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险些没反应过来。
原本他还以为陈老爷那声滚是对郑华说的,可没想到的是,竟反而是对他说的?
“爹,这家伙他……”陈哲话还没来得及说。
陈老爷便怒斥大喝一声,还接连剧烈咳嗽,陈哲不得已只好离开,但心里那叫一个不服气。
“小杂碎,你给本少爷记着,害我被爹三番五次的训骂,以后有你好看的。”陈哲满脸的低沉冷色。
待陈哲退出房间以后,只见陈老爷便对郑华笑了笑说,“小郑,还是你来喂我喝药吧,那个逆子,日后我一定教训他。”
陈老爷在郑华的搀扶下渐渐起身靠在床边,接着从婢女的手中接过药碗,然后喂其服下。
“老爷,你觉得如何了?”郑华随口问了一句。
“好,好多了。”陈老爷面露善笑,看着郑华,忽然说道:“话说,小郑啊,怎么以前从不知道你竟然有此等医术啊?”
关于这一点,陈老爷倒是极为好奇,想不明白。
他基本算是看着郑华长大的,自然对他还算了解,他哪里懂得医术?
可如今,却又是怎么一回事?
“没什么。”郑华笑呵呵的说了一句,没有直面回答。
陈老爷见状,于是便说,“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也就不强求了,不过既然小郑你有此等医术,不知愿不愿意帮老爷一个忙?”
“老爷请说。”郑华说。
只听陈老爷笑了笑,随后说道:“小郑,咱们陈家也算是城东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名下也有不少医馆酒楼,我想你是清楚的吧?”
郑华微微诧异,仿佛明白了陈老爷的意思,于是问了一句,“老爷是想让我去医馆帮忙?”
“没错,你可愿意?”陈老爷笑着问。
行医治病,救死扶伤,原本就是身为医者的郑华最为喜欢做的事情,他当然愿意。
于是乎,郑华点了点头。
“那好,既然这样的话,从明日开始,你便去‘济世馆’帮忙,如何?月俸方面,保证让你满意。”陈老爷笑着说。
“这济世馆是我们陈家名下的医馆,虽然在太平县之内,尚且是籍籍无名。”
“但是我相信,若是你能过去帮忙的话,假以时日,必定能扬名全县!”
陈老爷给出的评价极高,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欣赏郑华。
虽说郑华年龄尚小,可医术之高,实属罕见,即便说他是医理天才也毫不为过。
“好!”
郑华点头答应了下来,反正总好过终日无聊,那样岂不是无趣的很?
“好好干,你放心,老爷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爷孙俩!”
陈老爷是个很好的人,算是城东的大善人,每个月都开仓放粮,接济穷人。
只可惜唯一的独子不争气,整天和几个纨绔子弟混在一块,满脑子尽想着哪家的姑娘漂亮了。
……
清晨,当一缕阳光照射而来之时,郑华睁开了眼睛。
吃过早饭,并且替陈老爷煎好药,看着他喝完以后,郑华便离开了陈宅,去了济世馆。
这济世馆在城东一处还算是比较显眼的位置,可进馆看病的人,却是不怎么多。
只怪济世馆的大夫医术太过于平庸,而且诊金还极贵,没多少人掏得起。
刚刚迈进济世馆,郑华的表情便怔了一怔,愣了一下。
他看见一个很不想看见的少女。
薛沛!
这种势利且爱慕虚荣的女孩,不论前世今生,他都无比厌恶。
“郑华?”
“你来这里干什么?”
薛沛看到郑华以后,脸色一下子就耷拉了下来,表情瞬间就变得无比难看。
她心想,这讨厌鬼,还真是阴魂不散!!
“沛沛,这人谁啊,他该不会就是你之前跟我提起过的那个姓郑的穷鬼吧?”一名穿着华贵的少女十分诧异的问道。
这少女是薛沛的发小,名字叫程芽,和薛沛算是青梅之交,从小一块长大,也是一个十分贪慕虚荣的女孩,最近和一位姓白的富家公子好上了。
尽管其父母极力反对,可她还是一意孤行与白家公子相好,非但如此,还几次三番的对其父母又打又骂,嫌弃父母穷酸穿着让她丢人。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真是如此。
“哼!”薛沛阴沉着脸,一看到郑华,她就一肚子的火气,瞬间便想起当日之辱。
若不是他当着陈哲及陈夫人的面胡说八道的话,没准她早已和陈哲双宿双飞了,这个讨厌鬼!!
“喂!”
“看什么,就说你呢!”
程芽的态度不大友善,甚至可以说十分恶劣。
只听她斥了郑华一声说,“姓郑的,我说你还要不要脸啊,得不到沛沛,所以你就故意胡说八道恶心人是吗?”
“我看你就是见不得别人好,嘴巴不干不净,还胡说八道,也不知道薛伯当初怎么会把沛沛许配给你这种人!”
郑华刚刚迈进医馆,一句话都还没有来得及说,谁知程芽却反倒将其一顿讽刺嘲弄。
“郑华,你耳朵聋了是吗?我问你来这里干什么,你没听见是不是,为什么不回答我?”薛沛见郑华对自己不理不睬,觉得很不舒服。
在薛沛来看,像郑华这种平庸之辈,难道不是应该死皮赖脸求着自己不要离开他吗?
可是,他却为什么像是一点也不在乎的样子?
薛沛谈不上是什么红粉佳人,但起码也有几分姿色,不然陈哲也看不上她。
所以,郑华越是无所谓,薛沛越觉得心里不平衡。
难不成,她堂堂一个正值芳华的小美人,竟然连郑华这等平庸穷酸的小子都吸引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