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明媚
兰花小姐2018-04-26 15:061,745

  秀媚说,等有太阳了就会好。金色的阳光会催熟它。任子清想起衣兜里麦色的便利贴,久违地明媚,鬼使神差地将它带了回来。

  她喜欢这人的字,洒脱、飘逸,每个字的收尾一笔都轻轻荡开来,像古时喝酒之人拂过案头的衣袂。字是随人的,简默笙的字就很像本人,活泼、精神,像跳舞的小人一般挤在两排格纹线里。简默笙走路也是蹦蹦跳跳的,像脚底安着弹簧。晚上自习课的时候,简默笙从前排传来字条,问她下午逃课去了哪儿。任子清回说只是去了绮色佳看书一一笔尖顿了顿,小心地画上句号。简默笙不相信,回复说自己才不相信她这样的优等生会逃课去看闲书。过一会儿简默笙上厕所便没有叫她,好在这种小脾气彼此早已习惯,任子清自顾自地埋头在胳膊肘里睡觉。

  “他有他的河山明艳,如果没有动荡,或可成为风雅的人。”

  她又看到了麦色的便利贴,评价胡兰成其人。她打开书包,掏出铅笔,在纸上写: 虽没有动荡是好的,然而动荡中才显出一个人骨子里的品格,他不配他所爱的那种美。

  写完了,她做贼一样将评论贴在对方便利贴的下面。她给陌生人取名叫麦子,因为圣埃克絮佩里笔下的狐狸也有这样一片麦色的田。会心地交流对她来说是奢侈,可遇不可求。初中时她刚转学到广州,与同学课间聊天,说起《铁达尼号》,少女与画家疯狂的青春。那时他们看她的眼神怪怪的,她喜欢的东西从来不合群。

  有同学记住她随口的话,回去搜了资料。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她“不健康”一一只因她看成年人的情爱电影。这样一个斯斯文文的女孩,原来是这么“不干净”,像百香果的壳被剖开,无数低俗的绰号落在她的头上,语言锋利如果汁机般搅碎她的自尊心。

  直到遇见简默笙。大学时全校重新分班,初桐像往常一样坐在新教室

  的最后排。早课铃响时,一个女孩才冒冒失失跑进来。此时教室已坐满

  人,她大大咧咧地和任子清挤在一张凳子上,这个女孩就是简默笙。

  简默笙话很多,也很爱说。她说起自己的老家在安徽,任子清就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简默笙是个皮肤微黑的女孩,短短的头发,会弹乌克丽丽唱粤语版的《情人》,天生一种孩子领袖般的开朗,让她很快就在新班级里交了一票朋友。

  任子清在过去的班里,没有一个女孩同她讲话。现在简默笙拉她一起吃午饭,陪她一起去操场,她小心翼翼捧着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像踩在钢丝上跳舞。有一天,简默笙和她闲聊时,前座男生忽地转过身来,

  习惯性地唤任子清的绰号——

  “**妹,我的橡皮掉你那里了。”

  霎时间,整个教室安静的连一颗针掉在地上都能够清清楚楚的听见。

  他是她旧班级的同学。他喊出这个字眼时,任子清仿佛失足从钢丝上坠落下来。彼时她们正在讨论偶像的新CD,简默笙乍听到,脸像走路的人冷不丁撞上一堵墙。任子清的头往课桌里低得更低,男生以为她没

  听见,用钢笔叩了叩她的课桌:“喂,x x妹,我橡皮……

  简默笙“噌”地站了起来,谁也没看清她是怎么抄起课桌上那么多那么厚的教科书,劈头盖脸就朝着男生砸过去。男生和简默笙打了起来,教室里满是起哄的声音。最终,被挠破脸的男生蹿出教室很远,简默笙还不忘踢翻他的课桌。任子清的头始终低着,一双手死死地抓着校服衣摆,很久以后,掌心里还有指甲抠破的红印。

  从那以后,全年级没人敢再叫任子清的外号。简默笙被记了处分,从老师办公室出来时,任子清在树荫下等她,简默笙耸耸肩说没事,任子清的眼泪却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第二年,班上竟然来了一位新同学。

  文科班男少女多,女生们小声嬉笑,老班就重重的咳嗽,用不满的眼光扫了全班一圈,最后停在后排的任子清身上。

  你带新同学去走廊尽头搬一下桌椅。”走廊尽头有多余的。

  教务处用来堆放多余的教学用品。初桐打开老式牛头锁废弃的教室,时,废弃教室里扑出一股老旧尘埃的气息。

  新同学纪深殇走进去,手指插在校服裤兜里,气定神闲地在里面逛。任子清站在门口,想让他快点,又不好意思催。正犹豫着,男生已经晃到讲台的位置,手里玩着一支粉笔,坐在讲台上笑着看她,说: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任同学,你的名字还挺美的。”

  任子清的心一惊,停一拍,又跳一拍,大气也不敢出。他亮晶晶的眼望向她这边,她经不住这样紧迫的直视,慌乱地扭过身看走廊外的天空,从来没有人解读过她的名字。

继续阅读:第三百五十三章 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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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相思一寸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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