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良人居
兰花小姐2018-04-26 15:044,273

  良人,古时候妻子对丈夫的称呼,《诗。秦风。小戎》:“厌厌良人,秩秩德音。”

  良人居,如果只听其名,常人是想不到这是一家餐馆,很古风却又不失潮流的一家餐馆V。

  在纪深殇的记忆里,这里是他和任子清初遇的地方,彼时他以她的良人自居。而在任子清的记忆里,她见到纪深殇的时候更早。

  那时任子清六岁,纪深殇九岁。

  他们的缘分,在太早的时候就注定好了,注定会遇见你,注定会爱上你,注定会为了你痛苦,注定因为你而成长。

  这是一个很传统的英雄救美的故事,任子清当时被其他男生欺负,纪深殇就像是天神一样把那些欺负他的男生打跑了,有的男生愤愤不平的问纪深殇:“你凭什么多管闲事?”

  纪深殇眼珠一转,按照电视剧的套路说:“因为我是他的良人,也就是说我是他的男朋友。”

  当时的任子清虽然才五岁,可是早熟的性格让她早早的就明白了“男朋友”是什么意思。她偷偷的看纪深殇,男孩稚嫩却精致的脸衬着夕阳的余晖在她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的他是她的盖世英雄,可是她不过是他随手仗义相助的一个可怜女孩罢了,甚至连长的什么样子也没有记得。

  任子清记忆里的第一次见面,纪深殇以她的良人自居。

  而纪深殇记忆里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他也是以她的良人自居。

  那时任子清才刚刚大一,白白净净的一张脸,即使面无表情也很讨人欢喜,所以军训结束后,不少男生就对她表白了,各种示好感,招式花样百出绝不雷同。可是任子清都拒绝了,她要等着纪深殇,就算纪深殇不记得他了他也要等下去。

  唯有一个计算机系的男生,被拒绝了也穷追不舍,有一次甚至操控了全校的电脑,对所有人宣告了任子清是他喜欢的人。

  男生长的还不错,很正太,可能是从小到大都被人捧着的缘故,没有被人拒绝过,甚至还觉得任子清的拒绝就是矫情一下意思一下最后还是会答应他的。

  而他的举动给任子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她担心纪深殇会看见,所以约了男生出来,想把事情说清楚,而地点,就定在了“良人居”。

  可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任子清不知道良人居是学校著名的情侣餐厅。于是,男生就觉得这次任子清约他出来是要答应自己。

  “那个……”任子清看着面前的咖啡斟酌着如何开口才能完美的拒绝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你不用说了,子清。”男生打断了任子清的话,面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我知道你心里想的什么。”

  “你知道啊?”任子清诧异地看着男生,她还没有说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她还是说:“就算你知道我还要说的。”

  “给你这个机会。”男生这个时候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无法自拔,想象着任子清会说什么样子的话给他告白,这个距离女神成了自己的女朋友该给自己惹来多少羡慕。

  “谢谢你会喜欢我,可是……”任子清深吸一口气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所以不会答应你的,请你以后不要再纠缠我了,你这个样子已经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并且希望你可以为你的任性行为向同学们解释一下。”

  男生显然没有想到任子清说的是这个,准备好的答应脱口而出:“好。”

  他是指的同意他们在一起,他可以撤回消息吗?

  当然不行。

  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自己。任子清露出来一个如负重释的表情,他说:“那就好,我还怕你不同意来着。以后我们可以做朋友。”

  “他妈在逗我?”男生很愤怒的站了起来,把桌子一拍,发出巨大的声响,所有人都朝他和任子清这个方向看来。“你是不是在玩我?”

  任子清感到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他对男生的示好从来没有什么表示,今天约她出来就是想把事情说清楚,哪里玩他了?

  是男生想的太多吧!

  “对不起同学,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是真的不喜欢你,请你不要再纠缠我了好吗?”任子清知道,今天如果不把这个事说清楚,以后的大学生活估计是不能安宁的,所以他说:“这位同学,我甚至连你的名字都没有记清楚,可是你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喜欢一个人,并不是像你这样,如果你真的再这样的话,我很难保证我忍不住脾气做出一些过分的事。”

  男生被这个巨大的打击下的有一点吗?她愣了两秒,笑了,说:“你拒绝,我为什么?”

  任子卿想着以绝后患,所以他一咬牙一闭眼说:“很抱歉,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男生听完,觉得自己彻底被任子清玩弄于股掌,他愤怒的抬起手想要给任子清一个耳光,手扬在半空中飞快的落下。

  任子清有生以来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无理取闹的男生,告白被拒绝不说,现在竟然还要动手打人。惊讶的她忘了反应,呆呆的看着男生,把手挥向自己。

  等着任子清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她认命的闭上眼睛,等待着剧痛的到来。

  他等了许久都没有等来预想中的疼痛,小心的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男生握着那个男生的手腕。

  那个男生正是纪深殇,那个他灌铅了十多年的男生今天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再一次以英雄救美的姿态任子清看呆了。

  当时纪深殇上穿着白色的衬衫,手里还拿着一杯咖啡看起来休闲又优雅。

  纪深殇出手相救,并不是一时兴起,他从任子清进入两人居的那一刻开始就注意到任子清了。

  女生很漂亮,换句话来说就是这个女生长得很合他的眼缘。大学四年来,他见过很多比任子清更漂亮的女生,可是没有一个女生像任子清这样让他觉得好看,心生欢喜,还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所以在看见那个男生要打任子青的时候,一向不爱多管闲事的他出手握住了男生的手腕,让男生的手生生停在半空中。

  “同学,你长得丑,还乱勾搭别的小女孩,我并不反对,毕竟谁都有追求美的权利。可是,如果你因为被拒绝而恼怒成羞动手打女人的话,那我是很看不起你。”纪深殇本来他就是一个清冷的人,平时很少笑,可是又不让人觉得严肃,现在他板起脸,竟让人心生一股寒意。

  纪深殇在这所学校里是鼎鼎有名的,你随便抓一个人就连门口卖炸串的大娘都知道纪深殇有多优秀,人长得帅球打的好,口才也不错,是全校唯一一个不到大二就修完双学位的人,现在正在打算读研。

  说起纪深殇,就不得不提纪深殇的家世了。作为纪家唯一的孙子纪家的小宝贝,纪家对纪深殇并不是很严,因为继父老当益壮,身体健康,所以其身上可以选择大学毕业后读研,也可以选择去家族企业管理家族企业。

  “纪学长……”男生对纪深殇是有一些害怕的,但是他因为任子清不和他在一起,心有怨怼,他说:“纪学长为什么要管别人的事,这是我和任子清的事。”

  纪深殇笑了,他放开男生的手腕,把手搭在任子清的肩头说:“可是你打的人是我的女朋友,你说我要坐视不管吗?”

  “他是你的女朋友?”男生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周围旁观的人也惊讶了。

  纪深殇点点头,毫不忸怩的承认了。

  这是第二次,这是纪深殇第二次救任子清,也是第二次以任子清男朋友的身份自居。

  幸福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任子清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他呆呆的立在一边,像是安静的人肉背景板。

  这场戏只有纪深殇在状态就成了一场可笑的独角戏。男生还是有些不相信,他看看纪深殇,又看了看发呆的任子清。

  可恶的女人,他救了她竟然没有反应。纪深殇悄悄的扭了任子清腰间的肉一下,任子清猛然反应过来,她对男生说:“对啊,对啊,我的男朋友就是深殇。”

  因为之前男生想打她,使得任子清对他的好感一下子都没有了,所以任子清现在说话也有些不留情面,她伸手挽住纪深殇的臂弯,笑得温婉动人:“就是因为纪深殇太优秀,我怕打击到你,所以我才没有直接给你说。”

  纪深殇是一个传奇般的人物,输给他谁都心甘情愿。

  男生连忙道歉,之后灰溜溜的逃走了。

  之后任子清连忙放开纪深殇说:“刚才谢谢学长啦!”

  “那你要怎么谢我?”纪深殇看着任子清脸上忽然飞来的红云,没吃过猪肉但是见过猪跑的他一下子就明白了任子清的心思,明知不喜欢他还靠近是不对的,可是纪深殇还是想要逗他。

  “那我请你吃饭吧!”任子清笑了笑说。

  任子清笑起来很好看,五官全都舒展开来,像是穿过林间的风,像是降临在古城的阳光,清爽,温暖,动人这使得纪深殇的心脏不受控制的乱跳了两下,就像那些书上描写的小鹿乱撞。

  任子清的笑,在带给纪深殇心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纪深殇打量着任子清的脸,问:“小学妹,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听见穿着白衬衫的大男孩这样小心翼翼的问,任子清又笑了。

  纪深殇也跟着笑了,笑容里带着一点点不好意思,毕竟他刚才说的话太像那些男生搭讪女生的时候说的话了,像任子清这样的美女一定听过很多次了。

  可是没想到任子清敛了笑容说:“对呀,我们见过,你忘了吗?”

  莫名的有一种被调戏的感觉,可是这并不令纪深殇反感。他竟然有一种心甘情愿的感觉。很久之后纪深殇再回忆起当时的心跳,他终于明白那种不可控制的在他预料之外的凌乱的心声大概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当时的一见钟情注定了以后的孽缘,注定了会有人流泪,会有人受伤,会有人离开,会有人回来,他们互相伤害,却又彼此深爱。老板娘还是那个老板娘

  “说起来,我们的第一次还真是有些戏剧性呢。”任子清从回忆里抽身对纪深殇说。

  纪深殇带着任子卿走进良人居,良人居还是以前的那种装修风格,桌椅已经换了一批,八成新,仍然泛着木质的香味。因为还没有到假期,所以餐厅里坐满了小情侣,他们面对面而坐,柔和的灯光打在他们年轻的带着爱意的脸上看起来美好的像是一幅画。任子清忍不住问纪深殇:“你说以前我们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的?”

  “不是。”纪深殇回答的迅速而又冷漠。他看见仁子清的五官在一瞬间暗淡下来,又不咸不淡的补充,“那个时候我们哪像他们那么轻松,我们一般来良人居,都是复习复习再复习。”

  任子清想了想的确是这个样子的,那个时候快要雅思英语四级考试了,可是任子青还没有复习好,所以他很紧张,然后是纪深殇帮他补习的。直到如今,任子清发现自己依然记得当时纪深殇手里握住的笔和握住笔的指尖以及笔在纸上沙沙写出来的绝美字迹。

  清晰如昨日,就好像他把他和纪深殇每一个相处的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

  离开纪深殇的日子,任子清总会在寂寞的时候想起纪深殇,然后把他们共同的回忆拿出来回味,然后露出幸福的笑容。就好像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太,时不时的把自己年轻时的照片拿出来观摩,在阳光下翻晒一样。

  很痛苦,也很幸福,很寂寞,也很满足。

  “小姑娘,小伙子。”站在柜台里的中年妇女喊纪深殇和任子清。待到他们两个人,齐齐转头看他的时候,她才露出欣慰的表情,很开心的说:“你们一进门我就看见你们了,可是我不敢认,现在我才确定真的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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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相思一寸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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