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不由得这样想,嗯,与其说是过年,还不如说是过除夕!至少,就集市的热闹程度而言,一年之中,最无愧于摩肩接踵这一词语的,非除夕莫属。
除夕这一天,家里杀猪的人特别多,远超过平时,多得原来的固定案板不够用。
当然,那些杀猪的人心里还是有底的,不至于为找不到摆卖的地方而发愁:只要你愿意出一块几毛钱的租金,临时的案板多的是。
这十多个人,如此的受冻熬夜,就冲着这微薄的租金而来。
当然,也没有人逼你非这样做不可;只是,你不做,人家也会这样做的。
或许,有人会说,把家里的案板搬到这儿,稍稍看一下,不就可以回家休息不就可以等着第二天坐地收钱了吗?为这点小事熬通宵,有这个必要吗?
是啊,你尽管回家休息吧,只是,这一大堆火所需的木头木板从何而来?你回家去了,在大火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你留下的案板,难道就不是绝佳的燃烧的木柴?因此,如果你为了那几小时的安稳觉,到了第二清晨,不仅极有可能收不到租金,甚至连原来辛辛苦苦从家里搬出来的案板也找不着了:那一堆灰烬会告诉你,什么叫血本无归?
因此,要么你就直接在家里睡大觉,不去想通过出租案板赚点小钱的事情。要么,就是“既来之则安之”,舍得放弃一个夜晚的休息时间,保留着收取租金的希望,至少也能保证自己的案板不至于成为一片灰烬。这一块几毛钱的租金,确实不容易到手啊!
在这种情况下,这十多个人,就只能围在火堆旁闲聊了,而且,大家都这样想着:这样的一个夜晚,倒真是越短越好啊!
长长的打了一个呵欠之后,有意无意之中,我向西南方向望去。
也就在这时候,西南方的路口处,出现了一个人影。
哦,都快到深夜里,这来人是谁呢?
正向火堆方向走来的人,就是阿豹。
阿豹是这一带的知名人物,守案板的这些人,对他自然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当阿豹在火堆旁坐下时,这些人就跟他闲聊起来了。过了一会儿,只听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这样问道:“阿豹啊,到哪里发财去了,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呢?”
阿豹缓缓吐出一口长气,露出一丝苦笑:“发财?还想什么发财呢?快过年了,只想着到外面找点钱过年,能够填饱肚皮就不错了——”
那位年轻人像是听出了什么,接着这样说道:“这样说来,这一趟,还是有收获的?”
阿豹点点头:“嗯,也算是找到了一点小钱,过这个年,基本上没问题了——”
“哦,还不错啊!”
“做我们这一行的,就看运气了——”阿豹这样说道。
再过一会儿,阿豹对我哥哥说道:“晓宁,你们,你们两兄弟都在这儿?”
我哥哥回答道:“晓静,晓静在家也没别的事情,就一起出来看看——”
皱了皱眉头之后,阿豹这样说道:“这样吧,晓宁,你先跟我回去。在家休息几个小时之后,就出来接你兄弟。这样一来,晓静也就不用熬通宵了——”
我哥哥点点头:“嗯,这个主意好——”说着,将目光转向我。
我淡淡一笑:“嗯,就这样吧。”
于是,我哥哥就起身,自南向北,跟着阿豹,回家去了。
目送着哥哥离开后,我继续守候之旅。
火,确实意味着温暖。然而,如果是置身四面透风的天底下,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首先,所谓烤火(烘火),感受到火力的,只是向火的人的正面,而整个背部,就只能听凭那冷风吹个不停了。那北风,就像长了翅膀一般,沿着你的领口、袖口、裤腿,直往皮肤表层渗去。再过一些时候,就会顺着那表面肌肤,直往骨头、关节里钻,钻到心口方向去。在这种时候,你就会下意识的向火堆方向再拢一点,再近一点。“骑到火上去了”:略带嘲讽的这句话,实在是再传神不过的了。然而,火毕竟不是牛背或马背,你再怎么觉得冷,也是不能够真的骑到上面去的。相反,随着火光的逐渐增强,你就会觉得有点受不了了,只能稍稍向后退出一点儿。退一步说,就算你能够骑到火上面去,背部依然是受风吹的,依然是寒意阵阵的。哦,就算你转过背去,让背部感受一下热力,到底也还是无济于事的。
在室内,在被子里,那种温暖,才是均衡而持久的。
因此,寒冬腊月里,能够在室外熬一个通宵的人,着实不简单啊!
长长的打了一个呵欠之后,望着那被北风吹得一起一伏的火苗,我露出了一丝苦笑来:到目前为止,在这火堆旁,我已经守了多久呢?我没戴手表,当然也没有手表。不过我也知道,此时此刻,还远不是哥哥来接我的那一刻。据说,你越想着时间,那时间就过得越慢。如果不是为了那一块几毛钱的租金,谁愿意如此吃苦受罪呢?
火苗稍稍暗下去之际,那位跟阿豹聊了好几句话的年轻人,拿起一块废旧方条,先是掏了一下火中心,接着又把那几块方条放到火上,于是,火苗又窜高起来了。
“人要忠心,火要空心”,这句话,果然大有深意。
这样说来,守在火堆旁的这些人,对几个小钱,倒也算忠心的了。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半小时过去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对“饥寒交迫”这个词语,有了更为真切的感受。是啊,这么冷的天,体内相当一部分热量,都拿去御寒了。在这种情况下,那种饥饿感,就会更加强烈了。这样想着,我不是转头向南:嗯,如果哥哥来了,我也就能够在第一时间见到他了。在那一刻,自北向南的,就不仅仅是刺骨的北风了——
“梁弟,你——”屋子里,阿豹的声音响起来了。
我眨了眨眼,从回忆中惊醒过来了。
原来,在我回忆往事的这段时间里,阿豹在厨房里洗洗涮涮一番之后,又返回了客厅。想来是他见到我一副半梦半醒的样子,迟疑片刻之后,还是开口了。
惭愧,我是一个连大白天都做梦的懵懂少年。
“哦,我还以为你回去了——”点上一支香烟之后,阿豹这样说道。
“打了一下瞌睡,”我接过话,“哦,过一下子就回去休息了。”
“哦,有一件事情,我差点儿就忘了——”阿豹说着,露出一丝微笑来。
我隐隐觉得,这微笑,竟然是有某种有求于人且所求之人就在眼前而流露出来的。稍一迟疑之际,我这样问道:“哦,什么事情呢?”
阿豹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难想象,我这样一接话,他接着要说的,就顺畅自然多了。果然,只听他这样说道:“哦,梁弟,今晚没别的事情吧?”
“嗯,今晚我有空,没别的事情——”我这样回答道。
“哦,是这样的,”阿豹缓缓说道,“你小赵婶来到这儿,也有好些天了。今天呢,想写一封信回去,报一下平安,以免她老爸老妈放心不下。这,这件事情——”
听得出来,阿豹的意思是,希望我能够帮他修书一封。对我来说,这简直就是探囊取物般简单的事情。不过,我还是试着这样问道:“写一封信,小赵婶——”
阿豹露出一丝苦笑:“她说,她好久没动笔写字了——”
既然是这样,我只能义不容辞了,于是我这样说道:“好吧,晚饭后我过来一趟。”
“我,我的意思是,过来跟我一起吃晚饭?”阿豹这样说道。
“不用这么客气的,晚饭后,我就过来——”我这样回答道。
阿豹淡淡一笑:“梁弟啊,你,你也懂得客气了——”
“不是客气,我,我有点事情——”我这样支吾道。
大概是看到我主意已定,阿豹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就目送着我走出大门。
我回到家之后,是想小休一下的。不过,斜躺在床上,一时半会儿之间,却是难以入眠:说来也巧,到阿豹家走了这么一趟,居然领到了一件差事。这些天,对于小赵,我也算是有了一点了解。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读过一年高中。这,这怎么说呢?就算我今年小学毕业,再读一年高中,至少也是四年以后的事情了。我不是吹嘘自己文字功夫如何了得,至少,目前写一封家信,还是绰绰有余的。是啊,一个读过一年高中的人,怎么不会写信呢?就我所接触到的人来说,高中生,实在是少之又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