的作息非常规律,那天过了打坐的时间,张助理发现刑勋还在休息室,敲门进去,发现桌上还放着翡翠酒杯,他坐在那里,以肘撑着头,似乎在沉思,又似乎有些微醺了。
“那帮开发商拿过来的酒,要来一杯吗。”
“这不行,刑先生,您已经戒酒了……”
“小张,不要这么苛刻,人生得意须尽欢。”
虽然追随刑先生多年,见识过他的运筹帷幄,张助理懂得他的为人,然而他的内心,始终密不透风,没人知道他想些什么。
话已至此,作为助理,他自不会再就此事多言。恰好,这时想起什么,“对了,阑珊小姐那部片子电影票房很不错,多次想约刑先生表示感谢。”
“谢绝。”他吐出两个字。
“我知道怎么做了。”
“你出去吧。把酒也带走。”
“是。”
小张走后,刑勋站起来,从金丝楠的古董柜里面拿出一只小巧但非常精致的古董花瓶,走到屏风的另一面,就着那张紫檀躺椅和衣躺下,那只花瓶却握在手里舍不得放下,花瓶里只插着一朵干枯的花,是玫瑰。
“闭上眼睛可以养目,更可以静心。心静则神安,神安则灾病不生,使心情好转。”那是他曾说过且深信的话。
像以往一样闭上眼睛,应该如他所期望,得到宁静和好心情。然而,脑海里却浮现了一个身影,她说:我要结婚了。
她眼中的期待终于烧尽了。
在这沉静的一刻,那些灰,朝他扑面而来。
《旧梦阑珊》
你需要的不是枝头,是天空。
楔子
人人都说叶阑珊这个人虚荣好胜唯利是图不择手段。
斐导却说,她是一只飞鸟,一种叫风鸟的飞鸟,她比任何人都爱惜自己的羽毛。
那时叶阑珊还不知道什么是风鸟,故意没心没肺地说:“爱惜自己羽毛的飞鸟都是为了飞上更高的枝头。”
这句话让向来脾气怪异的斐导忽然脸黑,罚她抄了一万字剧本。
抄完之后,她抖着手上网查到: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森林有一种极乐鸟,他们怕风把他们的羽毛吹乱,总是逆风而行,于是也叫风鸟。
后来有一年过元旦,大家都很开心,不知是谁斗胆出了主意,由斐导亲自给每个演员都写张卡片,交由一位年过六旬很受大家敬重的演员保管,谁想看里面的内容,都要等足十年才可取回卡片。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斐导居然默许了。
十年时间,足够嫩枝茁壮,足够倦鸟归巢,足够她,爱上一个人,想为他收起羽翼,愿为他折断翅膀。
作为那群演员里第一个去取卡片的人,十年后的跨年夜,叶阑珊在漫天烟火声中读到那张卡片,他只写了一句话:阑珊,你需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枝头,你需要的,是天空。
一
失去亲人是怎样一种体验?
后来叶阑珊在某电视节目里接受采访时回答这个问题,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里全是氤氲的雾气。
父亲离世那一年,叶阑珊只有八岁,背着一只带兔耳朵的书包,放学回家,发现家里突然多了很多警察,他们指着双眼通红的母亲和伏在沙发上哭嚎的奶奶,对她说,你的父亲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了。
“你胡说。”叶阑珊怎么肯相信,第一反应是往父亲房里跑,两个警察把她按在原地,张牙舞爪的她还抓破了其中一个人的手。
父亲死后,家里债台高筑,母亲无力应付,不得已打算将他们住的那幢别墅卖掉。
父亲是个演员,几年前主演过一部片子,万人空巷,他用毕生积蓄买下了这幢别墅,然而自此之后,事业忽然走向了低谷,人也跟着一蹶不振。母亲一直说这幢房子不吉祥。奶奶却死活不同意卖房子,因此家里每天都上演着没有硝烟的战争。
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忽然来了两个人,是来看房的。叶阑珊在奶奶的怂恿下趁着母亲和他们交谈的空当,潜进母亲房间,她打开保险箱偷了房契和母亲的身份证件,蹑手蹑脚地往外跑——她要赶快找个地方藏起来。
院子里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叶阑珊心想,这车一定是家里那两个人的,经过车子的时候,她停下来朝着玻璃窗扮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就在那一刹那,车窗忽然降了下来,里面端坐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他有着乌黑的头发,墨色的眼睛,穿一件雪白的衬衫。
“你是谁?”叶阑珊怎么也没有想到车里会有人。
那少年摘下一只耳机,饶有兴趣地掀起眼皮看她,叶阑珊被他看得脸上发热,正要说话。忽然听到母亲喊自己的声音。她心想,完了,母亲不会已经发现房契和她一起不见了吧,怎么办?
一抬头撞进那少年探索的眼底,她抱紧书包,放弃了逃跑的念头,忽然对他说:“救我。”
多年以后,叶阑珊在斐然执导并亲自担任编剧和的电影里看到一个场景,滂沱大雨里,拖着明黄色皮箱被淋得湿透的女人疯狂地拍打着车窗,车窗降下,女主对男主说的第一句话是:救我。
那部电影让饰演女主的喜鹊摘得各项大奖,然而比大奖更受关注的是,喜鹊与斐导长达十几年依然扑朔迷离的感情。
事实上叶阑珊也有幸出演了那部电影,一个性格温暾,但结局却激烈的女三号。只是叶阑珊无从知道,斐然设计的那个求救的场景时,灵感是否来自多年前别墅前面那个天真的女孩儿。
二
房子还是被买走了,买主不明。
前两年,阑珊还是会偷偷溜回到这里,奇怪的是不管她什么时候来,那扇厚重的大门永远紧闭着,仿佛根本就没有人入住过,一把大锁冷酷而静默地宣示这里再也不是她能随意进出的地方。
叶阑珊一家搬到了她所念的小学附近的旧居民楼里,母亲美其名曰可以就近照顾她,顺便做点小生意。搬家那天,阑珊没有哭闹,她出奇安静也出奇认真地将关于父亲的东西一一捡起来装进一只古色古香的箱子里——他演过的片子,他的照片,他登在报纸上的新闻,他曾经买给自己的礼物,还有一本除了几个英文字母,没有写什么字的笔记本,那是父亲在世上存活过的所有证据。
客厅的电视不知道是谁开的,正在播放娱乐新闻,讲到某著名女星的身价,主持人一脸欣羡,叶阑珊走过去,拿起遥控按关机键的手指却迟迟没有落下,她愣在那里盯了屏幕一分钟。
那是很有质量的一分钟,就在那一分钟她在心里默默做了一个决定——她叶阑珊也要成为大明星,不仅是为了完成父亲生前未完成的事业,为了光鲜亮丽地回到这里把他们的房子买回来。
后来很多年,叶阑珊积极地,甚至可以说有些拼命地学唱歌、学跳舞、学播音主持、学弹钢琴和各种乐器,学校里不管是什么文娱类的活动都有她。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女生群里有传言说,不要和叶阑珊交往,她这个人功利心太强,只结交对自己有帮助的朋友,她从来不会丢失任何可以展露自己的机会。
十六岁与人合演的舞蹈节目第一次上电视。
十七岁拍摄第一个广告,登在某知名时尚杂志的铜版彩页上,同年成为该杂志的签约模特儿。
十八岁参演第一部电影,虽然没有大红,但这些成了叶阑珊的人生履历。也是十八
岁那一年,她被颇费了一番心力认识的制片人推荐给了电影导演斐然。
第一次见到斐然,叶阑珊心里一紧,像被什么拧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十年前,那个背着兔耳朵书包因为偷了房契紧张得东藏西躲被人一览无余后的自己,和那个端坐在车中穿雪白的衬衫黑发黑眼的少年。
原来,这十年她仍旧清楚地记得那个画面,她记得的还有在她开口向他表示求救的时候,缓缓合上去的黑色车窗。车里的少年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却用最冷酷的行动将她隔绝在了车门外。
斐然坐在椅子上,由于正在进行室外拍摄,他的膝盖上还盖着一条半厚的羊绒毯,这个奢侈品牌子哪怕是一条羊绒毯也印得满是LOGO,然而,这浮夸的LOGO却还能将他衬得一身冷峻和沉郁。
外界都传斐导脾气怪,果然制片人上前去介绍的时候,他微微皱着眉,连一句礼貌客气的寒暄也没有,不情愿般抬起眼皮睇了叶阑珊一眼,那是一个不带任何兴趣和探索意味的眼神。
毫无疑问,叶阑珊是个美女,是那种走在路上男生女生都会回头看看的美女,她有一张鹅蛋脸,五官构造本就上乘,今天来见导演还精心地化了妆,穿了一条裁剪适中的V领而又不过分暴露的裙子,恰到好处地将她的身材线条勾勒出来。
所以,斐然这个眼神让她颇为受伤。
制片人大约也看出来了,连忙补充道:“阑珊小姐的父亲生前也是著名演员,阑珊虽然还是新人但从小耳濡目染,斐导若肯给她机会,我相信她一定不会让斐导失望。”
“她父亲是谁?”他像是终于被勾起了一点儿兴致,又像只是随口那么一问。
“家父叫叶幕临。”阑珊抢在制片人之前回道,说实话,她并不想在这种时候提起自己的父亲的,然而她又知道如果她不说,她可能与这次机会失之交臂,她定了一下,说“不过家父已经去世十年了,斐导可能没有听过他”
“我知道他,我看过他的电影。”没想到斐然却意外地说:“他是一个很好的演员,可惜……”
“谢谢。”阑珊由衷地说,她不能够确定斐然会不会因此对她改观,坦白讲,此刻她心底很矛盾,一方面希望能被斐然看中,可是她又不希望是因为父亲的关系。
“带她去试一下角色。”斐然唤来副导演,交代了几句。
叶阑珊最终还是通过了试镜,就这样被留在了最有才华的年轻导演斐然的剧组,虽然没有捞到主角,但是她将饰演的那个女三号戏份儿也不轻。
三
斐然的御用女主角叫喜鹊。这是个专门为她演艺事业准备的名字,就像刘德华成名前不叫刘德华,王菲成名前也不叫王菲。
某种意义上,喜鹊之于斐然就像巩丽之于张艺谋。喜鹊是斐然的大学同学,他们从大学开始相恋,从斐然第一部电影开始合作,他们拥有共同的成名作,多次站在同一个颁奖台上深情相拥,喜极而泣。前段时间有媒体传出他们的分手的谣言,然而他的新电影开拍,女主角还是她,也只有她。谣言不攻自破。
有传言说,斐然会成为一名导演就是为了捧红喜鹊。
叶阑珊第一次见到喜鹊就被她的气场震慑了,她梳着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戴一串长长的耳环,穿大红风衣和大喇叭裤,走在片场也像走红毯。所有年轻的演员和工作人员看到她都恭敬地叫一声喜鹊姐。叶阑珊也不例外,她特意带了礼物和小本子来,堆满笑容走上去说:喜鹊姐,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吗?我超喜欢你电影的,哦对了,这是送给喜鹊姐的见面礼。
喜鹊帮她签了名,接过礼物随手丢给了一旁的助理,连看也没有看阑珊一眼,她的目光的落点却始终只有一个地方,那是斐然所在的方向。
斐然听到动静走了过来,助理让开了空间,他们很自然地并肩而行,没有什么客套,开始讲喜鹊要拍的第一场戏。
叶阑珊一直跟在身后,一手拿着本子一手拿笔沙沙地记着。
这时,喜鹊的助理发现了她,说:“你在写什么?哦,你是刚刚那位粉丝,喜鹊姐已经帮你签了名,请不要跟过来了。”
“我……”叶阑珊想解释,斐然听到动静回过头,看到叶阑珊,皱眉道:“今天没你的戏,你来这里做什么?”
“导演,是这样的,听说喜鹊姐今天要来剧组,所以我来学点儿东西。如果打扰到你们了,我这就走。”
“等等,既然是来学东西的,你跟着吧!”斐然说。
喜鹊终于留意到了叶阑珊的存在,她略有些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眼,对斐然说:“剧组来的新人吗?”
剧组每天都会来很多新人,群演,特约演员,来来去去,记不住面孔,叶阑珊又没有参加开机仪式,所以喜鹊会这样问也无可厚非。
而斐然轻轻地应了一声,说:“上周和你说为了剧本的完整性,新加了个角色,这是刘制片介绍来的演员。”
喜鹊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又看了叶阑珊两眼,没再说什么。
之后一个月,不管有没有自己的戏,叶阑珊都早早地出现在剧组,作为一个新人,她每天起早贪黑,给主演们跑腿之余,也经常带食物和饮料出现,试图和所有人搞好关系。然而她这样反而招来了更多的风言风语,有人说叶阑珊这女人会谄媚会算计,有人说她后台硬,是某制片人介绍来的,和那制片人关系一定没那么简单,还有人说她根本不会演戏,就是长了一张狐狸精脸,天天跟在导演身后,不知道安的什么心。
“叶阑珊,既然选择了自己想选择的,就要承受自己该承受的。”
“叶阑珊,你一定可以为爸爸把别墅买回来的。”
“叶阑珊,加油。”
夜里,人声散去,叶阑珊就会躲到假山后面,卸下自己的伪装,一遍一遍对自己打气。然而即使如此,叶阑珊还是差点儿被接下来应接不暇的挫折所打败。
四
喜鹊生日那天,剧组为她在酒店里举行了盛大的生日聚会,大半个娱乐圈的明星都来了,还有不少圈外的名人。
喜鹊穿着一件白色的带欧根纱的曳地晚礼服,一脸笑容地站在西装革履的斐然身边,俨然一对璧人,有人认出来这件晚礼服是八年前她和斐然第一次站在颁奖台上穿的那一件。八年了,她的身材和相貌都没有太多改变,蜕去了青涩的这个女人甚至比过往更增添了几分美丽迷人。
叶阑珊向来喜欢热闹喜欢灯光,即使那热闹和灯光并不属于她,她也会像扑火飞蛾般,向着那瞩目的方向靠近一点儿,再靠近一点儿。
不过,她不是飞蛾,她是一只翅膀美丽的蝴蝶。
可是那天,不知道是吃坏了什么东西还是什么原因,她莫名觉得胸口有点儿闷,好不容易挨到舞会时间,站起来出去透了透气。
酒店外面有一个大大的花园,叶阑珊端着一杯红酒沿路走了出去,远处有风徐徐送来,天上有星子三三两两,她站在一根欧式雕花柱前发了一会儿呆,觉得这样的夜晚有点儿孤独,轻叹一声,起身要走。就在这时,忽然听到说话的声音。
“斐然,你知道我刚刚许的是什么愿望吗?”这个声音是喜鹊的,“你还记得我们的电影第一次获奖时你送我的礼物吗?就是现在我身上这件晚礼服,当时我拿到衣服的时候还和你惊叹这个颜色和款式好像婚纱,此时此刻,我忽然希望这真的是我们的婚纱!”
“喜鹊,我们已经结束了。”沉稳冷静地的男声回答道。
叶阑珊没想到自己在这里,会听到这样的惊天八卦,惊得捂住了嘴,她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从柱子后面探了探头,果然看到了今天这场“趴踢”那两位光彩夺目的主人。
“斐然,你真残忍,你明明知道,我这半生做的最好的事不是拿多少奖,而是你,我爱你。若不是为了能够继续留在你身边,当时你要分手,我又怎么会委曲求全提出再和你合作最后一部电影。”说到这里她的声音哽咽起来,“斐然,今天是我生日,答应我一件事吗?就一件。”
柱子后面的叶阑珊愣在那里,她不敢相信这么女王的喜鹊还有这样低声下气的时候。
“你说。”斐然沉吟了一下,说。
“如果我们这部电影得奖了,你还能回到我身边吗,像以前一样……”
叶阑珊屏声静息地等着斐然的回答,然而,突然从大厅的方向传来了脚步声,叶阑珊来不及闪躲,来人便开口暴露了她:“你怎么在这里?叶阑珊?”
说话的人叫刘珺,是叶阑珊她们那部电影的男主演,而斐然和喜鹊也闻声回过了头,毫无意外地看到了他们,叶阑珊尴尬地解释:“我也是刚来。”
即使如此,她还是能够感觉到喜鹊的目光像刀箭一样刮射过来,她不敢抬头与她对视,更不敢看斐然的表情。
在这个圈子里,明星们的感情一直都是忌讳提起的事情,今日之事,是祸不是福。叶阑珊心里知道,自己今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好过了。
五
几天后,喜鹊抱着一只巴哥犬进了剧组,她经常带狗进剧组,所以大家没有有感到太大的意外。意外发生在一个小时后,喜鹊走戏的时候,那只小巴哥一直跟着她,叶阑珊见机想要主动上去帮她照顾一下狗,自从撞见了喜鹊的秘密后,她一直有点儿心虚,每天都小心翼翼。
叶阑珊蹲在地上追着小巴哥缓步移动,就在她快要将它抱住的时候,一只脚轻轻一绊,只听到扑通一声,小巴哥被绊进了一旁的河里。
叶阑珊还没来得及抬头看清脚的主人,头顶的声音如同惊雷般劈头盖脸压了下来:“你在做什么?我的狗和你有什么仇?你要淹死它!”
“喜鹊姐我……”叶阑珊脑子轰的一声,反应过来此时此刻说什么也没用,她飞快地甩掉外套,纵身一跃:“我去救它”
虽然反应迅捷,但叶阑珊游泳游得并不好,更何况那是冬天,河水冰凉刺骨,当时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小巴哥啊小巴哥,你可千万不能有事,不然我的演艺生涯到这里就要结束了。
叶阑珊在那条冰冷的河里那么奋力地游着,就像父亲死后房子要被买走时,那个偷走房契极力想要做最后反抗的少女。
当她用尽全身力气托着小巴哥游回岸边的时候,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可是叶阑珊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和她们说话,喜鹊的助理将狗抱走的那一瞬间,她整个人虚脱得想要就此沉下冰河水中。好在这时,一只有力的大手捞住了她,她的大半个身子还泡在水里,头发贴在脸上,一双湿漉漉的眼睛仰望上去,对上了斐然的眼。
有一刻,叶阑珊恍惚自己看到了天上的星,她想自己莫不是淹傻了。
“对不起,斐导,对不起喜鹊姐,给大家添麻烦了。”被拉上岸后叶阑珊深吸了一口气,她说的第一句话不是解释,而是道歉,喜鹊冷嘲热讽地白了她一眼,说“别在这里装可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此刻的叶阑珊脸上身上都滴着水,在这寒冬里,抱着双手微微地抖着,确实显得那样楚楚可怜。
斐然见状对一旁看热闹的工作人员说:“都愣着干吗?去把我的毯子拿来。”
那是叶阑珊第一次来剧组时,他盖在腿上那条满是LOGO的毯子,一条让叶阑珊觉得居高临下的毯子,听同事说,斐导从来不准别人动他的东西,如今他从工作人员的手中把毯子接过来,亲手裹在了她身上。
“斐然,你怎么能把这条毯子给她。”喜鹊见了,略有几分责怪地说道。
叶阑珊连忙表示自己没事,想要挣开,可是他的手用了不由分说的力道,并且在裹好后,那力道依然在肩膀的位置,在所有人惊奇的目光里带着她向前走:“去吧,回酒店换身衣服。”
当时在场所有的女人都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恨不得那个跳进水里的人是自己。
第二天,叶阑珊就感冒了,不巧的是那天刚好有她的戏,她有自知之明,知道不可能因为她一个新人拖延剧组进度,硬着头皮上,可是由于发烧和咳嗽得厉害,有一场怎么也拍不过,斐然连续喊了几次CUT后,当着众人言辞刻薄地将叶阑珊骂了一顿,语气里大有再这么不专业就换人的意思。
导演的脸是剧组的天,这下变了天,所有工作人员大气都不敢出,叶阑珊站在镜头里,只觉得眼泪鼻涕直往上涌。心中委屈,却一句话的争辩也说不出来。
人人都说斐导喜怒无常,性格最难以捉摸,但叶阑珊还是无法将今天这个严厉得近乎凶巴巴的人和昨天拉她上岸,给她毯子,眼睛亮如星辰的人联系起来。
六
那天下午,叶阑珊路过假山,习惯性地绕到后面,刚要蹲下来,却意外地在自己常待的地方看到一个盒子,她好奇地拿起盒子,打开,发现里面居然装着几个灰灰的圆球,是罗汉果,还有一张便笺纸,写了三个字:泡水喝。
叶阑珊把盒子拿起来抱在怀里,盒子没有温度,她却莫名地感到一阵温暖。
这场感冒持续了一周,这一周,她情绪虽然还是有些低落,但罗汉果泡水确实有效,把她的咳嗽给治好了,烧也慢慢退了。
自此之后,她开始留意剧组的每一个人,想要查出是谁留下了这个盒子,不过也一直没有什么线索,为此,她特意买了一束花,写了感谢卡,不偏不倚放在了假山后面原来放盒子的地方,等着那人来取。
这招果然有用,当天,她就在化妆间的一面大镜子旁看到了那束花,那面镜子前坐着的人,是男主演刘珺。
叶阑珊呆呆地站在那里,刘珺从镜子里看到她,然后对她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
一切昭然若揭。
阑珊又惊又喜,正要上前亲自道谢,可是又碍于化妆师在场,只好把脚缩回来,回他一个笑容。
接下来叶阑珊和刘珺走近了不少,两人经常没事就一起讨论剧本,刘珺入行早,也乐于教她演戏,很快就有绯闻传出来,因为刘珺早就有女朋友,是个圈内人,来剧组探过班,所以绯闻说的都是叶阑珊的不是,说她是无耻插足的第三者。
。
斐导自然对他们的绯闻有所耳闻,有次看到他们两个凑在一起,冷着脸走过来说:小叶,你来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叶阑珊陡然心跳加快,见他表情严肃,以为他要说什么,结果他带着她走到工作间,拿起沙发上的一条簇新的毯子,说:“我的那条呢?”
叶阑珊认得这条毯子,那是她特意找自己的朋友陈阿汀帮她买了寄过来,请生活助理转交给斐导的:“我听说斐导不喜欢用别人用过的东西,我那天用了您的毯子,实在过意不去,所以买了一条新的赔给您。”
“听说,听谁说的?”
“斐导,这条毯子和您用的那条一模一样,是正品。”
“把我那条洗干净还回来就行,这条你拿回去,以后别再自作聪明了。”他的声音虽然不轻不重,但话里有责怪之意,叶阑珊隐隐觉得他在这个时候为了一条毯子,找她说这些话,有些若有所指的味道。
是暗示她和刘珺的关系影响剧组工作?还是?
事实上,这件事确实影响了叶阑珊的工作,成为她被反复问起的两段“绯闻”之一,一直到电影杀青,导演带着演员们作宣传,还是有人问起,叶阑珊的回复千篇一律:“我们只是朋友。”只有一回,不知是气氛还是什么原因,叶阑珊忍不住说起这段关系的始末,说:“在剧组,刘珺关照新人,有一回我感冒咳嗽得厉害,他给了我一盒罗汉果泡水,所以我很感激他。”
有记者问斐然:“斐导,你对这段绯闻怎么看,你对阑珊小姐这个新人演员有什么评价?”
斐然这个人脾气怪得尽人皆知,这种问题他向来不爱回答,但这次他意外地开口了,他说:“叶阑珊小姐是一只飞鸟,一种叫风鸟的飞鸟,她比任何人都爱惜自己的羽毛。”
记者转向叶阑珊:“对于导演的评价,阑珊小姐有什么感想。”
叶阑珊还不知道什么是风鸟,故意没心没肺地说:“爱惜自己羽毛的飞鸟都是为了飞上更高的枝头。你一定希望我这样说吧!”
记者听到这句脸上讪讪的,一旁的某人更是一脸黑线。
叶阑珊的风评很差,不仅因为她和刘珺的绯闻,更因为在电影上映前夕,她被记者拍到与国内著名画家刑勋在英牵手旅行,由于对方已婚的身份和国内超然的名气地位,所以网友以“刑勋出轨N线女明星”的话题连续在微博上刷了几天热门。
叶阑珊这个名字也因此用一种负面传播的方式真正被众所熟知。
她红了,但是黑她的人比喜欢她的人还多,而她自己也没有要洗白的意思。
从英国回来之后,叶阑珊戴着宽边帽子和墨镜,包里装着父亲留下的笔记本,打车回了一趟她们曾居住的别墅。这一次回去距离她们搬家已经过去十几年了,那扇曾经向她敞开,后来对她关闭的大门,这一次居然没有上锁。
叶阑珊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走了进去,十几年过去了,她已经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变成了娱乐圈里摸爬滚打的女明星,唯独这里好像一切都没有变。
一走进去,就看到院子里停着一辆车,那个画面让记忆悠忽回到了八岁那年……
“什么时候回来的?”一个熟悉声音打断了她的回忆,叶阑珊以为自己产生了幻听,她缓慢地不敢相信地转过头,没错,他看到了斐然,他穿着居家的毛衣背心,一只衬衫袖子挽了起来。
“斐导,你怎么在这里?”
“进屋说吧!”
原来,十几年前是他们买下了这幢她心心念念的房子——她的家。让她颇感意外的是,家里的格局并没有发生太多变化,斐然突然开口说:“你对这里不陌生吧!”
叶阑珊微愣了一下,点了点头,她从斐然的口气里感受到了什么,关于那段被埋藏的过往。
“十几年前,你父亲去世,家父听说你们一家被债务所累,介绍朋友来过这里,想要买下这幢楼,也是你父亲叶幕临先生的故居,解你母亲的燃眉之急……”
“等等斐导,”叶阑珊忽然害怕他说下去,转移了话题:“现在外界都在传我和邢勋的绯闻,你就不过问一下吗?”
希望我过问?”斐然盘着手,看她。
“刑勋他有喜欢的人,我也是,我们之间不可能有什么发生。我们……”
“我知道。”是啊,他知道,他是天才导演,什么事情能瞒得他呢。
“那你就不好奇我喜欢的那个人是谁吗?”叶阑珊侧头看着他,就像那天她从冰河里游上来,他对她伸出手,她也那样看过他,像看天上的星,她说:“我们来玩个游戏吧,如果你猜对了,你就吻我一下怎么样。”
斐然大抵迟疑了一下,别过头去,说:“是刘珺。”
叶阑珊没有很快回答,时间安静了一秒,两秒,三秒……她忽然站起来走过去,飞快地亲了他一下,来不及闪开,斐然一把将她揽进怀中,然后,他慢慢低下头捧着她的脸,他吻她的时候,窗外斜阳若影,白色的栅栏爬满了青色的蔓藤,故园里的梨花开了。
七
电影获得了票房和口碑的双重肯定,喜鹊凭借这部电影成了影后。当她站上颁奖台的时候,叶阑珊心中涌起了难以名状的郁燥,她想起喜鹊生日那次她对斐然的请求,她说,如果我们这部电影得奖了,你还能回到我身边吗,像以前一样……
然而,她的愿望没有实现,庆功宴上,斐然和喜鹊公开向媒体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他们分手的消息。两年前,斐然与喜鹊已经和平分手。双方表示以后就此事再不做回应。
谈起下部电影的女主,斐导表示娱乐圈需要注入新鲜血液,下部电影的女主会考虑用新人演员。
半年后,叶阑珊被宣布成为斐然新电影的女主角,新的绯闻也甚嚣尘上。开始有报道说因为叶阑珊的插足才导致了斐导与喜鹊多年的恋情结束。更有很多不堪言的评论说,叶阑珊是专业小三,并以这个主题刻薄地图文并茂地八出她的三段感情。
然而,即使如此,叶阑珊到底没有成为第二个喜鹊,她和斐然只合作了两部电影,只当了一次女主角。斐然确如之前所言开始大胆地引用新人,比叶阑珊更年轻更有活力的面孔出现在他的电影里。
传言又说,叶阑珊翅膀硬了之后忘恩负义和斐导公司闹掰。
然而,无论外界怎么传言,斐然与叶阑珊之间至少有四件不为人所知的事。
第一件是,多年前的别墅里,斐然提起过去,说“十几年前,家父得知你们一家被债务所累,介绍朋友来过这里,想要买下这幢楼,也是你父亲叶幕临先生的故居,解你母亲的燃眉之急,”
叶阑珊曾问他:“你父亲认识我爸吗?”
斐然告诉她说:“他们曾经是朋友,但不只是普通的朋友,他们……有传过一些不好的绯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在那个年代,我的父亲是个有名望的商人,结了婚,你的父亲是个演员,后来你父亲自断了前途娶了你母亲。”
听到这段话,叶阑珊忽然生气地打落了他给她倒的咖啡:“你在胡说什么?”
一直到斐然说出自己父亲的名字,叶阑珊才想起什么般,飞快地拿出背包里父亲的笔记本,笔记本里面只有几个英文字母,叶阑珊研究了很多年,一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今天才知道,这竟是斐然说的那个名字的英文缩写。那是斐然的父亲送给他的笔记本。
第二件不为人所知的事就是那一天,叶阑珊让斐然猜测她喜欢的人是谁,他说是刘珺。那天,他的吻吞没了她那句原本想说的话,使他一直都没有机会知道,她要说的那句话是:你猜错了。因为,我喜欢的人,是你。
第三件不为人所知的事,发生在他们第一次合作时,有一天他路过假山,听到后面有个傻瓜一遍一遍给自己打气。后来,她为了救一条小巴哥从冰河里游上来,得了重感冒,为了不让喜鹊再去找她麻烦,他当着所有人的面痛骂了她。随后让助手买了一盒罗汉果回来,放在了假山后面。
第四件事,没人知道斐然以后所有的电影都没有叶阑珊参与,就像他的人生,是为了向媒体证明不是因为叶阑珊的插足才导致他与喜鹊的分手。
很多人都说叶阑珊这个人虚荣好胜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只有斐然说,她是一只风鸟,她比任何人都爱惜自己的羽毛。
后来她去网上查到,风鸟也叫天堂鸟和极乐鸟,是世界上最美的鸟,它们有五彩斑斓的羽毛,艳丽的尾翼,腾空飞起,有如满天彩霞,流光溢彩。在它的品种里有三种最出名,分别是蓝极乐鸟、无足极乐鸟和王极乐鸟,叶阑珊对王极乐鸟的印象特别深刻,因王极乐鸟对爱情忠贞不渝,一只鸟一旦失去伴侣,另一只就会绝食而亡。它们生性孤独,不愿和别的同伴共栖一处。但每当环境有变,它们便会首当其冲地飞上天空,充当空中迁徙队伍引路者。
叶阑珊觉得斐然也是一只极乐鸟,他和她原本就是同类,只不过自己像无足极乐鸟,为了飞翔,让自己拥有了长长的尾翼,学会了把脚藏在羽毛里,而他是王极乐鸟——作为最有才华的导演,他在三十五岁那年患胃癌去世,无数人扼腕叹息,媒体争相报道,他无妻无女。死前,他让助手播放一部自己导的电影,不知是不是巧合,那部电影是叶阑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成为他的女主角的那一部。
尾声
斐然去世后,叶阑珊从他的生活助手那里得知他曾说过要把那套房子还给她。
“还”代表不亏欠,“还”代表撇清。他没有欠过她什么,他们之间也不需要撇清什么,叶阑珊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还这个字,可是,她还是悲恸欲绝地重新搬回了这里。
整整两年,她推掉了一切电影电视广告代言和所有的工作邀约,孤身一人住在这个别墅里,反反复复看他拍的那些电影。就像她八岁以前那个得了抑郁症的父亲,消极、阴沉,不见阳光。
如此又过了两年,元旦的时候,叶阑珊从那位德高望重的老演员那里收到斐然写给她的卡片,暌违十年,看到上面的笔迹只觉得恍惚,她徒然想起了多年前的假山后面,她收到的那盒罗汉果,盒子里面那张写了三个字的纸条。而如今,在他写给她的话里,她终于知道了,他当年不再让她出现在他的电影和他的人生里的那个原因。
他说,阑珊,你需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枝头,你需要的,是天空。
他是枝头,可他放走她,让她飞向了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