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霍予琛的过去
我跟着赛琳娜去了别墅的阳台上,在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到正厅那边灯火通明的样子。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我都能清晰地听到人们的欢呼雀跃。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我时间不多,霍子庭自己在外面,我不放心。”
在来这里谈话之前,赛琳娜说让我把霍子庭交给她的父母照顾,我拒绝了,因为我不清楚对方的为人,所以,我将霍子庭交给了一旁的保镖,再三嘱咐必须寸步不离,直到我或者霍予琛出现才可以离开。
保镖原本是蹙眉的,毕竟赛琳娜的父母还站在原地,他要是答应了,自然会招惹麻烦,正纠结的时候,就听到了赛琳娜没所谓的开口,“就这样吧,你照看好子庭小少爷。”
“其实,从霍爷爷那里听到你的名字的时候,我是很意外的。”赛琳娜半靠在一旁的墙壁上,如水的眸子里面飞速的闪过了一抹精光,“我的意外不是因为你的出身,不是因为的个性,更不是因为你的感情经历,而是因为是你,而不是那个人。”
是我,而不是那个人?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拧眉,对于赛琳娜这句话完全不能理解究竟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之前霍予琛说认定了的女人另有其人?还是说其他的什么原因?
“霍予琛八岁的时候被绑架过的事情,你知道的吧?”赛琳娜的目光紧紧的锁定着我的脸,似乎不打算放过我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我知道她们这些去国外进修的学生,最先接触到的便是心理学。
而心理学里面最基础的又包括了语言和表情动作。
我知道,赛琳娜是想通过观察我的行为动作来判断我说的话是否是实话,也想借此来判断我对霍予琛的熟悉程度,总的来说,赛琳娜还是不肯相信我跟霍予琛之间的关系。
她觉得我就是霍予琛雇来的。
我点头,说知道。
顿了顿,我又补充了一句,“霍予琛就是因为八岁那年的绑架才开始习惯每天看晨报上面的寻人启事的。”
突然有些庆幸前几天管家大叔告诉我的这些事情,不然,还真的不好对付赛琳娜。
“你居然知道?”赛琳娜有些意外,粉嫩的唇瓣抿了又抿,半晌才继续说道,“那你肯定也知道他之所以会关注晨报上面的寻人启事是因为一个小女孩的事情吧?”
小女孩?
“我只是恰好知道他被绑架而已,那个小女孩,我不知道。”我如实坦白,并且表达除了我想知道事情来龙去脉的心理,“你有话可以直接说,不用一句一个反问,这只会浪费我们的时间而已。”
“OK,那我就直接说了。”赛琳娜站直了身子,耸了耸自己的肩膀,浅声道。
“那年一起被绑架的三个孩子全部都是富豪家的孩子,绑匪要价不菲,导致当时引起了A市有钱人家的恐慌,而在那群孩子里面,唯一一个被误抓进去的小女孩就是影响了霍予琛一辈子的小女孩,她的出身不好,绑匪并不能从她的身上捞到油水,但是也不敢私下里杀了她,或者放她离开……”
——霍先生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询问其他小孩子有没有被救出来。
管家大叔的话及时的在我的耳边响起,难道,霍予琛当时想问的人不是其他的小孩子,而是那个小女孩?
“那个女孩子……”我看着赛琳娜,有些困惑的张嘴询问。
“消失了,予琛从人贩子的手里逃走到警察局的时候,那些孩子便都消失了。”
赛琳娜挑了挑眉毛,若有所思的开口。
“我听说予琛经常会在深夜里面做噩梦,梦见的都跟那个女孩子有关系,所以,我一直觉得应该是愧疚,予琛十分愧疚没有把那个小女孩救出来,可以预见,一个没权没势的丫头被人贩子抓住会受到什么样的折磨,现在估计也沦落到在什么大山里面给傻子当媳妇也说不定……”
确实,在那样的情况下,人贩子对付这种没权没势的小丫头,最好的方式就是拐卖。
“那个小女孩跟你们一直在说的那个人有什么关系吗?”我问。
“有,当然有,而且关系还很大。”赛琳娜点了点头,然后一字一句的叙述着后来的事情。
“后来,予琛遇到了一个女人,那女人身份卑微,生活艰苦,听说小时候被拐卖,找不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在孤儿院被人领养之后,才发现患有白血病,予琛是一次胃出血在医院遇见她的,两个人感情发展很好,相处多了自然就有了感情,只是那注定是一段不能被霍爷爷接受的爱情。”
——如果你不想让顾念也落得跟那个女人一样的下场的话,就乖乖的跟赛琳娜结婚。
霍老爷子之前威胁霍予琛的话,我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想来,霍老爷子应该是采取了什么手段,逼着那个女人离开了霍予琛,借此来迫使霍予琛服从于他,但是——
霍老爷子没想到霍予琛的逆反心理这么强烈,他居然又找了一个完全不符合霍老爷子条件的我出来。
话说到这里,我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霍予琛会想跟我结婚了,他应该是想证明,他现在有能力保护好自己喜欢的人了,哪怕那个人是不被霍老爷子认可的。
“那女人被赶走之后,予琛变得很消沉,我一度以为,除了她,予琛不会再认可其他人,可我没想到,居然横空跳出来一个你。”
赛琳娜摇了摇头,随即又突然高深莫测的笑了下。
她说,“不过,顾念,霍予琛是没有心的,他的所有例外都给了那个女人,你,不过是一个替身,一个跟那个女人相同身世的替身而已。”
替身……
这个词,在我第一次见到霍予琛的时候,我就明白了。
他看着我的眼神里面,总是透露着一股我看不懂的情绪,那种专注的样子又会给我一种他在透过我看向另外一个女人的错觉,现在,我想,那或许不是错觉。
“你见过那个女人吗?”我问。
“没有。”赛琳娜十分坦白的告诉我,“就连霍予琛我都是第一次见面,不过,我很欣赏他,也很喜欢他,从我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他照片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喜欢了。”
有些人的喜欢,叫一见钟情。
有些人的喜欢,叫日久生情。
赛琳娜是前者,而我是后者,我总以为日久生情要比一见钟情好得多,因为日久生情的人总是要经历各种揣测和了解之后才会放任自己爱上的,后来,我才知道——
如果,一个男人没有心,不会爱,那么,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之于你们之间,都将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