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情况,郎珏只有一个选择。
尽快查清傅家灭门案,随后离京去追顾念卿一行人。顾念卿若是想向谁动手,总是需要几日谋划,这几日,就是郎珏可以最后把握的机会。
郎珏回到郎家之后,就回了自个的院子,将自己关在屋子里,整夜未睡,一直都在斟酌着傅家灭门案。
武归的嫌疑最大,可大归大,还是不能确定,先不说郎珏不想冤枉无辜之人,让真凶逍遥法外,就如今他查到的线索,也不能给武归定罪,除非,他伪造物证。
此事,郎珏绝不会做。
凶案,无非,物证,人证,傅家一案,想要找到人证,显然不大可能,至少截止到目前,也没有出现当日可能在案发现场的人,慕婆子并未见到凶手,所以,人证这一方面,几乎是走不通。物证,无非是杀人凶器之类,但是就目前为止,凶器也还未找到,若是傅家一案,一开始就是郎珏接手,郎珏或许还有心思去找杀人凶器,可是时隔太久,凶器十有八九已经被处置了,而且官府的人也找过,的确没有发现任何有凶器的痕迹。
杀人凶器这条路都走不通,那么剩下的就案发现场找到的那块碎布料,碎布料的衣服已经找到,但是太过普通,无法证明凶手的身份,唯一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手绢,手绢这一点,就要确定武归和傅大姑娘之间的关系,可是,时隔多年,傅家的人又都已经去世,剩下一个武归,自然不可能说出真相,这条路,几乎也都断了。那么,还有就是傅家的这家子尸首了,从尸首上来看,也没找出太多的线索,骇然的是两个小姑娘被奸污,但是这一点,只是让整个凶案听起来更加骇人听闻罢了,对于凶手的指向,还是没有太大的帮助。
不,不对,还有一点可以入手。
从傅家的案发现场来看,凶手不是一个人,武归即便是凶手,那也只可能是其中之一,或许是主谋,或许是从犯,但是可以确定的一点,他必然还有帮手。傅家案闹得那么大,凶手之间不可能全无联系。或许,他该查查武归近期身边的人,不从武归入手,从旁人入手。
武归这人擅长隐藏,总不至于其他人也都是做戏高手。总归,也是可以着手的一点。
除此之外,还有木雕和木簪,这个是新发现的线索,凶手会点木活,不过,也不能完全确定,不排除凶手是找人代雕的可能。
等等,有一点不对。
距离傅家灭门案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凶手为什么要在前几日才将当日所穿的衣服扔掉,而且,那件衣服上没有血迹,凶手杀了那么多人,衣服上怎么可能会没有血迹,也就是说,衣服可能被洗过,为什么?为什么不直接扔了衣服,还要清洗一番,之后隔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将其扔掉?
是一开始没有发现衣服坏了,以为洗掉血迹就可以继续穿,不会引起旁人怀疑吗?不对,既然洗过衣服,那么大的口子,怎么可能会没察觉,难不成,凶手存放了一段时日的衣服,隔了大半个月才将衣服拿出来洗,发现破了之后,还将其洗干净,晒干,然后再扔?
这也太奇怪了。
为什么呢?
郎珏蹙着眉,脑海中思索着各种可能。
此刻已经过了子时,但是郎珏却格外清醒,整个脑子似乎比以往要更加地开阔,整个案情似乎都要比以往看得清晰,而这个疑问,在一番思索之后,郎珏想出了一个十分合理的假设。
凶手之所以一开始不扔,是因为怕自己扔了衣服就被官府找到,血迹,破洞,显然很快就能同凶案联系到一块。有时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选择把所有证据都先留在了自己的身边,官府查不到,只要官府不怀疑他,就不可能从他的身上找出这些证据。
他先将衣服洗干净,和日常衣服放在一块,官府找不到这身衣裳,自然也不可能去查每个人的行李,他又不是官府锁定的嫌疑人,所以他安稳度过了大半个月,而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扔掉衣服,是因为同傅家灭门案已经过去了一段时日,衣服又有了破洞,扔掉也不足为奇。
若真是如此,凶手的性子,很沉稳,也很自信,将线索留在自己身边,并未直接扔掉或者损坏。不过,如此一来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杀人凶器,也是如此?
从尸首的伤口上来看,凶手应该是执刀剑之类的钝器,普通人家不可能有这些,如果凶手贸然扔在外面,倒是的确很有可能被找到,官府一开始找了许久,都没有什么收获,是不是因为,凶手根本就还把凶器带在身边,这个可能性,很大。
郎珏猜测,凶手近期应该会将凶器扔掉,或者,一直留在身边,这一点,或许是他可以加以利用的一点,一旦能够找到杀人凶器,并且能够人赃并获的话,那么,有了物证,想要定案,就轻易多了。
郎珏一宿未睡,二日一早,就赶去了官府,让官府的人,现在就派人手去搜查凶器,其中以武归时常出现的地方及其附近为主。
等同官府交代完了此事之后,郎珏又去了一趟唐家。
唐如是和傅大姑娘交好,虽然不觉得傅大姑娘会同唐如是说什么,但是毕竟频繁接触之下,多多少少能察觉一些东西,郎珏觉得唐如是身上未必能找出什么线索,但是眼下,郎珏是什么法子都想试一试,只要能够尽快破案。
不过,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郎珏并未直接上唐家找唐如是,而是打听了一番唐如是的行踪之后,安排了一个“巧遇”。
余杭昨日离京,唐如是火急火燎地赶去,结果余杭却连一会都不愿意等,毕竟是个姑娘家,难免有些受挫,心下又是生气又是伤心,即便过了一夜,还是难受得紧,在家里待了半日,就实在坐不住,跑来了茶楼,听人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