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丢人
莎莎2019-01-11 19:082,214

  一个天天担心他会不养她的女人,却天天肆意妄为地对他发脾气。

  想来也是可笑。

  她不过是仗着他的宠,自己还不自知,天天还担心一些无所谓的事情,实在是想太多。

  睨着她的后背,顾即凑过去从背后抱住她,罕见的,她并没有负气推开他,顾即再一看,她已经闭上双眼,呼吸起伏微小而又均匀。

  她睡着了。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

  顾即无奈地叹了一声,伸手拂开她沾在脸上的发丝,眸子里柔情缱绻,他俯下脑袋,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淡淡地道,“不亏的,傻丫头。”

  黎然离家出走了,像是一个幼稚的孩子一样,总想要做些什么出格的事情引起大人的注意。

  顾即就是黎然想要引起注意的人。

  顾即醒来之后,低头看着桌子上摆放着的纸条,上面写着清秀的小字:“我离家出走了。”,不禁觉得好笑。

  顾即想,大概是黎然这辈子过得太过顺风顺水,二十一岁之前,被父母细心呵护长大,二十一岁之后,被他绝宠,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社会的险恶,被养在温室里,干干净净的,难免也少了一些世故。

  难免也骄纵一些。

  但顾即没有打算去找黎然,反而转身去酒窖里寻了一瓶好酒,坐在院子里,看起了风景。

  这里是一处好地方,身处喧闹的城市当中,却有少见的安宁,当初他打算将家建在这里,就是看中这里的与众不同,就像他的丫头一样,干净特别。

  从院子里这处看,夕阳特别好看,大片的天被染成了红色,层层渐变,再过一小会儿,太阳就会消失不见。

  天,快要黑了。

  黎然,也快要回来了。

  顾即无比笃定,她是一个特别没有安全感的人,不敢在夜晚出门,他在这里等她,刚刚好。

  想象到黎然回来时窘迫的神情,顾即不免浅笑一声,酒杯在手中轻轻摇晃,然后,顾即轻抿了一口,淡定悠闲。

  顾即坐着地方,对面放着一个竹编的秋千,秋千随风微微摇晃着,上面放着一个小猪抱枕,那是黎然的东西,她好像特别喜欢跟猪有关系的东西。

  小猪抱枕,小猪的玩偶,小猪的存钱罐。

  那个小猪存钱罐现在还摆在他们的卧室里,她说她用了这个存钱罐很多年了,顾即知道,他在许多年前就已经见过这个小猪存钱罐一次。

  记忆冲破闸门宣泄而出……

  那一年,他还是一个无所事事的街头少年,无父无母,靠帮人打架赚点小钱维持基本的生计。

  他经常会受到仇家报复,居无定所,在刀口上舔血寻求生存。

  一架之后,他衣衫凌乱地坐在一个巷口角落胡乱地抹着身上的血,一个小豆丁突然就不知道从冒出来。

  她看上去不过七八岁的模样,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打扮得像一个小公主,她盯着他,眼睛很干净,微微张开嘴像是被吓到了似的。

  然后,下一秒,匆忙逃走。

  顾即早就习惯了常人对他的歧视,像他们这样的人,被社会摈弃,鄙视,嫌弃,他从小就是这样过来的,习惯了,也麻木了。

  他当时并没有多理会那一个小女孩。

  可是五分钟之后,她又出现在他的面前,抱着一个小猪存钱罐,面容严肃地走到他面前,眼睛一如刚刚一般的干净,她认真地说道,“哥哥,这是我的钱,你去医院治病,我妈妈说了,流血了会死的。”

  说完,她就将她的存钱罐轻轻地放下,拆开下面的小口,她的动作小心翼翼,看上去很珍视那个存钱罐。

  很多一块钱的硬币从里面掉出来,他看那样子,连五十块钱都凑不齐,更妄想如她所说一般去医院处理伤口。

  她却是一副十分认真的模样,抓起他的手,将硬币塞在他的手中,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松了一口气。

  然后,她对他摆摆手说再见,咧开嘴笑,手腕处的手链闪闪发光,上面的吊牌字体十分清晰:“RH阴性血”。

  原来她是熊猫血,难怪会说流了血就会死。

  他想,这个小女孩一定是被父母十分珍视保护着,否则怎么可能,担心她发生意外无血可用,特意做了一条手链。

  再之后,她离开了,留下顾即对着一堆硬币发呆。

  在那之前,他从未被人用心对待过,莫名其妙的,有了执念,有了渴望。

  之后,他手中染上的鲜血越来越多,终于活的有了人样,然后,他白手起家,成了人人仰望的存在,再然后,他找到了她,她有着那么好看干净的眼睛,又是熊猫血,很好找。

  她成了他的妻子,他终于找到了他的执念。

  这一辈子,他有了她,会过得很幸福。

  ……

  黎然本来是这么想的,如果下午顾即还没有来找她,她就自己回去。

  可事情总是有变故。

  在这个她出生的城市里,在这个她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城市里,她破天荒地……迷路了。

  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她大可以打车回家,但是,她已经走了很久很久,为什么一辆车都没有?!

  手机也没电了……

  黎然时常在想,大概她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都用来实现梦想了吧,不然为什么,一倒霉会倒霉成这副模样?

  天,快要黑了。

  无奈之下,黎然找了路人问去最近的警察局的路,进了警察局。

  坐在警察局里的审讯室里,黎然和一个七岁的男孩子大眼瞪小眼,都抿着唇不说话。

  他们像两个失物,等着人来认领。

  在一个七岁的男孩子的衬托下,黎然觉得很丢人,脑袋埋得越发低了。

  对面身着制服的警察手执着笔,一脸的严肃,问道,“家庭住址。”

  “天城花园九座十楼B07。”

  “顾城府邸。”

  后一句是黎然说的,她埋着脑袋,小声得很。

  “哪里?”警察又问了一句,语气有些惊讶。

  顾城府邸可是全城地段最好的地方,寸土寸金,里面可是住了一位大人物。

  像那样的大人物,迷了路怎么会找来警察局……

继续阅读:第五章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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