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二楼书房,端木菀之站在窗户边,看着女儿离开的背影,无奈的摇着头,叹着气。
端木适之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要她接受还需要一点时间,也许她连你跟姐夫离婚的事情还没有接受呢。”
端木菀之再次叹息,眉头都没有舒展,她说:“我也知道离婚的事情对她影响很大,她跟她爸作对,那是因为讨厌她爸给她找的后母,她讨厌我是因为离婚后,我就没有管过她。”
端木菀之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好母亲,可是当年离婚的时候她真的是伤透了心,毕竟李庆元也是自己真心爱过的人,她又不是冷血,哪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冷血,转身就忘记这段十年的婚姻,她头也不回的离开,只是因为她需要一个地方重新开始,独自一个人舔舐干净伤口,慢慢恢复。
“那时候离开她,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也需要一点时间去忘记跟李庆元那段不成功的婚姻……可是后来当我恢复过来,想要做一个好母亲的时候,那丫头早就已经不认识我了,我去她学校看她,那丫头脚都没有叫我一声妈,后来她来英国留学,我是怎么讨好她的,可是无论怎么做,她都还是将我当成是仇人一样……”
端木适之也叹了口气,李安慧是她奶奶带大的,可也是他带大的,他自然是疼爱的,可惜这个侄女的脾气跟爹妈一个样。
“当初,你跟姐夫离婚,就应该好好想想,对孩子的影响太大了。”
端木适之是有点无奈的说着,而端木菀之这时已经觉得自己跟女儿之间真的是越来越远,远的她都有点心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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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边,陆家,陆晓华将李安慧的态度都告诉了母亲张瑜,张瑜倒没有生气,还给陆晓华打起了气来,“没关系的……上次是你不对,女孩子肯定是要矜持一下的,你再接再厉,等几天约她去看电影,你觉得呢?”
陆晓华从小就比较听母亲的话,所以只能点头,这时陆晓华的手机响起来,是短信进来,他打开一看,是杨蜜儿发来的:亲爱的,我收工了,来接我。
陆晓华一看短信,脸上是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张瑜看出异样来,一把抢过手机,看了短信内容,然后将手机给扔给了他,“为什么还跟她在一起?”
陆晓华本来一直就没有跟杨蜜儿分手,他喜欢杨蜜儿,可是为了陆氏,不得不去应酬李安慧,所以心里还真的觉得对杨蜜儿挺愧疚的。
陆晓华解释:“妈,我跟她在一起两三年,你总得给我一点时间吧,我好好跟她说。”
张瑜哪里会不知道儿子对杨蜜儿着迷成什么样子,所以一点都不相信他的话:“你自己在外面给我注意一点,外面认识你的人很多,要是一个不小心被认识的人知道了,小心你爷爷的家法!”
张瑜很不喜欢杨蜜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杨蜜儿的面相,老一辈是非常相信这一套的,在陆晓华跟杨蜜儿刚交往时,她就拿着杨蜜儿的照片去找算命的师傅看过,师傅告诉她,这女孩子的鼻子有问题,女孩子的鼻子下面呈现鹰勾形状,还有鼻子过于尖,这样的人性格都很阴毒冷血,而陆晓华那种头脑简单的有钱公子哥,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所以张瑜对杨蜜儿一直不喜欢。
陆晓华眨了眨眼睛,说:“放心吧,妈,我有分寸的。”
张瑜走后,陆晓华换了一件衣服,然后就出门会佳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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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就是美人,哭泣的时候也是美的,从陆晓华带着她出现在会所的包房中,杨蜜儿就一直在哭泣,一会儿说片场里导演欺负她,故意删减了她的台词,一会儿说同组的女演员也欺负她,还用她的化妆品,经纪人也气她,看着她没有什么名气,对她爱理不理的。
陆晓华好言安慰她,“这个圈子本来就是这样的,你刚出道,就是个新人,在军营里,老兵还经常欺负新兵呢,何况是这个圈子……乖,给你买件衣服,别生气了,生气就不漂亮了。”
杨蜜儿哪里听得进去这些,她今天来,就是为了其他目的来的,“我知道,也知道你说的话有道理,可是我现在就是需要一个机会,我对自己的实力是非常有信心的,可是就是缺少一个机会!”
说着说着,刚刚才干的眼泪,忽然就落下来了,这可把陆晓华给心疼死了,不过不知为什么哄她,他也只是买东西这样的招数,不过招数不在新,管用就行。
“你不是喜欢那个香家新出的那个耳环吗?明天就去给你买。”
果然,杨蜜儿是瞬间破涕而笑,靠进他怀中,“你不是认识那个什么欢瑞娱乐的老板吗?”
陆晓华点头,问道:“要我帮忙吗?”
杨蜜儿低头,在他怀中蹭了蹭,蹭的陆晓华是心里痒痒的。
杨蜜儿摸着他的下巴,“我想跟现在的公司解约,我已经跟他们在谈了,可是公司说不会放我走的。”
陆晓华虽然现在心思都不在听她的话,不过还是能品出点什么来,“你是不是已经跟欢瑞在接触了。”
杨蜜儿又朝着他怀中靠了靠,“就是上次陪你去参加同学会,你的同学不是给了我一张明信片,我一看原来他就是欢瑞的老板,之后欢瑞的人有跟我的经纪人接触,不过那个白痴经纪人竟然将这件事情跟公司说了,说我私下接触欢瑞的人,所以公司现在已经开始冷藏我了。”
“解约很难吗?”
“嗯,要赔钱。”
陆晓华看着怀中的可怜人,但是也听出她话中的意思,“大概需要赔偿多少?”
杨蜜儿笔出三个手指,。
陆晓华问她:“三百万?”
她点头,“我在这个公司根本一点前途都没有,我真的很想换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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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间,富贵酒楼,全市最好的一家中式酒楼,据说酒楼从建立之初到今天已经超过两百年了,它还有一个别名叫做:富豪饭堂。
不过不是香港的那家,这家比香港那家更有历史,而且有照片为证,香港那家的创始人是这家酒楼创始人的徒弟。
据说,会员才有资格预约,不过还是要提前一天,普通人也可以预约,不过需要提前一个礼拜,而陆璟鑫在这里好像是随时来都有位置。
陆璟鑫的位置被安排在顶层的露天餐厅最好的一个位置,坐在那里能够一边吃美食,一边看下面外滩的风景。
陆靓靓一看就是这里的常客,坐下后就点了一客官燕,还问我:“慧慧阿姨,你皮肤有点干哦。”然后她擅自做主给我点了一客血燕。
我是不怎么喜欢吃燕窝的,李庆元有时候也会给我寄一些燕窝,都是印尼那边的工厂送来的纯正的金丝血燕,吃过几次,收拾起来很麻烦,而且那个东西的营养价值跟鸡蛋也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也就没有在吃了,李庆元后来在寄来,我也就扔到一边了。
我打趣靓靓,“靓靓,你的皮肤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也不需要吃燕窝的。”
陆靓靓呵呵一笑,开始耍赖,“慧慧阿姨,你不知道,我从小身体不好,都是被我爸吓得,所以气血虚,爷爷从小就用燕窝把我养大的。”
我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看了看陆璟鑫,陆璟鑫也点头,不过告诉了我真相:“她两岁多的时候百日咳,吃不下东西,中医师建议我们熬点燕窝给她喝。”
我总觉得靓靓说谎话的时候,都是那么可爱,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
燕窝我倒是没有吃什么,鲍鱼都是吃了两个,真的好好吃,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鲍鱼。
“这个鲍鱼至少用鸡汤炖了十个小时。”
陆璟鑫有些好奇的看向我,“你对吃有研究。”
我摇头,说:“我外公家里以前世代都是厨师,还是御厨呢,是在我曾祖父那代才开始做生意的,不过以前家里的有一本食谱,是从曾曾曾祖父那代流传下来的,我小时候没事就经常看,书上记载的要想鲍鱼吃起来软嫩脆,却不粘牙,至少需要十个小时,而且与鸡汤炖煮是最好的。”
我是现学现卖,陆璟鑫看起来应该是大行家,他说:“我以前不怎么喜欢吃鲍鱼的,我是认识一个女孩子,那时候在英国唐人街,我看见她狼吞虎咽的吃鲍鱼,我觉得有那么好吃吗?”说着,陆璟鑫的眉宇之间还动了动,“我就尝了尝,觉得还行,所以现在也算是渐渐喜欢上了,而春天是从小家里人就用鲍鱼熬粥给她喝,她很喜欢,一点都不抗拒,可能跟她妈一样喜欢鲍鱼的味道。”
我想那个让陆璟鑫喜欢上鲍鱼的女孩子,应该就是靓靓的母亲,而陆璟鑫哪里是吃的鲍鱼,他吃的应该是当年的情怀吧。
心里有一点点不是滋味,“那个女孩是靓靓的妈妈吗?”我低声问他,陆璟鑫转头看向我,眼神有点复杂,我却不明白他为什么能在短暂的时间里,目光变得那么的复杂,他说:“你不需要知道。”’
我赶紧收回自己好奇的目光,还道歉:“对不起。”
陆璟鑫似笑非笑的看了看我,然后没有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