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却并不识得路途。
就连大漠是哪,他也不太清楚。
不过,他知道要怎么才能弄得清楚。
他是余庆庄的少爷。
所以余庆庄的生意,他心中也大概有些数目,因为这些事情,在朱庆离庄后,文魁是有交代过的。
余庆庄名下饭庄不少,也不知为何,朱庆似乎极为明白一个道理,民以食为天,也乐得经营饭庄,因为饭庄食客鱼龙混杂,便于收集关于天承母亲的情报。
所以余庆庄的南北干货,西域香料,也经手不少。
要走南北杂货,自然要请镖局护送,而余庆庄的东西,都是由一家镖局负责。
《洪威镖局》
当朝开国皇帝在位时,镖局就已经存在,历经五十载,已经有了不小的名头,但自从老镖头八年前金盆洗手,镖局的生意就没再起过风浪,直到朱庆选了他家镖局合作,洪威镖局几年间搭上了余庆庄这条顺风顺水的大船,才总算有了些起色。
而现在的镖头,是老镖头的儿子,正值壮年,性子虽然豪爽,却是难得的好心肠,家中收养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都是在大漠边关走镖时捡的,两个孩子虽然皮肤黝黑,却是浓眉大眼,十分端正标志。
孩子俊俏可爱,又是捡来的异族子弟,那些街坊老妇自然会传些闲话,传着传着,竟变得小有名气起来,以至于天连天承这样不常出门,好似“闺中小姐”的坐家少爷,都对此略有耳闻。
如今八月底了,刚过中秋,过几日便是重阳,天承掐着算到,这段日子,应该会走一趟镖。
于是天承便披着蓑衣,在城外驿道等了一日,不成想,竟真等到了这趟镖来。
镖队到时,天承已经饿得面黄肌瘦,加上蓑衣破烂,以及本就满身伤痕,看起来面无血色的样子,正中新镖头心头恻隐。
也正好是因为天承这幅落魄模样,才没有叫镖头镖师认出身份来,权当前来求助的普通饥民收留,答应随队而行,稍上一段路程,虽然脚程紧急艰苦,但好歹一路上有吃有喝,而天承则因地制宜,发挥自己缝纫本事,把镖队中的几名镖师把脚上的鞋子给修得结结实实。
镖师常年行走各种道路,途中不便洗脚,脸更是从来不洗,所以每次天承帮忙补鞋,总是要拿个木头夹子把鼻子堵上,但哪怕有所防护,鞋子依旧臭得腌人,甚至那股脚臭气,还有些辣眼睛。
每当看到天承边补鞋,边被熏得流下泪水,众镖师总会大笑天承没出息,说这点“男人味儿”就受不了了,端得像个娘们儿,不像个老爷么。
每当如此,天承也总是眼中含泪相望,勉强挤出笑来,沉默不语。
只是不知,若是众镖师知道帮自己修鞋的这个秀气小子,其实是自己的少东家,到那时候,不知还笑不笑的出来。
也不知,天承眼中的泪,又是否真是被鞋臭熏出来的,众人只是知道,这个没出息的小子,总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仔仔细细地修理鞋子,而修鞋子的时候,总是红着双眼,泪如雨下,了然无声。
路程紧急,车队不出三日便到了边关,镖头送别天承,临行给了点散碎盘缠,当做这几日修补鞋子的工钱,又写了份文书,嘱咐天承拿了去给守关看,才就此别过。
天承看着手里几枚铜钱,心中感慨,又轻轻摸摸自己身上各处,发觉满身伤痕有些已经愈合,但有些,不知是因为押镖行走中受了风寒还是怎的,似乎更加严重,几个深口甚至不时流出点脓水来,又疼又痒。
旅途中,天承始终不敢脱衣处理伤口,免得众镖师起疑,把他丢下。
所以一路暗暗咬牙忍着过来。
边关也有集市,虽然尘土扬天,铺子也看来十分简陋破旧,有的只在地上铺块毯子,就开张做生意,但小贩个个大声吆喝不停,或许是边关一代居民豪放性情使然,使得集市总算喧嚣热闹。
天承在集市中晃了一圈,手中只有这几枚铜钱,一块碎银。
转了许久,终于看上只老态龙钟,连身上毛都光秃秃的年迈骆驼,走去与贩子讲价。
有自知之明,这很重要,天承手里只有这点钱,所以他很有自知之明,高壮骆驼,看也不看。
与贩子百般周旋,终于才花了那块碎银,买下了这匹老骆驼。
老骆驼眼睛一直微微眯着,睫毛修长,背上只有一个驼峰,看起来要比其他骆驼高些,但总降着脖子,脖子上的毛看起来有些斑驳,整个身子看起来软趴趴的,无精打采。
天承牵着骆驼,走在集市中,身边总是莫名传来几声讥笑,听着笑声中偶尔夹杂的几声听不懂的方言里的嘲讽意味,天承这才知道,这档子买卖,恐怕是亏了。
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货领了,钱也交了,覆水难收,天承也没法再去找贩子理论,毕竟边关车马穿行,一般商队,都有自己的路子买来马匹骆驼,真要临时抱佛脚在贩子手头买的,要不是刚来边关的雏儿,要不就是急着赶路,火烧眉毛,所以各取所需,这亏,只能吃了。
剩下的几枚铜钱,天承买了几个干硬的大饼,大饼死面做成,被烤得两面金黄,但饼子很厚,让人看着就觉得干巴哽咽。
两壶清水,四个大饼,一只不知何时就会倒下的年老骆驼。
天承带着这些,也仅仅带着这些,就上了路。
洪威镖局似乎在边关有些名头,拿着镖头给的手信,边关十分方便就给天承放了行,只是临走时,天承问路,说不知紫殊国在何方,守卫却拿看死人一般的目光瞧着天承,然后像赶瘟神一样把天承轰走,最后只留了一句话:
“向西,有座白塔,塔下!”
天承听得似懂非懂,只得牵起老骆驼,硬着头皮上路。
关外并无路,有的只是沙。
起初路途中还见些绿叶,脚下砂砾也算粗犷湿润,走起来脚下“吱吱”发出声响,是砂砾摩擦的声音,但越走,眼前就越被苍茫黄色所覆盖。
正如天承梦中所见。
大漠中黄沙皑皑,坡丘起伏,满眼连绵不绝,眼前的一切看起来都十分具有力量,但走起路来,脚下却是软绵绵的。
细沙如水,踩上去一会,脚就往里陷,即使小腿绑得再紧,每一步下去,就总有沙子往鞋筒中钻,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把脚上撑得满满的。
鞋子越发重,脚就陷得越深。
这样走了一小段路途,天承才终于停下,拿手抚摸了一下牵着的老骆驼的脖子,他知道,不得不骑它了。
老骆驼似乎是因为常年历经训练,又或是因为年老虚弱,所以性子不烈,即使对陌生的新主人天承,脾气也是很好,天承只是稍稍摩搓它的脖子两下,那骆驼便乖巧把前蹄跪下,原本高大身躯立即沉了下来,接着是后蹄,待到四蹄皆跪下,骆驼庞大却略显枯瘦的身子就好像一艘小船,浮在沙海之上。
老骆驼的毛有些发白,驼峰前面绑着鞍具,鞍具靠近骆驼脖子的一端,有一截短小的木头柱子,柱子与驼峰中间正好坐人。
天承看到老骆驼主动下地,恰好能让自己骑上去,心中有些欢喜,骑骆驼,自己本就不会,买到这骆驼如此温顺,虽然老迈并且看起来有些不中用,却是省了自己不少驯化的力气。
老骆驼趴在地上,好像因为看到天承迟迟不骑上去,便把长长脖子一扭,转过头来,用脸颊蹭了蹭天承的胳膊,动作很是亲昵,骆驼眼睛很大,睫毛修长,嘴巴还一直不知在咀嚼什么东西,看起来慈眉善目,加上本就枯瘦老态龙钟,举止看上去竟有些和蔼可亲。
天承会心一笑,轻轻跨上鞍具,用两手牢牢抓住固定在鞍上的那截木头,心中忐忑,自己从没骑过骆驼,加之身上有伤,若是一会骆驼起身,自己没有坐稳摔了下去,按这老骆驼的身高,可实在危险。
哪料到老骆驼似乎是故意等天承坐稳,感到自己背上天承再无动作,才慢慢抬起后蹄,后蹄抬起,天承整个人都往前倾斜出去,好在握着那根木头,才没滑下去,随后前蹄抬起,把天承在背上高高举了起来,起来后,便不动弹,天承在上面坐得很稳。
骆驼着实高大,天承低头,目测自己离地面该有一人那么高了,心中激动之余有些后怕。
但天承却不知道如何吆喝,这骆驼才肯走,正手中牵着嚼子六神无主之时,却看到骆驼正转头,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
天承有些被吓到,对着骆驼尴尬笑笑,然后不由自主伸出一只手指,指着前方,嘴里下意识说了声:“走……”
只见老骆驼嚼了两下嘴唇,转头面向前方,迈开步子走了起来。
这老骆驼竟通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