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段偏僻、环境清幽的某咖啡厅。
晨曦推开门走进去,清脆的铃声响起,年轻帅气的服务生含笑走过来,晨曦轻轻挥了挥手,朝着坐在窗边的女人走过去。
暗紫色套装穿在她身上显得那么高贵典雅,这个已过不惑之年的女人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岁月对她似乎格外网开一面,她依旧美得倾国倾城。
据说当年在南城,宋家大小姐是艳动全城的传奇千金,引得无数南城青年才俊拜倒她的石榴裙下,但是她偏偏看上了一个家世普通、平平无奇的青年画家。
豪门千金与落魄文人,所有人不看好这一对,后来他们修成正果,于是她和林远谦的爱情被美化成了突破门第之见的人间真情。
然而,没有人知道,在这份令人慨叹的人间真情背后,有一对无辜的母女成了牺牲品。
以上,是晨曦懂事以来,对林远谦、宋锦以及她母亲三人之间恩怨情仇的理解。
她从来都是这么认为的。
直到在宋锦对面坐下的那一刻,她仍然想不到,从今天起,她从前认为的真相将会被彻底推翻。
抛却了所有不必要的寒暄,晨曦温温凉凉的开口:“您找我,要谈什么?”
宋锦原本望着桌面出神,待晨曦说了话,她才后知后觉的抬头。
她并没有化妆,近看之下,眼角眉梢还是隐约有了痕迹纹路,她问:“喝点什么?”
晨曦挽了挽唇,眼神格外寡淡:“不必了。我想我们并不是能在闲暇午后坐在一起喝着下午茶聊天的关系。您有话直说吧。”
宋锦像是愣了愣,而后她笑了笑,笑容里带出了点因为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而形成的矜贵冷傲感。
“其实说起来,你和我年轻时的性格很像。”
晨曦抬眸,轻轻的笑,绵延着淡淡的嘲讽:“需要我说一句——荣幸至极吗?”
宋锦笑容淡了下去,大概是觉得同一个晚辈做口舌之辩未免有失身份,而且依照晨曦的性格,再多的铺垫都显得多余。
她索性阐明来意。
宋锦抬起双手,交握在桌前,面色肃然,紧紧盯着晨曦的眼睛说道:“我找你,是因为你父亲的病情已经严重到需要做骨髓移植。我和宛然都已经做过检查了,并不匹配,医生说直系亲属匹配的可能性比较高,所以我希望……”
“您希望什么呢?!”
晨曦温凉浅笑的打断了宋锦,她的身躯微微后仰,靠上了椅背,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极重又缓,“希望我去医院做的检查,万一匹配,然后让我躺上手术台去救林远谦吗?宋夫人,您怕是忘了,我从来没把他当父亲,他若是死了,这世上我最恨的人便少了一个。所以啊,我巴不得他死。”
她轻轻袅袅的笑着,干净透澈的杏眸不闪不避的的看向面色微微变化的宋锦。
垂在身侧的手却不知道何时已然攥起收紧,惨白的骨节高高凸起,像是随时要穿透血肉裂开。
宋锦终究是世家大族里养出来的千金,从容沉稳,也或者她早就预见到了晨曦的反应。
在最初的面色波动后,她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从旁边的手包里拿出了一个信封。
晨曦的目光落到信封上的瞬间,唇角上挑,清晰分明的嘲弄弧度。
宋锦像是知道晨曦在想什么,她优雅的拨了拨耳边的头发,抬眼望着晨曦。
就这一刻的眼神,令晨曦微微怔住。
晨曦居然隐隐觉得她从宋锦的这个眼神里,解读出了某些类似怜悯和不忍的情绪来。
宋锦将信封推到晨曦面前,她看着这个温婉干净、眉眼之间与当年的路安安有几分相似、气质却迥然不同的女孩子,一字一顿的说:“晨曦,这么多年来,你都怪错了人。林远谦从来不是你想象中的、万恶不赦、不配为人父的男人。”
她看着晨曦渐渐皱起的眉头,继续有条不紊:“你也许认为我在骗你,毕竟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这个信封里装了能证明我没有在骗你的证据,你拿回去看完。之后如果你还是巴不得林远谦死去的话,那么就当做我今天没来找过你。”
话至此,宋锦提起包站了起来。
晨曦低眸看着面前的信封,侧面紧绷的厉害,像是面前放了一个定时炸弹。
宋锦几不可闻的低低叹息了一声,先前说话时客套而从容的神情散去,面庞上多了些微末的温柔,她对晨曦说:“父母之间的爱恨纠葛说到底与你无关。你只是个孩子,只是个应该被善待被疼爱的孩子。”
她忽然低下头去,眼底仿佛染上了晦涩的懊悔,“只可惜当年我也太年轻,像你现在这般锋利的如同一把刀,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那时做的任何事、任何决定,如今细细想来,实在是对不起你……”
宋锦越说声音越低沉,含糊不清的语气与措辞令晨曦满面疑惑的抬头看向她。
宋锦这时却是摇了摇头:“一时感慨说多了,我只是想告诉你,当年的事不论是非对错,都是我们长辈对不起你。”
说罢,她便转身离开,走的飞快,根本不给晨曦多说一句话的机会。
大半个午后,晨曦捏着薄薄的信封,独自一人坐在咖啡厅里,脑海里不断飘过的是宋锦对她说的每一句话,看向她的每一个眼神。
……
南千前来汇报的时候,自家少爷已经不如平常清醒了,他看了眼空掉的酒瓶,一字不漏的说:“路小姐,今天下午去见了林远谦的夫人宋锦,林夫人似乎将一个信封交给了路小姐,信封里面是什么不清楚。”
半阖着眸的男人陡然睁开,面色瞬间深沉下来,沉默了一秒,问道:“林远谦的情况怎么样?”
南千回答道:“林远谦的状况不太好,林夫人和林小姐的检查结果不适合,无法做骨髓移植。”
他话音落下,慕时琛的脸色已经转为阴沉。
被慕时琛拉来作为诉苦对象的容临这时拍了拍慕时琛的肩膀,了然的说:“你当初明明已经查清了晨曦父母的旧事了,顾忌着她的身体和情绪瞒的严严实实,可是事实总有浮出水面的那一天啊……她现在应该很需要你。”
男人愈发暗沉的神色和眼底溢出晦暗都清晰泄露他全部的心思,可是最后,他还是哑着嗓子道:“她现在看到我,只会更不开心。”
容临嘲讽的冲他呵呵,“你还要担心她看见你不开心?那我建议你还是别人南千跟着她保护她了,哪天她发现了南千的存在,肯定以为你派人监视她呢!到时她绝对非常、十分、特别的不开心!”
慕时琛眼皮都没抬,深刻的眉骨下落了一层阴影,看不清他在想些什么。
容临眼眸动了动,落到酒瓶上,揶揄的语气,“哎,我说,你要不多喝点,酒壮怂人胆,喝醉了就什么都敢做了!”
慕时琛终于抬眸,深深的看了容临一眼,容临以为他要和自己打一架,结果他拿起酒杯,狠狠灌了自己一杯酒。
……
深冬的天,夜晚来的太快。
晨曦踏着夜色回到家,一出电梯,猝不及防的就看见慕时琛伸着大长腿,脑袋半歪着,靠着她家的防盗门睡得不亦乐乎。
哪还有什么江城第一贵公子的形象风采,俨然就是一个长得还不错的、五家可归的醉鬼流浪汉。
晨曦顿时有种掉头就走的冲动的。
不过鉴于她不能在深夜流浪街头,而进入家门的前提条件是挪开这个男人,她只能抑制住了掉头就走的冲动,上前两步,抬脚踢了踢地上的男人。
慕时琛一声不吭,半点反应都没有,呼吸依旧绵长平稳。
有那么几秒,晨曦很发散性思维的想,怎么没人把这个看上去有些颓丧但依旧难掩清贵的男人捡回家呢……
半晌过后,晨曦终究落败,她叹了口气,蹲下甚至,低头去圈住酒鬼的脖子,让他靠入她怀里,然后伸长了手从包里找到钥匙去开门。
就在晨曦费力开门的时候,更上一层的楼梯拐角处,容临正一手插兜一手撑着窗台看的津津有味。
男人啊,真是脆弱又神奇的生物啊,哪怕外表看上去再霸道酷炫拽,哪怕站在一座城市顶端呼风唤雨,受了情伤,还是只能靠酒精麻痹……
容临看着仿佛醉的人事不知的慕时琛,深觉自己把他扔到路晨曦家门口,实在是明智之举。
不知道明天一早慕时琛醒来该如何感谢自己呢……容临如此想着,施施然的甩着车钥匙转身消失在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