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的一夜不睡,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因为昨天忙完之后,今天一天就都没什么事做了。
就算有,也都是一些要下水或是重体力活,别说朝暮做不来,也不会有人想让她跟着去添乱的。
不过,她还是被赋予了一项重任——看着孩子,免得他们不小心乱跑。
因着昨夜又下了一场雨,为免房间味道太难闻,众人就干脆又将一些东西挪到了走廊上,所以相较于昨天还能跑来跑去的空间,今天只能勉强容得下两个大人并肩通过,跑得快了的话,一不小心就容易绊倒受伤。
尤其是,高年级的教室还能用,就还是继续保持上课进度,只剩下一些普遍不超过十岁的孩子的情况之下,可想而知他们皮和熊的程度。
朝暮完全没有带孩子的经历,更不用说一下给她塞十几个孩子,看着十几双天真的眼睛,朝暮别无他法,只能拿出自己的强项——给他们拍照。
所幸的是,不满十岁的年纪,是还不怎么知道害羞,对于新鲜事物十分懵懂但并不排斥的时候,好奇之余,还会因为朝暮是个陌生的城里人,而对她抱有莫名的尊敬和崇拜。
这些综合起来,就成就了两个字——听话。
让他们排队就乖乖一个一个排成小队,还特别有领悟力,朝暮只需简单说一句,他们就能发展出各式各样的动作来配合她,就算被同伴无情地嘲笑也是能大胆的继续完成下去。
这让朝暮有种重新认识了摆拍这两个字的感觉,她一向不喜欢拍太刻意的东西,更多的时候,让她喜爱惊艳并且愿意一直留下的作品,都充斥着不经意三个字。
此刻的她,却有着许许多多的想法和念头,想要这个动作,又想要那种感觉,最后就干脆一挥手,给每个人都来了张十连拍。每一张看着相似,却又有着不相似的地方。
拍完后,朝暮又意犹未尽的拿了她那还有着不少电量的笔记本出来,将照片放大给孩子们看。
而看完他们自己的,又接着看朝暮之前拍的。
孩子们兴许不懂艺术,也看不明白技巧在哪里,但他们都能看明白一点,就是好看。
没有更多华丽的辞藻,和夸张的形容,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个词:好看,好好看,真好看,哇好厉害。
一时间,拥挤而又潮湿的走廊里,充斥着此起彼伏的惊叹声,让习惯了被夸赞的朝暮,都是有些难为情了。
若不是还保留着那么一丝理智,想到可能要停好几天的电,到时候可能还有急用,朝暮都是有些不舍得打断他们继续观赏了。不过她电脑里存货量实在太大,真要一次性看完的话,这些电量却也是远远不够的。
没有好看的照片看了,一众皮孩子也没心思去玩乐打闹,干脆怂恿了个带头的出来,让她讲一讲大城市里的事。
朝暮倒是乐得不耗费体力,而且她回国这一年不到的时间,也的确是跟乡下人进城一般,发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和有意思的事情,就挑着拣着一些好玩有趣的事开讲。
赵彬带着人过来的时候,所见到的,便就是她如一个孩子王般,被十多个孩童围绕在中间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