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谁?唐璃那小丫头?我这都多大的人了?还找人家小姑娘?”
“她不小了,今年都28岁了。”
“可我都奔四的人了,不行不行。”
“你是不是看不上她?”陆筝语言犀利,弄得陆东凌叫苦不迭。
“我……我的大姐,这哪儿跟哪儿啊!我这不是一直将她当成妹妹看,压根儿就不来电,明白吗?”
“你几年没见她了?又怎么知道现在感觉还一样呢?东凌, 人都是会变的。”陆筝语重心长地说道。
“嘿!我怎么感觉你像个老妈子呢?”陆东凌撇嘴,以前都没有觉得。
“我是陆锦瑞的老妈子,你说呢?”
“……”陆东凌无语,他和陆筝犟嘴,就没赢过,算了算了,他一大男人不和老妈子计较。
“她还有一个月就回来了,我让她回来帮我。”陆筝说道。
“呃!嘿嘿……也好,她帮你你也省心些。”陆东凌打着哈哈,这不还有一个月嘛!说不定到时候陆筝就把这事儿给忘记了。
陆东凌对待婚姻讲究的是‘随缘’,他从不强求,也不刻意。他相信缘分到了,他生命中的另一伴自然会出现。
人生都这么苦了,何必还要找不必要的麻烦呢!
和陆东凌聊了这么一通,陆筝也想通了,与其总是抓住过去不放,还不如放眼未来。
不管她以后会怎样,心底的那个人终究是回不来了。
女人和男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男人永远都是理性的那一个,而女人更多的是感性一点。
所以,自陆筝将沈霍的事情和陆东凌说了后,他便留了个心眼儿。毕竟这个世界上长得相似的人十有八九,可一模一样的,那就少了。
即便是孪生兄弟,也有不同,陆筝说了什么?习惯动作都一样,这就值得让人怀疑了。
所以,私下里,陆东凌着手开始查这个叫沈霍的男人,因为不是在国内,所以,要查起来是一件特别麻烦的事情。
陆东凌因为当律师,跨国案件也受理得不少,自然就认识一些权威性的人。要调查一个人的过往并不是什么难事。
一周后,从海外传来了一份密报。陆东凌亲自拆开密报,当看到资料上那个人的照片时,陆东凌整个人都僵住了。
他比以前更成熟了,多了一丝冷冽气质,可气场还是一样的大,虽然只是照片,可陆东凌仿佛能感觉得到他就站在自己的面前。
而上面的资料却很简单,一目了然,沈霍,37岁,现任QA集团执行总裁,而QA集团主要业务是以商务酒店为主,也就是说这个沈霍现在从事的是餐饮娱乐行业。
但,他做到了M国商务酒店的龙头,竟然在世界各国都开了很多的分店。这就厉害了,就连国内的BGL酒店都是他们公司旗下的一个业务项目。
他的履历很简单,很透明,从小在北京长大,十八岁出国留学后,认识了现在的未婚妻,因为未婚妻而选择一直留在国外,不曾回过中国。
陆东凌瞧着这段介绍,不由皱眉,那双桃花眼里溢着一丝暗色。像沈霍这样背景的人,履历竟然这么干净?
陆东凌这些年可不是白活的,他打了那么多的官司,什么样的案件没有见过?可有哪一个成功人士的背景会这么简单?
他第一个想法就是,越是简单,越是干净,越有问题。
看来有时间,他得亲自去会一会这个叫沈霍的男人了,不为别的,只为证实他到底是谁
。
陆锦瑞打来了电话,问他要来医院吗?说是今天外祖祖出院了。陆东凌当然要去的,陆锦瑞在电话那头高兴地叫了起来。
“表舅,那你给我带田记的红豆烧,我阿妈说想吃那个。”
陆东凌听着陆锦瑞的话, 忍不住想笑,这小子,明明就是自己想吃,还偏偏说是自己的妈妈想吃。
“好,没问题,还有别的吗?”
“还有,你记得给外祖祖买束花,要好看的那种,我外祖祖喜欢花儿。”
“可以,还有吗?”
“没有啦!”陆锦瑞拿着电话摇头,表示自己这次要的已经很少了,妈妈说人不能贪心。
“那你自己呢?表舅要给你带什么?”
“我不用,我是男子汉,什么都不用带。表舅,你给我妈和外祖祖带就可以啦!”
他说得一本正经,又很大度,陆东凌一个没忍住,就笑出声来。
“真的不要吗?过了这个村儿可没这个店。”
“我说啦!我是男子汉,我不需要的。表舅要是觉得不好,改天请我吃吴记烧腊。”
“那要不我现在就给你带点儿过来?”陆东凌引诱道。
“呃!不用啦!表舅,你先过来吧!可别让外祖祖等久了哟!”
知道这小子口是心非,陆东凌还是准备给他带点儿吴记的烧腊,这小子很喜欢吃。
临走时,将沈霍的调查资料一并装好带了下去,他得拿回家去,这样保险一点。
今天周五,也是陆伯承出院的日子。陆筝是直接开车去了学校,接了儿子后直奔医院准备接外公出院的,临时让吴妈和司机先开着车子回去。
叫陆东凌来,也是让他来接他们的。
陆东凌抱着一束花进了病房,推开门正好瞧见陆伯承和陆锦瑞聊天聊得好开心。陆锦瑞瞧见陆东凌。
欢快地叫道:“表舅,你来啦!”
“嗯。”陆东凌笑着,将手里的红豆烧递给他,然后将花放在陆伯承的手里,打着招呼:“二叔公,你精神好了很多呢!”
“住了一个多月的院,再不精神好,我都想把医院给拆了。”陆伯承笑着打哈哈,那心情别提有多好。
“阿筝呢?怎么不见她?”
“我妈她下去给外祖祖办出院手续去了。”陆锦瑞已经将袋子里的红豆烧塞进了嘴里,那嘴儿还粘了红豆的印子。
陆伯承笑着替他擦去嘴边的糕点印子,“淘气鬼,又没人给你抢,慢慢吃。”
“外祖祖,您也尝尝这个,可好吃啦!”
陆东凌瞧着想笑, 明明就是这小子想吃红豆烧了,还偏偏把自己的妈妈拉出来当挡箭牌。
陆筝已经办理好了出院手续,陆东凌充当劳工,替他们拧东西,陆筝扶着外公出了病房。
住了一个月的院,现在闻到外面的空气,陆伯承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不由感叹道:“唉呀!还是人年轻好啊!我这把老骨头,住了一个多月的院,住得我浑身发软。”
“二叔公,您啊!那是老当益壮。”
“老喽!可比不得你们年轻人,稍微动一点儿,心脏就受不了。
所以,老话说得好,养老不如养小,你看小瑞瑞,以前抱在怀里还怕化了,可你瞧现在,活蹦乱跳的。”
陆伯承瞧着陆锦瑞,那是欢喜得不得了呢!这可是他们陆家的后。以后他百年归世了,下到地下也有脸面见陆家的列祖列宗了。
“外公,您这说的是什么话?没有老的哪里来小的?再说了,没有谁是不会老的。”
“我知道,我就是感叹我这身子,是一年不如一年了。陆氏总归还是要靠你们年轻人去守护的。”
“二叔公,您放心,这不还有我们嘛!我和阿筝也会努力培养锦瑞的,别看这小子小,人可机灵着呢!”
陆东凌这话陆伯承很受听,他也发现了陆锦瑞的特别之处,压根儿不像是同龄孩子。他的思想更偏成熟和理智。
“有你们在,我就放心啦!陆氏交到你们手里我也安心,东凌啊!以后还望你多多帮衬着筝丫头。”
“二叔公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你,就一定会做到的。”
有了陆东凌这话,陆伯承这才算放下心来。到了陆家老宅,吴妈已经把晚饭做好了。
陆伯承让陆东凌一起进去吃晚饭,可这时陆东凌接到陆家管家的电话,说是陆老爷子病了,叫陆东凌赶紧回去。
陆东凌急了,连晚饭也没吃就走,顺东西时,陆锦瑞拿了一个文件袋,二话没说就装进自己的书包里。
陆筝扶着陆伯承下了车,吴妈去后备箱拿东西。
陆东凌向他们道别,让陆伯承好好养着身体。
陆伯承点点头,语重心长地说:“东凌呐!你爷爷跟我一样,年纪大了,身边就想有个贴心的亲人陪着,你也不要总忙工作,抽多出一点时间倍倍他吧!”
“二叔公,我会的。”陆东凌点头,陆伯承没有再多说话,他知道陆东凌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应该怎么做。
晚饭过后,陆筝送陆伯承回房间,又侍候他喝药。陆伯承叫住她,想要和陆筝说说心里话。
陆筝出去给陆伯承冲了杯牛奶,嘱咐陆锦瑞回自己的房间乖乖做作业,一会儿她要检查。
陆锦瑞本来还想去看看外祖祖,一听做作业,那张脸扭得跟苦瓜似的。许是怕陆筝生气,到也乖乖的拿了书包进了自己的房间。
陆筝这才松了一口气 ,端着牛奶进了外公的房间。
陆伯承年岁大了,走一会儿都觉得累,便坐在床上靠着,陆筝让外公把牛奶喝了,陆伯承像个小孩子似的不肯喝。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喝这个。”最主要的是他喝不习惯,粘粘的,又一股子骚味儿。
“外公,这个不是只有小孩子才喝的,您现在身体需要牛奶来补充营养,您身体好了,才有力气去拒绝喝呀!
再说了,喝这个总比吃药强吧?”
陆筝循循善诱,到是哄着陆伯承将牛奶喝了,可面儿上还是不爽。
“外公,您先睡吧!我不打扰您休息了。”
陆筝转身之际,陆伯承叫住了她。
“筝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