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游龙墨枪
瑟瑟雨香2019-03-28 12:003,171

  逃掉的惊马出现在前方,这虽然算不上是上天的赏赐,但至少也值得高兴。

  玲珑却一点高兴不起来。

  荒野小路,临近夜黑。

  只有她,和迎面而来的一群人。

  这群人的阵势很大,每个人都骑一匹骏马,每个人的手里都有刀。

  这群人身着素衣简服,第一眼看上去不像是官家的人。

  难道刚刚告别一家灰店,又遇到一伙土匪吗?

  如果上天真的这样安排,会不会有点太戏弄?

  虽然小路两旁是密林,玲珑却知道自己无处可逃。

  势单力薄的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一支马队的注视下逃走。

  索性硬着头皮迎上去,至少有一身飞鱼府护体,希望谁也别找谁的麻烦。

  一支马队在夜里行路,当然惹人注目,但孤零零的一个人,与马队狭路相逢,其实更加惹人注目。

  玲珑不想惹人注目,但好像一切都在和她作对,马儿认出了旧主,居然撒欢儿的奔跑过来。

  马鞍,缰绳,什么都丢掉了,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弃我而去,你现在跑过来讨好我干嘛?

  尽管七小姐在心里和马儿发着脾气,当马儿低下头,将温热的呼吸喷在玲珑脸颊时,玲珑还是像老友重逢一样,拥抱了马儿。

  跟随马儿后面的,是那一群带着刀的人。

  为首的人,见到马儿与玲珑亲昵,立即皱起眉头,轻轻问一句:“你认识这匹马?”

  这人的声音有点阴柔,莫非也是女扮男装的?

  借着依稀残阳,玲珑看清了这人的脸,和声音一样阴柔,却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女人。

  见到玲珑只顾打量,却不回话,这人有些不耐烦,也端出一副狂傲姿态:“华衣卫的人,居然做宵小之徒,好让人笑话!”

  竟然,他能认出飞鱼服和春风刀。

  可是,宵小是小偷的意思,怎么刚见第一面,他就说玲珑是小偷呢?

  “我该夸你眼力好,还是该骂你眼力差?”既然这人能辨认出飞鱼服,玲珑立即有恃无恐,也扬起轻狂的笑容,反问:“夸你眼力好,是因为你认得出本官,骂你眼力差,是因为……”

  “华衣卫,不用再强辩了。”问话的人一声冷笑,切断了玲珑的言语:“这匹马,有缉事厂的印记,我不会认错。”

  缉事厂……这群人,是缉事厂的人?

  这匹马,的确是缉事厂的马,是云无心给玲珑准备的。

  看来,这人没有在胡说。

  难怪这人骂华衣卫是宵小之徒,原来他怀疑我偷了缉事厂的马。

  “华衣卫,缉事厂的马,怎么会在你手里?”

  这个问题,该怎么答?

  之前听表哥说过,华衣卫和缉事厂有许多旧恨新怨,所以水火不容。

  现在这种情况,是一个华衣卫遭遇一群缉事厂,而且,缉事厂有理由怀疑华衣卫偷了缉事厂的马……

  想想这些乱七八糟,玲珑就有点头疼……

  唉——还不如遇到一群土匪呢。

  “这匹马,是云无心送给我的。”

  想了又想,总得有个答案,不如高傲的说出实话。

  “谁?”提到云无心的名字,问话的人立即倒吸一口冷气,脸色也有几分苍白。

  果然,云无心是个好招牌,问话的人终于不再狂妄了,生怕自己听错了,俯下身躯,双目切切的盯着玲珑。

  “云无心!”这次的回答,又脆又响,灵音回荡。

  问话的人点点头,立即翻身下马,回头向马队深处跑去。

  这很奇怪,听到云无心名字的时候,这人立即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听错了,确认过了之后,却没有将路让开,也不再追问其他问题。

  这只有一种可能,他留下别人看住我,将消息通报给更大的人物。

  本来也对,马队行路,大人物不可能走在最前面。

  想通了这一点,玲珑只有耐心等待,反正不管是多大的人物来盘问,只管丢出三档头做挡箭牌。

  隐隐听到马蹄声音,大人物终于露出真面目。

  华丽。

  处处都很华丽,就连马脖子上的缨络都很华丽。

  虽然大人物没有穿官府,这套素衣也有一身华绣,看他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身份显赫的人。

  玲珑想到了初见云无心,中秋夜,死太监也是这副死德性。

  大人物的双鬓已生华发,也许有五十几岁的年纪,一双眼睛微微泛黄,目光却如盯着猎物的鹰犬。

  这双目光此刻盯着玲珑,透出寒光,紧紧逼问:“云无心在哪?”

  云无心?他竟然敢不称呼一声三档头,他在缉事厂的地位,一定比云无心的更高。

  “你是哪位?”玲珑也流露出秋风般的目色,冷冷反问大人物。

  “妮子,你敢问我的话?”大人物轻轻笑了,声音沙哑,像被敲破的铜锣,笑过后,狠狠扔出狠话:“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云无心在哪?”

  当大人物说出最后一次机会时,所有人拔出了刀。

  刀锋好像魔鬼的血口,已准备好吞噬玲珑的性命。

  该怎么办?

  如果真正的华衣卫遭遇这种情境,会不会冷硬到底?

  看着眼前阵势,玲珑唯有苦涩,竟然不知道该不该拔出春风刀。

  就算拔出春风刀,没有半点武功,也只是送死而已。

  沉默的时候,大人物已经对玲珑失去了耐性和兴趣,随意哼笑一句:“杀了吧。”

  随从扬起了刀,玲珑突然怒喝一句:“天无际!你敢对我放肆,诛你九族!”

  这一句怒斥,让所有随从都停了刀,看向大人物。

  大人物脸色瞬间骤变,不可思议的盯着玲珑。

  没错,刚才性命攸关的时候,玲珑认出了眼前的大人物,是缉事厂的二档头——天无际。

  舅舅曾经逐一和玲珑说过缉事厂的两大尊者和四大护法。

  虽然没和玲珑说过这几个人的年纪和样貌,玲珑却记得,其中二档头天无际的兵刃是游龙墨枪。

  玲珑看到了大人物的腰间悬着一支短枪,是黑色的缨穗子。

  刚才那一声怒喝,是玲珑的赌局,她赌自己没有认错人,她赌赢了。

  思索过后,天无际皱起眉头,轻轻冷笑:“凭你一个小小华衣卫,怎么诛我九族?”

  “天无际,你见过女华衣卫吗?”玲珑扬起下巴,言语间更加狂妄:“我穿飞鱼服,只是因为好玩而已,我的真正身份,你想不到吗!”

  这句话不是问题,而是另一声斥责。

  这也是玲珑的另一场赌局,她故意将话说得如此狂妄,她赌天无际也许能误会自己是明秀公主。

  天无际的目光,始终没有放过玲珑,盯了许久后,轻轻一声反问:“你是想告诉我,你是明秀公主?”

  终于,天无际想到了明秀公主,玲珑却不敢断定自己赌赢了。

  按理说,一国公主应该养在深宫内,不被男人见到真面目。

  但有一群男人,因为身份特殊,却能自由出入深宫,这群男人就是太监。

  天无际是太监,而且是地位很高的天监,谁也不敢保证,他究竟有没有见过明秀公主的真面目?

  现在天无际这样反问,玲珑的确不好做答,如果答错了话,人头立即搬家。

  干脆,玲珑冷冷一笑,演一幕目中无人,希望能够蒙混过关。

  然而,能做到缉事厂二档头的人,并不是傻瓜,一把年纪也没有活到狗身上,玲珑问而不答的小伎俩,在天无际这里并蒙混不过去。

  “妮子,你知道冒充公主是多大的罪吗?”天无际反手摘下腰里悬的黑缨短枪,笑得那么得意:“如果你只是冒充华衣卫,死你一个就够了,现在你假冒公主……被诛九族的是你!”

  这一局,玲珑赌输了。

  天无际冷冷看着枪刃,轻轻一笑:“这条游龙,已经很久没有祭过人血了,今天终于可以尝尝少女的滋味。”

  玲珑没有动,也没有逃,内心飞速盘算,想再设一个赌局,也许能改变濒死的命运。

  “我会先挑断你的手筋和脚筋,再带你回诏狱,慢慢审出你的九族。”天无际低声冷笑,慢慢戏弄,轻轻扬起眉头:“妮子,因为你长相漂亮,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来选,先手筋还是先脚筋?”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先手先脚到底有什么区别?

  “天无际,你不能伤我,也不敢伤我!”玲珑被逼入绝境,已经无计可用,只能硬撑到底。

  天无际轻轻一抖手腕,将短枪甩做长枪,目中透着杀人的光芒。

  “我为什么不敢伤你?”

  这是天无际最后的问题,玲珑没有答案。

  枪刃对准玲珑的肩头,天无际隐隐一丝狞笑。

  密林深处,传来幽幽一声叹息,替玲珑回答了问题:“因为她是真的公主。”

继续阅读:第九十八章 默默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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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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