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花常驻上海的第五个月,向我发来了友谊的邀请函:春天这么燥,不如来上海浪一浪。
我立刻包袱款款,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去投奔了土豪。
土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独自住了一个小两层的loft。她的工作强度和loft差不多,明明只是一个人,却被当成两个人用了,我去了一个礼拜,硬是没受到美人伴游的待遇。
周五花花去参加酒会,晚归,送她回来的是个大帅哥,衣冠楚楚,像极了从古堡里走出的伯爵。
我八卦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
帅哥镇定自若地接受了我的打量:“尖尖喝醉了,照顾好她。”
“哦。”
第二天花花宿醉醒来,我迫不及待地询问她帅哥的身份。
花花送我一个白眼,按着脑袋慢吞吞地说:“那是我Boss。”
花花的Boss,传说中丧心病狂的究极体,为了一个案子能让员工一个礼拜不回家的牛掰人物。
他是花花的恩人,也是花花的仇人,恩在于他帮花花摆脱了巨额债务,仇在于他恨不得把她压榨到死。
花花每次跟我吐槽他的格式都是:“那个周扒皮,用录音带充当鸡叫的浑蛋!他又……”
我脑补的人物形象就是个精明算计的地主,谁知道竟帅到那种程度!
我异想天开道:“Boss才更要泡啊。你长得这么美,日久生情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花花叹口气说:“其实我勾引过他。有次我们泡吧,我挑逗他说他帅得让人合不拢腿。”
“他怎么说?”
“他说女孩子不要这么尖酸刻薄。”
我:“……”
花花补充道:“他还因此给我取了个外号。”
我想起了昨晚她Boss跟我说的话——“尖尖喝醉了”……
原来,尖尖是尖酸刻薄的意思……
“叫尖尖。”
我:“……”
2
我第二次见到这位Boss,是在一家西餐厅。
花花给我打电话说请我吃饭,超级贵的牛排红酒,我屁颠儿屁颠儿地就冲过去了,没想到等在那里的不仅有花花,还有她Boss。
我低声问她:“你还请了你Boss啊?”
她也低声回我:“我Boss请客。这儿人均一千八,我可请不起。”
我忍不住对她竖起了大拇指:你厉害,你Boss请你吃饭,你还叫我来蹭饭!
我默默思考着这不会是公开关系的饭局吧?要不正常来说,就算是花花,应该也是不敢在老板请客的时候要求捎带上闺密的。
我目光挑剔地审视着眼前的男性,颜值是无可挑剔了,身家也很可观,就是不知道对花花够不够关心……
“牛排全熟,甜点先上,上红酒前送一杯冰块过来。”这位名叫陈正的Boss说。
满分!
完全了解花花的习惯,还全部迁就了她,这个男朋友合格了!
“喀喀——”在陈正与我寒暄的时候,我打了个岔,“陈先生有女朋友了吗?”
陈正风度翩翩:“有了。”
果然。
我心里越发肯定,给台阶式地问:“她在哪儿?”
陈正:“加拿大。”
纳……纳尼?!
疑虑重重地吃完这顿饭,回去后我迫不及待地问花花:“你Boss不会是让你给他当情妇吧?”
花花哭笑不得地说:“你太有想象力了……”
原来,她让我去吃饭是他们聊天时正好聊到那晚陈正送她回家,陈正说既然她朋友在这里,就让我过去一起吃。花花推辞说不太方便,陈正表示这就当作她这次案子成功的附加奖励,她就没再拒绝了。
我还是觉得不对:“就算庆功,也不该孤男寡女两个人吃饭吧?”
花花:“所以他就迫不及待地叫你过去了啊!谁让其他同事都去集体旅行了,只有我们俩被这个案子绊住留在上海了呢!”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
还有他看你的眼神啊!
还有,他对你的事情都了如指掌啊!
我敢用大辰发誓,那个男人绝对对你有企图啊!
可惜花花也不是那么好说服的,我说千条万条,她都只有一条——“他要是真想勾搭我,怎么可能我勾引他上床他都装不懂!”
我俩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好将问题搁置,直到陈正的生日……
3
周六是陈正的生日,我们都收到了他的party邀请。
“他肯定是对你有企图,否则他开生日趴,干吗让我一个毫无关联的人去?”我说。
花花敷衍地“嗯嗯”两声,打趣地说:“那有企图也是对你吧?就像你说的,不是对你有企图,干吗让你一个毫无关联的人去?”
“花花!”
这家伙,真是冥顽不灵得让我想掐死她!
我气愤地端着酒满会场觅食,化悲愤为食欲,美美地满足了我的肚子。我偶尔看向花花的方向,她正跟在陈正身后向一位位律坛前辈敬酒,笑靥如花,美不胜收。
这样的美人,怎么就不相信自己能迷死自己老板呢?
我琢磨着用个什么办法让花花看清真相,没琢磨出个名堂,抬头看时却发现花花跟一个年轻男子走到了角落里。那个男人不知道说了什么,花花颤抖着,面无血色。
“花花,怎么了?”
“没事。”花花遮掩地微笑。
但回去后,她还是告诉了我真相——那个男人是当年将她推下深渊的小开的狐朋狗友,他手里有她的裸照。
这件事,是花花永远挥不去的噩梦。它已经毁掉了她的大学生涯,现在又跳了出来,想毁了她剩下的人生……
“我们先跟他谈谈,不行的话就让狗欢来帮忙,再不行,咱们就去告他。”我强作镇定,安慰她说。
“不行。”花花捂住眼睛,也遮住了落下的泪,“不行不行不行。”
“我不要陈正知道这件事。”花花跌坐在地上,虚弱地说。
花花是爱陈正的。
直到这时,她才逼不得已地表现了出来。
4
我默默偷听了花花和陈正的对话。
“我母亲曾经是个脱衣女郎。”
“啊?”
“她在80年代偷渡到加拿大,不会英语,没有技能,被人强暴之后有了我,不做脱衣女郎活不下去。”
“……”
“但她并不忌讳这件事。即使后来她成了加拿大最有名的华人演员,有人拿着她曾经的艳照攻讦她,她亦不以为意。她说那是时代的错误,她不为此买单。”
“你……知道那件事了?”
“嗯。”陈正给了花花一个拥抱,叹息着说,“尖尖,那不是你的错。”
5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我看着花花跳脚。
这是她和陈正对话后的第三天,也是那个男人被解决的第二天。
花花揪着头发,愤怒地咆哮:“他每次都这样撩完我就跑!每次都是!我们才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他就跑到了加拿大说看女朋友!看什么女朋友!有女朋友就别惹我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个吐槽……我接不住。
我也觉得那个陈正是个神人啊!说他欺骗花花的感情,他又从来没对花花下过手,反倒一直在帮助花花;说他不是欺骗花花的感情,但他有女朋友,又一直撩花花……
他这是想干吗啊?!
“我不管了!”花花停止了跳脚,冷静得可怕,“既然他总当缩头乌龟,那我就去找男朋友。”
6
像花花这样的美人,勾一勾手指,扑上来的男人就前赴后继……
短短一个礼拜,我就看到了六次花花跟人分手,纯情青年、花花公子、沧桑大叔、逍遥浪子……真心的,假意的,都被她玩弄了个遍。
我劝她:“别折腾了吧,何必呢,你也没有因此多开心一点,不是吗?”
花花憋着气:“我也不想这么折腾啊,但撩着我的那个男人就是不来找我,我有什么办法!”
我说:“他不来找你,你就去找他啊,不管是在一起还是再不搭理,总要说个清楚吧。”
花花愣了一下,仿佛才想到有这种操作一般:“对啊,我也可以去加拿大啊……”
7
十天后,我在北京接到了花花的长途电话。
“所以你们这是在一起了?”我问。
花花难得有点娇羞:“嗯,在一起了。”
随后她就开启了吐槽模式:“他就是个神经病!说什么律师的第一准则就是积极主动,不磨到我对他主动一次,他坚决不和我在一起。我问他我要是一辈子都不对他主动呢,他居然说那他就磨我一辈子!你说他是不是有病?!”
“嗯,嗯嗯嗯……”我敷衍地应付着她,心里默默地吐槽:这狗粮撒得……还真是有病,你俩都得了爱秀恩爱的病!
这时忽然听到了一声“喵”,我为了避免被迫咽下更多狗粮,转移话题道:“你现在在他家啊?家里养猫了?”
“什么猫啊!那是他女朋友!”花花又开始吐槽了,“他伺候这只猫真是比伺候老祖宗还费心。上次这只猫生病,他立刻连夜就跑回来看它了。我回头一想,天啊,不就是我们谈诗词歌赋、人生哲学的那一天吗!我真是恨不得掐死他啊……”
我摸着发热的听筒,心里无声地叹息着,唉,看来今天这狗粮不咽完,这天是聊不完了……
8
时间回到陈正请吃饭的那一天。
花花去洗手间,饭桌上只剩下我跟陈正两人。
“张小姐,听说你是尖尖最好的闺密。”
“嗯?”
“我想请你帮我。”
“嗯?”
“帮我追尖尖。”
那一刻,那个看起来不苟言笑的男人,脸上温暖的表情如同冰山融化。
“喂,我帮你也不是不行,但你能不能别叫她尖尖啊?说人家尖酸刻薄什么的,就算你喜欢她,这也不算好的昵称啊。”
“不,她就是尖尖,是我的心尖尖。”