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秘书负责的是你哪里的业务?”叶半夏有点好奇地问项晨。
“实际上,他负责的不算是业务,都是一些杂事。”项晨一句话概之。
“我记得生意上的事,每次都是另外两个助理来跟你汇报的,你也从来不会支开我。只有金秘书找你的时候,你才会支开我。”叶半夏的观察力很细致。
“你要是想知道,我也可以全部告诉你。”项晨也不怕她追问。
“不用了,既然你支开我,就是表示不太想让我听到吧。我只是单纯的好奇。你跟金秘书认识很久了吗?”
“嗯,十几年吧。怎么?你别告诉我,你看上他了,我会立刻去杀了他哦。”项晨故意跟她开着玩笑。
“不要吃飞醋啦。来,喝点鱼汤。”叶半夏开始喂他喝营养汤,然后继续解释似得说着,“我的事呢,从小到大,就那么一点,我想你大概都已经知道了。但是你的事,我基本上都不怎么知道。所以,只是想了解你更多一点,才会这样问的。”
项晨一边喝着汤,一边说,“你想知道什么,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不介意自己的女人多了解一点自己。
“就像金秘书,他是你的属下,但你们的关系给我感觉,好像是比一般的老板跟部下的关系更亲密一点。我之前就猜,你们可能是认识很久了。”
“不错,你的确观察地很准确。可以这么说吧。他是除了我自己以外,最信任的人。除了老板跟属下的关系之外,我们在私底下更像是兄弟一样。只不过他那个人比较死板一点,可能不会表现地太明显。”
“那讲一讲你们吧。我想知道。”
在叶半夏的好奇心驱使下,项晨开始回忆起自己跟金秘书,原名金大巴的相识过程。
那还是项晨小时候,父母都还在的时候。
他们全家在新加坡度假时,有一次,项晨在别墅外面,看到一群孩子玩。他那时只是贪玩的年纪,没想太多,想跟着他们一起玩。
结果那群孩子只是戏耍他,并不愿意带他玩。
为首的那个孩子王,就是金大巴。
为什么他叫金大巴,因为据说他是在一辆废弃的大巴里被人捡到,脖子上挂了一块玉牌,上面有一个金字。后来他就被送去福利院,就被人叫了这个名字。
这名字太过滑稽,所以他成年之后,就改成了金珏。
现在认识他的人,还知道他当初这个名字的,似乎只有项晨了。
金大巴跟项晨是不打不相识,他本来挺瞧不上这个阔少爷的,甚至是有些嫉妒住在豪华别墅里的他。但是项晨那时的热情,却打动了他。
用项晨自己的话说,就是“金大巴一眼看中了我的领袖气质,决定当我小弟”。
不过叶半夏自己脑补,应该就是两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臭气相投。
后来每年假期,回那里度假的时候,他都会去找金大巴玩。当然,项晨还要求过父母去福利院把金大巴收养了,当自己的弟弟。
其实金大巴比他年纪大,但是很可惜,当时他父母没有答应,项晨还闹过很久。
本来项晨提议的时候,项晨父亲有一丝心动,因为项早年纪比项晨大很多,又在国外读寄宿学校,常年不肯回家,跟这个弟弟也没什么话说。
但他到福利院去打听过金大巴,福利院的负责人面有难色地婉拒了。就是说这个孩子脾气太坏,不受管教,是非常不适合领养的,建议他看看别的孩子。
毕竟项晨父亲在的当地还是比较有名气的,料想福利院的人也不会因为这种事来骗他。
所以项晨父亲反而是以为项晨太过胡闹,结交了坏孩子,回去还把他训斥了一顿,让他不要再想这个了。
其实金大巴本性不坏,只是因为他经常做为孩子王,带领一群男孩子玩耍的时候,其他人闯祸,都是他站出来替他们背黑锅。久而久之,就被福利院的大人们认为是非常顽劣的坏孩子,所以他的名声才会很差。
只有项晨知道,他是一个非常重义气的人。
等到金大巴年满十八岁离开福利院之后,项晨那个时候在国外读书,但是他们一起保持联系,偶尔假期里项晨会飞到新加坡去找他。
即使他的地址总是不定,项晨也总有办法找到他。然后两个人一起喝酒,聊天,通宵达旦,搞得别人都以为项晨在新加坡交了女朋友。
那段时间金大巴做临工养活自己,日子过地很艰苦。于是项晨资助他继续读书,而且金大巴本身也很聪明,顺利考上大学,最后拿到学士学位。
金大巴心思比一般男子要细致很多,而且因为他很喜欢看侦探小说,电影之类的,所以曾经立志当一个警察。
在项晨鼓励下,他也真的去报考警察了。但是因为他曾经替朋友背过黑锅,认过超市偷窃罪,被记录在案,所以连考三次都没有被录取。
后来他心灰意冷之下,就找了一份普通白领工作,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而项晨那个时候就许诺,如果以后自己毕业出来做事了,一定会雇佣他来帮忙。
“我的资源都可以给你,你可以尽情去做你想做的事。”当时项晨就是这样说的,让金大巴十分感动。
虽然金大巴心中仍然认定项晨是当年与自己一同玩耍的友人,但更多的是将他看作自己的恩人,所以尽心尽力地帮助项晨,去开拓他的事业。
而项晨也视金大巴为少数可以交心畅谈的朋友,他的秘密全部都可以告诉他,从来也不会担心被他背叛。
唯一项晨对他不爽的地方,就是对朋友太掏心掏肺了,所以曾经花了一年多时间,专门调教他这一点,让他少结交一点烂朋友。
那些尽是想占他便宜的人,只能称为狐朋狗友,根本不能算是友人。
也许是因为金大巴在福利院长大,所以才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看重,才会被一些有心人利用。只要是被他视作朋友的人,他都全心全意地去对待,不求回报。
其实这一点,他与项晨是很像的。虽然项晨不承认,只不过项晨的眼更毒,能得到项晨认可的,少之又少。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同样,被他们视为敌人的,他们也一定不会对之客气。
虽然他们的相识,是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两个男人的友情,也让叶半夏感动了一把。
过了几天,在医院里叶半夏又碰到金秘书的时候,她故意调皮地小声喊了一句,“金大巴”。
金秘书一头黑线,心里骂了一句项晨,这种事也跟你女人说,有没有太过分一点,但是脸上还是保持着微笑。
“叶小姐,看来从项总那里打听到不少陈年故事啊。我这里还有一些项总小时候的趣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在病房里的项晨猛然打了一个喷嚏,却丝毫不知道,自己被人卖了。
当叶半夏喜滋滋地回病房时,项晨完全猜不出来她遇到啥好事。
“你盯着我傻乐什么?”
叶半夏抿起嘴,笑得更加神秘,“没有啊。”
像她这种撒谎一脸就被看穿的人,项晨只恨自己现在行动还不太方便,要不然一定把她抓起来,按在床上,一顿甜蜜刑罚,让她知道在自己面前故意耍花样的后果。
这边,项晨跟叶半夏天天在医院里朝夕相对,苦乐相伴。
另外一边,连文琴却从叶克生那里得到一个惊天消息。
是关于项早的。
起先,连文琴本来是以为叶克生纯属讹诈,连项早都没功夫理他。她出于想抓住叶半夏的把柄的目的,稍微跟叶克生联系了一下,给了他一点甜头。
谁知道,居然让她知道了一件秘闻。
项早不是项家亲生的儿子,而是项晨他母亲当年跟别的男人生的。至于项家人知不知道,连文琴不得而知,不过从这么多年,项老太爷对项早的态度来看,也可以推测得出来。
项老太爷这么精明的人,应该早已经知道。
而叶克生也是机缘巧合,认识了项早的亲生父亲秦某。而这个人在不久前才在一家医院刚刚病故,叶克生曾去探望他,从而得到了这个消息。
项早亲生父亲本来是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儿子的,但是早些年自己确诊得了怪病的时候,才无意间发现这个事实。
秦某不是一个贪心的人,虽然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直这么多年认他人做父,但是只有儿子过得好,他也就无所谓了。他与项早母亲当年的事情,鲜少人知。
据说当年项早母亲欺骗他说孩子打掉了,他也信以为真。直到后来,他远远地见过项早,那种血浓于水的知觉让他起了疑。
只可惜他到死都没能与自己亲儿子相认,当做一件憾事告诉了叶克生。
叶克生就打起了敲诈项早的主意。
当然,连文琴是什么人,不可能只凭着叶克生一张嘴就确信这么大一件事。
她立刻从娘家调动了可靠的人,买了私家侦探去仔细调查。
包括叶克生提到的那个所谓项早亲生父亲的人,他临死前所在的医院,甚至还派人去了禹城,了解当年项晨父母结婚前后的事。
如果这件事,查明属实,那她就有资本跟项早摊牌了。
也许她可以不用等到项早病发,自己以寡妇身份脱离这个项家大少奶奶的头衔。
这么想着,还真是有点拨开云雾又见青天的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