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哪儿?”
“在公司工作啊。”站在马路牙子旁的夏言张口就撒了谎。陆程远突然打电话过来,肯定是为了那件事。她还是不想面对。鸵鸟心态,能拖一天是一天。
“饭点不下班?”
“私营企业终归福利差点,哪能到点下班啊。”夏言拉着长腔,一口哀怨的语气。
“陆飞还算是个通情达理的老总,他向来看结果,不看过程。一般不会强制加班。”陆程远声音带着淡淡的笑意,“本来我还要和你一起吃晚饭,看样子要泡汤了。”
“是呀,实在不好意思。”夏言心下透着窃喜,“下次吧。您提前说,我给您预留时间。”
“这样啊。”陆程远声音一转,“夏言,你往后转。”
“什么?”夏言没听明白。
“你,身体一百八十度转身。”陆程远又重复。
夏言一脸莫名,但下意识的还是转了身,结果入眼一辆黑色大众停在五米左右的地方。
卧槽!
说谎抓现行,真是够了!
摇下车窗的陆程远正拿着手机,他朝夏言笑着挥挥手,然后轻声说道,“上车。”
——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开车缓慢经过一片别墅小区,陆程远问驾驶座上的夏言。
他说要带着夏言去一家面店,需穿过小半个城市,是他一直都爱吃的味道。
夏言自然没有异议。她现在似乎已经没有反对的权利了。只是她不知道陆程远会用什么样的方式以及什么样的条件,来跟她谈后续的关系。
“很漂亮。”夏言由衷的赞美。
“院子里种上各种花草,一年四季都会花香四溢,景色怡人。”路程远看着车窗外朦胧的别墅院子,似乎在憧憬。
这片别墅区里,每家每户都有自己一片小花园,花园里大部分种的都是花草。很显然住的都是有情调的有钱人。
“呵,我这个人从小生活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我自己也是小农意识。没啥情调,审美能力有限。”
夏言不想顺着他的话,“我就觉得吧,这城市寸土寸金,好不容易有了块自己的地方,种花花草草的太浪费了。还是种菜实在。
你看这么大一片地方,夏天种个番茄黄瓜豆角,冬天种萝卜白菜,一年四季都不用买菜,自己种的就够吃。还纯天然无污染,多好!”
“种菜也好。”陆程远笑容淡而深远,“蔬菜除了能吃,也有一定的观赏性。两全其美。”
夏言索然无味。也不再反驳。
车子驶过别墅区,又进入了大道。车速提升,驰去。
——
“味道怎么样?”
陆程远问道。
“不错。”夏言边吃边点头。
陆程远带夏言来的地方并不高大上,甚至有点破旧。很是有些年份的店铺,东西都有点陈旧。只是生意很好。
一直来来往往的人,进店吃东西。
这家店不仅有面,还有快餐。但陆程远说他只喜欢吃他们家的清汤面。
“小时候我妈喜欢带我来这里吃面。”陆程远声音淡淡的,“因为她爱吃清汤面,所以把我培养得也从小爱吃。”
王玲玲说,陆程远十二岁的时候,他妈妈就去世了。
十二岁,还是一个孩子。丧母之痛,应该很难熬。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她十二岁的时候,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那个时候满是对父母的想念,以及对未来的迷茫和恐慌。
她的十二岁也不快乐。
只是,都过去了。还好,都过去了。他们都长大了。陆程远拥有前途似锦的未来,她的未来虽然比他暗淡的多,应该也不会太差。如果两人没有交集的话。
此刻,坐在一个老式餐馆里,他们将要探讨的就是如何交集的问题。
“刘芸,知道吗?”夏言突然问道。因为她好奇,刘芸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贵女,会跟着他来这种地方吃面吗?
陆程远静静的看着夏言,似乎被这个问题问道了,过了一会儿才淡淡的开口,“不知道。她以为我喜欢日料。”
其实他最爱的还是中餐,喜欢吃面,也不排斥油腻。还好,不讨厌日料。
只是一开始去接近刘芸的时候,他抱着只能成功的心态,提前了解她的习惯和喜好。把她的生活模式都印入自己的行为中。
她喜欢日料,他也让自己变得喜欢日料。
所以,当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刘芸问他喜欢吃什么,他说,“日料。”
刘芸一听笑了,说,“好巧,我也喜欢。”
还有很多因为她而改变的事情。
比如,他虽然喜欢画画,但并不擅长画人物。但是,他练习了三个月人物素描,只是为了画好刘芸。当然练习的所有素描对象,都是刘芸。
更别提为了制造和刘芸的偶遇,天天蹲守天桥的事情。
比如,虽然他也爱美女,但并没有擅长床笫之事。但是,为了从一开始就让刘芸有美好的体验和印象,他找了不同的女人做实验对象,去探索,去练习。
这些女人有经验丰富的会所红牌,有不谙世事的大学生,也有普通的白领。孙菲也是那个时候结识的。他包养了孙菲两个多月,然后分开。
孙菲对他用情至深他始料未及,她的感情让他曾经有想停留一段时间的心思,但最后还是继续自己的计划,没有停留。
因为他知道时间不等人,刘芸不会一直空窗期。他没有安逸的机会。
等他费心尽力做足功课之后再接近刘芸,一切水到渠成。
从小到大,他就知道,只要他真正有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够做成。前提是有足够投入的精力和耐心。投入必然有收获,有志必然会成事。
这句话是他妈妈骆婉婷告诉他的,也一直都是这么严苛要求他的。她说,一件事,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不然就是在浪费时间。
从小骆婉婷对他要求非常严苛,很小的时候,就教他认字,让他读书、练字、学画。有一次他的手指因为意外骨折,他妈妈让他用另一只手练习写字。
等骨折好了之后,他妈妈还是要求他两只手都要练习。所以他双手都会写字。
他是左撇子,不过写字是右手,后来右手骨折之后,她妈妈让他把左手的字练得比右手还好。
陆程远的沉静,让夏言沉默。
刘芸不知道的事情,她却知道。她明白意味着什么,只是不信,“为什么?为什么要告诉我?”
“那天钱龙生日,你发高烧。我送你和陆飞去医院,你在副驾驶,半路上,你哭了。很痛苦的样子,我问你怎么了。你说‘难受,想家。’”
陆程远声调依然很淡,
“我母亲去世的时候,我病了一场。发烧、呕吐,半昏半醒。被人装在车上送医院。一路上车子时缓时急,又晕车。我当时躺在车子上,也是那样被路灯打在脸上,内心空虚,前路迷茫。很痛苦,我那时非常想念母亲。”
“所以,我懂你那时候的痛苦。那么同样,你也会懂我内心有过的痛苦。”
“不,我不懂你。”夏言摇头,“你也不懂我。我们不一样。陆程远,你是天之骄子,我是一株小草。你是学霸,我是学渣,你是政坛新星,我是一个私企小助理。我们从来就没一样过!”
陆程远并不跟夏言理论,只淡淡的笑道,“走吧。”
他们从小店出来,顺着门口往外走。然后拐进一条长满梧桐树的小路。
“这是我小时候经常走的路,上学放学,每天要经过两次。”陆程远看着已经伸向天空的茂密梧桐枝叶,“我小的时候,这些树还很小。二十多年的时间,弹指一瞬间。时间真快!”
夏言想起自己小时候,家里院子也种过一颗梧桐树,但后来被砍掉了。现在已经没有了。还有小时候种过的樱桃树,也没别人给弄走了。
老家,早就变了。房子破损,经久失修,早已不能住人。新家还没有,所以爸妈还在租房子。
回不了的过去,抓不住的未来。人生似乎总架在中间,脚不挨地,就算移动,也是随波逐流的瞎跑。不是自己真正要走的路。
“时间不等人,错过了就没有了。”陆程远看着夏言,“我不想自己的人生错过珍贵的东西。夏言,我不想错过你。”
陆程远虽然看起来像个不善谈情说爱的人,可实际上,他应该是个撩情的高手。他说的这写话,夏言一点都不心动是假的。
只是,刘芸如此爱他,刘芸如此幸福,不是装出来的。所以,在刘芸的心里,陆程远也是爱她的。连夏言这个旁观者都觉得他是爱刘芸的。
可他说,刘芸不知道他爱吃什么,甚至她或许也不知道这条小路的点滴。
那就意味着,她和刘芸之间,有一个他的形象是假的,或许两个都是假的。
孙菲说,陆程远是她见过最温柔最有耐心的男人,也是她见过最冷漠最狠心的人。他对你好的时候,让你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可离开的时候,也决然的毫无挽留余地。
现在,夏言体会到了他的“好”,温柔、耐心,看起来用情至深,让人无法拒绝。然而,并不真实。还好,她不是孙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