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阿史那明瑞
沈清如笑眯眯的望着眼前欲哭无泪的刺客兄:“刚刚忘记了问了,总不能一直叫你刺客兄。你叫什么?”
刺客兄一双绿豆小眼饱含了泪水,鼻孔边又冒出了几个鼻涕泡:“小小人名字叫……福福福顺……”
“那么福福福顺兄,吃饱了总该告诉我,到底是谁指使你来刺杀我的?”沈清如手里端着那碗腊肉,笑的亲切和蔼。
福顺哆嗦着磕头如捣蒜,牢记说话不可夸张,事无巨细的招供道:“小人什么都说……小人张福顺,家住京郊城南小张村,上有老母年六十四,尚未娶妻,家有十六只鸡,十四只羊,四只牛……”
沈清如凉凉的瞥他一眼:“福顺兄,你再不说重点,子丹兄烧的水又开了……”
福顺一个激灵,抬起头来一脸哭相的哀求:“小人是真不清楚,小人只是听说这次是宫里的一位贵人吩咐的,出的价格比平常高上十倍,我们每人能分的十两黄金。这个贵人要求我们务必要将沈家大小姐杀害,其余的小人真的一概不知啊!”
沈清如面无表情:“我倒不知道自己这么值钱。”
她先前疑心是秦氏买凶杀人,可这些人训练有素,行动进退皆有章法,不像是秦氏所为,且秦氏自己也来为太后祈福,应该不会这般将嫌疑引到自己身上,而这个福顺的话倒也证明了她的猜测。
凶手另有其人。
这想杀她的幕后凶手果然来头不小,只是如果真是福顺所说宫里的贵人,那究竟是谁呢?
萧祁钰?或是杨皇贵妃?还是……
她心中蓦的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不由得面色微微一滞,眼底闪过一丝寒意。
莫非是那个人?
异族公子望着她突变的脸色,望过来的目光中含着一丝关怀之意,沈清如感激的冲他点点头:“这刺客确实是冲我来的,当与公子没有关系。至于这幕后真凶,清如一定会查出的。这次,多谢公子襄助了。”
如果真如她所想的话,那她这次只怕又要卷入一场阴谋诡谲的风波中了。那幕后真凶若真是那个人,只怕她也免不了与这人正面交锋,其情形,只怕比与秦氏,沈慕芸相斗更加恶劣。
异族公子点点头,他此行另有要务在身,必须成功。别的事情,他无瑕分神过问。
福顺的眼睛在异族公子与沈清如之间滴溜溜的一转,似是看出了沈清如才是决定他命运的重要人物,忍不住双目挤出些泪汁子:“姑娘,饶了我吧。”
“饶了你你还会回去吗?”沈清如反问。
福顺摇摇头:“我们的任务一旦失败,就不必活着回去复命了。不过,我不想死,我想带着老娘一起走。”
沈清如望了他一眼,爽快的点头应允:“好。”
锅里的水又沸腾起来,子丹麻利的将一块肥瘦相间,油光闪亮的腊肉丢进去,两只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锅里。待那腊肉一熟,便捞上来大快朵颐。
福顺的两只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锅里,喉结不自觉的动了一下,吞下一口口水。方才性命危在旦夕时候没觉得,现在想来刚刚的腊肉确实是肥瘦相间,入口即化,勾的他馋虫打动。
这要是真是他的大腿肉,还真保不齐他哪天会不会馋的从自己腿上割下一条吃了。
子丹见了他这幅模样,哈哈大笑。他们胡人虽然性情凶蛮,然而热情好客这一点却是中原人不能比的。他爽快的从那条腊肉上撕下一块,扔给了一旁垂涎欲滴的福顺。
反正他家公子已经吃好了,那小姑娘模样柔柔弱弱,也是个不能吃的。剩下这一大块,子丹不介意和福顺一道分享。
福顺大口咬着腊肉,口中含含混混的盛赞这腊肉烹煮的咸淡适宜,很有嚼劲。子丹虽然听不大懂他在说什么,看他的表情也觉得是在称赞自己,遂笑的更开怀。
不一会,二人已相见恨晚,勾肩搭背一幅亲热的好兄弟模样。福顺含含糊糊的同子丹说起京城有名的食福记的大肉包,肉多皮薄,鲜香可口。虾子烧麦馅料鲜甜,爽口弹牙。还有得云轩的核桃酥,云片糕,六子胡同的叉烧肉,德庆楼的红烧蹄膀。子丹听得十分神往,恨不得立刻亲身尝试之,口涎不自觉的滴落下来,在异族公子的咳嗽声中,方才傻嘿嘿的擦掉口水,冲他家公子不好意思的回眸一笑。
果然,吃货的威力是无穷的,吃货的傻气是会传染的。
翌日,异族公子的马车将沈清如带到山下一户农家,紫菀果然在此处。
见了沈清如,紫菀激动的喊着“小姐”,一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关切的问她有没有受伤。
沈清如摇摇头,抱着紫菀留下了泪水。万幸,紫菀的伤多是皮外伤,额头上被刺客用石头暗算了一计,幸好被路过的异族公子救下。
沈清如无比庆幸又无比后怕,如果紫菀真的遭遇了不测,只怕她会丧失一切的冷静,想也不想,冲进宫里找那个人拼命。
万幸,她们都还平安。她还有机会,将仇人一个个找出来,一点一点的完成她的复仇。
临别前,沈清如向异族公子再三道谢,异族公子负手而立,侧身不愿受沈清如的礼节。
“我有种感觉,我们一定还会再见的。”异族公子忽然吐出一句话,倒让沈清如微微惊诧:“我叫阿史那明瑞。”
阿史那明瑞?
胡人的王姓好像就是阿史那……沈清如垂眸,果然这异族公子并非普通胡人,只是他显然并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行踪,只怕是另有重要的事情要避人耳目。
她还是不要过问的好。
沈清如敛衽一礼,心中默默祝祷阿史那明瑞此番心想事成,目送那对主仆登上那辆招摇的马车扬长离去。将来若真如明瑞所说有缘再见,这番恩情,她一定会尽力还他。
福顺犹如送瘟神般送走了阿史那明瑞,忍不住长长出了一口气。虽然他和子丹多多少少有些吃货的惺惺相惜之感,然而那异族公子武功之高还是让他自始至终战战兢兢,尽量避开与异族公子对视。如今苦主终于离开,福顺激动的简直想去德庆楼点上十份红烧蹄膀好好庆祝一下。
“你还打算回去吗?”沈清如斜睨了一眼莫名手舞足蹈的福顺,觉得此人从头到脚看起来都不像个刺客,不知道当初福顺那个刺客组织是怎么把他发展进去的。
“不……不回去了。”福顺爽快的答道:“他们都死了,我一个人回去也没法跟老大交代。不如回去接上我老娘,找个清静地方好好过日子。”
反正他这两年当刺客也攒下一点积蓄,足够他们母子舒舒服服的过上几年了。福顺生性胆小,从小到大连只鸡都不敢杀,只因为被刺客首领偶尔见他有一把好力气。便把他拉进伙教授武功。在一众心狠手辣的刺客群里,福顺一直都是个另类,被人嘲笑胆小懦弱。
然而他只是觉得,人的生命不应该这样简单粗暴的被剥夺。活着多好啊,活着能看见蓝蓝的天空,能晒着暖和的太阳,能见到大自然的花草树木,还能吃到德庆楼的红烧蹄膀。他自己都觉得活着那么好,又怎么忍心亲手剥夺别人活着的机会?
这几年刀头舔血的日子他早就过够了,如今有机会归田园居,福顺自然是乐意之至。
德庆楼的红烧蹄髈虽然好吃,以后离开京城可就吃不到了。福顺有点遗憾,决定先去德庆楼点上十分蹄膀吃个过瘾。
不过他老家那个小县城也有很多美味,粉甜香糯的藕粉桂花糕,鲜嫩可口的嫩豆花,还有隔壁吴大娘腌的脆爽可口的萝卜……想到这,福顺的遗憾之情消减了不少,忍不住陶醉的想,吴大娘家的脆萝卜自然是可口的,不知道吴大娘那个小女儿现在怎么样了?
想当年,那小丫头还拖着鼻涕跟在他后面叫哥哥,只为骗上一口他手里的桂花糖藕。如今,那小丫头也该长成大姑娘了吧。
他手里有余钱,带着老娘回老家,吃吃甜藕,尝尝豆花,再调戏调戏吴大娘家的小丫头……如果顺利的话,以后吃吴大娘家的脆萝卜也不要花钱了……
沈清如自然不知道眼前的福顺的思绪已经飘到了这么远,她忍不住学着阿史那明瑞轻轻咳嗽了几声,才算唤回眼前的福顺。
福顺不好意思的搔搔脑袋,冲着沈清如作了个揖,他能有这番好日子,还要感谢这位沈姑娘啊。
“沈姑娘,你要小心。”福顺略带担忧的提醒沈清如:“听我们老大的意思,这个买凶杀你的人身份贵重,来头很大,你要多加防范。”
沈清如轻轻点头,她已经大致猜出这个买凶杀她的人是谁了。不过现下还不是找这人算账的时候,她要先带着紫菀回丞相府,将沈慕芸的事情处理好。
至于这幕后凶手,很快,她们会在宫里再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