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尘是个怪人,仅此而已。
人人都这样说。
感觉忙了很久,很累了,正想要和床来个亲密接触,啷个里个啷,让我牵着你的手呀~——外边小丫鬟一个催的比一个紧。
“老爷!有人来找!”
说真的,李同尘首先的反应竟然是有些惊讶,因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接到过关于任何人的消息了,他一愣,伸手摸了摸脑袋,不是梦!
能在这个点儿找上门来的人,除了她不会有别人。
李同尘心下一惊,暗自稳了心神。
“别磨叽了,快快请进来!”李同尘急促的穿上衣物,又命人沏了一壶上好的茶,慢悠悠的摆在了桌子上。
“许久不见。”
“许久不见。”
女人把遮面的纱帐掀开。
只见来人一身素衣飘飘,泼墨般的长发被一根簪子随意的挽着,脸型稍圆,浑身净白透亮,真真担得起肤若凝脂的美誉,举手抬足都带着一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气儿。一双丹凤眼微微上翘,眼里是数不尽的狡黠,也是绘不完的纯真无邪,这是一个眼角眉梢都透露着万种风情的姑娘。
她笑的万分妖娆,李同尘却猛地打了个寒战。他看出来了炙热的杀意。
“看你这样子,过得还是蛮不错的。”
“承蒙厚爱,确实不错。”李同尘晃了晃手里的杯子,一脸的满足。
“可是时间快到了。”来人娇俏一笑 ,满脸的得意。
“我知道。”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李同尘沉默些时辰,冷不丁的冒出了这句话。
“顺其自然。”
“好志气,但你要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的 。”这人的丹凤眼不紧不慢的吊着,娇媚如斯。
送走那人后,李同尘沉默了许久,马上要十一月了,虽然没有寒风刺骨提醒他添衣,但是此时的李同尘却的确感受到了,冬天来了。
气温一天天地低,宅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当一年不见的厚衣裳在衣柜里重现天日的时候,李同尘终于发现这一年又要过完了。
与约定的日子约定的日子越来越近,可是李同尘就是放不下,虽然嘴里讲的比唱的还好听,到底还是心虚,心虚自己的儿子年纪轻轻担不起这李家的香火,心虚自己的妻子没有掌家的能力与打算。
到底还是害怕 。
往年的李同尘都干了些什么呢?准备了为李家这番血脉打了一个翻身仗,支撑着最后一点气力把儿子送进了学堂,后来发了财没有抛却发妻,被小镇子里久久的传颂着他的初心不改。建了李家大院,后来又觉得这里太空旷,便又重新自己鼓捣了一座茅草屋,等待冬天的到来。
有些东西好像过的太快了,真的,真的,太快了,快到抓不住自己的影子。
孤独,他有些孤独,这一切不是真的吧。
他想要否认,想要回到从前,想要扑住我的影子,可是它一直嘲笑我,嘲笑我只会看着地面,低着头,看着脚,自卑吗?
他想我可能是有些怪异,他是个怪人,恶狠狠的盯着影子,一个想要抓住影子的怪人。
好吧,好吧,李同尘承认自己就是个怪人,仅此而已。
可李同尘明白,他一直想要抓住的东西,不过是有她的过往而已。
可是我们回不去了。
所有的一切都回不去了 ,从那天他闯入那座阁楼与那个女人进行了某些交换开始 ,就已经回不去了。
李云缺这点和他祖父一样,总是想不起来,自己到底丢了些什么。
那么现在,假设时间倒流。
那天早上他慌慌张张穿上校服,用最快的速度跑到训练的场地,那些兄弟们早就已经到齐,噪杂的背着念着兵法与军令,李同尘偷偷摸摸的溜到自己位置,元帅冷冷的横他一眼,而李同尘却在窃喜自己逃过了一劫。
上午课休息的时候李同尘同兄弟们痞气的靠在驻扎的营帐上,看着走过的一个又一个的姑娘。刚想抬头起个哄却又被领兵一眼瞪了回去。
下午日常训练,他骂骂咧咧的举起并不想扛起的枪,练着日复一日相同的动作。
晚上训练结束的路上李同尘和兄弟们大笑着讲荤段子,成群结队的聚集在路边摊,几串烤面筋下肚,他看着喝了一半的啤酒以及吃的油光满面的哥们儿们,好想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
但,这终究是一场梦。
事实上,他已经脱离了那些战地苦海,告别了暗恋的姑娘,扔掉了摞起来有小半身那么高的书本,卖掉了近三年的红缨枪与矛盾,以及慢慢遗忘着那血腥三年里的破碎光阴。
他开始奔波在商场,游走于人际关系,跋山涉水的上着一堂又一堂人生课,李同尘有老朋友不知道的新生活,也有新朋友不知道的旧脾气。
他看见死的差不多的花儿,会想起那段苦逼到怀疑人生的日子。他会看见一层一层的营寨,但不会传来朗朗的有噪杂的背诵军令的声音,领兵的大哥又在叫:快熄灯!可晚上依旧有那么一个营寨会闹得不省人事。元帅又会因为某个地方的不安定而发愁,领兵的大哥又开始喋喋不休交代上战场的准备,一切和从前几乎没多少差别。
只是没有他们。
生活还在继续,四十多年之后。
破碎的就是人生光阴了。
而我们总要往前看。
于是,李同尘学着用所谓利益的尺子丈量,惶惶不安又心安理得的张望周围的世界,为了活着,他确实扔掉了不少东西,就像发动机出了故障的飞机为了减轻重量而甩掉货物,座椅,最后连可怜的乘务员也甩掉一样,李同尘学着求生,却慢慢舍弃掉了一切,几乎一无所有。
与此同时,李同尘二十年来所怀有的梦,就如同落在人行道上的夏日阵雨一样悄然逝去,了无踪迹。
长大了的他学会了情怀,渴望回到过去又无法摆脱现在,而他,就在现实与梦幻的夹缝中苟活着,再怀念又能怎样呢?
“打球去啊!”
“我偷了我爸一瓶好酒,今晚整啊!”
“这衣服哪儿买的,可好看了!”
“吃饭吃饭,吃完还得写练兵”
“丧什么丧!早着呢!”
既然无法抗拒,那就过好现在,时间无法逆转,但心态会。
仔细想想,并不是坏事,莎士比亚大佬曾经说过,“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珍世稀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这玩意儿溜达的很快,趁现在他还有意识,把那以前因为胆怯不敢做没做的事情通通做一遍,没走过的路都壮起胆子走一回,把没爱过的人爱一次,把放弃的东西再拾起来,毕竟我们最大的资本还是年轻,等我们白发苍苍,子孙满堂的时候,还可以一脸自豪的对这些小辈儿们吹牛皮“老子不止有战场杀敌,还有双截棍和欧巴刚弄死他!”
只是回不去了而已,起码还有现在。
这几天有不少朋友在聊以前的日光,语气里满满都是眷恋,她们说,好像回到过去啊。
我们在逃离过去的同时又掉入了现在,过去无法收留现在的我们,正如宫崎骏所说,向前走,别回头,比起过去,现在和未来才最重要,不是吗?
李同尘明白自己该走了 ,时间快的就像那年少不经事在烟雨阁里同那人的初见一样。
她倒是给了他不少好东西,只是可惜,现在的她,全都要重新要回去了。
走吧走吧,都走吧。
带不走的留不下,留不下的别牵挂。
况且,这些都是自己 造的孽。
只不过是现在来 还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