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园婚礼后》
喜欢一个人,想靠近,爱一个人,想给予
一
买下欧阳在朋友圈“低价”转让的那枚只戴过一次的某奢侈品牌限量款胸针时,我就知道,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和过往每次冲动消费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一样,被束之高阁。然而,那个晚上,我还是翻箱倒柜,在镜子面前把它和我几乎所有的衣服都试着搭配了一遍,就在我沮丧地发现没有一件衣服能与之匹配时,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窗外飘着薄雪,我穿着裙子,踩着棉布拖鞋,随便搭了一件外套去开门,毫无意外,进来的人是我那位常年不带钥匙的室友珊珊,她裹着一件豹纹皮草,一边换高跟鞋,一边见怪不怪地扫了一眼沙发上那堆造型奇特的衣服,说:“我听说有个慈善拍卖会需要几名展示模特儿和VIP贵宾接待,去吗?”
“好啊,你去我就去。”
我和珊珊是大学同学,大一进校军训,她站在我旁边,后来不知道谁拍了我们的照片传出去,被称为“高颜值学妹”在学校小红了一把,也因为此故我们成为朋友,大三开始,经常一起在外面兼职做模特儿。
别看这个职业听上去高端大气,在这繁华的皇城脚下,初涉这个圈子的我们,过得远不如大家臆想的那样风生水起。
说起来,珊珊最后没有去成拍卖会,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是因为有一个广告商过生日,她收到了邀请。但是当时她和我说,她有个初中同学要来,她要好好招待同学一天,并且临出门时让我把胸针借给她戴,我没有多想就同意了,她很开心,特意嘱咐我展示模特儿和拍卖会接待要站很长时间,流程很复杂,劝我不要穿太高跟的鞋子。
拍卖会规格比我想象的高,来了不少头面人物,其中有一件残疾人士的树雕做得非常大气而又精致,从五万起拍,居然连续拔高,被叫到一百六十万。
拍卖师激动地喊:一百六十万一次,一百六十万两次,一百六十万成……
就在即将落槌的那一刹那,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五百万。
声音的主人举牌应价,那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男人,他穿一件合身的手工西装,脖子上漫不经心地搭着一条丝巾,即使坐在那里,依然能看出他挺拔的身姿和卓尔不群的气质。
毫无疑问,他成了那件树雕的获得者,只是拍卖师即时邀请他上台发表几句感言时,他不知道为什么摆手谢绝了。饶是如此,他还是受到了全场的注目。
作为VIP贵宾接待礼仪,在半个小时前是我接待了这位特殊的嘉宾,我清楚地记得他写在签到本上面的名字:薄清渊。
本市背景深厚、构成复杂的十强企业之一的薄氏二公子,年仅二十七岁。
以上是培训期间,在主办方给我的资料里看到的,其实不用看资料,单从活动方诚惶诚恐的态度就能感知到这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拍卖成交后,根据流程,我去请薄清渊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近距离看他,他有一张棱角分明得仿若神之得意雕刻的脸,高挺的鼻子,小麦色的皮肤,拿过笔的动作优雅流利,赏心悦目到让你只恨签名过程太简短。
“工作完成得很顺利,对,你回家了没?”拿到酬劳的我一边给珊珊打电话,一边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就在这时有个女人急急忙忙地冲了过来,在我面前停了一下,指着拍卖会大厅的方向问:“请问拍卖结束了吗,薄清渊还在会场吧?”
我听到她急切的声音,大脑却还没有反应过来,条件反射地点了点头,复又觉得不对,补充道:“拍卖会结束了,他可能走了。”
女人一听,马上露出失落和懊恼的表情,却又快步朝那边跑去。我刚走进洗手间,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一抬头竟是那张神之得意雕刻的脸:“薄……薄先生,你怎么在这里?”
他长臂一伸,我身子条件反射地向旁边侧了侧,却只看到骨节修长匀称的一只手,指向了我刚刚差点儿闷头儿闯进去的那扇小门,当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到那个象征着男厕所的穿着裤子的黑色小人时,想死的心都有了,该瞬间,我脱口而出:“对不起,我……好像记错自己的性别了。”
薄清渊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嘴角牵出了一个笑的弧度,是嘲笑!虽然我很希望这个让我丢脸到家的罪魁祸首赶快消失,但念在不久前他是自己接待的贵宾,我忍辱负重地切换成了友善的笑容,喊住了他急欲离开的脚步:“等一等,薄先生,刚刚有个短头发女孩儿急匆匆地去会场找你了。”这次,不等他回答,我就快速闪进了女厕所,心里想着还好听了珊珊的话,没有穿太高跟的鞋。
我对着镜子臭美了一番,慢吞吞地走出来,经过刚刚遇到那个女生的长廊里时,一道阴影忽然笼罩了下来,伴随着一个居高临下的声音:“跟我走!”
我一愣:“你怎么还在这儿?”
“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薄清渊眯起一双眼睛,将我打量,他那张近乎完美的脸近在咫尺,对着这张脸,那句“对不起,薄先生,我已经下班了。”生生咽了回去,太没出息了,我居然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喉咙仿佛被什么粘住了般。
二
薄清渊这人三分傲慢,三分深沉,三分冷血!
我与他虽相识于慈善拍卖会,不过在他看来所谓慈善拍卖也不过是场交易。
在他看来世间没有什么得不到的东西,只是不肯交付代价的人,生意场上有对手形容他,用了一个词语:魔鬼。
可是魔鬼对我说:“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我的脑袋里有几秒是空白的,恍惚地跟着他向前走去,没走几步就有个助理模样的男人过来为我们引路,我们没有回会场,而是进了通往地下停车场的电梯,从电梯出来的时候薄清渊忽然一把拉住了我的手。
“你做什么?”我想要挣开,可他声音低沉地说了三个字:“别说话。”
看到我们,薄清渊的司机连忙上前,微微俯身恭敬地说:“薄总,田小姐一直在等你。”
“清渊,听说你五百万拍下了一件树雕,恭喜你。”田甜笑容满面地从司机身后走了出来,只是在看到我们牵在一起的手时,笑容僵在脸上。薄清渊没有说话,而是对助理使了一个眼色,助理连忙拉开车门,就在薄清渊护着我上车的时候,田甜飞奔过来按住了车门的把手:“清渊,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好吗?没错,确实是你大哥把我安排在你身边的,可是我对你是真的……”
薄清渊依旧无视他,对司机说了句:“南小姐要吃她们学校那家虾饺!”说话间用一个状似温柔和宠溺的眼神看向了我。
后来我问他怎么知道我姓南,还知道我是个学生,并且我们学校外面有家虾饺店,他的回答很酷——看人还要用脑子。
然而,碍于当时的气氛我什么也没说。
车外的助理连忙上来拉开了眼神快要喷火的田甜,车门关上,把那半句带着哭腔的“薄清渊,再怎么说我也跟了你两年。”关在了门外。
我再是迟钝也看出来这是什么戏码,他薄清渊所谓的帮忙,就是利用我,甩掉对他纠缠不清的女人。至于他们的恩怨情仇我可没有兴趣知道,车子路过一个公车站牌,我连忙喊:“停车。”
司机得到薄清渊的示意后,车子靠边停下,我快速地下了车,还没有走远,薄清渊的助理就跟了过来,递我一张黑卡:“这是薄先生给你的酬劳。”
我心想这个人还真是大手笔,虽然有点儿心动,但还是理智地拒绝道:“不用了。”
助理笑着问:“南小姐,你在拍卖会工作多少钱一个小时,薄先生愿意支付双倍的薪水请你为他工作……”
“请你转告薄先生,我不需要这样份工作。”我礼貌而生疏地回道。
“你确定你不需要,”说话之间,刚刚那辆轿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到我们面前,降下的车窗后面是薄清渊那张完美得欠捧的脸,“你今天这样处心积虑地接近我,不就是为了这个。”他的声音带着讥讽,“还是,你想得到别的什么?”
“我接近你?你这个人还真是……”我无语得实在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词语来形容他!
三
我被薄清渊呛得心情郁闷地回去想和珊珊吐槽一翻,可珊姗回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我打开门,她喝得酩酊大醉,我连忙将路都走不稳的她扶到沙发上,数落道:“你怎么喝得这么醉?”
珊珊回答说:“我开心,南陆,我好开心,我又见到他了。”
“你见到谁了?”我一边给她倒热水,一边去拿毛巾给她洗脸,她哼哼唧唧,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
次日醒来,珊珊捂着宿醉的头出现在客厅,可怜兮兮地抱着我说:“宝贝,我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你一定要原谅我好吗?”
我心底划过不好的预感,忙问她什么事,她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把你那枚限量版胸针掉了。对不起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见我没接话,她连忙说:“我一定会赔给你的。对了,下个月的超级模特儿大赛我准备去参加,我们一起去。我有个朋友是这场比赛的评委,到时他一定会关照我们的。”
胸针掉了让我闷闷不乐,我语气生冷地哦了一声。
原以为珊珊只是口头上那么一说,没想到她真的帮我报名参加了模特儿大赛,也是这场比赛将我真正的推向了那个人,薄清渊。
这三年,因为军训事件,我和珊珊在学校里收获过赞扬、议论,也曾被模仿,被追逐,确实出了不少风头,可是要在美女如云的模特儿大赛里脱颖而出却不是那样容易的事,真正进入到这个大环境之前珊珊是信心满满的。可是选手台上台下较劲儿,表面奉承,暗里藏刀的事见了不少后,才发现我们到底太天真。
而珊珊那个所谓评委朋友,却未曾对我们有过什么关照,在台下倒是有过一次约我们吃饭喝酒,可到了台上却甚至比其他评委更刻薄几分。
珊珊回到酒店哭成泪人,相比之下,我虽没有把赛事看得这么重,心里到底为她不平,之后,进了PK环节,珊珊与另外一个对手只能留下一人,深夜里,珊珊反反复复问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她要不要去求求他。我感受得到她对留下来的渴望,也看得出评委不是真心喜欢她,只能劝她不要做傻事。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无意在赛场见到了薄清渊的助理姜盟,才得知薄氏企业是这场模特儿大赛幕后策划,姜盟认出了我,主动来和我问好:南小姐。
当时有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飞快地闪进我的脑海里——也许那个人可以留下珊珊。
姜盟将我带到了那幢楼最顶层的豪华办公室,在那张最豪华的真皮椅上我见到了薄清渊,时隔不过两月,他仿佛清瘦了一点儿,依然气度不凡,我努力使自己的背脊挺得更直些,说:“您好,薄先生,请问第一次见面您让姜助理和我说的话还作数吗?”
那个传说中的魔鬼,他眸如寒星划过夜空,说:“你比我想象的来得晚。”
原来他早就料定我会来,我有些难堪,索性坦然说道:“那您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来?薄先生,我需要你的帮助。”
“你是要我帮你朋友吧?我以为你会为了自己来,看来我看轻你了。”
“……”
在那间有着大大落地窗的白色房间里,一纸契约让我留在了薄清渊身边,从此以后,我有义务为他披甲上阵,去挡掉那些带着企图和目的烂桃花。
落笔的那一刻,我问他:“薄先生,冒昧地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是我?您从来不缺少选择,为什么现在与您签这份契约的人是我。”
薄清渊的回答很酷,他说:“我以为你有自己寻找答案的能力,记住,我不喜欢别人问为什么,南陆。”
四
如我所愿,珊珊在PK赛上打败了对手,一脸骄傲地留在了这个看似光明实则残酷无比的赛场上。就在对手黯然离场的那一刻,我看到珊珊脸上一闪而过的胜利的喜悦,她昂着头,妆容使她脸上蜕去了青涩,像个真正的女王。那时我还没有想到,那场赛事的最后,和她争夺冠军的人会是我。
自从和薄先生签订契约之后,我的日子过得小心翼翼,不过接触薄清渊之后,渐渐发现这样张扬的一个人,竟有一些难得幽静的爱好,他每天坚持晨跑、看很多我听都没听过的书、喜欢钓鱼、有轻微洁癖。
他身边的人深谙他的性格,总是能帮他在闹市里觅到净土,所以和他出去哪怕只是简单的吃个饭,去的也都是一些曲高和寡的地方,不过这样也好,免得碰到熟人。
可是那天,在我们下车去用餐的时候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个人还是让我吓了一跳:“珊珊……”
我刚想和她说点什么,她的眼神却越过我,对我旁边的薄清渊问了一声好,她是笑着的,只是那个笑容是我全然陌生的,说完没有给我留下说话的余地转身就走了,我想追上去,薄清渊在旁边缓缓地开口:“站住,我没让你走。”
那顿饭我吃得如同嚼蜡,薄清渊也看出来了,他放下刀叉,说:“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一直以敌人身份存在的那些人,而是有一天,最亲近的人突然变成最大威胁。”
我摇头:“我没有想过会成为珊珊的威胁,我……算了,反正说了你也不会懂的。”
薄清渊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几个评委对你的认可度可是高出你朋友不少。”
“薄先生,请你别说了。”
“怎么?怕我说动你的坚持,你的友情也不过如此嘛!”
回去后,我还是主动去找了珊珊,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在想怎样找个机会让她知道薄清渊的存在,谁知那个机会还没有来,误会就来了。珊珊痛心疾首的表情让我如鲠在喉,她说:“南陆,她们都说我们再怎么努力都只是徒劳,你傍上了薄氏二公子薄清渊,这次的冠军非你莫属,起初我一直都不肯相信。”
说着把一沓儿照片甩在我面前,照片上面我和薄清渊多次在不同的地点同框出现,举止状似亲密。
“珊珊不是这样的。”我使劲儿地摇头。
“那是怎么样?当时你劝我不要去找我的评委朋友,我还以为你不一样,我以为你始终单纯和明亮,和她们都不一样。南陆,我真是太笨了。”
我被她说得眼泪簌簌地落了下来,低着头把她砸下来的照片一张一张捡起来,说:“没错,我和薄清渊在一起了,但是我没有想过伤害你。我……”
“既然如此,你不要再争辩了,以今以后,我们走着瞧。”
五
“我会退出总决赛。”我在珊珊的微信框里打下这几个字,犹豫了很久又删掉。最后,我一咬牙将它发给了薄清渊。自从签订契约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主动联系他,依我对他些许的了解,他大概会对我冷嘲热讽吧,谁知信息很快就回了过来,只有三个字“你在哪?”
薄清渊出现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烧烤摊儿,我的面前摆着两盘红通通的麻辣小龙虾和好几罐儿啤酒,灯光昏昏沉沉,露天而搭的大红色棚子将我的脸和眼睛都映得通红,我喝了一口酒,说:“薄先生,你怎么来了?”
薄清渊嫌弃地看着我的样子说:“你可真会给我丢人。”
我碰着两个酒瓶:“薄先生,你读过北岛的诗吗?他说那时我们有梦想,关于文字,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薄先生,你知道吗?以前在学校,我和珊珊最喜欢夜晚的麻辣小龙虾了,可是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这么一个人会陪我吃小龙虾喝大酒了。”
“我陪你。”刚刚还一脸嫌弃的薄清渊居然走到桌前,就着对面的塑料凳子坐了下来,他身形修长,气质不群,灯光将他原本就英俊的一张脸映得更加迷离起来,以至旁边桌的人也频频朝这边看来,可他全然不在意地用那双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帮自己倒了一杯啤酒,我听着他倒酒的声音,像是我不知由来而加快的心跳声,我握着他的手,推开:“你快回去吧,这里不适合你这样身份的人来。”
薄清渊说:“智商不够用,就少自作聪明。”
这话说得我不高兴了:“别以为你现在是我老板就可以拐着弯儿骂我。”
“我骂你还需要拐弯儿吗?笨蛋!”
薄清渊说着,唤来老板又要了很多吃的,我们喝酒喝到了尽兴,而尽兴的后果是,我醉了,不省人事。我甚至都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醒来我已经躺在了一张宽敞豪华的大床上,我简直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捂着被子努力将昨天的事回忆了一遍,烧烤摊儿全无形象手抓小龙虾高喊着和薄清渊碰杯成了昨晚留在我脑海里最后的记忆,我惊得坐了起来,难道这是薄清渊家。
事实证明了我的推理能力,门从外面打开了一半,薄清渊的声音传了进来:“醒了就别装睡了,起来吃早餐。”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居然毫无温和感,仿佛我原本就住在这个屋子里。我连忙用手抓了抓自己的乱发,应了一声好。
“我答应你。”餐桌上,我的叉子刚刚叉上一块培根,薄清渊的声音冷不丁又响了起来,差点儿吓得我弃叉而逃。
“啊,什么?”
“退赛。”他惜字如金地说。
“哦,那个,我还以为……”
“你以为什么!”
“没什么,谢谢薄先生。”
“以后你只需要专心做好一件事。”
“什么事?”
“待在我身边,做我让你做的事。”他喝着牛奶,一本正经地说,我哦了一声,觉得这人真腹黑啊。
之后的日子,我们谁也没有提起那天烧烤摊儿的事情,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可是我们之间却有什么因此,改变着。
那时我还不明白,这样待在他身边是比起残酷的比赛场,更加危险的事情。
六
我清闲了一段时间,薄清渊带我去参加酒会,很不幸地在那里与她的前女友田甜狭路相逢,田甜的头发长长了不少,烫成了小卷发,戴了一顶半面盖着蕾丝薄纱的黑色帽子,穿得也非常高贵华丽。她说:“南小姐,介不介意单独聊聊?”
“好啊,我很荣幸。”帮助薄清渊解决这些桃色麻烦本来就是我的工作,我知道田甜此举的动机,大抵也能够猜测到她和我谈话的内容。
“不知道南小姐有没有听过薄清渊是个不婚主义者这件事,你觉得你能在薄清渊身边多久?”这次她笑容可掬的,对我射出一根毒箭。
“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同样回以微笑,“我喜欢一句话,今朝有酒今朝醉。”
“那你觉得你真的喝到薄清渊这杯酒了吗?我猜,他应该还没有带你参加过他的家宴吧!不过也是,你这样背景的野模如果去过薄家家宴,应该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田小姐这么深的体会,似乎去过家宴了,田小姐打算在这里分享一下失败的经验吗?”
“你别太嚣张了”盛气凌人的田甜终于被我激怒,若非薄清渊适时的出现在了我们中间,她指不定就要扑过来打我一顿了。薄清渊没有和田甜说话,很不客气地背对着她对我伸出胳膊,我就势揽住他离开。
回去之后,薄清渊问我:“田甜说什么了?”
“她说你是一杯烈酒。”我挑眉笑着看他,他居然愿闻其详地问:“那你怎么说?”
“我说只饮烈酒,不谈过往。”我随手端起一个空杯子,晃了晃。
他忽然凝视着我,一只手伸过来,我以为他是要拿走我手上的杯子,谁知他却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我紧紧地握着杯子,他离我太近了,他的身体,他的眼神,他略微紊乱的呼吸,我慌乱地想要避开,可是后脑勺儿被她另外一只手固定,一个吻落了下来。我迟疑了一下,闭上眼睛,用了好大的劲儿想将他推开,却只能徒劳地呢喃:“薄先生,我们不能这样。”
薄清渊终于放开了我,他用手指轻轻地擦去了我眼角的那一点儿晶莹:“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
“可是薄先生……”
“没有可是,这周五我家里有一个宴会,你准备一下,陪我参加。”他用了惯常的不由分说的口气说道。我马上想起了田甜和我说的话,再加上薄清渊也郑重其事地说起,看来这可不是寻常人家的家宴。
可饶是如此,周五那天,我还是早早起来准备,薄清渊已经提前让人为我准备好了家宴的服装。
他看着我一路上紧张不安的样子,居然牵着嘴角笑了起来,说:“我家人已经知道了你的存在,他们让我带你去见一见,不要紧张,你放轻松点儿。”
我说:“我哪有紧张。”
他收住笑,一本正经地说:“你不紧张,难道是我紧张。”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有一丝前所未有的温柔,有一瞬间,我几乎要沉溺下去。
等我们抵达他家的时候,薄清渊居然侧着头趴在我肩上睡着了,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他的样子,外界都传薄清渊出手狠辣,从不手软,是生意场上的魔鬼,可是我看到伏在我肩上的那个人,安静、平和,没有了一点儿攻击性的样子,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我甚至有几分不忍心叫醒他。
七
在薄家,我见到的除了薄清渊的父母,还有他的一些叔伯和姑婶,这种财富世家的人的共同点是,个个穿着得体,眼神犀利,吐字刻薄,我和薄清渊甫一进门就听到有人讨论。
“小渊又换女友了。”
“这个是什么背景?”
“听说是个野模。”
“也不怎么样吗,上次那个田什么的,好歹父母是上市企业高管,这小渊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薄清渊领着我入席,对那两个一直冷着脸沉默的人说:“爸,妈,这是南陆。”
我连忙问好,又逐一向他那些叔伯问好。
我一直知道的薄清渊是很不内敛的人,但是我没想到他会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听说各位长辈们对我交女朋友这件事有不少指教,大家有建议可以当面说啊。”
“小渊啊,你在外面怎么玩儿我们都管不着,不过这种野模就不要往家里带了,惹你爸妈不开心。”一个满身珠光宝气的女人就着他的话指责道。
我感到窒息,简直一秒钟也不想待在这个地方,不自觉地低着头悄悄地抽出了薄清渊握着我的那只手,薄清渊却飞快地重新抓住了我,他给了我一个别怕的眼神,刚要说话却被另外一个男声抢了话头:“二姑,小渊这么孝顺,交了女朋友,当然要带回家来给大家把关。不过我猜二姑的意思是小渊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也树了不少敌人,交女朋友也要注意安全。”
说话的这个人是薄清渊那个传说中的大哥,听说他身上有疾,童年时因为生病打了过量的抗生毒导致双耳失聪。奇怪的是今天见到他,他说话虽然慢,但口齿还算清楚,最重要的是,他听懂了二姑的话。
“这个大哥就不必担心了,”薄清渊若有所指地说:“我相信在这个家里,只有亲人,没有敌人。”
“那是那是。”大家纷纷应着,一场风雨变成了阴转多云,薄清渊的父母始终没有给我半个笑脸,倒是那个大哥在薄清渊去旁桌招待那些亲人的时候,主动和我说了起了话,他笑容可掬:“你看起来很不开心,吃得也很少,是我们家的食物不合口味吗?”
我连忙摇头“不是。”
他似乎看穿了我,说“老头子这个人就这样,严肃,刻板,别说是你,我也没怎么见他笑过。”
事后,我跟薄清渊说:“你大哥总觉得有点儿奇怪。”
薄清渊背脊微微一滞:“为什么这么说。”
我说:“我也说不上来。”
薄清渊定了一下,也许那天他心情好,竟缓缓地和我说起了他们的事:“我大哥和我是异母兄弟,很小的时候,他妈妈就和我爸离了婚,她妈带走了他,后来他回到薄家,已经双耳失聪,长大后,他花了很多时间学了唇语,所以我们说话,他多数能听得懂。只是在潜意识里,他觉得是我抢了他的一切,想要击溃我。”
我想起了薄清渊和田甜的恩怨,薄清渊得知自己的大哥利用田甜接近他,所以才有了停车场的那一段对话,以及后面我和他的故事。我问:“得知他那样对你,你不恨他吗?”
薄清渊摇头:“我大哥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你记得那次拍卖会上我买下的那个树雕吗?它就是出自我大哥之手。这些年,他用不同的名字做了很多非常精美的树雕。我无法恨他,如果我经历了他经历的那些,未必有现在的他这么坚强。”
我帮他把围巾整理得更妥帖些,说:“那你恨田甜吗?”
薄清渊回了三个字:她不配。
我记得他说这三个字的表情,没有一丝温情,他又做回了那个傲慢的,冷血的薄清渊。
八
我在薄清渊身边一年零八个月,从他每次都恶声呛我,到慢慢信任我把头靠在我肩上沉睡,再到想让我去接触西方文化,是的,他提到送我去国外读书,并联系了一个游学二十几个国家的朋友,让他帮我联系学校。
喜欢一个人,想靠近,爱一个人,想给予。而给予,分雪中送炭的给予,和锦上添花的给予。他要送我出国,也许算不上雪中送炭,更无关锦上添花,他是想让我拥有一个更完整更优秀的灵魂,去成为“锦”的本身。
可是我跟他说:“我不想出国。”
他洗耳恭听地问:理由呢?
我咬牙不肯说理由,他再问,我说:“我不想离开你行不行。”
他听了,闷声没有说话,但能看出来他并没有生气,我甚至觉得他是有点儿欣慰的,因当天,我煮的绿豆粥他多吃了一碗。
就这样,出国的事一直没有落定,半个月后,他那个叫景之行的朋友回国了,那是一个和他截然不同的人,景之行沉稳又浪漫,节制又奔腾,身上有一种温柔的光明磊落,他在大理有一间客栈,其后,薄清渊放下手头的工作带我去玩了一段时间。
景之行当时也有个女朋友,我们四个人关了手机,每天在客栈里喝喝酒,喂喂狗,听听音乐,晒晒太阳。大理的天空蓝得近乎透明,飘着大朵大朵棉花糖一样的白云,风吹着那些白云。
对我来说,这是一段非常快乐又煎熬的时光。
快乐是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眼前这个人,这个人傲慢、深沉、冷血,把他仅有的温柔宠溺都给了我!煎熬也是因为我知道我喜欢这个人,可我更知道我不能喜欢这个人。
有一刻我真的什么都不愿意多想,想这样老去,可我这样过了几天,还是开了机,无数的消息震动着手机跳出来。微信、QQ、短消息,我心知肚明地点开,看到那人发我很多图片——都是这些日子我和薄清渊在大理悠闲度日的照片。
下面附上了文字消息,第一条:看你玩得挺开心的,电话也不接,是不是有点儿乐不思蜀了?
第二条:南陆,我提醒你别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名什么该做什么了。
第三条:南陆,你最好给我出现。
第四条:你是不是真的爱上了他,如果你爱上了他,我倒可以给你一个全新的选择,说服他离开薄氏,转让薄氏的股份,这是你们的机会。
我滑着屏幕的手指颤了颤,感到有些站立不稳。就在我一筹莫展无计可施的时候电话打了进来。
“已经看到微信了吧?给我答案。”一个冰冷的声音透过电话传入我耳中。
“我会给你答案,请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我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捂着手机,放低了音量,话音刚落才想起,双耳失聪的他虽学会了唇语,可是隔着电话,隔着河山,他哪里听得我的声音。
“和谁打电话?”薄清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我如同惊弓之鸟般慌乱地按了挂断,说:“打给我妈,前段时间跟家里说我要去旅行,跟他们报个平安。”
“秦皇岛离京近,想家的话,回京的时候,我顺道送你回去一趟。”
“你知道我家在秦皇岛?”
说完又觉得这句话多么多余,这么久以来,他怎么可能没有调查过我的背景,而他也没有正面回答,点头说:我小时候去过一次。
九
思来想去,我给薄晨曦回了一条微信:请给我三天时间,我一定会给你答案。
三天的时间也许足够做一个决定,但不足够恋人相处。
次日,薄清渊带我去了丽江,我们去了玉峰寺,正是寺里的万朵山茶花和十里香的云南含笑的花期,大朵的山茶开得茂盛妖娆,立地可赏,听说这里的山茶树植于康熙年间,至今已经有三百年,我站在三百年的花树下想若无闲事挂心头,正是人间好时节。
这座历史悠久的寺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秦皇岛,那时我家附近也有一座寺庙,住着一个老和尚,香火十分鼎盛。薄清渊见我忧心忡忡的样子,蹲在地上用小石子儿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我愣住了,听到他说“我大哥接回薄家的那个冬天,我们一家去过一次秦皇岛,那时我大哥耳朵正在接受治疗,母亲领着我们去寺庙烧香拜佛。一回头发现大哥不见了,那是冬天,下了一场大雪,我们急得到处找他,找了很久终于在一户人家的园子里看到他,有个小女孩儿在地上玩雪,他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人家。小女孩儿也发现了这个大男孩儿,见他闷闷不乐,故意用树枝在干净的雪地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我已经不记得大哥当时的表情了,唯独记得小女孩儿女红扑扑的脸,和回头咧着嘴对我们笑的样子。”
换作平常,我也许会问:“后来呢?后来你们见过那个女孩儿吗?”
我没问,因为我知道,后来那个园子的白雪融化了,老树被砍了,小女孩儿已经长大,在新的城市重遇了他们兄弟。没错,那个小女孩儿就是我。
你看,我遇到薄晨曦比遇到薄清渊总是早了一点儿,以前是这样,后来还是这样。可是喜欢一个人从来不分早晚。我对薄清渊说:“感觉有些冷,我们回去吧。”就在那个瞬间,我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给薄晨曦的答案。
这时我还不知道,在客栈里守株待兔等着我们的是珊珊。
珊珊曾经和我说过,她心里有一个人,在她喝得酩酊大醉那天,她说她又遇到了他,她哼哼唧唧了半天也没有说出那个人的名字,而如今她带着有那个人名字的几段聊天儿记录来到了我们面前。
让我来重新和你讲一遍这个故事,大一那年,我和珊珊因为军训照在网上小红了一把,薄晨曦在网看了照片认出了曾有过一面之缘的我,他及时找上了我,让我去接近薄清渊,在此之前,他找田甜去接近薄清渊,虽然最后败露,但是他了解自己的弟弟,知道弟弟不会那么快对他有所动作。
薄晨曦与我约定事成之后他将付给我丰厚的报酬,在此之前为了鼓励我,他送了我一枚X家的限量胸针,没错,那枚胸针从来不是在朋友圈“低价”买的,所以在被珊珊弄丢的时候我是真的有点儿生气。
而薄清渊在父母离婚那段时间就认识了珊珊,珊珊暗恋了他很多年。拍卖会那天,珊珊没去,她骗我说她要去见同学,其实是接到了个广告商的派对邀请,她不知道的一点是,这个广告商是薄晨曦安排的,为了不使珊珊破坏我们的计划。
我按照计划目标明确地接触到了薄清渊,那个时候的薄清渊满是嘲讽地说过一句话“你今天这样处心积虑地接近我,不就是为了这个。”他一定没有想到我确实为了接近他费了不少心机。
所以后来模特儿大赛,我再次利用珊珊的事一步一步得到了薄清渊的同情和信任。没错,我之所以那么努力地想让他帮助珊珊,一方面是为了计划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愧疚,我想要借此机会弥补她。
在薄晨曦为他弟弟做的毁灭计划里,第一波高潮是从薄清渊带我回去参加家宴开始的,家宴上,他故意说出那些激怒他父母的话,让他们对薄清渊失望。
当天,薄晨曦让所有人都没有给我好脸色,只有他和我说话,说的除了那句“老头子这个人就这样,严肃,刻板,别说是你,我也没怎么见他笑过。”,还有一句只有我听得到的“你要尽快快让薄清渊真心爱上你。”同时,他也给了我一个忠告,不要喜欢他。
薄晨曦双耳失聪,他从来不打电话,可是两天前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就是这个电话让盛装去见他的珊珊撞见了,对此产生了怀疑。
她想尽了办法拿到了他的手机,截下了他和我的所有聊天儿记录,带到了丽江:“薄总,我想单独和你聊聊。”
那些聊天儿记录之所以一直保存,我想大概是薄大少要用来要挟我的。
知道了一切真相的薄清渊不动声色地把那段聊天儿记录摆在我面前,我们静静地坐在丽江客栈的庭院里,缄默了大概有三分钟,我想他是在等着我解释,可我能解释什么。
“我大哥问你是不是真的爱上了我?你还没有给他答案,答案是什么?”他先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是语气却带着凉意,他不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问我要一个答案。
“没有,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咬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自己不哭出来,我偏过头去,不看他,想让自己的声音更平静些,“这就是我的答案。”
是的,这就是我的答案,是我想好了要告诉薄晨曦的那个答案,我想说,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无法让薄清渊为我放弃一切。那么,我来放弃吧,放弃你承诺给我的所有一切,我会离开薄清渊,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你们兄弟面前。
可是我面对的是薄清渊本人,那个在我心里百转千回的答案,对他说出来远比想象得艰难很多,可我说了,薄清渊就信了,他将手机砸在地上,靠近我,对我步步紧逼:“既然如此,你准备怎么说服我把薄氏股份让给我大哥。你既然已经想好了,不妨说来听听,说啊。”
我说:“薄先生,我不能说服你。”
“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薄清渊放开我扬长而去,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那样高大英俊的一个人,背影居然有些孤寂。
我默默地对着那个背影挥手,在心底说着再见。
再见,薄先生。
十
我回到秦皇岛,满腹心事,还好我唯一的妹妹南江陪着我,听我说了很多话。过了半个月,我跟我爸商量说:“能不能借我一点儿钱,我想出去接触一下西方的文化。”
我爸说:“你想出国,不行,离家太远了,这穿洋过海的,你妈会担心的。”
“我说爸,北京也是我的异乡,离开了秦皇岛,在哪里不都是异乡。”
于是,我去了更远的异乡,那是曾经薄清渊想送我去读书的地方。他曾想让我拥有一个更加完整丰盛的灵魂。有人说过,没有什么能比拥有一个强大的灵魂更能抵御痛苦的入侵。
可是,只有孤独的人,不被爱的人,犯过错的人,失去过的人,才更迫切地想要铸造自己的灵魂。只有这样的人才深切地知道学会排解孤独,学会去爱,学会从一个错误里抬起头,学会面对失去,每一件事都那样难。
在国外的日子,我常常想起田甜,大抵因为她和我有过相同的经历,不同的是她曾请求过薄清渊的原谅,她没有得到原谅。而我,更加不会得到他的原谅,我不奢望原谅,可是当我在遇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时,我还是差点儿哭了出来。并不是他,是他的朋友景之行。
那个时候景之行已经结束了他的游学生活,经常在国内做演讲。天津一所大学高薪聘请他去任教,他有空还是喜欢出来走走,他告诉我,自从我离开后,薄清渊一直没有交女朋友。
他的声音让我有些恍惚,想起大理的那些慵懒的日子,他说:“小渊这个人,从出生起,就有几个保姆照顾他,从工作起,身边就跟着司机和助理。他是狂妄的,甚至目中无人的,可是看得出来,在你身上,他用了真心。你给他的打击,让他现在还没有缓过来。”
我心中沉痛,可是除了对不起我还能说什么。我是他的噩梦,我能做的就是不再出现在他面前,让这个噩梦永远成为过去。
景之行摇头:“他嘴上不说,我想心里是希望你回去的。”
我也摇头:“怎么可能,他说了,他永远不想再看到我。”
“那只是气话,情侣之间吵架闹别扭,总有一个人要让步的。”
情侣,可是我和薄清渊连情侣都不算,我们有过一些美好的时光,可是那些时光过去太久了,久得好像一个梦境。只有最初带着欺骗和目的的相识场景历历在目地提醒着我,我在因为过错而受苦,也在因为痴念而孤独。
可饶是如此,我还是偷偷地回去了一趟,迎接我的是一张妆容精致放大N倍依然看不出瑕疵的脸,那是机场的大幅海报,海报上的人是我曾经的好朋友珊珊,我和她之间已经有两三年没有联系了,看来这两三年她在工作上获得了不小的成功,不知她会不会还记得那些在大排档吃烧烤喝大酒的日子。
正是入夜时分,我索性打车去了我们曾经常去的那一片烧烤摊儿大排档。我们最喜欢去的那一家老板居然还是以前的那一个,一看到我就将我认了出来,爽朗地笑着说:“我记得你有一次喝醉了酒,是被你男朋友抱走的。”
“我男朋友?”我猛然想起我和薄清渊在这里喝过一次酒,那次我确实喝醉了,不知道他是怎么把我弄回家的,想来让老板误会了。
老板连连点头说:“是啊,你男朋友那么帅,每次一个人来这里都有好多姑娘上去和他搭讪。但他每次都说,他在等人,他应该是在等你吧!”
“你是说薄清渊经常来这里。”我笑着摇头,“老板,你肯定认错人了。他那个人……”
“我看人,肯定错不了。姑娘。”老板把酒放在桌上。
十一
那天我在烧烤摊儿吃得并不痛快,面前有酒,可我不敢贪杯,这些年,我开始懂得了凡事要节制才不会使日子过得更糟。然而即使如此,还是遇到了一点儿麻烦,在我吃完两盘小龙虾准备买单的时候,才猛然想起,我还来不及去兑人民币,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打车时用完了,钱包里只剩下一些欧元,老板不好意思地说,他不收欧元。
“老板,她的单记在我账上。”人家小本生意,我也不好为难人家,可是拿起手机,却不知道该找谁救急,正在我尴尬和懊恼的时候,响起一个暌违已久的声音。我迟疑地回过头,灯光昏昏沉沉,露天而搭的大红色棚子将我的脸和眼睛都映得通红,时光仿佛回到了经年前,那时他也这样出现,从夜色里走来,走到我面前,远一点儿的路灯交错地亮着,他身形修长,气质不群,灯光将他原本就英俊的一张脸映得更加迷离,如今烧烤摊儿还是那一个,只是物是人非。
“不用了。薄先生。”
“理由?”
我说:“你说过一句话,这世上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只有不肯支付代价的人,世间一切都有筹码,都可以拿来作为赌注和交换,现在的我已经付不起你帮助我的代价,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与你交换了,薄先生。”
“你有。”
“什么?”
“爱情。”
世人都说薄清渊是个不婚主义者,然而这个不婚主义者再次把我从脏乱的烧烤摊儿带了回去,第二天很不客气地拿着曾经那张写着我名字的契约对我说:“为了补偿你的违约,我需要和你签订一张新的契约。”
我谨慎地问:“什么契约?”
“带上你的证件跟我走。”
他把我带到了民政局,领了一张结婚证。
我和薄清渊的婚礼举行在冬天,秦皇岛的冬天依然会下雪,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像是能覆盖一切往事和伤口,不知道哪家园子里的老树下,有小小的少女和少年在玩着雪。
这么冷的天,也只有小孩子愿意出来玩雪了。
接亲的车子无论什么牌子什么颜色不一会儿就被雪覆了一层,我穿着和雪一样白的婚纱,披着厚厚的白色皮草,奔跑在哈气成霜的大雪里,一直跑到车前才肯站住,很多人跟上来,看到这一幕,我摘下白色的手套,飞快地在引擎盖上画了一个调皮的笑脸。
小时候我们可以毫不吝啬地把笑脸送给任何陌生的人,长大以后,我们都变得小气又冷漠,笑脸只想留给那个独一无二的人。
薄先生,这个迟来的笑脸,送给你。
余生,请多指教。
《一万次别离》
余生那样长,我与那人的缘分那样短。
我的电脑里有一个地名命名的相册,从国内到国外,很大,有将近四十G,周缈翻着这些照片啧啧称奇,说,南江,没想到你这样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姑娘,竟然也能去环游世界。
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我觉得有些事情可以肆无忌惮地拿来谈论、消遣,比如周缈指着某张照片里眯着眼睛的我说,南江,你这张看起来怎么跟王宝强似的。
然而有些事,却难以作出解释,也无须解释,比如梦想,比如爱情!
见我缄口不语,周缈忽然想起什么,说,哦对了,听说你在天津念的大学,为什么没有天津的照片?
我一愣,天津。
他说:“你不喜欢天津吗?”
周缈不懂,需要用用影像来辅助我们记忆的都是远方,不是故乡,故乡在心上。
而天津之于我,是故乡一般的存在,我曾渴望在那里度过我的余生。
我没想过,余生那样长,我与那人的缘分那样短。
一、
高中毕业的暑假,我瞒着父母,和朋友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去看了一场主题音乐节,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学生,书包里永远装着课本和复习资料,口袋里带沙丁氨醇,从不敢剧烈运动,没有养过小动物,不曾穿过挂满铆钉之类饰物的衣物,因为我有哮喘病,并且对动物毛发和金属过敏。
遇到他的契机,不过是我终于厌倦了那样小心翼翼地活着,音乐节成了一个豁然撕开的出口,我积蓄所有的力气,飞蛾扑火般不顾一切地奔赴而去。
根据朋友在网上查妥的她喜欢的乐队表演的时间,我们提前了一点儿赶到,那时一个摇滚歌手在唱歌,我被他那漂亮的嗓子震慑到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人潮里有人摇着手臂,耳畔汹涌着尖叫和呐喊。我在其中,艰难地想走近去看一看那唱歌的人,朋友在后面紧跟着说,南江,你小心点儿。终于等我挤到前面,歌声正好戛然而止!接着,我看到了让我震惊的一幕——那个歌手一曲方毕,竟然弯下腰去将舞台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人扔上去的一只啤酒瓶子捡起来带走了。
排山倒海般的拥挤人流里,我忽然感到有点儿呼吸困难,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咳嗽着,喘不上气来。
朋友从后面凑过来:“南江,你没事吧?你脸色怎么这么苍白。”
一边说一边递给我一瓶水,说:“你别吓我啊。”
我知道自己又犯病了,慌乱之中在兜里里找止喘喷剂,可是喷剂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弄丢了。
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恍过神儿来我人已经在医院。睁眼是朋友放大的焦急的脸:怎么样好些了吗?
我点了点头,张口问的第一句话是:“那个歌手是谁?”
朋友语带责怪地说:你现在还有心情关心这个。
见我出奇认真地看着她,说,好了,我说。他叫景之行。
二、
以前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每两个陌生人之间只隔着六个人,每六个人之间至少有两个人是朋友。
我觉得这种说法有点儿夸张,直到开学前夕,在我姐夫薄先生组的饭局上遇到景之行。
说起来我妈一直希望我去北京念大学,因为姐姐姐夫都在北京,但我却违背了他们的意愿,填的全是天津的学校。好在两地相隔并不远,薄先生又刚好有个好友是我们学校的教授,而那个教授就是景之行。
你看,世界真小。
那时的景之行并不知我们有过一面之缘,关于音乐节,我自然也没有提起。饭局聊的都是我插不上话的话题。
我倒是听我姐说过她和姐夫薄先生的故事,知道这是个从小养尊处优是个目中无人的主,于是越发奇怪地想,能被他当成知己好友的人也是不凡的人吧。
一抬头发现他们正在看着我,薄先生说:“Professor景,那南江就拜托你了。”
景之行没理他,而是回头问我:“你知道罗密欧吗?”
我点头,说:“莎士比亚著名戏剧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
他摇头:“不,我说的是一种多肉植物罗密欧。”
…………
直到后来,我在他的公寓里见到那两盆绿里透红的多肉植物时,才终于知道他为什要这么说——他要我帮他照顾罗密欧。
我念的是医科大学,景之行是我们学校最年轻的英文教授,他的授课方式非常特立独行,几乎不带课本,但却让每堂课都座无虚席,学校里有很多他的传闻——他曾游学二十几个国家,我们最喜欢听他讲游学的故事。
而且,他有很多身份——摇滚歌手、客栈掌柜、超级演说家……每一重身份都充满了神秘感,不过,在这个学校,我们都叫他Professor景。
景之行对我的特殊照顾是给了我一串钥匙,是他半闲置在学校的房子,在顶层,是个小复式,他说:“你可以住进来。”
张爱玲有句话说,对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我到后来回想起来,我的人生观价值真正形成就是我读大学这几年,更确切地说就是住在景之行公寓里的那些时间。那是我的一生一世。
事实上,我一次进公寓参观就惊得张大了嘴,这公寓居然把一整层装修成了一个小型的电影院,三面柜子,明格暗格都是打口碟片,你简直无法想象一个人用了多少时间多少精力淘来那么多的碟片。而且这个时代大家看电影都是网络片源。
“喜欢看电影吗?”他见我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傻愣愣地站在那里,冷不防开口问道。
我连连点头,又觉得点头不够分量,补了一句:“喜欢的。”
“这里所有的碟片,留给你。”
“真的吗?”我开心得一头扑向了柜子。
事实证明,我高兴得太早了,一周后,他来问我都看了哪些电影?
我如实以告。
我在这个房子里看的第一部电影是,王家卫导演的《蓝莓之夜》,后来看了《旺角卡门》《似水年华》,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蓝莓之夜》。我没有说的是。电影里杰瑞米告诉伊丽莎白“每一串钥匙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我最喜欢这句。
“那么,从现在开始,你每看完一部片子都给我一篇观后感,用英文。”他拉开一个抽屉,里面整齐地摆着一本硬皮笔记本和一支录音笔,说“这是送给你的,你可以选择写下来,但我更希望听到你开口说,我每隔一段时间会来检查。”
听他这么说,我想也知道,是我姐和姐夫向他透露了我一塌糊涂的英语成绩,她们想请著名的Professor景帮我把这门成绩赶上来。可我还是弱弱地抗议道:“可我的专业是……。”
“我相信。”他打断了我。
“啊?”
“我看过你的成绩单,相信选择这个专业,你有对得起自己选择的把握。”
三、
由于季节的转换,在那所房子里我的哮喘又发作过一次。我照顾着两盆叫罗密欧的植物,每天看一部电影,手法生疏地写影评,想尽办法把影评译成英文,再用并不标准的发音把它念出来录下来,一遍又一遍。
这是个曼妙的过程,是我对电影喜爱的发酵的过程,我也渐渐习惯在看完电影之后用几个小时写一篇影评,有时会涂改,有时会撕掉,有时还会不经意间将台词背出来。有一次我就在景之行的课上流利地引用一句法国小众电影的台词回答了一个难倒所有人的问题,赢得了全场喝彩,同学们不敢相信般地看着我。事实上,我连自己也不敢相信。
景之行站在讲台上,鼓掌说:wonderful!
那是第一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称赞我。要知道,他虽然给了我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也对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无论是课堂内还是课堂外,我与他同寻常师生并无异处。
我不知道自我住进他的公寓后,他有没有回去过,我只知道那个放着笔记本和录音机的抽屉,他从来没有打开过!
当我看到第五十部电影的时候,窗台上有一盆罗密欧开花了,高高地长了一根花茎,花是红色的。我开心极了,那天课后,我一口气跑到停车场。
果然,我在他的车前等到了他,他看到我有些惊讶:“你怎么在这里?有事找我。”
“是的”
“什么事?你说!”他腿如丛林,笔直地站在车前,却并没有去开车门,而是轻声对我说道。他的声音是那种低沉的,很有磁性的声音,让我莫名有些慌乱。
“我是想……想来告诉你,罗密欧开花了。”
“是吗?”
“你,要去看看吗?”不知是心虚还是紧张,我额头冒汗。
他看了一下表,明显有些迟疑,我忙说“我只是来告诉Professor景一下,那我走了。”
“南江,你等一下。”我走了几步,忽然听到他在身后喊住我,我停下来,却没有回过身去,因为我忽然大口喘起气来。
景之行似乎感受到了什么,两步走过来:“南江,你怎么了?”一边说,一边扶着我的肩:“快,你坐我的车,我送你去医院。”
我拉着他的衣摆,喘息着艰难地说:“药……药在公寓,你,送,送我上去就好了。”
景之行没等我说完,就拦腰将我抱起来,飞奔到公寓,还好公寓有电梯,可即使在电梯里,他也没有把我放下来。我在他的怀里,动也不敢动,可还是会忍不住抬起眼睛,去看他。
因为奔跑小滴的汗水流到了他的蟹壳青的下巴上,我分不出自己的喘息是否来自心跳。
这次,我是在沙发上平息过来的,他递了一杯水给我,窗外有斜阳照进来,透明的杯子像是镀了一层亮光,他握着杯子的手修长干净。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说了一声:“对不起。”
他在一旁坐下来:“做了什么坏事,要说对不起?”
我把水杯放到桌上:“你以前经常住在学校公寓吧,现在你把它让给了我,每天要自己开车回去,一定很辛苦。”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别瞎想。”
这个小动作让我心里一暖,我忽然想起什么,认真地:“你让我写的影评我都写了,你说要来检查的。”
他满意地笑了笑,说:“你已经自我检查了,你做得很好。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不要太自闭了,要多和同学相处。”
原来,他知道我在这个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他什么都知道。
四
为了不让我自我隔离,景之行居然在周末来找我,说要带我出去逛逛,免得到时我姐夫问起,我连校门都没出去。
我开心坏了,说,等等,我去换身衣服。
我穿着一条水蓝色带泡泡袖的衬衫裙子和他一起在五大道干净的街上,街道两旁都是有着百年历史的西欧风格的小洋楼,就这样慢慢地走着,仿佛一不小心就走进了历史中。
我多么喜欢天津,喜欢这些干净古老的建筑,他们既带着西方殖民时代的烙印,却又无不饱含着传统的优良的中华民俗。
再抬头去看旁边的人,他拥有不凡的气质,是个风趣而又绝顶聪明的人,他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他游历了世界,又回到了这里。
所谓人杰地灵大抵就是这样了吧。
因为他的存在,我更加喜欢这里。
“在想什么?”他忽然问我。
“Theres no place like home(译:没有什么地方能与家相提并论。摘自电影《绿野仙踪》)”
“怎么?想家了?”
“不,我在想你明明拥有海阔天高,可是景之行选择了回到了这里。我猜景之行一定很爱你的家。”
景之行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他怕我走太久身体吃不消,租了一辆马车。
后来,我们又去了鼓楼,晚上还坐船游了海河,河岸边的租界在暖黄的灯光下更显得神秘迷离,那是多少活在历史课本里的人曾经栖身留恋过的地方。
其实,我最想去赤道锋看看那座传说中用数万件古董瓷片、汉白玉石雕、水晶石与玛瑙等装修而成的瓷房子。我想,它一定美得像个梦。
然而,直到我大学毕业,离开天津,我依然没能去看一看它。
后来,我的心里也渐渐筑起这样一座瓷房子,它美丽而易碎,是一抽屉的影评和录音,是一封没有只字片语的长信,是曾隔我一步之遥,却永远触不可及的爱情。
因为自幼身体不好,我的人生缺失了太多的乐趣,我有时觉得很厌烦,但也正是因为病弱,景之行开始真正关注我,他开始经常来公寓看看我,陪我一起看电影,我们看《猜火车》、看《海上钢琴师》,也看《情人》,很多时候,我都想如果时间停下来该多好。
在他的指导下我学会了自己酿葡萄酒,虽然每次酿出来的酒都味道酸涩,不及他酿的半分好喝。
后来
我自己意兴阑珊,对着食谱开始研究起做比萨、意面、寿司,以及烘焙糕点……景之行是尝遍世间美食的人,我实在无法把我做得惨不忍睹的那些东西摆在他面前,倒是有一次,他自己过来就跑进厨房拿着我烤得看不出形状的饼干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说,这里面是蓝莓吗?下次可以加点黑加仑。
五
大二暑假,我在北京,我姐把父母也接了来。
有段时间我姐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大包药,塞给我说,三个疗程为一个周期,坚持吃二-三个周期。
这些年,为了治疗哮喘,我试过的方法不计其数,最终效果微乎其微。说实话,我早已灰心丧气。是家人一直没有放弃为我寻医问药,这份期待我不忍拒绝。
按照姐姐叮嘱我的方法,我每天按时用药,日子平静如水,倒是有一天,我无意间在包药的纸上看到一串长长的手写符号。我好奇地拿着那张纸去问我姐,我姐看了看,说是藏文。
也是在这时,我才知道这一袋药来自遥远的藏区,来得并不容易。
我感觉到它的厚重,把纸收起来,没有再多问,只是心中忽然多了一分期待,关于痊愈。
我忽然想起了景之行,不知道为什么,我时常想起他,觉得每一次假期都那样长。
我想他去过西藏几次,曾听说他研究过藏族的文化,他一定会认识一些藏文,开学后,就迫不及待地拿着那张纸去向他请教。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没有错,景之行接过那张纸看了看,说,这句话的意思是,盼君早日康复。
我该想到的,再神秘的语言写在包药的纸上也不过是句祝福吧。可我还是崇拜他,崇拜他什么都懂?
景之行把话题转到我身上:“身体好些了吗?”
“嗯,我姐给我找的藏药,我吃了快一个周期,好像真的很有效,近来都没有犯过病。”
“一个周期还不够。”
“你怎么知道?”我诧异,顿了一下,“难道景之行连藏药的性能和规律也研究过。对了,景之行,你以后还会去西藏吗?”
“怎么这么问?”
“如果你再去西藏,能不能把我也带上。”
“等你病好再说。”
仿佛是神灵听到了我的召唤,过了两个月,我真的觉得自己病愈了,为了测试自己的体能,我开始早起跑步锻炼,也和女同学去逛街,买色彩明艳的衣服,我等着景之行看到我的改变,我以为他一定会欣慰。可是却等来了他对我说“病好了,你搬回宿舍住吧!”
我一愣,错愕道:“为什么?”
“你已经大三了,是个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了,你可以和男同学谈谈恋爱,住在我这里会有很多不方便。”
听到他这样说,我眼眶一热,感到很难过。想起前两天我拒收了一个学长送的巧克力,闹得沸沸扬扬。他们都说,南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南江有病。
我又想起,我第一年来天津,在景之行车前哮喘发作,他在情急之下将我送回公寓,一路上遇到了几个同学,当时连招呼也没打。虽然我一直刻意忽视,但是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学校一直有些不好的传闻和猜想。
那时怕给景之行惹什么麻烦,我暗暗想过要搬出去,也是因为如此,我每天都躲在公寓里看电影,几乎断觉了社交。甚至给了他一种自闭的印象。
可是他待我很好,他的身上有一种温柔的光明磊落。而原来那些好,不过是对一个病人的怜悯。
如今,病痛已过去,传闻已平息,一切都好了起来,他终于要赶我走了。
在这件事上,没有给我任何回旋的余地。
我便听了他的话,闷闷不乐地搬进了宿舍。
六
国庆节,我姐来接我,得知那些藏药彻底治好了我的哮喘,开心地跟薄先生说:“果然还是Professor景靠谱儿,照顾了我们南江这么久,还帮她找来了这么名贵的藏药,这次我们得感谢人家,我们好好请他吃顿饭!”
我刚想插话,就听到薄先生说:“他会缺你这一顿饭吗?”
“是啊,景什么都好,最大的不好就是什么都不缺。”我姐叹息,回过头来:“南江,刚刚你想说什么?”
“姐,你是说,我吃的那些藏药是Professor景带回来的?”终于插上话的我几乎不敢置信地问道。
“是啊,你们的Professor景暑假亲自去了藏区帮你带来的。”
“那你怎么之前不跟我说。”我语气里虽然有埋怨,但心中全是突如其来的惊讶和喜悦。我以为这世上除了家人,没有人会关心另外一个人的病痛,可是景之行居然路途遥遥远赴西藏帮我求了药。
“你也没问我。”我姐没有感觉到我骤然起落的心情,耸了耸肩。转向薄先生,说:“你上午说茵茵回来了?那么多年过去了,Professor景独身,他们到底算是有缘分吧!”
我原本带着要跟景之行好好道个谢的心情,猛然听到这句,不知为何心里一酸,佯装八卦地问:姐,谁又是茵茵?
“Professor景前女友。”
“哦。”
一路上我再也没有说一句话,沉默跟着我姐他们去了约定的酒店,景之行也刚好赶到,和他同来的是一个熠熠生辉的女人,她穿着披肩,拎着名包,妆容和笑容都精致到无可挑剔。一看到我们就迎上来,和薄先生还有我姐打招呼,从始至终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倒是景之行问了声:“宿舍住得还舒适不?”
我回道:“你觉得呢?”
那顿饭自然吃得食不知味,其间,我姐举起酒杯向景先生敬酒,自然是对他帮我带来名贵藏药这件事表达感激。
我站起来,说:“这些年,我身体不好也不怎么敢喝酒,倒是有人教我酿过葡萄酒,不过我总是酿得不好。现在病好了,理应敬Professor景一杯。”
说着,招来服务生给我倒了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我姐说到藏药的时候,茵茵终于把目光放到了我身上,她对我们说起了她与景之行第一次进藏的情景。
景之行在课堂上给我们讲过不少的故事,但是他从来没有讲过他曾经和一个女人在旅途中一起经历生死。他们有过爱情和承诺,一起浪迹天涯又各自重回都市。他游学归来,她却拿到了美国绿卡。
其实她不说我也知道,如果没有过珍且重的故事,他们也不可能成为薄先生和我姐的共同朋友。
然而,这并不是我该关心的事情,那天后来的事情我都忘了,我只记得这天晚上我喝第一口酒的滋味,后来我喝过很多种类的酒,却再也没有忘记那个滋味。
七
自从住到宿舍后,室友就对我墨守成规的作息进行了一番思想批判,她们说,南江,你是初中生还是小学生。现在的小学生也没你这么古板的。
为了证明我不是个古板的人,我也和他们一起穿超短裙,踩着高跟鞋,一起去泡吧,参加一些我觉得索然无味的“趴踢”。
很快,我就融入了他们,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也不知道是在哪一个聚会上加微信认识的。我们从人生哲学谈到他家养的波斯猫。
由于我的漫不经心,一直到交往了半个月之后发现,他另外有女朋友。
那女生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直接跑到学校来找麻烦,于是这事景之行那里也就瞒不住了,他将我叫出去,语带薄怒:“南江,你解释一下。”
“是你说让我和男同学谈恋爱的,Professor景。”我咬了咬嘴唇,故意顶撞道。
“没错,但是要谈恋爱也要找个正常的,这种混混儿就是和你玩玩儿,不是真心对你的你知不知道?”
“真不真心又怎么样,我不在乎。”
“南江,你再这么堕落下去,你信不信我现在就送你回北京!”他忽然雷霆震怒,样子颇为吓人。我记忆中的景之行总是温柔中带着洒脱。我忘了,他有很多身份,他是一个能登上音乐节舞台唱摇滚唱到让人疯狂呐喊的人。
“我不用你管。”我强作镇定地争辩道。
“你以为我很闲,很想管你。”他声音温软下来,语气却十分冰冷,一边拿出手机翻出薄先生的号码:“是要我现在打给你姐夫,还是马上和这些人撇清关系,你自己选。”
这是他第一次搬出薄先生来压我,不过很管用,我瞬间偃旗息鼓,觉得自己很幼稚。
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兴风作浪。很快大学毕业,我穿着学士服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拍毕业照。却在校园里遇到了景之行,我走上去给了他一把钥匙,说:“这个一直忘了还给你。”
景之行似乎微微怔了一下,接过了钥匙。
我说:“那我走了。”
“南江,”他却忽然叫住我,说:“窗台上的罗密欧又开花了,你要去看看吗?”
我说:“好啊,正好我也还有点儿东西忘在那里。”
当我走进那套公寓,才发现他还是我搬走时的模样,每一件东西的摆放位置都没有变,仿佛我一直住在这里。
罗密欧伸着长长的花茎,这一次开了两朵花,长在一根花茎上。非常好看。
我走到楼上,电影院还是那个电影院,我仿佛透过时光看到了那个第一次走进来捂嘴惊呼的自己,那个坐在桌前奋笔疾书的自己,还有那个和他一起安静地看电影的自己。
拉开那个抽屉,果然笔记本还在,录音也还在,它们仿佛被时光遗忘在这里,我准备把它们拿起来塞进包里,突然从里面掉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如果你想要与某人共度余生,那么你就会希望余生尽早开始。——住在这里,我第一次想开始余生。
前面那句是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的台词,后面那句却是我抄写的时候,不经意间加上去的。
我问过景之行一次,我说你看过那么多电影,最喜欢的是哪一部?
他告诉我是《教父》。
我说那你知道我最喜欢的电影是什么吗?
他问是什么。
我说不告诉你,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特别喜欢《当哈利遇到莎莉》里的一句台词。
我本以为他会问我哪一句。
如果他问,我也许会鼓起勇气告诉他,可是他没有问,于是我后来把它写了下来,合着心意,夹在了这个写满影评的笔记本里。
可惜,这是一个不曾被他翻阅,注定要和我远走他乡的笔记本。
离开天津的那天,我坐在火车上,十分疲惫,迷迷糊糊小睡了一会儿,做了一个极其简短的梦。梦到他柔声和我说:南江,我知道你喜欢哪句台词了,我也喜欢那一句。
醒来后,我哭了。
八
我在北京工作了一年,是薄先生安排的。
北京离天津那样近,只有不到四十分钟的路程,经常听说有人为了买个煎饼馃子,自己开个车就跑天津去了。可是我却没有再见过景之行,一次也没有。
有时偶然从我姐那里听到他的消息,说他在大理有一间客栈,早年就开了,是他曾想送给茵茵的,他现在终于有机会送给她了。
偶然又说:茵茵回来了,也没有听到他们婚讯,不知道他还在等什么。
很快,我辞了工作,开始了我的旅行,走了几座不近不远的城市,也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其中有个叫小D的人,是个有点儿名气的摄影师,他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想拍一部旅行纪实电影。他说,我也是。我们一拍即合组了一个小小的团队,毅然去了西藏。小D得知我在找一个能够根治哮喘的藏医,所以一直在帮我打听,后来问到有这么一个老人,喜爱诗歌与酒,医术精湛,可惜半年前已经去世了。
我拿着那张写着藏文诗的纸,站在海拔三千多米的蓝天下,想着,我来迟了。
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我们翻译了我一直随身携带的那张纸上的藏文,是一句仓央嘉措的诗: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他终究是,怕我误会什么。
小D问我,接下来想去哪?我说,我们去新疆吧,去塔克拉玛干沙漠。
景之行曾经和我讲他看到的沙漠美景。说它震慑人心的奇异力量,能让每一个人都感慨人生得失的微不足道。
据说塔克拉玛干在维吾尔语意思为“走得进,出不来”
我们抵达红白山是十月,和田河的秋色无限延绵,两岸的胡杨在阳光下泛着浓厚的金黄,远远看去就像一条金色丝带缠绕着大地,从天际延伸过来,又蜿蜒消逝到天的另一尽头。
听说胡杨这种树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腐。离开那天,我在胡杨林里蹲了很久,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树上刻了一个字母——J。
爱人没有千年!
那天晚上小D找我长聊,他说,南江我们的电影里缺一个男主角,他说我给你介绍了一个人。
他介绍的人是周缈,周缈真是个演员,他拍过电影,不红,不过他也不在意。
与周缈接触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熟了起来,他问我:南江,你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
我说:“电影《呼啸山庄》里有句台词,我爱他脚下的土地,头顶上的空气,他触摸过的每一件东西,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神情,每一个动作,还有他整个人,他的全部。”
他一脸深情地看着我:“那你知道被爱是什么感觉吗?我觉得你应好好被爱。”
我说:“周缈,我的一生看得见来路,看不见归途。”
周缈说:“如果你愿意,我便是你的归途,如果你不甘,我便陪你在路上。”
你看,这世上并不是没有人爱我珍惜我,只是都不是我渴望的那一个,是人错了吗?
不,是渴望错了。
我说过,我喜欢《蓝莓之夜》里杰瑞米告诉伊丽莎白那句“每一串钥匙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可是他还说:“比方说这串钥匙,这对情侣以为自己能相伴到老,但最终却没能走到一起。”后来伊丽莎白选择了离开纽约,开始了自己的旅行,走的时候她留下了那串有故事的钥匙。
我也留下了他给我的钥匙。
九
十个国家,二十几座城市,我们的纪实电影完成了,电影的名字叫《一万次别离》。
小D和周缈动用了一切资源对我们的电影进行了宣传,其间我和团队一起接受了某媒体和网站的采访,他们问,是什么原因促使我穿洋过海去完成这样的电影梦?在这个梦里对我帮助最大的人是谁?
我脱口而出,是我的教授,他重塑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路途遥遥带回藏药偏方为我根治顽疾,用他独有的方式让我学了一口流利的英语。
媒体追根究底让我透露学习方式?
我说他让我看了上千部电影,写了一抽屉英文影评,录了很多本磁带。当时他说,他要来检查的。可他又说,我已经自己检查了,你做得很好。
…………
无论是很多年以前我在他身边那些日子,还是现在我面对镜头,我从始至终都没说的是,我对他的心意,我的心意他不是看不到,他是不愿看,他要我自己保存。
而在同一场采访里,同样的问题媒体也问了导演小D。
导演的回答却让我非常震惊,他说:我遇到南江不全是偶然,我听一个朋友说她的旅行计划和她的梦想,觉得很有意思,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对此萌发了兴趣,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受朋友之托,朋友希望我能帮助她。
…………
“是谁让你帮我的?”采访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导演从休息室拉了出来。
导演沉吟了一会儿,告诉我说:“就是你的那位教授,Professor景。”
“你是说……你是Professor景的朋友?”我极力稳住自己的声音。
“是的,我们在他游学期间认识的。”
那么小D,你知不知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是我的教授。他有很多身份,摇滚歌手、客栈掌柜、超级演说家……无论哪个都好,只要他是景之行,不是Professor景。
那么小D,你知不知道,我最大的梦想是环游世界,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拍一部电影。这件事我只在某篇影评里提过一次,只有一次,我以为他从来没有看过那本影评。
那么小D,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你来帮我?
用什么交换你的爱情?
永远的信任和忠诚,以及,更多的爱情。
《信者得爱》
文 米炎凉
楔子
二0一六年三月到七月,大学教授兼著名演说家景之行在全国十几座城市开始了巡回演讲。
演讲的关键词是:电影、旅行、失落、绝望、勇气、爱……
其中有几场特别动人,是以他太太为题材的。
——上天没有优待他的太太,她少时患有哮喘、不能剧烈运动,活得非常自卑,大学时曾无辜被牵连进一起纵火事件,工作后为医疗事故顶过包……她有过非常失落和绝望的时刻,可她从没放弃过自己,她苦学英语,在二十五岁之前环游了世界,拍了一部旅行纪实电影被众人所熟知。而众人所不知的是,尼泊尔地震,二十六岁的她孤身一人前往震区当了志愿者。
“她曾和我说,她这个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天赋,我不同意她的说法,在我看来善良和勇敢就是一个人最大的天赋,她救治了很多人,甚至不惜冒险前往政府和救援组织也顾不上的村庄,她说那些村庄里可能有一些仍然活着的人被埋在瓦砾之下,如果没有人去对他们伸手的话,他们只能活活等死。她是我的光芒和骄傲”
有人问:“景教授,听说您的夫人曾经是您的学生,是吗?”
“是。”
“您为她做过什么?”
“等待。”
“她为您做过什么?”
“成为更好的自己。”
“那么,在您看来,爱有身份和门第之分吗?”
“爱无门第,无对错,无身份等级。在这个世上,无论是哪一种爱情,只要出于自由意志,愿从保护对方的角度出发,都值得被祝福。”
一
金色的日光缓缓地融进暮色里,昼变成了夜,夜的最后一缕黑暗又被晨曦的微光带走。
这是一套位于顶层的复式公寓,一盆绿里透红的多肉植物静静地摆在窗前,肥厚的枝叶舒展开来,像一朵沉睡的莲,从旋转楼梯上逐级而下的景之行不知为何忽然顿住了脚步,思绪有几秒停滞,以往这个时候,他都会听到一声:“早!”
那个少女绑着马尾,她的面容不算漂亮,性格也不张扬,说沉默内敛也不为过,只是那一双眼睛干净明亮得像他在高原上看过的繁星。
景之行刚游学归来接受了一所医科大学的特聘成为他们的英文教授的时候,老友薄清渊常笑他说:“跑去教书太大材小用了,不如你来我公司帮忙。”
景之行却很放松,语气也淡:“人各有志。”
当时的薄清渊大概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郑重地对教书的他说有事相托。
“有什么事是连你这尊大佛都搞不定的?”其实问出这句,他就隐约猜到这事可能与他的宝贝夫人南陆有关,果然,薄清渊英俊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说话直奔主题毫不客气:“南陆的妹妹南江考上了你们学校,以后你帮我多看着她点。”
当天晚饭上,就见到了那个全程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少女南江,南陆给他们介绍的时候,她缓慢地抬起头,景之行发现她和南陆无论外形还是气质都不像,只是笑起来非常纯粹,他不禁好奇:“你笑什么?”
她慌忙坐正了身子摇头表示没什么。
可他隐约有种错觉那一刻的少女是带着某种窃喜的,可是她在喜什么,很难说清。
事实上,这并不是景之行第一次见到她,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薄清渊和南陆的婚礼上,那天Q城茫茫大雪,新娘家隔壁园子里的老树下,有几个玩雪的小孩儿,少女认真帮孩子们拍掉满身的浪雪,旋即用自己的手替他们将小手暖热,又从口袋里掏出很多糖果分给大家。
彩色的糖果映着白雪,愈发喜庆,孩子们高兴坏了。
少女看着他们玩闹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那是一个蚍蜉撼大树的笑容,笑容的主人浑然未觉,在那短暂的一瞬间,这一幕悄无声息地落入另外一个人的视线。
开学之后,景之行将南江安排进了自己在学校闲置的公寓里。
南陆说南江偏科,英语成绩差得一塌糊涂,景让之行她看电影写英文影评,还送了她一支录音笔。怕她无聊,嘱咐她照顾放在窗台的一盆叫罗密欧的多肉植物,有一天,她开心地对他说:“罗密欧开花了。”
而这天他接到母亲的传唤,母亲买了一只古董花瓶,让他约B市的古董鉴定专家钟维勋来掌个眼,可面前的少女小心翼翼地问:“你要去看看吗?”的时候,他心中一软,蓦地生出不忍。
南江似乎也看出他的迟疑,忙说:“我只是来告诉你一下,那我走了。”
她很瘦,背影伶仃,看上去有些失落,他鬼使神差地开口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在那个瞬间,忽然发现她捂着胸口在大口喘气,他上前一看,发现她瘦小的身子像是风暴里的一叶孤舟,脸色苍白如纸,那症状像是,哮喘。
得知公寓有药,景之行几乎不假思索她抱起来,飞奔进电梯。
自那以后,他发现,这个平日里里总是闷身不吭少女,身上有着不同常人的隐忍和坚韧。她就像一株植物静静地生长着,有一点儿孤僻。
二
作为教授,对待学生,景之行从不刻板。
但是对待病人,他却不敢马虎。
他平时对居住环境本就苛刻,这回更是对公寓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洁,听说地毯是容易聚集尘螨,滞留灰尘及其他细小微生物及滋生细菌,成为引起哮喘的过敏原,以防万一,还找人把铺在公寓的浅棕色地毯移走了。
那段时间,南江学会了酿酒、烘焙、看很多电影,还加入了学校的戏剧社,如同一株植物沐浴了阳光,蓬勃地生长着,让他提起的心安稳地落回原处。
如此积极地生活,让他放心了些。
“Professor景,你什么时候也学人养起宠物了?”接到住在隔壁魏金教授的电话时,景之行坐在从酒店开往某校的车上,车窗外是C城的江景,司机一路都在介绍这座城市,这次景之行来C城开讲座,已经是数月前就定下的事情,校方极为重视,派了司机来酒店接人。
“宠物?”
“可不是?你家昨天猫狗闹了一夜。”电话那头的魏教授显然不知道现在住在那里的是一位哮喘病人,而哮喘病人是会对动物的毛发过敏的。景之行好看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心中隐约有不好的预感。抬腕扫看了眼表,此时,距离演讲时间不足两小时了:“师傅,麻烦掉头去机场。”
司机为难地说:“景教授,这……”
“主办方及校领导这边我会解释。”
可是还能怎么解释,更何况这次不只是本校学生,还有不少观众不远万里从全国各地赶来这位在演说圈声名赫赫的传奇演说家。工作人员急得如同热锅上蚂蚁,车里的男人下巴紧绷,幽深的黑眸密不透风,没人能够看透他究竟想干什么,他对着电话说:“抱歉,我会承担此事造成的全部损失。”
他还是坚决地推迟了演讲。
最震惊的人是赵滢。
赵滢是学校里教生理病理的同事,这次作为朋友专程来捧场,得到这样的结果,几乎气绝地跑到机场,国内航班候机厅人流穿梭如织,而那个男人气宇不凡,无论在多少人中一眼都能看到他高大的身影,她迎上去:在国内航班候机厅找到那个高大的身影:“Professor景,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不能等演讲结束再说吗?”
“赵老师,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他的眉眼凌厉,下巴线条崩紧。某人脸色非常不好。
赵滢见规劝无效,只好买了同班飞机,一路上,他不发一语,本就清俊的面容愈发冰冷,她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一回到学校,他们就直奔公寓。
赵滢一早知道现在住在Professor景公寓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老友的妹妹南江。
在赵滢看来,那是一个并不起眼儿的女孩儿,个子不高,长相普通,性格也有些懦弱。只是运气好,能受到景之行的特殊照顾了。为此,赵滢还试探过她几次,为了这次能给景之行捧场,昨天特意把自己的一猫一狗寄养在她这里。
此时,他们站在门口按门铃,屋内传来狗吠的声音,响了好几声,没有人依旧没有人来应门,景之行不得已拿出钥匙将门打开,一进去就看到一个身影捂着胸口靠在沙发上,吃力地咳嗽和喘息着。
他一惊,疾步上前,托起她的身体微微向前倾,以便让她用最舒服的姿势靠在上面,以保持面前的空气流通,见到他,面前的少女虚弱地咳着而不敢确认地说:“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他心中一抽,那句“不是让你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吗?”的指责终究还是没有出口。
他那样缜密睿智的人,一进屋就见赵滢在旁边招呼一猫一狗,瞬间明白了事因,当即冷声让赵滢离开。赵滢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男人的目光始终落在少女身上,那目光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
而景之行只顾着照顾那病弱苍白的少女,并未察觉赵滢暗暗握紧了拳头。
三
得亏他当天及时赶回来,医生说,她的病只能用药物控制,能否完全治愈要看个人体质。末了,喊住他们,给你们一个忠告:“夜间两三点是她这类哮喘病人的高发期,很多病人夜间失眠、喘醒,因此要注意房间保暖,药物可以备在枕边,最好家属能在身边实时照料。”
他听着,想起她孤僻的样子来,这么多年来,因为生病的缘故她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一朵花,一粒尘,一个寻常的寒夜都有可能让她突然病发。就算病发真的不可避免,他也应该为她做好预防,于是,他搬回了公寓。
好在那之后,她的情况还算稳定,只是有一回半夜被噩梦惊醒,哭得异常伤心,一双湿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说:我怕。
让他想起有一年在奈良见过的麋鹿。心中一软:“别怕,我在。”
“你会一直在吗?”
“会的。”
…………
后来有一回听南陆说,因为哮喘,南江从小非常自卑,他们带她治过很多地方,试过很多方法,就是却一直不见好转。
景之行他不由得想起他在西藏的昌都市蔡雅县的一位叫阿克巴桑的老藏医,治好过很多疑难杂症,暑假进了一趟藏,带回三个疗程的药物交给了南陆。
开学后南江的病情果然有所好转,开始每天早起跑步锻炼,向他问早的声音里终于有了一丝欢快,他不露声色地回道:早。
一转头,发现餐桌上摆着她做好的早餐。
看到她在他面前露出难得的俏皮,他努力忍住伸出摸摸她头的冲动,他心中为她开心,嘴上却淡淡地说“病好了,你搬回宿舍住吧!”
她似乎愣住了:“为什么?”
“你已经大三了,是个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了,南江,你应该做你们这个年纪的人该做的事情,比如和男同学谈谈恋爱,住在我这里确实有很多不方便。”
她眼眶一红,有眼泪滚落下来,说:“可是我喜欢住在这里。”
她每个细微的表情都落在他眼里,他递了一张纸巾给她,她不接,一转身跑进洗手间,把自己关在里面。
他走到沙发旁,坐下,脑海中却浮现出去年他站在沙发旁,想起去年平安夜发生的事情——就是在这组沙发上,他等她回家,微瞌着眼睛小睡了一会,她一回来发现看到他睡在沙发上,拿了毯子出来,虽然她的动作极轻,生怕惊醒了他,可他的睡眠向来很浅,感受到她的靠近却来不及睁开眼睛,只说出一声“回来了”,因为下一秒她做了一个突兀的动作——她微微俯身惊慌失措而又蜻蜓点水般在他嘴上印了一个吻。
不久后,南江所在的戏剧社社长霍源向她表白失败,在学校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说,南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南江有病。
他摇了摇头,希望让她搬回宿舍的决定是正确的。
四
南江卷进那场事故的时候已经是秋天的事了,白蜡树的叶子开始往下掉。
景之行闻讯赶到当地公安局,南江坐在一个小房间的凳子上,和过往每次见她一样,安静的,孤独的,窗外秋天的阳光疏冷寡淡。
她的神情一如那阳光。
另外一位同学常蔬颖率先看到他,欢喜地站起来喊道:“南江,是Professor景,Professor景来了。”
听到他的名字,她颇有些受惊,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回去的路上,他在常蔬颖的解释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搬回宿舍后,南江真交上了男朋友,只是那个男生同时与别的女生有牵扯。
那个女生来学校闹过事,这事他是知情的,他当时这事他也知道,不止知道,他还懊恼地为此将南江叫过去批评过一顿。
一月后,这个闹事的女生在酒吧被烧成重伤,一月后,这个闹事的女在酒吧被烧成重伤,作为事发前曾经在清吧和她有过争吵,之前又有纠纷的南江理所当然成了嫌疑人。
作为事发前曾经在酒吧和她有过争吵的南江理所当然成了嫌疑人。事件在网络上也引起了轰动。
与强调事情与他们无关的常蔬颖截然不同的是跟在身后的南江,她不争不辩,仿佛从始至终都置身事外。
以他对他的了解,她决不会做出伤害他人这事。然而,他当然知道与她们无关,然而他也清楚地知道,这种时候,证据比了解重要。
“证据”这两个字让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刚刚回国的穆文茵。
几年前,在这座城市的律政界,有个红极一时的外号叫:枪炮玫瑰,那是同行给穆律师起的外号。
可是,比起她的专业能力,景之行更加欣赏的是,她的品行。
说起来穆文茵和景之行有过一段不长不短的感情,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两人友好分手,互道珍重。
他们都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
比起穆文茵的专业能力,景之行更加欣赏的是,穆律师的品行。
真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虽然经公安机关一年多的调查纵火事件只是意外。而舆论导向却有推手。能查出了那个幕后推手,穆律师功不可没。
只是任谁也想不到,那个推手竟是赵滢。
穆律师说:景,赵滢做这一切是因为你。
这句话点醒了他,让他意识到,自己对那个少女的保护和宠爱正在被人过分解读。他不能一直这样站在她身边。
这次的事情,有穆律师帮忙,真相渐渐水落石出,让景之行感到震惊的是事件的幕后推手竟是赵滢。
经此一事,南江改变了很多。
五
经此一事,南江改变了很多。
毕业后,南江没有选择留下来考研她没有选择留下来考研,景之行问过她一次,她微微仰头,眼里有希冀的光:“你希望我留下来吗?”
他希望她留下来吗?
他无端想起赵滢和他说过一句话,你对别人永远都是一副冷峻的面孔,拒人于千里之外。可一碰到南江的事,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你对她这么好真的只是因为受人之托吗?
他也以为,他是。
可不管如何,将她困在这方寸天地,不是他所愿。
“这是你的人生,你要自己选择。”他目光清浅,映着流光,淡,却认真。
她眼眶一红,在她人生最重要的选择里,他就在近旁,没有对她伸手,也没有说一句挽留的话。
因此,她走了,离开学校,离开了他。
她走后,这偌大的校园竟有些空空荡荡,公寓里她住过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就好像她从没有来过,就连抽屉里那个写满影评的笔记本也被她带走了。
他蹙眉,为这不该有的伤感而叹息,手机在桌上,拿起又放下。
五月,景之行路过一家水果店,景之行脚步不由自主地就走进了店里,脑海中悄然浮现出南江前一晚的朋友圈内容,她说想吃樱桃。
店主见到这个衣冠整齐、气质出众的男人目光落在樱桃上,就知道来大客户了,热情地招呼了过去。
这回确实果然是大客户,论斤也要三位数的进口车厘子,男人一买就是一箱,付了钱之后问道:“可以邮寄吗,同城快递?可以麻烦用同城快递寄出去吗?”
“可以,当然可以。”
此时的南江在学校分配的医院里实习,那家医院就在这座城市,他想,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
几个月后,实习结束了,南江去了北京,成为一名麻醉医生,有些一意孤行的意味。
这是个高风险的职业,以她的个性,退让,委曲求全,心中不无担忧。
南陆知道后也很不赞成,要求她转科,可这一次,她的反应出乎众人的意料,她说:“我喜欢麻醉科,当我看着不同的病人在自己的麻醉下,在手术过程中没有痛苦,我会很有成就感。”
他在她眼里看到了坚定。
那样坚定的眼神足以带一个人去任何地方。
那段时间,他带了新的班级,不忙也不闲,日子风轻云淡得有些怅然若失。
再次接到南陆的电话是在四月,校园里的泡桐花开了,是个好天气,可电话那头,南陆的声音是前所未有的焦急:“景,出事了,南江不见了,景,南江他们医院出了点事,她有没有回学校找你?”
景之行去停车场取车直接开去了北京,回忆起刚刚南陆在电话里和她说的事因,才知道一个病人在手术台上没有醒来,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把责任推给了负责麻醉的南江。薄清渊已经派人翻遍了大半个北京城,他一到北京就加入了寻人的行列,最后一个广场喷泉边找到她。
她抱着自己靠在弧形喷泉台上,面容憔悴,目光涣散,眼角还残余着泪痕。
她看着他,却又像看不清他,那一刻,他在她眼里,不是她的教授,甚至不是他。因为她在向他倾诉,她说:她对他说“我相信爱情,拒绝了所有暧昧的可能——心中所爱的,却是一个我不足以与之匹配,注定无望的人。”
他心中一疼,说:“爱情没有罪。”
她说:“我努力工作,恨不得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扑在上面,工作回报给我的,却是一条人命。”
后来有很多人问过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就连南陆和薄清渊也感到诧异,南陆私底下还很不解地说:南陆私底下和他说:景,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眼高于顶的人,你跟我说句实话,我妹身上到底有什么品质吸引你?
他意识到自己对她的感情,是在她遇到挫折的时候,他心急如焚,他为之着急,是在看着她流泪的眼睛,感到心疼,是当她做出了一点儿成绩时,他心中升腾起骄傲来,是在她交了男朋友后,他会懊恼自责……
或许都不是,或许他只是渴望看到她弯起嘴角露出笑容来,就像经年以前,那个满手糖果,被白雪映照出的笑容。
他习惯不动声色地站在她的身后,不动声色地看着她的女孩儿长大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的女孩儿长大,就像。
此刻,他伸手覆上了她冰凉的小手,牵住:“不要自责,你尽力了。”
可是……
“傻瓜,跟我回家吧。”
六
南江大病了一场。
让她痛苦的工作中的不公。
使她憔悴生活上的挫折。
而只有爱情,爱情让她绝望。
可他有信心,她会自己走出阴霾。只是再大的伤痛,终会痊愈,她会走出阴霾,他对她有信心。而她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不仅走了出去,还去了很多地方,云南,西藏,新疆……
这可吓坏了大小姐南陆,成天担心她家宝贝成天担心妹妹的安全,和景之行抱怨:“你说她一个女孩儿子跑那么远,还不让我跟着,万一遇到危险回家我妈一定削了我。”
景之行只是会心一笑:“放心,没事的。”
“我这个妹妹从小身体就不好,中学时一直被家里人妥善照顾着,上了大学,又有你在她身边照应着。可是现在……”
“她是个成年人了,应该可以照顾好自己。”
话虽这样说,那一路,江河万里,跋山涉水,他如何放心她孤身远走。他之所以胸有成竹,是因为暗中托了老友小D关照她。小D是个摄影师,一直想拍一部旅行电影,而南江是他作为搭档推荐给他的人。
小D告诉他,她是个善良姑娘,在路上遇到出车祸生命垂危的人会仗义相助。
他嗯。
小D说,没想到她还挺勇敢的,不像别的女孩儿那样,受一点儿苦就喊累。
他嗯。
小D说,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定要去西藏寻找为她治好哮喘的人,这孩子,执念也太深了。
向来冷峻的男人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嘴角微微勾起,他语气淡淡,由她去吧。
这一去,从国内到国外,十几个国家,二十几座城市,带回来一部电影《一万次别离》。
这一次,她终于长大了,不再是那个深夜被噩梦惊醒的少女,不再妥协,退让,她有了自己的人生,努力地奔跑在梦想的路上。并无限靠近了梦想。
没有那一刻没有哪一刻,让他比看到她的变化感到欣慰。
她邀请他去参加她的电影首映礼,在那个舞台上,她终于绽放了光芒,而他作为特约嘉宾,他用一个礼貌的拥抱为她喝彩。他也曾迟疑,也曾收回自己凝望她的目光,束手而立,直到她眼神里有火焰一点儿一点儿地冷却。
那时他未曾想到再次拥住她时,竟是那般境地,山河破碎,城池尽毁。是在尼泊尔地震的时候,二十六岁的她选择孤身一人前往震区当志愿者。
震撼吗?
骄傲吗?
那些都被担忧打败了。过往无论身在何处,至少他都知道,她是安全的。唯独这一次,她一个年轻女孩受不受得灾区救援工作的苦还是其次,最可怕的是,网上还不断传来可能有余震的消息,一切都凶险和未知。
他是震撼的,也是骄傲的,可是他更是无比担忧的。
过往无论身在何处,至少他都知道,她是安全的。唯独这一次,她一个年轻女孩儿又如何受得了灾区救援工作的苦,网上还不断传来可能有余震的消息,一切都凶险和未知。
小D也说:“我们都没办法联系到南江,这丫头这次真是玩儿大了。”
景之行按着太阳穴,眸光沉如黑夜:“小D,想办法安排我今晚去加满。”
“你的意思是你也要去加行德满都?”小D迟疑:“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问?”
“问。”
“你是去救人,还是去找她?”他顿了顿,“这么多年,你不可能看不出来,她对你……”
“这你不用管。”
二十八日傍晚,景之行抵达加德满都,一切都面目全非,灾难面前,人人自危,个体的爱恨显得那么渺小。饶是如此,他却仍迫切地想找到她,像个逆行者,穿梭在一个又一个重灾区,弯腰走进一个又一个帐篷,只为寻到那抹身影。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她的消息。
当在那个不知名的小村庄找到满脸憔悴的少女时,他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奔向她,这么多年来,隐忍着自己的感情,终于喷涌而出。
这一生他走过顺境逆境,失去了青春,得到过太多自由,唯独从未放纵自己去爱她。
她依旧那样瘦小,只有她知道这柔弱无骨的身子里究竟装着怎样的灵魂。
真实的拥抱,让这个节制而又奔腾的男人热泪盈眶。
他一言不发,只是抱她,吻她。
那几日,他与她像一对平凡的夫妻,齐心协力帮助灾民,她为他们疗伤治病,他便搭帐篷、跑腿、搬物资、捡垃圾,心中无限满足。
回国的前一天,他才微微松懈了一点儿,对她说:“从这里去西藏很方便,想去看看吗?”
七
他不是轻易许诺的人,但大二那年,他曾对被哮喘折磨的她许过一次承诺,说等病好了就带她去西藏。
如今想来,关于她的点滴,他都清楚记得。记得那时她满怀期待地看着他:西藏一定很美吧,纳木错的彩色经幡和照片上一样吗?可可西里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生灵会害怕我们人类吗?那里的星夜是不是和传说的一样近在咫尺呢?
而今他们都不再是初次进藏,这个天堂般的地方也受到了地震和余震的波及,物资紧缺,交通阻断,让人唏嘘。
他们把食物和水分给挨饿的孩子们,灾难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人是旁观者,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三一八国道的盘山路依然蜿蜒着,他握住她的手,收紧又收紧。
他们穿过嫩绿的山谷,途径挂着瀑布的山崖,他轻松地将她抱上牦牛背上,为她拍下美丽的照片。
也是在那条路上,她告诉他第一次见他不是姐姐的饭局,而是在一个音乐节上,她娇俏地说,那时他还不是他的教授。
他弯了弯嘴角,并不打算告诉她,他第一次见到她是更早的时候。
而今她和他跋山涉水走在长路上,明明天气很冷,她却走得满头大汗。可是再吃力,她的步子依旧迈得比平时走路要大,仿佛生怕拖慢了他的脚步,天知道,这样的她,这样固执的她,坚强的她,在他眼里可爱极了。他已别无所求,只想宠她,爱她,想将她背在身上。
更让他心疼。
只想宠她,爱她,想将她背在身上。
这样想时,他忽然停下了脚步蹲下身去,让她到他背上来。
她并不重,小小的,因为腼腆,一开始有些僵硬,后来渐渐地柔软下来。而他就这样一直背着她,像背着一朵白云,一个梦境,一路走到羊湖。
因为腼腆,一开始有些僵硬,后来渐渐地柔软下来。而他就这样一直背着她,像背着一朵白云,一个梦境,一路走到羊湖。
夜晚,羊湖的星空依旧璀璨耀眼,而她的眼睛亮过一切星辰。
在外人眼里,景之行这个名字有很多标签,这些年他严己修身,却从未困于身。活得不与俗同,亦不与俗异,一个人太迷茫或太清醒,会不容易感知时间和快乐。直到她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他从不会试图去横加干涉他人的生活。更遑论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可是每当看着那个少女清澈明亮的眼睛充满无助,甚至变得挫败时,他会不由自主地被她的情绪所牵引。
他无法看着她跌入困境,而袖手旁观啊,就像无法忽视自己的心动。
如果说,对她的照顾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引导和改变。而他又何尝不在为她而改变。
和她一起吃饭,他从不点鱼,因为她不喜欢。
后来,她知道了这件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吃鱼,小时候有家亲戚给我家送过几条小鱼,特别好吃,我一直没有忘记过那个味道,只是后来很少有机会吃到,他们说那是乡下稻田里自己养的鱼,因吃被风吹落的稻花长大,所以味道十分鲜美。”他就想,如果有机会一定要亲手去捉一条稻花鱼,做给她吃。
结婚以后,他带她回大理的客栈小住,有一天小D拎着几条鱼回来,说:老板娘,咱们有口福了。
南江一看,这些鱼用草条穿成一串,不大不小有七八条,看着有点儿像稻花鱼,不禁问道:“这哪里买的?”
“你们家Professor景亲自在稻田里捉的。”
“不……不会吧。”南江往他身后看去,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微卷着裤腿,身上还被溅了很多泥点的男人还是平日里还那个平日里那个英俊冷峻的衣服笔挺的景教授吗?
小D也转过身去,把那一串鱼交到景之行手中:Professor景鱼交给你了,厨房也交给你了。
然后这厮大步走到南江这边,贱兮兮地说:“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也不信啊,下田捉鱼这种事我们景教授怎么会做呢。所以,当时我就录了视频,来来,我放给你看。”
南江无视某人满脸黑线,笑了起来:真的吗,我看看……
很多年后,回忆起那一段,南江还是会露出少女的娇羞,她说,我以为,鸟归森林鱼入海洋,那才是它们的宿命。可是因为你,我却妄想做一条穿过森林的鱼。
那时她是他的太太,他已经老了,枕在他的腿上说:我到现在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笑了,他的脸倒影在她的眼中:为了等着我的小鱼长大,我在森林里挖了一条河。
不是她游向了他,而是他,把一条池中的小鱼养大。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如果她愿意做鱼,他便是她的海。如果她想做一条游过森林的鱼,他便做一片茂林。
小D就曾说:大概早已看穿一切的小D就曾说:“这么多年,你不可能看不出来,她对你……”
而他也已经不是少不更事的少年人,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她看向他的目光藏着多少欲语还休的秘密。
平安夜沙发上,她小心翼翼印下的吻,那次医疗事故,在那个喷泉旁,她将他当成了上帝,近乎绝望地和他说:我相信爱情,心中所爱的却是一个注定没有可能的人。
他无法想象,因为他,她承受着怎样的苦。然而,她却从不曾有在清醒的时候对他述之于口,是不想让他为难,她哽声吞下了所有的难过和不甘,以为自己的情感是一种罪过。
此时此刻,他不再只是她的教授,而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平凡男人,一个深深地凝视着自己挚爱之人,心中钝痛的男人,那颗要努力才保持理智距离的心几乎要融化在那散着浓雾一般的瞳孔里,他用什么去交换她的爱情?
名声吗?
财富吗?
即使身家不菲如薄清渊,也未必能用名声和财富一颗真心。换得真爱。
爱不是能力,不是选择,是本能。
这世上有多少人在本能与选择之间苦苦挣扎过。
很多年前,他给过她一把钥匙,是出于本能。
毕业的时候,她亲手把它还了回来,却是选择。
只是,自那以后,他家所有的门再未对她上过锁。
——南江,我等了太久,等着亲手为你披上婚纱,让你成为景太太的那一天。
很多年以后,南江被自己的孩子们追着讲景之行向她求婚的故事。
南江满脸通红,说:“我和你爸是旅行结婚。”
“那老爸都没有求婚吗?”
“老爸求了呀。”景教授一把抱起自己的孩子,高高地举了起来。
小小景咯咯地笑着:“老爸怎么求的?”
“在小树林求的。”
南江故意咳了咳:“……你和孩子胡说什么呢?”
景之行改口:“实际上是在水里求的。”
“为什么啊?”
“因为你妈妈是条美人鱼呀。”景教授放下孩子看着景太太,景太太的脸红得更厉害了。
小小景好奇地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他的美貌遗传了他的父亲,说话的时候神情里又有母亲的影子:“妈妈妈妈,爸爸到底是在哪里求的婚?”
景之行和南江对视一眼,前者别有深意,后者羞涩地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那个在外人面前冷峻的景教授每每一回到家画风就变成了这样,她其实早该习惯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他依然像个小小少女,还是会脸红心跳。
是啊,多年以前,南江穿着他亲手买的婚纱从越野车上走出来,在黄昏的塔里木胡杨林里对他说:好看吗?
怎么不好看,她已亭亭,无忧亦无惧。
他的心像水在壶中煮沸,要托起壶盖一般热切而欢腾,千言万语,只能用实际行动回答她。
这些,当然不能告诉小小景。
零
看过景之行的全国巡回演讲的人都说关于他太太的那几场最为动人,每次到了提问环节,大家都很踊跃。
有很多人看过景之行的全国巡回演讲,大家都说关于他太太的那几场最为动人,每次到了提问环节,大家都很踊跃。
在S城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儿被点到,她站起自我介绍说:“我叫韩初雪,我喜欢的男孩儿是一名救捞员,虽然我一直为他骄傲,但是每次在网上看到沉船都会特别担心。请问景教授,如果让你用四个字形容,你觉得什么是最好的爱情?”
景之行的回答是:信者得爱。
“信者得爱,”女孩咀嚼着这四个字:“我不是很懂什么意思?”
景之行回答:信者得爱。
“信者得爱是什么意思?”
——信是信任,信赖,信仰。遇我太太之后,——爱上我太太之后,我也曾问过自己,用什么交换爱情?
用什么交换她的爱情?
后来我找到了答案,是永远的信任和忠诚,以及,更多的爱情。
《一曲微茫度此生》
如果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她不嫁,他不娶,她写歌,他唱歌。
如此,是否也算作美好的一生。
楔子
就算给我一盏阿拉丁神灯,我也不敢妄想能请来自己最喜欢的华语作词人曲微茫为我的第一部电影的主题曲填词,我当然没有阿拉丁神灯,故此,当姐夫告诉我“曲小姐看了你的电影样片答应填词了”的时候,我怀疑自己在做梦,我捏着脸,真实的痛感让我激动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想,此生无憾了!
说起曲微茫这个名字,如今的中小学生可能不太熟悉了,但是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就是听着她填词的那些歌长大的,可以说她是一个时代的烙印,是华语乐坛的骄傲,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
曲微茫捧红了不知道多少歌手,她与她们的名字排在一起,换来了无数鲜花和掌声,代表着瞩目成功与荣耀,那些倾城的词,从灯光闪耀的舞台唱遍每一条大街和小巷。从天王巨星到平头百姓的口口相传,唱着相遇重逢,唱着牵手和拥抱,唱着分离与爱情……
然而,再多人传唱她的歌,她这个人与爱情有关的,从始至终只有一个名字,任平生!
一
曲微茫的原名叫曲娉婷。
八零年代后九零年代初,曲娉婷十九岁,算不上特别漂亮,但也亭亭玉立,素净着一张脸,穿白衬衫,简单的工装裤配枣红色的小皮鞋,跟随一生研究古诗词的父亲饱读诗书,最喜欢李清照的诗词: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她给自己取的笔名就叫“月满”,用这个笔名写了很多词发在报纸上。同年,机缘巧合下与唱片公司达成合作,成为专业填词人。当时,有个很有威望的前辈和她聊天儿,说月满十分珠有价,这是个好名字,不过万事万物都有规律,物极必反。月盈则亏,水满则溢。
她接受了前辈友善的建议,从此正式更名曲微茫。
任平生出现的时候,曲微茫已经大放异彩,用才华高高地撑起了梦想,当时的唱片市场正值真空期,曲微茫应时而生,为歌而生,她写的词,几乎每一首都成为当时流行金曲,她的名字很快就与当时最红的歌手连在一起,甚至有人评价她,说她是乐坛唯一能点石成金的词人。
任平生是唱片公司选出来的新人,新得如同他一张白净的脸。眉似刀锋,眼如星,留着当时最流行的长中分,却显得那么不同,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带着一点儿说不上来的邪气,也不怪唱片公司会相中了他的外形,曲微茫看到他第一眼脑海中就响起轰然的巨响,断定,这个人会成为一代巨星。
公司请曲微茫为他写歌,她那支点石成金的笔顿了顿,脑海中浮现出那张脸来,竟莫名地觉得有些紧张。
才华横溢的曲微茫最快的时候一天能出一首词,但任平生的第一首歌让她格外重视了些,一个星期她失眠了四天,熬红了双眼,总算写出了自己满意的版本。
接下来作曲、编曲都是很重要的环节,作为一个词人后面的制作流程,本可以全权交给各部门,不用事必躬亲,但曲微茫对自己的作品向来认真严谨,她和编曲人到棚里监棚,录音棚里,任平生戴着耳机,白衣胜雪,那是她第一次听他开口唱歌,那些她熬了一夜又一夜的词一句一句从他嘴里唱了出来,让她浑身微微发抖。
任平生的音域宽广,嗓音非常独特,有一点点冷冷的沙。
录棚需要歌手反复地唱,编曲老师一直在旁边与指挥作节奏方面的沟通,同样的歌词,同样的曲调,他站在那里一遍一遍的唱起,编曲回头问到曲微茫的意见,她愣了一下,点头说了一句:我觉得就这样挺好。
那首歌成了验金石投入市场,并没有一石激起千层浪,而是像沙被淹没于尘。
外形俊朗的歌手,眼睛里有了忧郁。那忧郁让她心疼。
她记得那次棚录后他们一行人去吃饭,饭后大家兴致都很高,提出去续摊,只有任平生却穿上了他的外套,抱歉地说了声失陪,原来他母亲还在住院,他要赶回去照顾她。
曲微茫说:“刚好我要回家,正好我让司机带你一程。”
在车上,任平生和她说起自己的父母,他们是没什么文化的人,对他的期望很简单,不过是平安地度过一生!可他不凡的,她一眼就知道他不凡,就连这个名字在她眼里也是苏轼的词,一蓑烟雨任平生。
二
为什么只有他任平生唱曲微茫的歌反响平平?质疑声自然就有了,她在公开场合大方回应了一次:“任平生是位好歌手,在于他嗓音里那种独特的清冷和距离感,他为人也谦逊,并且非常努力,你们问我觉得他能唱出来吗?肯定能,他具备了成为巨星的一切条件!”
“那曲小姐还会为他写歌吗?”
“当然,只要他肯唱,我会一直为他写歌,如果哪天不写了,可能意味着我封笔了。”
向来淡泊的女词人第一次毫不掩饰地表示了对合作歌手的欣赏,并给出了那样重磅的承诺。也难怪对方起了八卦之心:“看来你与任先生私底下关系很不一般呢?!”
“没错,我和他私底下也是很好的朋友。”
“真的只是朋友吗?我听说所有合作过的歌手现在也都是曲小姐的朋友,但曲小姐可不太常提起他们。”
“他们一直是我的勋章,不用说也都戴在身上,嘴上提起反而矫情了!”
她巧妙地回道。
不久后,不知在哪儿看到了这期节目的任平生在一次碰面上满怀歉意地对她说:“对不起,我没能成为你的勋章。”
她笑了:“我已经不缺勋章了。”
“那你为什么还答应帮我写歌?”
“因为我需要王冠,任平生,你是我的王冠!”
传说中点石成金的女词人没有食言,她此后的每一首歌,演唱那一栏里赫然写上的都是任平生的名字。她尝试写中国风的词,写得极美,作曲的也都是大家,可他唱来就是不温不火!
市场的否定是一个年轻演员的毒药,那时唱片公司已经不愿在他身上砸钱了,他们开始主打别的实力歌手。他自己更是心灰意冷,唯独她还没有放弃他。
为了他她多次去请求公司高层,公司终于答应再给他一个机会,条件是让他尝试舞蹈,并为他找了舞蹈老师,让他参加为期半年的培训。
那是很重要的一天,他要在那天迎接那位从新西兰来的黑人舞蹈老师,所有人都在等他接下来的表现,可是他却没有出现。
她在烟雾缭绕的酒吧找到他,他被一群小混混儿包围着,脸上还有伤痕,似乎和人打过架,且喝了不少酒。
她静默地走过去,他分明看到了她,却当作没有看到般,闷头儿继续喝酒。
她对他说:“跟我回去吧。”
边上的人起哄:“大歌星,这是你马子吗?你们歌星的妞果然长得漂亮。”
他脸色一变,眼睛眯起来,像是星星落入了寒渊:“什么大歌星,我说了你们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歌星,我就是一扶不起的烂泥。”
她没有想到他会这样自暴自弃,也不再劝他,而是端起她面前的酒,仰头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
“你做什么?”任平生总算有了反应,他是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有些被吓到了。
“既然你想喝酒,那我陪你啊”她微笑着。
小混混儿们鼓掌喝彩说好酒量,有人即时地给她往空掉的酒杯里满满地倒了一杯,她面不改色地端起来,就在她要将这杯酒再度喝下去的时候,他伸手一把抢了过去,酒杯摔在地上,酒水溅了满地。
他不管不顾地牵着她的手,跑出酒吧。
外面却突然涌来很多记者,拍下了那张后来一直在网上流传的照片,照片上他抿着嘴唇,脸上有一道浅浅的刮痕,穿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而她穿着米色的棉布裙子,文文静静的样子,只是一双眼睛坚定地追逐着那个牵着她手的人。
三
第二天各家报纸和八卦周刊的报道就出来了——著名女词人曲微茫与歌手任平生酒吧牵手,疑恋情曝光。
事情出来后,他那位铁腕的经纪人把报纸拍在他面前,你倒是给我解释解释。
“要怎么解释,真的只是普通朋友,”除此之外还能怎么解释。
“别拿对付外面那套来应付我,普通朋友,曲小姐会为了你一个新人四处奔走,普通朋友你们会大庭广众地牵手招摇。你自己不求上进不要紧,曲小姐是现在歌坛最好的作词人,是我们公司的灵魂,你知道你们做出这样的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吗?你承担得起这个后果吗?”经纪人噼里啪啦地对他喝道。
他却听得惊了一惊,当时,曲微茫在公开场合表示会一直为他写歌的时候,他心中就有了疑虑,如今经纪人说曲微茫为他四处奔走!难道他猜得没错,她对他……
可是眼前,答案是什么似乎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公司表现了对他彻底的失望,他们终于找到理由义正词严地让他成为一枚弃子。
这场绯闻过后,任平生几乎在公众视线里消失了,曲微茫写了新歌叫《醉过知酒浓》,歌词是她一贯的华美风,却比以往更加辗转深情。大家猜测,这首歌的歌词写的就是她自己的爱情,可惜,它无缘由她爱的人来唱。
曲微茫自己也知道,她对新歌唯一的要求是,演唱者必须是女歌手,所以,那位女歌手如获至宝,她也没有让她失望,她唱出了词的怅和惆,唱出了词人的忧伤,更唱进了很多歌迷心中。年轻的歌迷们拿着笔记本,将歌词抄在笔记本上,买来卡带一遍一遍的听。
女歌手意外和迅速地走红了,曲微茫又做回了那一个点石成金的曲微茫,没有人知道她是否快乐,也没有人在意。
人民医院的某间病房外,曲微茫拎着大大的果篮和营养品走向三楼住院部,自从任平生与她的绯闻出来后,他就安排母亲转院了,曲微茫经过多番打听终于查到了她转到了这家医院。
“你好阿姨。”根据医护人员的指示,曲微茫走进了任母的病房,常年住院任母坐在病床上,正伸出手去拿床头一个杯子,曲微茫连忙放下手上的东西拿过杯子递给她。任母看到她的时候,眼里有些疑惑:“你是?”
“我是任平生的朋友,我是来看您的阿姨。”曲微茫连忙自我介绍。
听到儿子的名字,任母露出了欣慰的表情,说:“平生帮我去买粥了,刚刚出去不久,一会儿就回来了。”
“没关系阿姨。”
大概是任平生很少带朋友来见她,她笑得有点儿局促,想要下床迎接她,曲微茫连忙弯腰制止了她,说:阿姨,你还是躺着吧。有什么需要你叫我就好。
“你怎么在这里?”任平生回来的时候,曲微茫一边削着苹果一边和任母聊得正欢,任平生看到这一幕怔了一怔,他从来没有看到母亲在别人面前这么开心。
“我来看看阿姨和你。”曲微茫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任母。
“你不该来这里。”任平生严肃而又若有所指地说,一边往门口的方向看了看,唯恐有什么人跟来似的。
“任平生,我有事和你说。”
“什么事?”
任母连忙推了任平生一把:“你们出去谈事情吧,我困了,要休息一会儿。”一边对曲微茫使了一个眼色,连旁人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这姑娘。
四
两个人走到病房外的一排蓝色座椅旁,停下来,却都没有坐,曲微茫说:“我今天来就是想问问你,你就这样放弃音乐,放弃梦想了吗?”
“曲小姐,我想你搞错了,是他们放弃了我。”任平生嘲讽地说。
看着他这个样子,曲微茫有些难过,她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平静无波:“任平生,你是一个有才华的人,相信我,你一定会成为一个超级歌手,你会比现在那些看你笑话的人都红。”
“他们都说点石成金的女词人看走眼了。”他冷哼。
“你听过一则古希腊的故事吗,柏拉图先生因为口吃,每天含着沙子练发音,最后成了雄辩家。你的嗓音条件那么好,就算他们放弃了你,你也不能放弃自己。”
“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能做什么?”
“
他演的第一部电影拿了最佳新人奖,也让乐坛迎来了新时代。
任平生再也不是那个夜深人静时在住院部下面的大草坪上唱歌的任平生,如之前曲微茫所说,公司帮他办了巡回演唱会,他站上了代表着最高演唱会规格的舞台,那样美丽而深情,那样迷人和高贵。舞台上的灯光都打在他身上,不,全世界的灯光都打在他身上,他手握话筒一开口就引起了全场歌迷们疯狂地尖叫。少女们摇动着手中的荧光棒,浪潮一般尖叫着,大声地呼喊着他的名字。
他唱的是他的成名曲,唱完又唱起了刚出道时的歌,歌迷们的情绪被他的歌声带动着,起起伏伏。
当歌声停下来,背景音乐切换成柔和的曲子时,歌手任平生走到前面来,低沉的嗓音响了起来:“我今天能站在这里,除了要感谢所有的歌迷之外,还要感谢一个人,她曾说过,任平生具备了成为巨星的一切条件。在我事业的低谷,是她鼓励我,要我不要放弃。她是我的词人,也是我最好且唯一的朋友,曲微茫小姐。”
灯光忽然打在了观众席的最前排,坐在那里的正是听了这番突如其来的话激动得站了起来的曲微茫,掌声响了起来,歌迷们叫着曲微茫的名字,很快她被邀请上台。
当曲微茫站在任平生身边的舞台时,他又开口说话了,他说:“两年前关注过我的人可能知道,我和曲微茫小姐曾传过恋爱的绯闻,今天在这个舞台上,我想亲口告诉大家,那些报道都不是真的,我和曲小姐因为音乐相识,如果说我是她心底的声音,那么她就是我声音的灵魂,我们是高山流水遇知音,是一辈子的挚交好友。”
他面不改色地说出这番话,背景也适时的切换成了他们合作第一首歌的VCR,这时歌迷已经彻底沸腾,她们把手握着喇叭用尽全力喊:任平生,我爱你。
没有人在意曲微茫在他身边渐渐僵硬的笑容,而任平生却在这个时候把话筒递给了曲微茫,曲微茫接过话筒,想起医院里他强忍着夺眶而来的眼泪,挺直了身子,机械地点头说:“任先生说的没错,也是我最好且唯一的,朋友。”
五
关于那场演唱会,很多年以后还在歌迷群体中间流传着,在任平生的歌迷们眼里他们的偶像是不为儿女私情所动,专心做音乐的任性少年。
可是也有像我一样的人为曲微茫叹息。
事后曲微茫质问过任平生,百转千回很多话,都只化成三个字:“为什么?”
任平生的回答除了那句我想专心做音乐之外还有一句:“我想过了,世间恋人分分合合,最易突生变故各奔东西,不如朋友长久,婷婷,我想我们之间保持着朋友关系是因为不想失去你。”
这样道貌岸然的一番话在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听来都能分辨出,这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不爱你却又想利用你的借口,可是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时,即使被利用也心甘情愿。
曲微茫以朋友的身份在他身边很多年,她未嫁,他未娶,她写歌,他唱歌。
她拿遍了所以词人的奖,他也拿遍了歌坛和影坛的奖项。他身上的标签也越来越多,十大金曲奖,金像奖影帝、金马奖影帝,艺人的典范……
她有时候也想,如果注定月盈则亏,水满则溢,那么他和她之间,这样也算作美好人生。
十年一瞬如沧海,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整整十年依然鼎盛,依然是少女们的梦中情人,所到之处,依然能刮起飓风。
这样一位天王巨星,感情却成了谜题。
任平生的母亲理想的儿媳妇人选从来都是曲微茫,老太太一直希望曲微茫能和他的儿子修成正果,为此做了不少推波助澜的事,每年,任平生都会抽出一些时间陪家人,一家人出去旅行,曲微茫永远是陪伴在老太太左右的一个。
旅途中,老太太也一直在有意无意地给他们单独相处的空间,私底下更是没少说起她的好,有几次急了,还和儿子催过婚。
有时曲微茫自己都想劝老太太放弃。
即使这样,他们也没有如了老人愿。
除了曲微茫,任平生还和两个女人传过绯闻,一个是和他合作的女演员。另外一个是某地产王的千金。可是在媒体面前,他永远宣称,他单身。
任平生谈恋爱第一个知道的人是曲微茫,不是不伤心的,可是伤心有什么用,她用整个青春岁月陪伴他,她全身心地扑在他身上,他却搂着别的女孩儿对她说:“这就是他交的女朋友。”
就是那个时候,她开始学会了抽烟,有尼古丁镇定情绪,并和过往每种心情一样,把那样的悲伤辗转揉碎,又拼凑起来,写进了一首新词里。
人家说为赋新词强说愁,可她的新词说了她的愁,却还远远不够。
不过,任平生这一段恋情也没有太长久,九个月就结束了,他找她喝了一顿酒,说女人是不是都很贪心,又说高处不胜寒。几巡下来,他不胜酒量,醉倒在她怀中,她看着那张脸,生不起恨意来,心中泛起无限慈悲。
她懂他,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可他永远不懂她为他而生的慈悲。
她去厨房给他煮酸梅汤,他喜欢喝酸梅汤,有时一次能喝好几杯。可是这次,喝醉的他拉着她的手怎么也不肯放开,她就静静地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窗外的月光照透纱窗,照在他宿醉的脸上,他的轮廓温柔得像一个梦,她似在梦境里等着天一点儿一点儿明亮起来。
酒醒后,他还是那个万人迷,此后每个合作个的女演员都评价他,说他非常温柔,很会照顾人,和他搭戏从来没有一点儿天王的架子。
是啊,每个女演员都喜欢他,他不该只属于任何一个人。
可是和地产王千金的恋爱风声还是不胫而走,甚至有媒体问起作为朋友的曲微茫,她半开玩笑地帮他跟媒体打太极,说:“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听他说,回头一定要问问。”
当然大部分捕风捉影都是确有其事,那位千金曲微茫也见了,长得也漂亮,不输给那些明星,他们在一起三年,相互见过了双方父母。
千金从小娇生惯养,嚣张跋扈,唯独在他面前变成了小女生,只是对于曲微茫这位女性朋友意见很大,有事没事就出言不逊。
有一段时间曲微茫和任平生因为她生疏了不少。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任平生忽然和她分了手。
六
一直到二00五年,任平生突然公开宣布从此不再开演唱会,将所有重心放在了影坛上。在此之前,他亲自去了一趟曲微茫家,非常正式地邀请曲微茫和她的父母去听他的告别演唱会,那场演唱会,他的父母和亲人也全都去了,那天曲微茫打扮得非常隆重,她心里隐约地期待着什么。
依她对他的了解,她总觉得除了告别歌坛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对她说。
他确实说了,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点儿冷冷的距离感,却第一次让人觉得这样无限接近:“这将是我的最后一场演唱会,来了我很多的亲人和朋友,以及新老歌迷,我特别开心的是,我的好朋友,好搭档曲微茫小姐也来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郁郁不得志,在医院的草坪里练歌,没有灯光,只有夜空的星和曲微茫小姐陪伴着我,我觉得那才是我人生里的第一场演唱会。而她这些年陪着我,从第一场陪我走到了最后一场,我曾答应给她一顶王冠,十几年过去了,我终于可以兑现诺言了。”
歌迷们痛哭失声,曲微茫也落下泪来,时光仿佛倒流,她又看到了那个在草坪上唱歌的孤单少年,以及那个初露锋芒在舞台上说宣布他们只是朋友的年轻歌手。
就在这时,礼仪小姐将一顶纯金镶钻的王冠呈上了舞台,如今的巨星用一双手将它捧起来,说:“送给你,曲小姐。”
只是这位巨星不知道她要的从始至终不是一顶王冠,她要的,他给不了她。确切地说是,他不愿给他。他能为她做的只是,在这最后的舞台上,为她戴上王冠。
好美啊!有人惊呼。
是啊,盛装打扮的她与王冠的光芒交相辉映。
后来有人说,别低头,王冠会掉。可如果不低头,她要怎么在无所遁形的舞台上掩饰她汹涌而来的眼泪。
她的期望终于还是落空了。
很多人说,任平生退出乐坛,宣布了一个时代的结束,有人猜测说他拍戏期间在国外秘密结婚了,他其实是想把重心放在家庭上。
这样的说法一直没有得到证实,但有一点,自从他宣布退出之后,曲微茫也默默地引退了。
众人对这种知己难觅,同进同退的感情欣羡不已。感性一些的人却发现,曲微茫虽然以朋友的身份存在他生命里,但是早过了结婚的年纪,她却一直独身,像是在等着他。再去听那些由她作词的歌,才觉深有感触,有迹可寻。
众人叹息,如果这般深情,都不能换一个结果,那么世间可还有真情。
那几年渐渐有新的词人冒头,有人拿那位姓樊的词人和曲微茫比拟,他公然表示自己很喜欢曲微茫,对她的淡出表示了深深的遗憾。
与此同时,唱片公司也捧出了新的歌手,用新的词新的风格填了市场空缺,并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喜爱和追捧。
曲微茫和任平生的时代真的过去了。
七
任平生仍旧接拍电影,他四十几岁了,容貌依然保养得当,看上去仍是三十出头的模样,拍打戏、高空戏也坚持不用替身。
四十几岁的曲微茫温静、清明,整个人看起来比年轻时更多了韵味,她有了一些新的爱好,做陶瓷,手工艺品,写毛笔字,不以盈利为目的和年轻的朋友做话剧,音乐剧。
任平生出事的消息是在一个秋天的午后传来的,那时曲微茫在在院子里写毛笔字,接到消息的那一刻,她觉得青天白日的天忽然就黑了,手中的毛笔落在了纸上,又顺着平坦的桌面滚了下来,将她的裙子染了大片的墨汁。
这些墨汁化成了她脑中的一摊鲜血。
任平生在一场高空戏中因为机器故障坠落,摔断了多根肋骨,头部需要开刀,一张脸也面目全非。
曲微茫连衣服也没换就赶去了医院,可是她没有见到他。
任母说,任平生清醒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不要让婷婷知道,不要让她来见我。
她站在手术室外,整个人都是麻木的,只有眼泪不断地流。
电视上面报道了巨星任平生受伤的消息,让人唏嘘的除了巨星的灾难,还有公司曾为他这张脸买了一千万保险,保险公司将面临巨额赔偿这件事。
曲微茫回忆起他出事前和他打的最后一个电话,他跟她说:“你不是一直想去草原看看吗,等这部电影杀青后,我们再出去旅行一次吧,这次就不带父母了。”
“为什么?”
“反正在他们也希望我和你单独旅行。”
这个时候,曲微茫对他们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不敢再抱有太大的幻想,她怕,怕自己心底还有渴望,更怕那份渴望变成失望,她比任何人都了解他,知道他言出必行的性格,可是他突然说了这样反常的一番话却让她迷惑了。
而如今他基于什么说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她祈求着,只要他平安地活在这个世上,哪怕他从此不再唱歌,不再见她,哪怕和别人恋爱,结婚。
许是她的祈求感动了神灵,手术室的门打开,医生说没事了。
曲微茫回去之后,遵从了他的意愿,也遵自己给自己的许诺,没有再去见过他。
新闻说,这次意外,任平生的生命虽然抢救过来,但他的脸几乎毁了,他可能再也不能拍电影了。一代巨星陨落了。
曲微茫和任母通过几次电话,任母哽咽着着说现在平生非常抑郁,他打碎了家里所有的镜子,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不见阳光。
曲微茫几次走到了他家,一开始他家门口总是聚满了记者,后来知道采访不到人,记者也散了。曲微茫坐在车里,远远地看着他家紧闭的门窗,对司机说,回去吧。
回去之后,她开始写信,写的全是鼓励的话,任平生认得她的字,她就写好了,再用左手工工整整地抄一遍,在信里她唤他任先生,声称自己是他的忠实小粉丝。
是啊他曾经有千千万万的粉丝和歌迷,不知道她们是否因他病而病着,因他伤而伤着。
是在寄信的路上遇到那位地产千金的,她已经结了婚,坐在一辆豪车里,开车的是她的光头老公,见到曲微茫之后站在路边的邮筒旁,她下车走过来,说:“我看了新闻了,他……现在还好吗?”
曲微茫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她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她露出意外的表情:“曲小姐,你知道当时他为什么要和我分手吗?”
“……”
“你们第一次去旅行的时候,他在寺庙里抽了一张签,是关于你和他的,签文的意思是:在某种程度上,你是他生命里的贵人,作为搭档和朋友你们会互补,但是如果更进一步,成为夫妻就会满招损,可导致不是他死就是你亡的严重后果。他本来不信,后来每次去抽签,抽到的都是同一张。而我做了一件事,就是把他的那些签纸给了她——那位一直希望你成为她儿媳的母亲。这件事被他知道了,他很生气,和我分了手。我真的很喜欢他,事后一直向他忏悔求他回到我身边,可是,他都拒绝。他说他无法容忍我一次次地伤害你。我想他真正喜欢的人应该是你。”
过往的点点滴滴浮上心头,曲微茫忽然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公然宣布和她做一辈子的朋友,只做朋友。
原来,不是不爱,而是怕圆满之后带来更大的灾难。
可他后来给她打电话,说要和她去旅行,那个时候他想的是什么?也许在某个瞬间他的情感战胜了命运的迷信,然而,巧合的是,真的迎来了灾难。
可是曲微茫不明白,如果命数真是这样,爱得多一些的人应该是她,那份灾本该由她来受。
如果可以让他永远站在舞台上,出现在电影里,活在少女们的眼里心中。
她愿意,替他,去受苦。
八
在那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女粉丝的鼓励下任平生的脸先后做了七次整容修复,虽然创伤痕迹无法完全抹平,但他还是从那场意外里走了出来。他一直在寻找那位女粉丝,希望能亲自感谢她,然而一直未果。
这期间他做了不少慈善,依然有不少影视邀约找上他,然而他一一谢绝了,他开始主攻商业和幕后制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培养新人这些工作上。
这是我所知道的部分事,我无法确认是否全面。
哦,对了我叫南江,我和小D做了一部旅行电影,电影的名字叫《一万次别离》,通过我姐夫的关系意外地请来了早已经引退的曲微茫为主题曲作词,而曲微茫为我们的主题曲取的歌名叫《离人心上雪》,也因为这次合作,我见了曲微茫一面,我和她说起我拍电影的初衷,她觉得很有意思,让我意外的是,她对我说了这个故事。
我想曲小姐会答应写这首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请来的歌手正是任平生公司的主打歌手。
因为这首暌违已久的词,电影还没上,我们放出来的预告和歌曲就在网上被疯转了。
无数网友反馈说,好久没有听一首歌听想流泪了。
希望,如果有机会,你可以看看我们的电影。
《荆棘花》
迷人但带刺儿的,除了爱情与玫瑰,还有荆棘花。
荆棘给别人,花朵都给他。
楔子
单凌薇最近有点儿头疼,小表妹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朋友圈分享的都是“中分是检验男神的唯一标准”这类的推送,这天晚上,这小丫头五迷三道的划着手机,举到单凌薇面前:“姐,你觉得谁最帅?”
单凌薇被强行塞了满屏当红小鲜肉的美照,他们顶着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精心凹过造型的中分,摆着帅气逼人的姿势,留言区各路迷妹们火力全开,她们深情地把偶像唤作本命,天大地大,本命最大。
“中分算什么,光头才是检验男神的唯一标准。”
这话对于刚进入青春叛逆期的小表妹,是有些刻薄了,小表妹嘴一噘,闷闷吐出一句:“光头不就成和尚和劳改犯了吗?姐,你也太没品位了”
“……”
短暂的失语之后,小表妹手中的亮白屏幕上一张暗灰色基调的图片映入了单凌薇的眼帘,照片上的人支着长腿坐在高脚凳上,同样也留着中分,气质有一种介于男孩儿与男人之间的迷离,又给人一种年代小生的复古感,清冽,独特。
见鬼的,这个人,竟然是周缈。
一
在单凌薇的中学时代,女生群体之间热衷于对照课外读物做一些简单的心理测试。
如果你在森林里迷路,你的面前有动物出现,你觉得它会是什么?
A兔子 B鸵鸟 C狼 D山羊
你最想在你家窗前摆什么?
A书桌 B床 C绿色植物 D其他
…………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有一回单凌薇被问到最喜欢什么花?依旧是有四个选项:A牡丹B玫瑰C杜鹃 D百合
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然而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到很久以后,单凌薇都记得那个测试结果——喜欢牡丹的人看似高贵,实则内心脆弱,喜欢玫瑰的敢爱敢恨,杜鹃代表的是多愁善感,喜欢百合的人高雅迷人……
单凌薇还记得当时是这样回答的——“以上都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花?”
单凌薇默了一会儿,回答:“迷人但带刺儿的,除了爱情和玫瑰,还有荆棘花,我喜欢荆棘花。”
那是众人第一次听到她说那三个字。
“哦。”不知是谁发出意味不明的一个拟声词,没有人再追问其他,话题仓促地结束了。
也许当时有人心里就是那样想的,她单凌薇不就是一朵荆棘花吗,因为长得美,被不少男生热烈追求,活在被爱的虚荣幻影中,恃貌傲物,恃美行凶!
曾有男生A君一片痴心化作满腔愤怒,抛下自尊在人海中发出马景涛式咆哮:“单凌薇,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你怎么还是不肯正眼看我一眼,你这个女人怎么就这么冷血!”
这也充分具化了单凌薇不易近人的形象。
那个时候学校里比她更不好接近的人,大概只有一个了。
——他就是周缈。
周缈是个怪人。
在男生们流行留长发耍酷的时代,唯独他一人剃了一个月亮一样皎洁的光头。
周缈和单凌薇同校不同班,但这么特别的一个人,单凌薇想不注意到他都难——他每天都独来独往,孤独、神秘,不染纤尘。
免不了被人嘲笑和揣测的命运。
“喂,周缈你这是想不开要去少林寺出家了吗?”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竟还有人见了他就学着电视剧里的少林和尚摆出念经的手势,当然得不到什么回应,周缈同学懒得搭理他们,众人自讨没趣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单凌薇从心底佩服和欣赏这个人,觉得这小和尚身上有点儿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境界。
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察觉自己喜欢他的呢,是在操场的人山人海中,有点儿近视的单凌薇能一眼就捕捉到他的身影,哪怕他戴着头巾和帽子,她依旧能找到他。比装了定位系统还准确无误!
他的个子在那个时候不算出挑,不过皮肤好,冰雪一般,近距离看也看不到一丝瑕疵,眉目成书,头型也很好,圆圆的,单凌薇觉得往前数三百年,往后数三百年,都没有这么好看的人。她第一眼看到他,想起了了某一个下午,她在学校外面的旧书店,翻到一本发黄的书,是李碧华的一本男主角设定为僧人的书。
只可惜那本书,名字很不朴实纯洁,她拿起翻了翻,没有借。
二
偶像剧里漂亮的女二极尽倒追之能事,现实生活中的漂亮的女孩儿通常是拉不下脸主动去追求某个男生的,而且像周缈这样的怪人,追到追不到还两说。
单凌薇这朵荆棘花当然也不会直接倒追周缈,她选择了更保守的方式——每天故意绕过一整幢教学楼,只为一个目的——偶遇周缈。
她绞尽脑汁,蓄谋了数次“偶遇”,只可惜每一次眼里的万丈星光都在他目不斜视地从身边走过时跌落成灰。
这天,见周缈在小超市买东西,单凌薇特意跟在他身后排队,轮到她结账时装作少了一块钱的样子,扯了扯刚结完账的周缈的衣袖,眨着眼睛求助道:“你好同学,请问你可以借我一块钱吗?”
可人家周缈连头也没抬,拿出一枚硬币轻轻扣在桌上,还没等她认真道谢就走了。
单凌薇慌不择路地追出去:“等等,你还没有告诉我,怎么把钱还你?”
“没事,不用了。”说话时他的步履未停。
单凌薇觉得这小和尚可真老实啊,老实得有些呆,也有些酷。
一个又呆又帅又酷的小和尚,简直是为她单凌薇量身定做的。
他打定主意不让她还钱了,可她偏要还。
当单凌薇穿着一件贴身的针织无袖衫配一条牛仔裙走进周缈他们教室的时候,男生们吸了一口气。
单凌薇走向周缈,把一本书轻轻放在他桌上,说:“我是来还你东西的。”
满堂的目光都聚焦在单凌薇身上,可周缈的目光在书封上,那是三毛的《送你一匹马》。
“这不是我的书。”
单凌薇翻开书扉页,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张一块钱的纸币,“我还的是钱,这本书是送给你的,就当作感谢你的慷慨相助。”
一块钱换一本书,简直不能更值了。
有借有还,有来有往,怎么看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对了,在李碧华的小说《青蛇》里,白素贞和许仙就是从借一把伞开始的。
此时,边上那些打闹的男生已经伺机而动,几个男生互相推搡着凑过来:“周缈,你小子艳福不浅啊,什么时候把校花给勾搭上了?也教教我们哪!”
单凌薇被他们说得脸都涨红了,但她没有马上离开,见周缈这个呆子还是没什么反应,补充似的说:“三毛是我最喜欢的两个作家之一,我很喜欢她在这本书里说的一段话——想大大方方地送给世界上每一个人一匹马,当然是养在心里、梦里、幻想里的那种马。至于自己,那匹只属于我的爱马,一生都在的。”
周缈终于还是把书拿起来,说:“谢谢。”
天知道,那一长串话,单凌薇都不知道背了多少遍,可是说的时候气息还是有点儿不稳,总觉得重来一次可以更好,说完口干舌燥,周缈的这声谢谢让她终于在心里默默地松了一口气:“希望你能喜欢。”
然后在一阵啧啧声中,满脸通红地离开了。
三
“单凌薇,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竟然去勾引和倒贴那个阴阳怪气的周缈。还是说你喜欢秃子啊!”被拒之门外的A君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明显恼羞成怒积怨已久,故意来找单凌薇的碴儿。
“受刺激的不是你吗?嘴别那么缺德,而且,我做什么与你有关系吗?”这人用词之贱,可见是个风度全无的主,单凌薇既已经看透其本质,嘴上更是不留情,她冷淡地说:“还有,请你去和审美正常的人玩儿去吧,别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碍眼。”
A君被她一番话说得额头上青筋暴起:“单凌薇你迟早有一天会为你的狂妄和嚣张买单的,现在你去接近周缈,我已经能够预知到那一天的到来了……”
“那你等着吧……”
再次见到周缈,单凌薇热情地和他打招呼,他已经愿意和她点头说声嗯了。
可是这点进步还远远不能满足单凌薇,她渴望了解他,靠近他,即使不能像其他男生一样为她鞍前马后,献尽殷勤,但至少也愿意多看她两眼啊。
这样想着,单凌薇问道:“周缈,我送你的那本书你看了吗?”
周缈点头。
“你觉得怎么样?”
“挺好。”
单凌薇扬眉:“周缈,你还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冷漠的男生。”
周缈:“……”
单凌薇:“不过看你对谁都这样,我就放心了。”
周缈忽然笑了,他笑起来唇红齿白,天然无害,像个稚童,晃得单凌薇有点儿睁不开眼。
然后,她听到他问她:“那天你说三毛是你喜欢的作家之一,你还喜欢谁?”
他突然对她说出那么长的句子,她猝不及防,连忙认真地回道:“一个香港女作家,叫李碧华”
“《霸王别姬》是她写的吧。”
“你也知道她?”
“在你眼里我是原始社会来的吗?”
“……”不,在我眼里你是天上来的。
“我看过电影。”
让单凌薇欣慰的是,熟识后,她渐渐发现周缈是典型水瓶座,他平时不说话,只是他不想说话而已,虽然有时候思维跳跃得有点儿跟不上,但经常会露出逗逼可爱的一面。
有一回她问他:“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和学校里的其他男生都不一样?”
他回道:“你也和学校里别的女生不一样。”
这句话单凌薇喜欢听,她开心地追问:“哪里不一样?”
“你比她们都漂亮。”
像是荆棘丛林里忽然开出了花,单凌薇觉得栽了栽了真的栽了,他的优点又多了一个——眼光好。
单凌薇哪里知道,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与她好不好,漂不漂亮并没有直接关系。周缈的夸奖虽发自内心,但是他并不会因此爱上她,他的心里早已经住下了一个黛玉般的姑娘。
四
这样过了半年。
暮春时节,单凌薇陪家人去寺庙敬香祈愿。
寺庙门口有一条卖香火的小街,摆了很多算命的摊子,沿路有不少乞讨者衣衫褴褛匍匐在地上,面前的铁碗里装着面值不等的一些零钱。
单凌薇摸出钱包走向一个头发花白的乞讨者,忽然有两个人走在她前面,双双弯下了腰,其中一人双手将一张十元人民币轻轻地放到铁碗里。
给钱的动作丝毫没有一般人施舍的居高临下,动作甚至有点儿虔诚的美感。
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单凌薇清楚地看到男生牵着一个女生的手,他们各自穿着普通的运动装,戴着棒球帽,真有些像情侣装,单凌薇心念一动,那棒球帽后面黑黑的后脑勺儿和长头发并没有出现在她视野里,只有一片耀眼的白,像是皎洁的月亮。
“周缈”这个名字几乎要脱口而出,她能在几千人的操场一眼将他认出,可这一刻他就在眼前,她却突然有些迟疑了。
而周缈平时就是不太留意周遭环境和人群的人,他好像永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此刻浑然没有察觉到单凌薇的存在,牵着女生的手走到不远处,用同样的动作,给另外一个乞讨者施钱。
单凌薇和家人走得很慢,正因为如此,她有幸目睹了那两个人逐一给沿街所有的乞讨者施钱的画面。
这座寺庙很有名,香火非常鼎盛,光这条短街乞讨的人都不下二十个。他们中不乏有人身体健全,正值壮年。想必在这地上匍匐一天,盆满钵盈,收入比普通的上班族还可观。
单凌薇虽然平时在学校里那些纠缠着她的男生面前冷若冰霜,然而面对老弱病残,会尽可能帮助她们。但这并不代表她会盲目地去做善事,在她眼里,这种见人就施钱的不是土豪就是傻。那个土豪或者傻瓜不是别人,而是周缈,这让单凌薇的心情变得微妙起来。
他身边的女生是谁?是女朋友吗?可是女孩儿子不是都喜欢长发吗?她为什么会也是光头呢?敢情这是某种流行趋势?
一连串问题纠缠在单凌薇的脑海里,几乎要挤爆她的头。而这些问题里有一个清晰地跳出来——要不要上去向他们问声好。
“薇薇,薇薇”一旁的大嫂一连唤了她几声,她才回过神儿来。表姐晃了晃她的手臂:“你在想什么呢?失了魂儿似的。”
“姐,你等我一下,我看到一个同学。我去和他说句话。”
五
“周缈,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单凌薇大步走上前去。她说话得体,落落大方,一点儿也看不出心中有过百转千回的踟蹰。
周缈闻言,抬眸看向单凌薇,一向干净得像个孩子般的目光忽然有了一丝防备,似乎并不想在这里遇到熟人的样子。
单凌薇这才看清他旁边的女孩儿,女生脸小小的,瘦,皮肤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看上去弱不禁风我见犹怜的,林黛玉一般,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似的。
让单凌薇感到刺眼的是,女孩儿站在周缈的左手边,每当有人走过来时,周缈那样自我的人,竟然会下意识地让她往自己身后站,或者小心翼翼为她挡开。
“你好,我是单凌薇”单凌薇心中酸涩,努力制止自己往下想,她微笑而礼貌地对女孩儿伸出了手,“我和周缈是一个学校的,你……是周缈的女朋友吗?”
一边说着一边转向周缈,故意指责道:“周缈,你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还藏着掖着呢。”
“你好,我叫云诺。”女孩儿没有回答单凌薇最在意的那个的问题,脸上不自觉地浮出一丝羞赧。对单凌薇来说已经是回答了。
“云诺,允诺,这名字可真好听,”这句话是由衷的。
“谢谢。你的名字也很好听。”云诺轻声说。
“对了,你们是来这里祈愿还是还愿?”
“祈愿。”周缈回道。
“听说这寺庙还挺灵的,要不我们一起进去吧。”单凌薇邀请道。
周缈与云诺对视了一眼,点点头。
不信神佛的单凌薇那天双手合十跪在佛前,心中百感交集,想着,原来他从来都看不到别人,是因为他已经有了云诺。
周缈和云诺却远比她虔诚的多,当他摘下帽子,认真地将愿望写在祈愿本上的时候,单凌薇忽然很想知道他祈的究竟是什么愿。
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她才知道,他写在本子上的是一句祈祷:希望云诺早日康复。
云诺是周缈的初恋,只是很不幸的,她在半年前查出患了血癌。拿到检查报告的那天,云诺觉得整片天空都灰了,反应过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和周缈说分手,可周缈却鼓励她,陪着她,守护着她,知道她因为化疗,掉光了头发之后,当天就去剃了个特立独行的光头。他对云诺说:“我们俩谁也别嫌弃谁。”
回到学校,所有同学都笑周缈,拿他开玩笑,可他置若罔闻,他才不在乎这个世界怎么看,他在乎的,只有他的云诺。
像灯塔守护着孤海,他守护着她。
单凌薇送给周缈那本《送你一匹马》的时候,他起初是不想要的,可他想起云诺可能会喜欢,就收下了。他给云诺背诵书里的句子:生活是好的,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前面总会有另一番不同的风光。
…………
在感情里,单凌薇是个常胜将军,她习惯了用尖利的刺扎伤别人,护自己周全。但是第一次动心,她在他与别人的故事里掉了自己的眼泪,不战而败,溃不成军。
空余铁蹄声声。
有些人,明明从始至终都不属于你,可是偏偏思念的痛苦,无法倾诉的折磨,让你觉得你们已经分手了几千几万遍。
六
盛夏的时候,医生说云诺未必能够熬过那个暑假。
云诺不想把所剩无几的时间都浪费在医院里,然而她那时的身体实在没有办法出远门,她说如果有机会她想去乡下住着,去晒晒太阳,看看花儿与云朵,最后感受一遍这个世界的静与美。
周缈难过地把云诺的决定告诉了单凌薇,也是那时,单凌薇才知道云诺是个孤儿,八岁那年被周缈的邻居收养,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可是后来她患了病,邻居夫妇只是普通人家,对这个养女的爱在给她治病的过程中渐渐消失殆尽。
这个世界上愿意陪伴在她身边的人只剩下周缈,他是她活着唯一的希望。周缈的母亲不喜欢云诺,好在他父亲觉得云诺那孩子可怜,暗中通过周缈给了她一些金钱上的帮助,才让她能够在医院住到现在。单凌薇再次在他们的故事里泪盈于睫,对比云诺,她拥有的实在太多太多了,多到让她有了盔甲。她思来想去决定帮助她,于是回到家,对父母撒了一个谎,说:“我有个朋友想去乡下写生,能把我们家那套闲置的房子借给他们住一段时间吗?”
恰好那段时间,母亲迷上了打麻将,根本不怎么管单凌薇的事,没有多想就同意了。单凌薇想了想,又说:“对了,我记得乡下有个很厉害的老中医,不知道他还在吗?我最近不知道是学习压力大还是怎么回事,睡眠不好,我想顺便和他们一起过去,找她开两服药。”
她记得她母亲有一段总是头疼就是老中医给她看好的,所以这个借口应该管用,果然母亲说:“那你带点儿礼物去看看叔伯他们。”
“好的。”
单凌薇带着周缈和云诺回到了乡下的老房子,她将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带他们去山上摘野花,采松果,把枯枝带回来插在花瓶里。
日子清浅,却也别有一番味道。
夏天里,漫山遍野开满了粉白的荆棘花,妖艳凄美。
云诺想去采摘一朵,周缈连忙制止她:“小心有刺。”
单凌薇笑了:“荆棘代表束缚,花朵却代表美好,荆棘花是挣脱束缚,代表的是坚强不屈。”
云诺说:“如果有来生,我想做一朵花儿,花儿谢了还会再开。”
她总是不经意间说出那样忧伤的句子,让人怜惜。单凌薇想起了那个心理测试:“云诺,以下四种花你最喜欢哪一种?A牡丹B玫瑰C杜鹃 D百合
云诺想了想,说:“杜鹃。”
——单凌薇还记得,杜鹃代表的是多愁善感……
天气温和一些的时候,他们就在树上绑一个秋千或吊床,躺在上面看着天空从白云万里到星空漫天。
云诺容易疲惫,而单凌薇却精力旺盛。除了带着他们去玩,还给他们张罗各种好吃的,瓜果蔬菜全是向附近村民那里买了,自己亲自去摘的,非常新鲜和干净。
周缈看眼里,感动在心。有一天夜里,云诺睡着了,周缈却怎么也睡不着,起来发现曲凌薇在厨房给她们准备第二天的早餐食材,灯光昏沉,她忙碌个不停的身影像是加了柔光,他心中一暖了,喊了一声:“薇薇。”
单凌薇回过头,对上他的眼睛,灯光在他的长睫上投下阴影,让他的眼睛看起来有些忧伤,像是藏着很多秘密,又像有话想要对她说。
静默了片刻后,他开口了:“薇薇,这些日子辛苦你了,夜深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我没事。”
终于,云诺的病情加重,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候,云诺忍着巨大地疼痛,很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说:“这些日子我很快乐,周缈你要帮我好好谢谢薇薇。”
周缈抱着她奔向车站:“我知道,我都知道。”
三天以后,云诺就走了。
周缈捧着脸,哭得像个孩子。
单凌薇拍了拍她的背,见他那样难过,心中抽痛:“如果她还活着,她一定不想看到你这么伤心。”
可这话根本起不到什么安慰作用。真正的悲伤面前任何言语都显得那样无力和苍白,只能等着他自己走出来,她除了默默地陪着他,照顾他的生活,什么也不能做。
那段时间,周缈的头发已经长出来了不少,黑黑的,刺刺的,他穿黑色的T恤,日日去酒吧买醉,人看上去阴郁了几分。
不久后,单凌薇发现周缈的耳后根多了一个刺青,刺的是YN。不用想也知道,那是云诺名字的拼音首字母。
云诺是他第一次爱的人,他忘不了她,就像单凌薇忘不了他。
七
开学之后,认识周缈的人都说他变了不少——他好像忽然拔高了一些,头发懒得去剪已经漫过了耳根,耳后根的字母文身若隐若现,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忧郁的气质,学校里开始有女生对他表现出好感。然而,除了单凌薇没有一个人能够靠近他。
他的牙刷他的杯子他的指甲剪都是单凌薇买的,在他参加长跑时,第一个递水的是单凌薇,他的单车坏了,是单凌薇帮他拿去修的,在众人眼里,他们俩天造地设,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儿。
可是只有单凌薇自己知道,那人不爱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他爱的人。
一晃入了冬,那个冬天格外冷,单凌薇觉得手脚冰凉,他用同样冰凉的手,握住她的手放进他的外套口袋里暖着。
那是高中三年,他给过她,最温暖的记忆。
高中毕业,很多校园情侣都面对分隔两地的考验,而周缈身边的单凌薇却连一个正名都没有。
“喂,看着大家成双成对,你不觉得你需要找个女朋友了吗?”那天,单凌薇喝了点儿酒,大咧咧地走到他面前。
“不觉得。”
“周缈,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人,要不我们试一下吧。”她好像下了某种巨大的决心,强势地把他按在墙上,故作老成地挑起他的下巴。
周缈愣了一下,慢慢地拿开她的手,说:“别闹。”
“为什么?”
“薇薇,你是个好女孩儿,我不想辜负你。”
“我不怕辜负,我怕孤独。”
——呵,你是个好女孩儿!这样虚情假意的话她拒绝人的时候都不用的,没想到有朝一日周缈却用来拒绝她。
单凌薇在心中自嘲。
可她还是想争取一次,就一次,因为那也许是他们最后的机会了。
“可是我怕。”周缈看定她说:“薇薇,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你了,他们都说你不好相处,我也以为你这样漂亮的女生走的是冰冷孤傲的路线,认识了之后意外地发现你人很好,很热情,也很张扬。”
“所以呢?”单凌薇心中狂喜,她想说“其实我对别人都很冰冷的。”
可周缈打断了她:“那个深夜,我看到你在乡下的小厨房里为我和云诺做早餐时,我忽然就想,你将来会是一个贤妻良母,我想你一定会遇到懂你珍惜你的人。”
原来他夸她是为了推开她,她吞下心中的苦,面上有笑:“那如果以后没人要我的话,你愿意娶我吗?”
周缈摸了摸她的头,没有说话。
这个呆子啊。
后来,单凌薇做过好多有关周缈的梦,有时梦到自己和周缈成了同桌,她被他美色所惑,根本无心上课,只想偷看他,终于有一天被这个呆子察觉了。
呆子同学说:“你是不是饿,怎么流口水了?”
有时梦到云诺还活着,周缈邀她去喝他们俩的结婚喜酒,她就和他耍赖:“我才不要喝你的喜酒,周缈,我只想和你喝交杯酒。”
有时梦到下雨天,她像白素贞一样找他去借伞。
有时梦到晴天,漫山遍野都是鲜花,他们一起去踏青。
八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近不可相恋,退不可相忘,注定只能退回朋友的位置。
大学那几年,单凌薇与周缈虽然同在一座城市,但见面少了。记得有一回,他们所在的城市刮大风,她给他打电话,大叫着说外面好冷啊。
他回道:“你要多穿点,别被风吹走。”
她在风里大笑:“你也是,要关紧门窗。如果风把我吹到你家,我就不走了。”
“……”
不知这世上有多少爱而不得的人,这样似是而非地开着玩笑。
他哪里知道,那时她多想听他说一句——不走我养你啊。
但她知道他不会说的。
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周缈忽然开始在很多国内的新兴综艺节目上出现,可惜一直不红。很多人都说他性格怪,单凌薇就披着马甲去给他洗白。
有一次,他在一个节目说起他中学时期剪过光头的经历,脸上无悲无喜,只字片语也没有提到单凌薇。
还有一次说到最感激的人,他说,有一个女孩儿陪我度过最坏的时光。
主持人问:“是恋人吗?”
他答:“不,只是朋友。”
“……”
以为就这样一辈子也不温不火,结果他突然参演了一部叫旅行电影,迅速走红。
单凌薇看着这个用整个青春喜欢的男孩儿变成了男人,他一路走来,终于不再是她默默喜欢的小和尚,他开始发光发亮,心中不由百感交集。这一年,她感觉到自己正在急速衰老,不再被爱,也不再爱人,情怀渐失,可是她还是去看了他的电影,此时的单凌薇已经不再看三毛和李碧华了,她没有像三毛一样去更大的世界,也不会有李碧华笔下惊情而又荒诞的人生。
她和云诺都没有走的路,三毛笔下的路,没想到是周缈在电影里替她们走了。
单凌薇很喜欢电影的名字,它叫《一万次别离》,十几个国家,二十几座城市,从城市到沙漠,从湖泊到山川,从一个故事到另外一个故事,片子拍得很写实,周缈的头发长长了,漆黑如墨,也许是影片的需要,也许是常年旅行在外的原因,他的皮肤比以前黑了一些,很健康。
可是让单凌薇印象最深的却是里面那个叫南江的女主角,据说她还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和半个导演。电影里,尘世的风吹向她,滂沱的雨砸向她,她在风雨中奔跑,一双眼睛洗尽铅华。
沿途太多好风景,她却时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像是眼里有比风景更美的人,像是曾经的周缈,像是,周缈深爱的那个女孩儿,云诺。
不知道和她合作的周缈会不会也像自己一样,对她产生这样的感觉。
从电影院回来后,单凌薇在一个旧书摊找到了李碧华那本当时她在学校没好意思借的书——那本书叫《诱僧》,李碧华在书的结尾写道:火那么壮大,水却熄灭它。水那么壮大,土却掩藏它。土那么壮大,风却吹散它。风那么壮大,山却阻挡它。山那么壮大,人却铲移它。人那么壮大,权位、生死、爱恨、名利……却动摇他。权位、生死、爱恨、名利……那么壮大,时间却消磨它。
――时间最壮大吗?不,是“心”。当心空无一物,它便无边无涯。
云诺走后,单凌薇以为自己可以陪伴周缈,她那么漂亮,如果他多看她一眼,也许眼睛里就有了她。
可是他看不到她,无论她为他做了什么,他的心里永远空无一物。
李碧华还说生命中任何一天的结束,便永不重来。
单凌薇看到周缈耳后根的刺青的时候,她忽然明白了有些人不可替代。人人都说她恃貌傲物,恃美行凶,哪里知道骄傲如她,一个人孤独地在心里,爱了他很久很久。回去之后,她鬼使神差找了一家店刺青店,刺青师问她想刻什么图案,她说荆棘花。
说着,又想了想,找刺青师要了纸和笔,在纸上写了一串含义不明的英文字母——MFK-XHIT,对刺青师说,请在花朵旁帮我纹上它。
…………
单凌薇有阵子在学五笔,字根表还没背熟,很多字还不会打,但是闭着眼睛都记得那一串字母MFK-XHIT,它们用五笔打出来是两个字——周缈。
她是迷人但带刺儿的荆棘花,荆棘给别人,花朵都给他。
最好的青春,她都用来爱他,最美的梦,她全用来追逐他,最苦最甜的记忆,是她在身后深情凝视他,等着他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