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可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磕沈则这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颜了。
刚来侦探所那时候,她真的是被沈则气的半死,他甚至还故意为难她去一分一分的帮助拾荒老人数钱?
人啊,真的是太易变的家伙,怎么能这么不争气呢?
纪明月看顾可低头害羞的样子,悄悄给旁边的陈羽鸣使眼色。
万姐则是一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模样,温柔地给每一个人添水加茶。
良久,从手机里挣脱的朱笑笑,看一眼坐对面的顾可,笑道,“顾可,你丫脸怎么那么红?”
“是不是最近磕脑残剧磕多了,见了男性就少女心泛滥了?”
她清爽的声音,像一根火柴,彻底点燃了顾可的羞怯和不自然。
“我最近一直在忙着找白白,基本不追剧了!”
顾可心里斗争良久以后,才有些不自然地抬起头,迎上朱笑笑看热闹的脸庞。
“社长,顾可这次可是咱侦探所的大功臣,白白虽然最后是自己跑回来的,但是咱们所里明眼人都看得出顾可在这案子上有多拼,你打算怎么奖励顾可呀?”
沈则端着茶水,正要往嘴边送,被朱笑笑这句话问的一时间答不上来。
“顾可有她自己想要的,我都如数奉送,毕竟咱们不缺钱!”
朱笑笑听罢一脸鄙夷,沈则这样的男人如果是外人看的话,一看就是吊儿郎当的败家子,一副家有万贯家财,全靠他败的样子。
但是这样的人,你一旦深交,就会知道他的思想境界高于他的言行,甚至高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
当然他虽然高尚,但是天天炫富,迟早会被仇富的人恨死的。
比如朱笑笑,比如顾可这种穷到捉襟见肘的人。
“点餐,点餐,这顿饭,我非要吃到你家破产!”
朱笑笑不服气的一把拿起菜单,一页一页翻,哪个最贵,哪个量最少,就点哪个。
一边纪明月安静的看着作妖的朱笑笑,忍不住调侃道,“笑笑,你可能不知道,春夏也是沈则家开的!”
朱笑笑嘴唇张开合上又张开,没有发出声来,但是大家都知道,那是仇富的固有表现。
我靠!
沈则放下茶杯,顾可余光看去,只看到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在桌面上。
“笑笑你不要听明月瞎说,这里不是我家开的,所以你尽管仇恨我吧——”
他声音里没了早上电话里的那种苦涩,低沉,反而多了一些明亮的东西,片刻后,他拿起茶杯,呷了一小口。
“但这里确实是我们家投资的,占股百分之六十。”
朱笑笑想死的心都有了,这座城市,说小也不小啊,说大也不大啊,为什么到处都是沈则家的?
顾可留意到万姐基本没说话,只是低头细细品茗。
顾可问万姐,“有心事?”
万姐笑了笑,“没有,只是这几天看见有一个人天天来侦探所,盯着侦探所就是大半天。”
“万姐,我今天也看到了,是不是一个中年男人,不胖不瘦,看着还蛮风雅的一个人?”
万姐点点头,对沈则说,“沈则,你最近留意一下,看什么情况,我总觉得有点蹊跷。”
沈则认真道,“其实也不排除有人好奇,或者是效仿咱们宠物侦探所。”
那边朱笑笑说,“我第一次来侦探所,陈羽鸣,顾可,大家第一次来这里都很好奇,更别说那些真来找宠物的人了,我觉得是一个普通的客户罢了。”
纪明月招呼来了服务员点好餐,才参与到对话里来,“听顾可描述,这个人应该算是有钱人,这类型顾客属于典型的那种有钱还要往刀刃上花,所以我也觉得是个客户吧。羽鸣,你觉得呢?”
陈羽鸣倒是想的比较别具一格,“会不会某家媒体的记者,专门做这些博眼球,猎奇很重的职业调查呢?”
一行人一边说着话,菜品一盘又一盘端上来。
那天大家本想聊一聊,别的话题,比如八卦轶事啊之类的,但是万姐的一句话,彻底改变了话题走向。
“如果真是媒体就好了,这个世上那么多行业,为动物服务的很少,基本也没报道。”
顾可坐在沈则身边,难免有些拘谨,夹菜吃饭都有些不自然,她继续说,“真有媒体敢报道,至少说明我们做的事情,还算有点价值。”
旁边沈则,放下筷子,思沉良久,才轻声说,“我们这群人聚在一起,做这件事,其实并不是为了让别人认可我们的价值,我们做是因为我们想做。”
朱笑笑和陈羽鸣一开始来侦探所,沈则就这样说过,他们其实并不是很了解沈则,也不知道他开办这家宠物侦探所真实的意图是什么。
但是他们第一次面试以后,能确信的就是这个人是在真诚的做一件事。
饭桌上的每个人,都在各想心事,顾可并不觉得沈则在拆她的台。
这些天相处下来,她得以窥见沈则内心深处的秘密,所以她曾经为他建起的铜墙铁壁,早已经崩塌。
一顿饭吃到结尾,一行人起身离开时,另外一间包间传来哄堂大笑的声音。
沈则,顾可,万姐三人早已经踏出了春夏,陈羽鸣和纪明月因着好奇心作祟,悄悄走过去。
原来那包间里的人,都在看一档相声节目,表演的是对口相声。
此刻,在大屏幕上的并非是一对相声演员,而是一个人和一只鹦鹉。
他们两个除了对一大堆数码产品和猫猫狗狗感兴趣外,对娱乐节目啊明星啊的关注特别的少。
但他们知道讲相声,一般都是两个人,一个捧一个逗。
现在讲相声的是一个中年人,说着字正腔圆的北方话,而那只鹦鹉偶尔会插进来,讲出一口流利的话语。
一人一鸟,在语言的争斗中,你一言我一语,惹的一帮人哈哈大笑。
纪明月听得开心,索性就挤入人群里,陈羽鸣像个跟屁虫也跟着挤进去凑热闹了。
“介绍下,这是我的搭档英吉利先生,英吉利先生最近得了一种病。”
站在肩膀上的鹦鹉,听言,仰着脖子尖锐道,“我得了什么病?”
“腿癌——”
“哎,哎,什么叫腿癌啊?”鹦鹉扑闪了两下翅膀。
“就是腿部发炎”
“赶巧是闹腿病啊——”
“医生呢,就劝他赶在眉毛以下全部截肢——他没有同意。”
鹦鹉若有所思地发呆,才慢吞吞道,“你等等,打眉毛以下截肢,那叫开颅——”
“反正不管怎么说,就是得了病——”
“闹腿病也不能开颅啊!”
······
一人一鸟,站在红色帷幕前面,振振有词,你一言我一语,闹腾的正欢。
人群里的纪明月和陈羽鸣会跟着笑梗的扔出,止不住的大笑起来。
而前面先行离开的三人,万姐见着自己的尴尬处境,提早撒了个谎,以照顾宠物之家为借口提前溜走了。
顾可和沈则并肩而行,他们穿过街巷,迎着落山的夕阳一直走。
两个人谁也不说话,沈则偶尔侧头看一言不发的顾可,心里面忽然想起早上她说起的话。
“你喜欢我——们宠物侦探所吗?”沈则忽然发问。
顾可低头,盯着地面上拉长的影子,没有任何犹豫,“刚开始不喜欢,只是想找到一份实习工作。”
“后来呢?”他问。
“后来我想留下来,当然也是为了钱。”她哈哈打哑谜,一直没有说出心里面的秘密。
沈则粗暴,苛刻,甚至残忍,但同时他也真诚,耐心,更拥有一种他们谁都企及不上的冷静。
顾可喜欢他,就像所有女孩子喜欢一个男生一样,有理由,但不够光明正大。
沈则笑笑,往前跨了一步,站在顾可正前面,挡住了她的去路。
“顾可——”
顾可立刻停下脚步,抬头看到他站在夕阳的光影里,浑身发光。
沈则眉眼之间的柔和似乎和夕阳彻底柔和,他盯着顾可,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转过身,迎着夕阳走了。
顾可呆愣在原地,觉得莫名其妙,也没多久,自己穿过马路往地铁口走了。
这一天,似乎风平浪静,但顾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兀自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