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和她一前一后走在走廊上时,她只觉男孩的力气真大,拎课桌如拎麦当劳纸袋。任子清走在他后面,抱着铁制椅子,走两步歇一歇。走廊漫长,他们渐渐拉开距离,纪深殇察觉到她的吃力,回过头来轻轻一笑,拿过了她手里的椅子。
她就这么两手空空地跟在他后面。这条走廊如此漫长,以至于他后脑勺新剪发茬的深青,他校服上衣被风吹鼓成帆的雪白,走廊外合欢树摇曳如海的翠绿,都纷纷落进她的眼底,令她觉得夏天好像就永
远定格在这些颜色里。
她是他们班第一名,他说自己成绩不好,两个人坐得近,他就常常借她的笔记。那时刚教《卫风,氓》,她是全年级第一个过目能背的学生。老班表扬了她,课后任子清就猫咪似的两手攀在桌沿,可怜巴巴地拜托她教自己背。她告诉他隐妙的诀窍,男孩却总是背不下来。好不容易能背了,又遇到新的麻烦,央她给他释义。
渐渐地,任子清的课余时间都被纪深殇占满。
简默笙个子娇小又爱讲话,早被老师调到讲台边看守。一天下了晚自习,任子清照例在教室门口等简默笙。简默笙收了书包,沉着脸,只当没看到,从她身边擦了过去。
任子清跟在简默笙后面,不晓得哪里得罪了她。
一直走到校门口,简默笙才回头,轻轻说了一句:“你再这么重色轻友,我就永远都不理你了。”
任子清这才知道她原来是吃醋了,心里觉得挺过意不去的。简默笙原来这么在意她,简默笙从来都很在意她。当初她们一起考到这里,分在不同的班级,简默笙是跟家里大哭大闹着要她妈妈帮忙才转到了任子清所在的班级的。
我以后不理他好不好?”她追上去又补了一句,“骗人是小狗!”简默笙障她一眼,两个人忍不住笑了。第二天,任子清果然对纪深殇就不太搭理了。夏天的颜色再美好也只在一瞬间,这一瞬间是轻,是梦,好朋友才是温暖而明确的存在。一个多月没去绮色佳,再去的时候那本《胡兰成文集》仍然寂寞地立在角落的书架上。任子清踮脚取书,手指摸到侧页上柔软的尘。
她闭上眼,觉得这柔软似曾相识。一回想,她才记起是纪深殇第一天来学校时,她和他在废弃的教室里闻到的尘埃味。书上的尘有一种岁月绵长安静的软。
说到纪深殇,现在他们三个倒是常在一处。是简默笙先耐不住寂寞,常常来后排找他们玩。但因为上次赌气的事,任子清仍然刻意地保持一点跟男生的距离。简默笙作怪唤男生“橙子”,他也答应,爽朗一
笑。他笑起来嘴角一侧上扬,像个坏孩子般狡黠。
不,他本来就是个“坏孩子”,推说自己语文有多差劲,月考试卷发下来,分数比任子清还要高。
他的作文是满分。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地按老班教的科场必胜法写作,纪深殇却很不同。他有一种少年的才华和意气挥酒,旁人引经据典总嫌生硬,纪深殇写的时候像古人就坐在他身旁,就仿佛他也看过古人看过的大漠、落日和长河。老班赞赏地念过他的作文,说除非有很深的功底,否则写不出这样的好文章。他还不忘打击一片学生:“你们庸人就不要学了,啊,这个‘凤头、猪肚、豹尾’三步走记住了,啊?”
一下课他的作文试卷就被坐在讲台边的简默笙抢了去,后来又被具他人轮番膜拜。任子清虽没有机缘看到,但凭着超绝的记忆,在夜里老班念过的段落默写了一份。
这是老班第一次没有在课上念她的作文,然而她总归是要打败他的。她不信邪,且有一颗灵慧的心,她将他的文章压在书桌的玻璃板下,那文章里男孩浩荡的知识面震慑了她。所以只要时间稍微空一点,她就会来绮色佳充充电。这本《胡兰成文集》她已读到中间,写乡下少年十几岁订婚时的往事,在低眉信手与粗茶淡饭之间,麦子新留的便利贴滑出来。
她捡起字条读过,也撕下一页便利贴附在其后。现在的她已经不怯,她同麦子在纸上聊天已久,一开始是文学,后来涉及音乐、生活,甚至是内心不便对外人讲的事。
有些事,是对简默笙也开不了口的。
最后一学期的分班在17 班全体同学看来,并没有想象中狼烟四起、浴血搏杀的场面。一场历时十几年的比赛跑到终点,所有人都疲倦了。有的人是对失败习以为常,有的人是对成功变得淡漠。
简默笙有个很形象的比喻,她说大家都是蒙着眼睛拉磨的驴,已经被考试这副重磨摧残到麻木了。
伊敏变驴了? 什么时候变的,那不是伊索的驴吗?”纪深殇转过头,一脸天真地问。
任子清听了就笑,简默笙边气边笑。因为简默笙矮小的缘故,纪深殇便很爱将书本卷起来敲她的头,有时两个人追着打,打不过了简默笙会躲到任子清怀里求保护。在一片死气沉沉的气氛里,简默笙和纪深殇是”唯二”可以像幼稚园小朋友一样明亮大笑、明亮吵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