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连楼誉都变了脸色。
“你是说,这条路上有个很大的流沙区?”
弯弯点点头:“对啊,以前我追兔子的时候经常去,那个地方兔子能跑过去,大红不行,它太重,一跑准陷进去。”
楼誉眼睫微垂,遮住眼中一闪而过光芒:“可是,最后你还是抓到兔子了,对不对?”
弯弯得意洋洋:“那当然,兔子跑啊跑啊,会口渴,而且它们以为逃脱了,胆子就会大,胆子大了,警惕性就不高,流沙区虽然大,但还是有路可走的,里面有块小绿洲,兔子跑累了最喜欢去那喝水,我只要在绿洲上等着就好了,一抓一个准。”
楼誉思考片刻,缓缓抬头,嘴边挂着丝狡黠的微笑:“很好,我们今天就一起去抓兔子吧。”
赵无极愕然,抓兔子?堂堂黑云骑精兵去抓兔子?自己有没有听错。
弯弯却高兴得不得了,把小 胸 口拍得彭彭响:“好啊,抓兔子我最擅长了,我还会抓野鸡,阿爹常说我是野兔和野鸡的大杀星,鸡见鸡死,兔见兔愁。”
刘征噗地笑喷。
楼誉神情淡定,颔首道:“大杀星,抓不抓得到兔子,今天就要靠你了。”
随即话锋一转:“刘征。”
“属下在。”
“你带五十人,全速追赶朔军,一路制造声势,要让人觉得我们已经追上来,逼着他们加快速度往前跑,直到把他们赶进流沙区。记住,只能追赶不能真打。”
“诺!”刘征领命,越众而出,令前锋营的五十军士,每人在马尾上绑上长 且 粗的绳索。
弯弯跳下马,蹲在一边好奇地看热闹:“绑这个干什么?这样马儿能跑快点?”
“待会你就知道了。”刘征一边忙一边问道:“弯弯,再往前多少路是流沙区?”
弯弯歪头想了一会,道:“再跑大约四十里,可以看到一座黑色的石头小山,从这个小山边上绕过去,再跑约五里,就可以看到一大片小沙丘,那里就是流沙区。”
刘征牢牢记住,默默在心里赞了句世子英明,这小鬼就是个千金难买的活地图啊,这次若不是他坚持把这个小鬼带来,不要说追击敌人,搞不好自己都会陷入困境,被流沙吞噬。
待绳索绑定,刘征领头,率五十骑沿着弯弯指的方向和线路快速向前追去。
五十匹马一跑起来,绳索拖地,散起漫天沙尘,只闻蹄声,不见人影,看起来仿若有大群骑兵隐于沙尘之中,追击而来,声势浩大。
待刘征等人跑远,楼誉伸手把弯弯拎回马背,微微一笑:“现在,带我们去走走那条抓兔子的小道吧。”
弯弯对于兵法战术一窍不通,但并不是傻瓜,此时看这情形已明白,楼誉要做的事情和抓兔子十万里不沾边,他哪里是要抓兔子,他是把那一队朔国的重甲骑兵当成了兔子。
抓一群大活人可比抓兔子有趣多啦,而且那些人还是害死阿爹的仇人,她天生是个胆大的,这么一想,简直勇气百倍,眉飞色舞道:“没问题,跟我来。”
一拨马头,领先骑去。
“驾。”楼誉催动追风,紧随弯弯身侧,率剩余军士向沙漠深处奔驰而去。
这片沙漠一望无垠,全是起伏的沙丘和寸草不生的黑色石头山,沙子里零星的仙人掌也被日头晒得有些发蔫,除了偶尔有沙鼠、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奔过,其余大部分时候看不到一个活物,景色单一重复,死气沉沉。
楼誉等百余人就如同舢板小舟入了浩瀚大海,没有灯塔,没有路标,两眼一抹黑,毫无方向感。
弯弯却好像回了自己家一样,熟稔无比地带着众人绕过一座座石山,一个个沙丘,就连哪里有棵仙人掌,哪里有个沙鼠窝,她都能一一数出来。
约莫跑了数十里,赵无极忍不住打马上前,追到弯弯身侧,大声道:“小鬼,这个地方你怎么会那么熟?”
弯弯头也不回,毫不在意道:“如果你从小就在沙漠里追兔子打野猪躲狼群,你也能那么熟。”
“你平时都吃这个?”
“是啊,有时候也打了狼皮去卖,换点盐粮,这里天冷,狼皮值钱得很,一张皮子能卖好多银子,还可以买新衣服。”
“你阿爹呢?”
“阿爹生病了,做不了重活。”
她说得有口无心,字里行间却让人觉得辛酸艰苦。
赵无极虽然出身农家,好歹上有父母下有兄弟,日子过得艰难却不缺一口饭吃。想到弯弯小小年纪就要在这死气沉沉的荒漠上打猎觅食,养活自己,看她的眼神就带上了深深的同情。
这孩子究竟吃了多少苦,才能在这么险恶的环境里长大啊?
想到之前自己的“恶行”,心里便有了深深的愧疚,刚想开口,就听到弯弯兴奋大叫:“到了,就在前面。”
弯弯催马快行数十米,跃下马背,眼中星芒闪烁:“看,就是这里。”
楼誉凌空握拳,身后百骑齐刷刷停住,纷纷翻身下马。
只见眼前无比辽阔,一个个形态小巧的沙丘如波浪般连接,此起彼伏,望不见边际。咋一看和一般沙漠没有什么区别,可仔细看去,却发现那一个个沙丘大小几乎一样,就连起伏的角度都一致,远远看去像无数条一摸一样的曲线,往天边延展。
“这流沙可厉害了,我亲眼看到过一头大熊陷了进去,一会就没了顶。”弯弯把离光腰带,还没忘记把装干粮的袋子背上。
其余黑云骑兵皆是强弓腰刀的标准配置,唯独她只带了一把匕首,想想也对,她又不会射箭,带了也白 带。
赵无极看着前面形态诡异的一片荒漠,忐忑道:“到处都一样,看不出有路啊,你怎么知道如何走进去?”
弯弯拍拍身上灰土:“跟着小黑走过,小黑比我重多了,它能走的地方,我就能走。”
赵无极闻言心中揣揣,再看看弯弯瘦削的身体,顿时非常后悔这两天吃得太多,万一自己比那只黑豹还重……
弯弯抚 摸大红鬃毛,看向楼誉:“马进不去,我们得步行。马儿们就跟着大红,它知道在哪里等。”
楼誉令所有黑云骑兵下马整装。
众将士均下马整束靴衣刀弓,只待楼誉一声令下,该袭该击,均能动若流行风火。
弯弯一声呼哨,战马们纷纷集中到大红身边,这些军马久经阵仗,处乱不惊,其中更有好几匹出自弯弯的马厩,对大红早就十分熟悉,此刻以它为首,没有半点违和感。
上次大红虽然输给了追风,可是到了这里,就好像土匪头进山寨,到了自家地头,野马王久违的自豪感喷薄而出,昂首挺胸站在追风身边,得意洋洋,终于有你不会而我会的了,让你见识见识野马王的实力。
待群马聚拢,傲气地斜了一眼追风,随即长嘶一声,人立而起,奋蹄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楼誉拍拍追风脊背,追风会意,也长嘶一声,率先跟了上去。
大红以从前带领万马叱咤草原的气概,一马当先,率百余匹军马,越跑越远,渐渐消失在石山沙丘之后。
目送马群走远,弯弯抹了把脸上尘土,转身对着楼誉笑道:“路我记得很熟,跟着我的脚印,一步都别走错。”
楼誉点头,传令下去,一行人排成一字,弯弯打头,楼誉紧随,一脚踩进了流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