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苏浅毅然决然离开的背影,凌子骞手握酒杯,静坐在吧椅上。耳边是韩沐森低沉的嗓音,落下最后一个完美的音符。
她跟他之间的记忆,此刻就像翻书一样,一页一页在他脑中闪过。他实在是想不明白,无论从哪一点出发,他比那个年轻男孩更要适合她,为何她却偏偏选择放弃了自己?
因为她的拒绝,他的心里很是窝火。他觉得她太不给面子,太顽固,亦有些太蠢。可尽管气也生了,狠话也说了,她也终究还是走了。
凌子骞的脸色依旧沉静,仿佛适才被人拒绝的不是他自己。他努力扯了扯嘴角,一脸心酸的笑意挂在脸上。他端起酒杯,整杯的威士忌全数倒入肚中,辛辣的液里滑过喉间,他被呛了两下,咳出声来。
咳着咳着,眼角竟有了些湿润。凌子骞连忙仰起头,看着头顶上方五彩斑斓的霓虹灯。灯光太刺眼,他闭了闭眼,又是一滴眼泪从脸上滑过。
他用手掌狠狠地在脸上擦过,每一下都是那么的用力,黝黑的皮肤上被蹭起红晕。脸上有火辣的痛感传来,然而心里的痛早就盖过了这一切。
韩沐森唱完今晚的曲目,已是十二点过后了,眼睁睁看着凌子骞把整瓶的威士忌喝尽肚里,他也没好上前宽慰半句。
对于一个失恋又失爱的男人来说,酒是最好的陪伴了,等明早醒来,就没那么痛了。
这一点,他比谁都深有体会。
凌子骞的酒量应该还是不错的,把他送回家的途中,他一直在昏睡中,也不闹也不吐。
凌子骞住的小区是在市中心的精品小区,之前韩沐森一次都没有来过。偶尔凌子骞不去公司的时候,他会安排快件公司把一些设计图稿给送过来,时间长了,快件单上的地址他也记在了脑中。
韩沐森并不知道凌子骞是与人同住的,而那个人还是他的……
所以,当韩沐森用凌子骞的钥匙打开家门,扶着他走进了客厅里,映入眼前的,是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画面。
客厅没有开灯,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着球赛,解说员的声音很兴奋,与这个静寂的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沙发上的一对男女忘我的亲吻着,男人把女人压在身下,狭窄的空间里,间隙传来女人低吟的娇~喘声,还有身体与身体激烈的碰撞声。
韩沐森跟凌子骞的突然闯入,惊得沙发上的男人从女人身上滚了下来,头撞在了玻璃茶几上,吃痛地骂了句脏话。
灯亮了——
男人的动作快,早已套好了一件沙摊裤,白色的背心穿得歪歪扭扭的。女人穿的是件连衣裙,裙摆很快放下,只是胸前一排的白色纽扣,才扣了一半,隐约间还能看到一些里面的内容。
谁跟他说重逢是美好的,为什么他跟她的两次相遇都是这么的不堪。
顾宇浩看到醉得一塌糊涂的凌子骞,方才紧锁的眉头一下松展开来。他正想盘问这个没有礼貌坏他好事的家伙,为什么不敲门就擅自闯进别人家里来,但现在,他算是理解了,气也消了不少。
“他怎么醉成这样?”顾宇浩问。
韩沐森扫一眼坐在沙发上整理衣裙的言笙,她还是一害羞就脸红,连耳朵跟脖劲都染上了胭脂般的颜色。白皙的锁骨上方,印着一枚暗红色的暧昧唇印,韩沐森的脸色倏地沉了下来。
“凌总晚上跟苏小姐见过面,苏小姐好像拒绝了以后与他继续交往。”
“什么?”顾宇浩一听,面色顿然一黑,“就她……知不知道我们家骞哥,只要他肯手指勾一勾,就有大把的姑娘哭着喊着要跟他。凭她姓苏的,还带着个拖油瓶,有什么资本去拒绝。”
“宇浩……”言笙从沙发上站起,“苏浅是我朋友,你不要这么说她。我相信,她之所以这么做肯定是有她的理由,回头我再劝劝她。”
一旁的韩沐森忽然轻笑出声,只是这笑极其的有深意,眉眼间尽是不屑,“一个女人选择了背叛爱他的男人,纵然有再多的理由,就不会给对方带来伤害吗?到头来,还不是她自欺欺人的借口罢了。怪只怪这个男人太过用心,却蒙蔽了自己的双眼。”
——
从凌子骞家离开,韩沐森径自钻进自己的车里。停在他旁边的,是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他认识这辆车,那天在公司,他就是看着言笙坐着它离开的。
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这辆车,简陋的座椅,粗糙的材质,估计连人家的一只车轮都比不上。
言笙的选择一直都没有错,当年如此,如今亦是如此。他韩沐森算什么,以他现在的条件,估计连个她身边的备胎都排不上吧。
夜色越来越浓,韩沐森静坐在驾驶座上,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外面渐渐起了风。他抬头看一眼大楼里唯一亮灯的那扇窗户,有个人影飘动,他兀自笑笑,拧开车钥匙,一脚踩下油门。
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当年在机场,他把机票改了一班又一班,到最后,还不是一样没有等来她的倩影。
凡事不要抱有希望,也就没有失望之说,心自然就不会再痛了。
回到家时,阳台上的筒灯孤零零的亮着。以往,每次他回家的时候,家里都是一片漆黑,自从找来这位保姆后,她每晚都会给他留着一盏灯,提醒着他,家里有人在等着他回家。
当然,那个等他回家的人,是韩思妍。
韩沐森租的这套房,是在一个频临拆迁的老式小区。他租在一楼,有一室一厅,一个厨房外加一个只有一平米的卫生间。另外,在进门处还有一个与对门共用的小阳台。七百块钱一个月的房租,在饶市这种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已经是很便宜的了。
韩沐森花了几百块钱,把客厅改造了一下,变成了自己的房间。这样,他跟韩思妍就可以有自己独立的卧室。麻雀虽小,好得也五脏俱全。
保姆每天在韩思妍入睡后,就离开。仔细算算,从最初那天来面试,韩沐森只见过那个中年女人一面。
韩沐森在厨房的冰箱上照旧看到了保姆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韩思妍当天的入睡时间,以及晚餐都吃了些什么。让韩沐森比较感动的是,她每天都会给他留夜宵,还在字条上嘱咐他一定要吃完。
今晚,她烧的是红烧鱼,还有一个紫菜蛋汤。饶市人的口味,不管是什么样的荤菜,都喜欢在起锅的时候撒点糖来去腥味,但韩沐森不喜欢。他甚至连糖都从不沾。
以前那会儿,还跟言笙在一起的时候,她时常会嘲笑他,说不爱吃糖的男人不懂得甜言蜜语去哄着女孩。
为此,他特意去超市买了一大包的阿尔贝斯。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这么放肆地去吃糖,吃了不到半包,胃实在是承受不住了,自己大半夜的叫了辆去,去医院洗了胃。
从那之后,言笙再也没有调侃他不吃糖的事了。
这位保姆的厨艺,很对韩沐森的胃口,不但没有在鱼里放糖,连他讨厌的姜丝都没有放,宛然有种母亲的味道。
韩沐森贪嘴,吃了有两碗白米饭。
冲完澡,韩沐森边擦着头发,边走进了女儿的房间。韩思妍怕黑,所以韩沐森买了盏台灯放在她的床头。粉色小兔的台灯座上,贴满了芭比娃娃的贴纸。
韩思妍很喜欢芭比娃娃,怀里抱着的,是韩沐森前几天刚给她新买的套装。他一直秉持着,苦了自己也不能苦了孩子。
静谧的房间里,台灯下射出一点点昏黄的光亮,像一颗颗星星洒在孩子稚嫩的小脸上。
女儿的眉眼间像极了那个女人,均匀呼吸间,微微泛起的梨涡,跟那个女人简直一模一样。
韩沐森对那个女人没什么感情,当年两个人走在一起,不过是在陌生的国度里,相互取暖而已。所以,当那天亲眼看着她跟一个蓝眼珠,满脸胡渣的外国男人赤~条~条躺在床上,他没有一点丈夫该有的愤怒,反倒是长长吁了口气。
对于这段婚姻,他没有任何的留恋,唯一不舍的是幼小的女儿。在他把离婚协议递给她时,白纸黑字上显明的标注着,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女儿。
有人或许觉得他挺傻,明明是那个女人有错在先,为什么到最后净身出户的是他。
他的答案很简单——
因为他是男人。
无论他对她有没有感情,但起码,她有陪他走过人生中最为绝望的那几年。
在他喝得烂醉如泥时,她用瘦小的身躯架着他回家;在他一遍又一遍拨通言笙的电话,却总是无人接听,她借肩膀给他哭诉;在他扭伤脚在家,她衣不解带的守在床边照顾着他。
爱情,是人世间最脆弱的情感,打着长相思守着幌子,却做着一件又一件让对方心痛欲绝的事。
在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里,韩沐森是如此,那个女人也是如此。
说到底,他们之间也算是互不相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